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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妹子会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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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明星稀,乌鹊南飞。

    皎洁的光华自天上倾斜而下,滋润着天地万物。

    自古以来就有着飞禽走兽逐月而奔的说法,动物崇拜着月亮。

    妖物也是如此,靠着月华之力开启灵智,吞噬月华来提升境界。

    山林呼啸,鸟兽奔走,宁缺在沉睡中。

    今夜满月。

    月华透过窗户,洒落在室内,离奇的事情发生了。光线是沿着直线传播的,但是这整个房间内的光华甚至是屋外的光华如同扭曲着一般朝着宁缺身上流淌,甚至导致屋子里面变得阴暗。

    伴随着宁缺的呼吸,如同一个贪吃的孩子,月华似练裹着宁缺的身体。

    如果宁缺看到自己现在这个情况,一定会非常诧异,因为自己现在的情况和白骨雕纹印吸收月华的模样很相似。

    伸了个懒腰,感觉无比的舒畅,宁缺睡醒了,刚好晚上十一点。走进屋子看了看躺在床上酣睡的金莎,她的伤势得到了缓解,整个人也不再抽搐,宁缺伸手试了试她的额头,还好没有发烧。

    很多人在受了外伤之后都会有炎症反应,会发烧,幸好金莎的体温很正常。

    就在宁缺想着给金莎盖上一条毛毯的手,手臂刚接触到金莎的肩膀,妹子忽然睁开了眼睛。明亮的眼睛里面并没有所谓的温柔,一个反擒拿直接撂倒了宁缺,把宁缺死死的按在了床板上。

    “卧槽,老子的腰啊。”

    大幅度的动作牵扯了伤口,金莎嗯哼一声,咬住了嘴唇。

    妹子的眼神带着疑惑,狐疑的打量着房子里的一切,尤其是不知道自己身底下的这个男人是谁。

    “放开,快放开,不然我可翻脸了。”宁缺的手臂被丫头死死的扣着,根本使不上劲。

    倒不是说宁缺的力气不够大,单纯按照力量而言,金莎肯定是比不上宁缺,但是格斗和擒拿的技巧而言,宁缺完全是一窍不通,蛮力和巧力根本不是一个等级。

    金莎膝盖抵着宁缺的后腰,整个人几乎是趴在了宁缺的后背上,本来身体就虚,现在基本上金莎是贴服在宁缺的后背,胸前大写的三十六D几乎贴在宁缺的肩膀上。

    “你是谁,这里是那里?”金莎眼神迷茫,摇了摇脑袋,一片空白。

    “我是谁?我是谁?”金莎脑海中一片刺痛,重要的事情无路如何也想不起来。

    抓着宁缺的手慢慢的松开,揉着自己的脑袋。

    被极度的丰满抵着肩膀,宁缺这才知道感情是这丫头失忆了,脑壳是不是被礁石给砸坏了。

    宁缺可是亲眼看见金莎干净利索的解决了沙滩的上的那个男人,分分钟的事情,手臂被掰的要断了,宁缺情急之下脱口而出。

    “姑娘,不,莎莎,你是我女朋友啊。”宁缺赶紧改口,扭着脖子,一双眼睛真诚的看着金莎。

    听到宁缺这么说,金莎脸色一红,面色绯红,完全是一副少女害羞的姿态。

    “你胡说,你怎么可能是我男朋友。”嘴上这么说,抵着宁缺的膝盖也放了下来。

    “您不记得了吗?没想到你竟然把我也忘记了,我们以前在一起的事情你一点也不记得了。”宁缺一副心痛要死的模样,单凭这份演技,奥斯卡欠他一个终生成就奖。

    看着宁缺如此心伤,金莎略微有些愧疚,坐在床边回想着以往的事情。

    一阵零散的画面,一个少年的模样最后出现在金莎的脑海中,自己好像是被他背着。

    海滩,男人,鲜血,最后就是宁缺带笑的脸。

    莫非他真的是自己的男人?

    金莎狐疑的打量了一下,难道真的如他所说自己和他是情侣?

    样子还挺俊俏,可是怎么连自己都打不过。

    俏皮的撇了撇嘴巴,肚子不争气咕噜咕噜的叫了起来。

    宁缺嘿嘿一笑,明明知道为什么就是不说话,金莎的脸皮又薄,坐在宁缺的身边嘟囔着嘴巴,肚子唱起了空城计,这个坏蛋竟然提都不提吃饭的事情,一直都在坏笑。

    “喂,我饿了。”金莎的声音带着点小情绪。

    “我有名字,我可不叫喂,再说一次我是你男朋友。”宁缺盯着金莎闪亮的眸子,心里却嘀咕着她不是个杀手吗?失忆之后思想竟然这么单纯,完全给人邻家女孩的感觉。

    纠结了好久,金莎的肚子不争气的催促着,憋了一肚子气,一旁的宁缺还在不停的看着自己笑话,金莎解恨的掐着宁缺腰间的软肉。

    “你还在笑!不许笑我。”

    “哎呦,行了,行了,我带你去吃饭,饶了我。”

    虽然没有让宁缺牵着她的手,不过金妹子紧紧的靠在宁缺的身边,毕竟现在她除了宁缺一个认识的人都没有,并且对他有着亲密的感觉。

    远枫的郊区并没有很多的饭馆,附近最多的就是施工工地,所以小区附近一到了晚上最热闹的便是大排档。各种美食的气味隔着老远就能闻到,炒面、小炒、混沌、烧烤,宁缺上高中的时候很喜欢晚上上完晚自习回家的时候在陶记吃一碗热腾腾的馄饨,那是自己在高中时代最美好的回忆。

    想到这里宁缺哑然失笑,他妈的别人高中最美好的回忆都是初恋,自己竟然是一碗馄钝。

    “怎么了?”看着宁缺失神的傻笑,金莎轻声问道。

    “没什么,就是想起了一起的一些事情,带你去我以前最喜欢去的一家摊铺。”

    “好啊,好啊,一定要把你吃穷了。”金莎高兴的抱住宁缺的手臂,过了好一会才想起来,急忙的松开。

    看着宁缺幽怨的眼神,金莎尴尬的笑了起来。

    “给我点时间,我会接受你的,谁知道你是不是骗我。”

    陶记的老板是个本本分分的生意人,经营这个摊铺已经有七八年的时间了,附近的人都称呼他叫做陶大爷。

    每天晚上八点钟准时出摊,风雨无阻,陶记的馄饨分量很足,宁缺和陶大爷挺熟的。

    “陶大爷,两碗馄饨面。”

    “是小宁啊,好久没有看到你了,媳妇都找了啊。”

    陶大爷笑呵呵的放下手里的碗筷,和宁缺聊起了家常。不挺的对着金莎夸张宁缺。

    “宁缺着孩子我清楚,女娃你跟了小宁是没错的。”

    金莎只能面带笑容的对着陶大爷点着头,暗中使劲的揪着宁缺的腰,看着宁缺痛的龇牙咧嘴,这才满意的松开。

    “让你占本姑娘的便宜,哼,让你知道厉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