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并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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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返回花市警察局后,子悟则立刻向上级递交了并案申请,并在审批通过之后,开始将两起案件之间的一些相关线索进行合理的联系分析。
与此同时,详细的尸检报告也已得出,并由法医对罪案组做详细的介绍:“经过调查,死者名叫周香,女性,年龄二十五岁,花市本地人。”
“死因尚且无法确定,不过我们在死者的头颅部位发现了有被钝器击打后留下的伤痕,在死者的双手和双脚部位发现了有被捆绑过的痕迹。”
“在死者的右手臂的部位发现了有轻微的骨折迹象,应该是被棍棒一类的钝器击打后造成的,估计死者在生前应该遭受过凶手的人身攻击。”
“与第一起案件相似的地方是,死者同样被凶手剥皮且割去了舌头,但不同的是,此次在死者的尸体中,我们发现死者的肝脏离奇的失踪。”
“因为死者被剥皮所以无法利用面部来得到死者的身份,不过我们在花市失踪人口的报案中找到了与死者条件相仿的案件,并予以了分析。”
“事后我们找到死者的家属来对尸体进行指认,虽然亲属无法利用面部得到具体的结果,但却从我们得到的一个物证中确认了死者的身份。”
说话间,法医则顺势取出了一张物证的照片,可以看到,被放置在物证袋中的是一只金色的手镯,但从手镯的表面来看光泽并不太鲜艳。
“通过这个金手镯被遗留在案发现场,可以初步推断,此次剥皮杀人的凶手,应该并非是图财害命,并且在两起案件的死者尸体内也未曾找到有***遗留,也可排除性-侵犯案件。”
“死者家属说,这手镯是死者母亲送给死者的,母亲和死者分别有一只,能凑成一对,事后我们取来了死者母亲的手镯,并作了分析比对。”
“据死者亲属介绍说,死者是华融宾馆的大堂经理,平日里经常与陌生人接触,从死者同事方面我们了解到死者并未出现与人结怨的现象。”
“值得引起重视的一个问题是,据死者的亲属透露说,死者在五天前就已经离奇的失踪,虽然早已通报了警方,但警方却始终未曾找到死者。”
做完介绍法医则礼貌的点了点头,随即转身离开了罪案组办公室,而此刻的罪案组四人却陷入到了深深的思索之中,每个人心情都很沉重。
而此刻的子悟脑海中却在接连不断的回忆着先前从森林公园监控录像中看到的画面:“死者五天前可能就已经被凶手抓走,为什么昨夜才杀?”
目前的思绪还比较混乱,如今的子悟则带着林柔一起来到了死者周香就职的华融宾馆,并从其同事的口中得知,周香这个人的性格比较开朗。
因为周香有个跳舞的爱好,所以,平日里她经常会带着同事到附近的一个夜店中去,至于谁和周香曾结过怨或是闹矛盾,同事们还真不清楚。
不过有一个和死者关系不错的同事介绍说,前五天死者曾说过在夜店中见到了自己的一个高中同学,还说这个同学的长相和高中时大不一样。
事后,罪案组经过走访调查和对夜店中相关的监控录像进行调取后发现,这个死者口中提到过的高中同学,竟然是第一起案件中的死者李丽。
五天前,两起剥皮案件中的死者都曾在这家夜店中出现过,那么也就可以证明,此次剥皮案件的幕后真凶,有可能就藏匿在当晚的顾客之中。
不过目前若是对当晚所有的客人进行排查,可能会有些不切实际,因此,目前的罪案组则先从当晚与两名死者均发生过接触的客人展开调查。
调查过后,一共有三个人符合上述关系,一位是死者李丽的室友,一位是上来搭讪的夜店男,另一位则是陪同死者周香一起前来夜店的男友。
李丽的室友目前还有些精神恍惚,不方便接受调查,故而罪案组则将调查的重点放在了夜店男和周香的男友身上,并依次对他们做出了询问。
夜店男本名叫贝子安,是贝氏医药集团的董事长独生子,目前在花市管理着贝氏医药集团的分公司和三个分厂,也算是一个十足的富二代了。
据贝子安介绍说,当晚他的确和两名死者有过接触,可没说几句两个死者就一起把他给骂走了,骂人的理由是因为这两名死者看不起富二代。
在之后的走访调查中,罪案组了解到两起案件发生的当晚,贝子安都在家中的祠堂内吟诵着家训家规,这是贝子安从小到大的一个特殊习惯。
贝子安家中的老管家也曾介绍说,从贝子安六岁时开始,每日都要在家人的逼迫下在家中的祠堂内吟诵家规,这是贝子安的家族中一直流传下来的一个习俗。
而死者周香的男友,名叫乐家辉,是一名记者,平日里经常在外东奔西走,寻找素材,在两起案件发生的当晚,他目前无法提供不在场证明。
不过罪案组目前并未对其实施抓捕,而是派人在暗中监视者乐家辉的一举一动,一旦此人作出什么怪异的举动,警员将会立刻对其实施抓捕。
返回警局后,子悟一个人静坐在桌子前,细细思索着目前所得到的线索,并在大脑中对其进行着整合,这些线索都是心理画像的重要关键点。
“目前,能够将两起案件衔接上的线索有剥皮,夜店和三个关键人,而现在最让我感到头疼的还是这个凶手的剥皮和取走内脏的特殊行为。”
“如果说,凶手不是为了售卖人体器官的话,那么他取走死者的脏器是有什么用呢?而且,他为什么在每一个尸体上只取走一个脏器呢?”
“并且他取走脏器之后,需要保存,而保存就必须要用到...”话音至此,子悟的脑海却是突然间回忆起了一个比较特殊的医学类名词,福尔马林,这东西是专门用来浸泡人体脏器和一些特殊的物体标本的。
“如果凶手想要让这些脏器不会腐烂的话,肯定会用到福尔马林一类的防腐药剂。”此刻的子悟,恍然大悟的低声自语道。
在返回花市警察局后,子悟则立刻向上级递交了并案申请,并在审批通过之后,开始将两起案件之间的一些相关线索进行合理的联系分析。
与此同时,详细的尸检报告也已得出,并由法医对罪案组做详细的介绍:“经过调查,死者名叫周香,女性,年龄二十五岁,花市本地人。”
“死因尚且无法确定,不过我们在死者的头颅部位发现了有被钝器击打后留下的伤痕,在死者的双手和双脚部位发现了有被捆绑过的痕迹。”
“在死者的右手臂的部位发现了有轻微的骨折迹象,应该是被棍棒一类的钝器击打后造成的,估计死者在生前应该遭受过凶手的人身攻击。”
“与第一起案件相似的地方是,死者同样被凶手剥皮且割去了舌头,但不同的是,此次在死者的尸体中,我们发现死者的肝脏离奇的失踪。”
“因为死者被剥皮所以无法利用面部来得到死者的身份,不过我们在花市失踪人口的报案中找到了与死者条件相仿的案件,并予以了分析。”
“事后我们找到死者的家属来对尸体进行指认,虽然亲属无法利用面部得到具体的结果,但却从我们得到的一个物证中确认了死者的身份。”
说话间,法医则顺势取出了一张物证的照片,可以看到,被放置在物证袋中的是一只金色的手镯,但从手镯的表面来看光泽并不太鲜艳。
“通过这个金手镯被遗留在案发现场,可以初步推断,此次剥皮杀人的凶手,应该并非是图财害命,并且在两起案件的死者尸体内也未曾找到有***遗留,也可排除性-侵犯案件。”
“死者家属说,这手镯是死者母亲送给死者的,母亲和死者分别有一只,能凑成一对,事后我们取来了死者母亲的手镯,并作了分析比对。”
“据死者亲属介绍说,死者是华融宾馆的大堂经理,平日里经常与陌生人接触,从死者同事方面我们了解到死者并未出现与人结怨的现象。”
“值得引起重视的一个问题是,据死者的亲属透露说,死者在五天前就已经离奇的失踪,虽然早已通报了警方,但警方却始终未曾找到死者。”
做完介绍法医则礼貌的点了点头,随即转身离开了罪案组办公室,而此刻的罪案组四人却陷入到了深深的思索之中,每个人心情都很沉重。
而此刻的子悟脑海中却在接连不断的回忆着先前从森林公园监控录像中看到的画面:“死者五天前可能就已经被凶手抓走,为什么昨夜才杀?”
目前的思绪还比较混乱,如今的子悟则带着林柔一起来到了死者周香就职的华融宾馆,并从其同事的口中得知,周香这个人的性格比较开朗。
因为周香有个跳舞的爱好,所以,平日里她经常会带着同事到附近的一个夜店中去,至于谁和周香曾结过怨或是闹矛盾,同事们还真不清楚。
不过有一个和死者关系不错的同事介绍说,前五天死者曾说过在夜店中见到了自己的一个高中同学,还说这个同学的长相和高中时大不一样。
事后,罪案组经过走访调查和对夜店中相关的监控录像进行调取后发现,这个死者口中提到过的高中同学,竟然是第一起案件中的死者李丽。
五天前,两起剥皮案件中的死者都曾在这家夜店中出现过,那么也就可以证明,此次剥皮案件的幕后真凶,有可能就藏匿在当晚的顾客之中。
不过目前若是对当晚所有的客人进行排查,可能会有些不切实际,因此,目前的罪案组则先从当晚与两名死者均发生过接触的客人展开调查。
调查过后,一共有三个人符合上述关系,一位是死者李丽的室友,一位是上来搭讪的夜店男,另一位则是陪同死者周香一起前来夜店的男友。
李丽的室友目前还有些精神恍惚,不方便接受调查,故而罪案组则将调查的重点放在了夜店男和周香的男友身上,并依次对他们做出了询问。
夜店男本名叫贝子安,是贝氏医药集团的董事长独生子,目前在花市管理着贝氏医药集团的分公司和三个分厂,也算是一个十足的富二代了。
据贝子安介绍说,当晚他的确和两名死者有过接触,可没说几句两个死者就一起把他给骂走了,骂人的理由是因为这两名死者看不起富二代。
在之后的走访调查中,罪案组了解到两起案件发生的当晚,贝子安都在家中的祠堂内吟诵着家训家规,这是贝子安从小到大的一个特殊习惯。
贝子安家中的老管家也曾介绍说,从贝子安六岁时开始,每日都要在家人的逼迫下在家中的祠堂内吟诵家规,这是贝子安的家族中一直流传下来的一个习俗。
而死者周香的男友,名叫乐家辉,是一名记者,平日里经常在外东奔西走,寻找素材,在两起案件发生的当晚,他目前无法提供不在场证明。
不过罪案组目前并未对其实施抓捕,而是派人在暗中监视者乐家辉的一举一动,一旦此人作出什么怪异的举动,警员将会立刻对其实施抓捕。
返回警局后,子悟一个人静坐在桌子前,细细思索着目前所得到的线索,并在大脑中对其进行着整合,这些线索都是心理画像的重要关键点。
“目前,能够将两起案件衔接上的线索有剥皮,夜店和三个关键人,而现在最让我感到头疼的还是这个凶手的剥皮和取走内脏的特殊行为。”
“如果说,凶手不是为了售卖人体器官的话,那么他取走死者的脏器是有什么用呢?而且,他为什么在每一个尸体上只取走一个脏器呢?”
“并且他取走脏器之后,需要保存,而保存就必须要用到...”话音至此,子悟的脑海却是突然间回忆起了一个比较特殊的医学类名词,福尔马林,这东西是专门用来浸泡人体脏器和一些特殊的物体标本的。
“如果凶手想要让这些脏器不会腐烂的话,肯定会用到福尔马林一类的防腐药剂。”此刻的子悟,恍然大悟的低声自语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