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踏上远行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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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你听说了吗?据说龙族王位被二皇子坐上了啊。”
“是吗?那我们这些商人可就难过了啊,我过几个月还要去一趟龙族那里做生意的啊,听说二皇子喜怒无常,真不知道他会这么对待我们这些人啊。”
“真是可惜,不是当年名震天下的太子殿下称王啊,虽然太子殿下为人冷漠,可对我们这些凡人还是极好的。”
“嘘,别提那个人,他已经失踪十几年了,说不定就是二皇子做掉的,再提那个人,小心引火上身。”说着,还警惕的四处张望。看到不归在注视着他们,不由一缩头:“臭毛孩子,乱听什么?我告诉你,不要到处乱嚼舌根子,让爷知道了,看我不割掉你的舌头。
随即拉上同伴,慌张的走了出去。
不归没有在意那两个人的嚣张,只是对他们的谈话很感兴趣。
“父亲,你原来是是龙族的太子啊,就是那什么二皇子害了你吗?”不归的双拳攥的发白……
“不行,我太弱了,而且我才十三岁!虽然有妖力传承仪式对身体的增幅,可还是太弱啊!不要急,我还年轻,还有潜力,打好步子,总会变强的。”不归努力平静自己的心情,试图将激荡的内心镇定下来。
“呼……”长出一口气,“内心,还需要修炼啊。”
……雨终于停了,不归去准备了一些吃食放在龙戒里。将四诛在空间里放好,只留了吃货送给自己的匕首,别在腰间。
一个孩子,拿那么多把武器,总是太引人注目了,还是低调一些比较好。
找了两条破布,缠在手指上,把黑戒和龙戒遮盖住。不归走上了去临镇的路。
“不归?你心情好点了吗?”这时候,许久没有吱声的黑蛋怯生生的说话了。
“你先前的样子,好可怕啊,我都不敢说话。是谁惹不归生气了吗?”
“是啊,我的父亲被人害死了,真的好恨。”不归忿忿地说说。
“父亲?那是什么东西?黑蛋从来都没有父亲。”黑蛋不解的说。
“你不懂的,父亲不是东西,父亲是最重要的人。”不归不想再提这个话题,每次提到父亲两个字,他的心都会痉挛般剧痛。
“哦。”黑蛋没有再说话。
路途很是枯燥,而不归此时的心情又很差……
“黑蛋?这么长时间了,你有名字吗?”不归岔开话题,排解行路的枯燥。
“名字?什么是名字?”
“名字就是别人叫你的称呼。”不归解释道。
“这样啊,不归不是叫我黑蛋吗?那我的名字不是黑蛋吗?”
“那只是一个简称,不算名字的。”不过不归想到黑蛋似乎有意识以来就一直在等自己,也没遇见过什么人,可能也不会有自己的名字了吧。
“这样啊,还有人叫黑蛋叫‘颉’,那这个算名字吗?”黑蛋想了想说。
“‘颉’?还有人?是谁啊。”不归一听还有人见过黑蛋,顿时有了兴趣。
“就是那个叫人家等你的那个人啊。他叫我‘颉’呢。”
一想到自己早就就被别人知道了,还被一只蛋等待,不归就有些感到怪异。
“‘颉’这个名字,真的是很奇特啊。那黑蛋,我给你起个名字吧。就叫你‘苍’好不好?有个英雄就叫仓颉,我取谐音,就叫你小苍吧。”
“好啊。”小苍如不归意料中的好说话,真是个好打发的孩子。
……
不归晚上休息,白天赶路,终于在第二天的下午走到了,一个小镇中。
这是一个人类的小镇。轩龙城处于轩辕之国的边境,本来就临近人类的过度。不归来到的小镇很自然的就处于人类过度的境内。
这是一个名为莹墟的小镇。隶属于雷耀王国。而不归的家乡,樱出镇是龙阳王国的辖区。
只是樱出镇的为止处在三国交界处,是一个很尴尬的地区,加之处于密林深处,所以龙阳的宫廷很少对樱出镇进行管理,任其自生自灭,只是在小镇需要的时候才会简单帮助一下。
而且还很有限。
不归来这里是有原因的,他要借助这里的佣兵团才可以去蛮荒。一是路途遥远,很是危险。二是自己一个少年独自上路,实在是太引人注目了。
而如果借助萱姨的势力,轩辕人的身份就太明显了,恐怕会引起敌人的警惕。相信敌人是知道父亲和萱姨的关系。老一辈的事情不归了解的不多,不过想来也应该是这样子的。
于是,佣兵们就成了不归最好的选择。
而轩辕之国的境内是没有佣兵组织的。
一推开佣兵工会的们,嘈杂的声浪扑面而来。
果然是一群刀口上舔血的货色,对于及时行乐这种道理理解的很深刻。
小屋中的佣兵不多,可却都在大声的讨论着自己游历时的见闻,很是热闹,大所数人都端着酒壶,时不时大口喝酒,润润嗓子。对他们来说,酒就是最好的饮料。
不归径直走到了受理业务的柜台,那里趴着一个昏昏欲睡的年轻侍者。
“你好,我想雇些人去蛮荒。请问现在受理业务吗?”不归出声询问说。
快要睡着的侍者被人惊醒,有些不满,不过看不归是办理业务的,所以也没有说什么。“现在还办理业务,可是少爷您要是去蛮荒的话,估计没人会接这个单子的,那里最近太乱了,太不安全。”
不归皱眉,最担心的事情果然出现了,局势的动荡让佣兵们不敢轻易接近蛮荒。
“我可以出高价钱的。”
侍者轻声一笑,“我年轻的少爷啊,你就算出再多的钱,佣兵们都不会拿命去冒险的。干佣兵这行,能活下来的只会是胆小如鼠的人。”
“这样啊,那离蛮荒最近的城市是哪?我去那里。”既然到不了目的地,那就去能到的最近的地方好了,最多就是麻烦一些。
“离蛮荒最近的,应该是巨人之城了吧,那是雷耀王国在蛮荒边境最大的城市了吧。我这里的记录表示正好有一只队伍愿意到那里去。”侍者查看了一下佣兵的记录,然后给不归说道。
“好,就是这只队伍吧。”不归当即下了决定。
“哎,你听说了吗?据说龙族王位被二皇子坐上了啊。”
“是吗?那我们这些商人可就难过了啊,我过几个月还要去一趟龙族那里做生意的啊,听说二皇子喜怒无常,真不知道他会这么对待我们这些人啊。”
“真是可惜,不是当年名震天下的太子殿下称王啊,虽然太子殿下为人冷漠,可对我们这些凡人还是极好的。”
“嘘,别提那个人,他已经失踪十几年了,说不定就是二皇子做掉的,再提那个人,小心引火上身。”说着,还警惕的四处张望。看到不归在注视着他们,不由一缩头:“臭毛孩子,乱听什么?我告诉你,不要到处乱嚼舌根子,让爷知道了,看我不割掉你的舌头。
随即拉上同伴,慌张的走了出去。
不归没有在意那两个人的嚣张,只是对他们的谈话很感兴趣。
“父亲,你原来是是龙族的太子啊,就是那什么二皇子害了你吗?”不归的双拳攥的发白……
“不行,我太弱了,而且我才十三岁!虽然有妖力传承仪式对身体的增幅,可还是太弱啊!不要急,我还年轻,还有潜力,打好步子,总会变强的。”不归努力平静自己的心情,试图将激荡的内心镇定下来。
“呼……”长出一口气,“内心,还需要修炼啊。”
……雨终于停了,不归去准备了一些吃食放在龙戒里。将四诛在空间里放好,只留了吃货送给自己的匕首,别在腰间。
一个孩子,拿那么多把武器,总是太引人注目了,还是低调一些比较好。
找了两条破布,缠在手指上,把黑戒和龙戒遮盖住。不归走上了去临镇的路。
“不归?你心情好点了吗?”这时候,许久没有吱声的黑蛋怯生生的说话了。
“你先前的样子,好可怕啊,我都不敢说话。是谁惹不归生气了吗?”
“是啊,我的父亲被人害死了,真的好恨。”不归忿忿地说说。
“父亲?那是什么东西?黑蛋从来都没有父亲。”黑蛋不解的说。
“你不懂的,父亲不是东西,父亲是最重要的人。”不归不想再提这个话题,每次提到父亲两个字,他的心都会痉挛般剧痛。
“哦。”黑蛋没有再说话。
路途很是枯燥,而不归此时的心情又很差……
“黑蛋?这么长时间了,你有名字吗?”不归岔开话题,排解行路的枯燥。
“名字?什么是名字?”
“名字就是别人叫你的称呼。”不归解释道。
“这样啊,不归不是叫我黑蛋吗?那我的名字不是黑蛋吗?”
“那只是一个简称,不算名字的。”不过不归想到黑蛋似乎有意识以来就一直在等自己,也没遇见过什么人,可能也不会有自己的名字了吧。
“这样啊,还有人叫黑蛋叫‘颉’,那这个算名字吗?”黑蛋想了想说。
“‘颉’?还有人?是谁啊。”不归一听还有人见过黑蛋,顿时有了兴趣。
“就是那个叫人家等你的那个人啊。他叫我‘颉’呢。”
一想到自己早就就被别人知道了,还被一只蛋等待,不归就有些感到怪异。
“‘颉’这个名字,真的是很奇特啊。那黑蛋,我给你起个名字吧。就叫你‘苍’好不好?有个英雄就叫仓颉,我取谐音,就叫你小苍吧。”
“好啊。”小苍如不归意料中的好说话,真是个好打发的孩子。
……
不归晚上休息,白天赶路,终于在第二天的下午走到了,一个小镇中。
这是一个人类的小镇。轩龙城处于轩辕之国的边境,本来就临近人类的过度。不归来到的小镇很自然的就处于人类过度的境内。
这是一个名为莹墟的小镇。隶属于雷耀王国。而不归的家乡,樱出镇是龙阳王国的辖区。
只是樱出镇的为止处在三国交界处,是一个很尴尬的地区,加之处于密林深处,所以龙阳的宫廷很少对樱出镇进行管理,任其自生自灭,只是在小镇需要的时候才会简单帮助一下。
而且还很有限。
不归来这里是有原因的,他要借助这里的佣兵团才可以去蛮荒。一是路途遥远,很是危险。二是自己一个少年独自上路,实在是太引人注目了。
而如果借助萱姨的势力,轩辕人的身份就太明显了,恐怕会引起敌人的警惕。相信敌人是知道父亲和萱姨的关系。老一辈的事情不归了解的不多,不过想来也应该是这样子的。
于是,佣兵们就成了不归最好的选择。
而轩辕之国的境内是没有佣兵组织的。
一推开佣兵工会的们,嘈杂的声浪扑面而来。
果然是一群刀口上舔血的货色,对于及时行乐这种道理理解的很深刻。
小屋中的佣兵不多,可却都在大声的讨论着自己游历时的见闻,很是热闹,大所数人都端着酒壶,时不时大口喝酒,润润嗓子。对他们来说,酒就是最好的饮料。
不归径直走到了受理业务的柜台,那里趴着一个昏昏欲睡的年轻侍者。
“你好,我想雇些人去蛮荒。请问现在受理业务吗?”不归出声询问说。
快要睡着的侍者被人惊醒,有些不满,不过看不归是办理业务的,所以也没有说什么。“现在还办理业务,可是少爷您要是去蛮荒的话,估计没人会接这个单子的,那里最近太乱了,太不安全。”
不归皱眉,最担心的事情果然出现了,局势的动荡让佣兵们不敢轻易接近蛮荒。
“我可以出高价钱的。”
侍者轻声一笑,“我年轻的少爷啊,你就算出再多的钱,佣兵们都不会拿命去冒险的。干佣兵这行,能活下来的只会是胆小如鼠的人。”
“这样啊,那离蛮荒最近的城市是哪?我去那里。”既然到不了目的地,那就去能到的最近的地方好了,最多就是麻烦一些。
“离蛮荒最近的,应该是巨人之城了吧,那是雷耀王国在蛮荒边境最大的城市了吧。我这里的记录表示正好有一只队伍愿意到那里去。”侍者查看了一下佣兵的记录,然后给不归说道。
“好,就是这只队伍吧。”不归当即下了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