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一一章 无双谱(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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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老管家的分析娓娓道来,马场掌柜不停地擦着脖子上的汗珠,“不知吴大公子有没有安排?”
“当然,吴大公子想了上中下三策。”
“愿闻其详。”
“下策最为潇洒,直接收拾东西离开,一了百了。吴家会销毁与你的所有往来账目、信件,给你一份盘缠,从此相忘于江湖。
可走了就等于断了财路,坐吃山空,以后如何是好?
当然了,你还年轻,除了养马,还有机会学门新手艺,自然与那些养了一辈子马的老掌柜不同。此为下策。
中策则最稳妥,我这里有一份马商名单,我已承诺他们降价两成,他们中相当一部分想要趁此机会囤些马匹,所以,如果你愿意降价出货,我有把握让你三天之内卖光马场里的所有成年马匹。
赚得的钱,连本带利全部归你。”
“中策好!”马场掌柜脱口而出。
他当然算得清楚,即便降价两成,若他一人独得了这笔钱,也足够花一辈子的。
“当然好,却有条件。”
“您说。”
“吴大公子虽然去了,可她的弟弟吴错并没有死讯。
若有朝一日吴错回来,大公子自然想给弟弟留一份产业。
所以,条件就是,你必须继续为吴家经营马场——一个一匹成年马都没有的马场,官府自然是看不上的,你也就安全了。
三年为期,若是三年吴错还不回来,卖马钱吴家一分不少地付给你,若他回来了,钱照付。付完钱,你愿意离开便离开,愿意继续留下经营马场……我想,吴错一定求之不得。”
马场掌柜犹豫了,那是一笔他一生也不大可能赚到的财富,可个中风险也着实值得慎重考虑。
“那……上策呢?”
“上策最简单。你与几位选了上策的马场掌柜一同,直接将自己经营的马场献给官府。
皇帝一高兴,你们不仅能保住性命,兴许还能捞个地方小官当一当,说不上大富大贵,但至少旱涝保收,出了门也要被人高看一等的。”
“这倒也是个办法。”
马场掌柜显然无法立马做出决定。
老管家喝了一口酒道:“我提醒你一点,无论你选哪个,必须优先安置好你手下的这群伙计。”
“那是自然,跟着吴大公子做了这么多年生意,规矩我懂。”
“那我就在这里叨扰五天,五天后务必给我答复。”
“一定。”
说完了正事,两人酒也喝得畅快起来。
老管家不胜酒力,很快就被随行的一名侍女搀回了房间。
一关上他自己的房门,哼着小曲说着胡话的老管家瞬间安静了下来。
不仅安静下来,还规规矩矩地朝扶他回来的侍女鞠了个躬。
“东家,可有什么不妥之处?”
“很好,这一路多亏了你。”
老管家一笑,“东家觉得妥当,我就放心了。还真别说,许久不曾与东家一同办事,我好像回到了年轻的时候。”
“哦?”
“那会儿我跟东家一样的年纪,老爷也还年轻,带着我四处闯荡,白天开张做生意,晚上盘完了货,还要说说这一天的不足之处……”
“我与父亲比起来,是不是差远了?”
“各有千秋。”
“就数您最会说话,”侍女示意老管家洗脸,他便照做,侍女继续道:“这是咱们的最后一家马场了。”
“不错。”
“我想多待些日子。”
“不赶回去救二公子吗?”
“闫儒玉就能救他,我何必多此一举?我能帮闫儒玉的,不过是献上一颗脑袋,如今人事已尽,听天命吧。”
“可万闫儒玉露了破绽,一百里十步不信呢?”
“不会的,他没有破绽可露,因为就连他自己都相信那人头就是我的。
说来得感谢鬼手老七,他的人皮面具真是神了,即便用在一张死人脸上,也足以以假乱真。
再加上诸位江湖朋友帮忙做戏,一路向闫儒玉寻仇,他会更加坚信那就是我……”
待老管家洗完,侍女也洗了一把手,故意弄湿袖口,并问道:“貂如意有消息吗?”
“没有。”
“没有消息或许就是最好的消息。”
侍女示意老管家躺好,自己则走到门口,“早点睡,听说在塞外打猎别有一番豪情,明早叫马场掌柜选两匹好马,咱们去碰碰运气,说不定晚饭还能加一道野味。”
老管家慈祥一笑,又叫了一声“东家”。
“怎的?”
“东家的上中下三策,我参不透。”
“哪里不懂?”
“要我看来,对咱们最最有利的当然是中策,不仅降低了风险,还能保住咱们的马匹生意,细水长流,若是没有上策对比,八成马场老板都会选中策,可是……有了上策,让他们把马场献了去做官,好好的马匹生意就这么被官府……哎!简直是七零八落……咱们家真的亏大了!”
“原来你担心这个。”侍女狡黠一笑,“解释起来可就话长了,不如这样,明日打猎我再慢慢告诉你,也免得路途中无聊。”
“那倒好。”
侍女开门的瞬间,老管家立马扯起了呼噜,还间或梦呓两句。
虽说马场老板不大可能监视老掌柜,但防人不之心不可无,这一路,两人都极其小心。
翌日清晨。
一老一少骑马直奔城郊,马蹄顿住之时,老人捋着胡须笑道:“真没想到,东家的打算竟这般长远。
东家昨晚问我,您与老爷相比如何,现在我倒有了答案,东家心不在此,否则,一定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我不过顺势为之,两万万两银子,这爵位买得可不便宜,若只是个无用的头衔,我也太败家了点。
横竖爵位是买回来了,总要物尽其用。
眼下最大的问题,自然是咱们在官府衙门里没有拥趸,那索性就让我们的人都去’买’些个官来做,我们不就有了自己的势力了吗?”
老人一笑,“东家要这么大的势力,说到底还是要对付通幽门。”
“那是自然,江湖势力散乱,而且……那些人就像吸血的蚊子,见到好处一窝蜂往上揍,不见兔子不撒鹰,想让他们一起对付通幽门?我看没戏。
干脆靠官府的力量,把通幽门一网打尽!”
老管家还想再说两句,侍女却突然眯眼、拉弓、放箭。
箭嗖地一声窜出去的同时,一只羚羊撒腿就跑。
箭擦着羚羊的屁股,钉在了一棵树上。
“追!”
侍女拍马,兴奋地追上前去,老管家赶紧跟上,不敢有丝毫怠慢。
“你也来?”侍女朗声问道。
“还是东家玩吧。”
“也是,你出手哪儿还有我的份儿。”侍女追出一截,赞道:“果然是养马的好地方,果然是养马的好手!侍弄出的马可真是健硕。”
“东家看人的眼光向来不会错。”老管家道。
“只是不知这马的耐力如何……”侍女一扬马鞭,对跟在她身后的老管家道:“看见前面那山头了吗?挺远的吧?咱们比赛,看谁先到。”
“我可不比,东家没听说过看山跑死马?”
“那我去试试,你在附近等我,顺便把羚羊捉来,如何?”
不等老管家同意,她已又在马屁股上抽了两鞭子。
跑了约莫十几里地,侍女突然一弯腰,整个人贴在马背上。
前方突然出现了一个人影,好在,那人影并没有如她预料的那般放出飞弩暗器之类的东西。
马又向前跑了一截,待她认出那人,两人相距已经很近。
“你是吴大公子?”那人张口问道。
“知道我身份的,要么是来要挟我的生意人,要么是来取我性命的江湖人。我认得你,你叫百里一如。看来你是后者。”
“不错。”
“呵呵,”吴大公子一笑,“哦听说百里一如资质差,但在差也是百里十步的儿子,总该有些头脑吧?今日一见,竟是个大草包,真涨了见识。”
百里一如不理她的挖苦,只道:“我只对坏人动手,所以,你若想活命,就老老实实回答我的问题。”
“你想杀人,直接动手就是了,哪儿来的废话?”
“总该让你知道我杀你的原因,虽然大部分人并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生,却至少应该知道为什么死。”
“我不想知道,你最好赶紧动手,不然,等我的管家赶来,你恐怕就没机会了。”
“看来你的管家很厉害。”
“当然,我这种一点儿功夫都不会的人,身边自然要带个以一敌百的高手。”
“可《无双谱》上未曾提过你的管家。”
“那上面不也没提过你父亲吗?”
“……”百里一如一时无言。
“你知道《无双谱》上为何不写第一的名字吗?”
“为什么?”
“因为世上根本没什么第一,只有像我弟那样初出茅庐的小孩,才会为了一个可笑的名次跟人挑战,甚至连命都不要了。
真正的高手,比如你父亲,比如我的管家,再比如……派你来杀我的人,他们才不稀罕。
他们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活下去,在关键时刻杀死敌人,而不是被敌人杀死,其余一切都是白扯。”
百里一如握紧了手中的剑,“我已听你说了太多。”
“你不想听了。”
“既然你不愿回答我的问题,我该动手了。”
话音刚落,他已提剑冲向了吴大公子。
嘡啷——
一把匕首,只一招。
百里一如知道,今天他怕是完成不了任务了。
“冤家,没想到你这么喜欢我,我才刚说想要嫁你,你就来杀我的丈夫了。”
是貂如意!
“丈夫?”
“你难道没听说过?吴大公子就是我貂如意的丈夫,其实她已经死了,所以现在吴家的主事之人是我。”
“胡闹!”百里一如沉声道。
貂如意的眼中漫出泪光,“我对你那样好,你却责备我……不跟你玩了……”
说着,她已对百里一如出手。
百里一如迟疑了一秒钟,他没想到貂如意变脸如此之快,简直像是换了个人。
不久前,她还深情款款地对他说过,让他莫要害怕,她的毒,她的匕首,都不会用在他身上。
说这话时,她眼中的光芒仿佛来自星辰大海。
百里一如迅速出手,想补救。
太迟了。
咯噔——
被匕首削断脖子的瞬间,百里一如清晰地听到了骨骼分离的声音。
那头颅在天上飞出一个并不好看的弧度,落地之前,口中小声叨念了一句:“不该信女人的……”
貂如意捡起地上的人头,装进腰间的一只布袋,对吴大公子道:“闫儒玉那傻子已经将你的人头送到百里山庄,百里十步想杀你,却反倒折了自己的儿子,这生意……啧啧啧,真是亏大了。”
“你打算怎么处置这个人头?”
“当然是给百里十步送回去,我已经等不及想看看他脸上的表情了。”
“何必,”吴大公子摇头道:“我不在意一个糟老头子的暗算。”
貂如意将人头从口袋里倒出来,踢了一脚,又在草上蹭了蹭沾在鞋子上的血,“真没劲。”
“没劲?不如这人头就给你吃。”
“那倒好,我好久没吃过人肉了,这家伙的味道闻起来还不错。”
貂如意重新捡起人头,对白大公子甜甜一笑,跨上从草丛里钻出的一匹白狼。
等到老管家赶来时,她早已消失了。
老管家看着地上的无头尸体,刚想开口问,吴大公子却先道:“这次狩猎还是有收获的,至少貂如意能打一打牙祭。”
——————————
自万熊帮出来,与吴错分离,闫儒玉这一路都是浑浑噩噩。
他心里堵得慌,脑子也是昏昏沉沉,眼睛已分不出夜幕和树影。他不知自己该去哪儿,也不愿去想,任由马儿驮着信步瞎走。
也不知走了多久,天都蒙蒙亮了,他终于想到一个主意。
死。
他应该赶紧去死。
在朋友为了救自己而深陷险境每日承受割肉之苦之时,他不仅没照顾好朋友的亲人,还害死了朋友唯一的姐姐。
犯下这等不可弥补的错,他还有什么理由活着?
打定了主意,他便注意到了眼前一棵歪脖子树。
真是个上吊的好地方。
既然有了地方,他便将裤带解下来,将自己挂了上去。
一 老管家的分析娓娓道来,马场掌柜不停地擦着脖子上的汗珠,“不知吴大公子有没有安排?”
“当然,吴大公子想了上中下三策。”
“愿闻其详。”
“下策最为潇洒,直接收拾东西离开,一了百了。吴家会销毁与你的所有往来账目、信件,给你一份盘缠,从此相忘于江湖。
可走了就等于断了财路,坐吃山空,以后如何是好?
当然了,你还年轻,除了养马,还有机会学门新手艺,自然与那些养了一辈子马的老掌柜不同。此为下策。
中策则最稳妥,我这里有一份马商名单,我已承诺他们降价两成,他们中相当一部分想要趁此机会囤些马匹,所以,如果你愿意降价出货,我有把握让你三天之内卖光马场里的所有成年马匹。
赚得的钱,连本带利全部归你。”
“中策好!”马场掌柜脱口而出。
他当然算得清楚,即便降价两成,若他一人独得了这笔钱,也足够花一辈子的。
“当然好,却有条件。”
“您说。”
“吴大公子虽然去了,可她的弟弟吴错并没有死讯。
若有朝一日吴错回来,大公子自然想给弟弟留一份产业。
所以,条件就是,你必须继续为吴家经营马场——一个一匹成年马都没有的马场,官府自然是看不上的,你也就安全了。
三年为期,若是三年吴错还不回来,卖马钱吴家一分不少地付给你,若他回来了,钱照付。付完钱,你愿意离开便离开,愿意继续留下经营马场……我想,吴错一定求之不得。”
马场掌柜犹豫了,那是一笔他一生也不大可能赚到的财富,可个中风险也着实值得慎重考虑。
“那……上策呢?”
“上策最简单。你与几位选了上策的马场掌柜一同,直接将自己经营的马场献给官府。
皇帝一高兴,你们不仅能保住性命,兴许还能捞个地方小官当一当,说不上大富大贵,但至少旱涝保收,出了门也要被人高看一等的。”
“这倒也是个办法。”
马场掌柜显然无法立马做出决定。
老管家喝了一口酒道:“我提醒你一点,无论你选哪个,必须优先安置好你手下的这群伙计。”
“那是自然,跟着吴大公子做了这么多年生意,规矩我懂。”
“那我就在这里叨扰五天,五天后务必给我答复。”
“一定。”
说完了正事,两人酒也喝得畅快起来。
老管家不胜酒力,很快就被随行的一名侍女搀回了房间。
一关上他自己的房门,哼着小曲说着胡话的老管家瞬间安静了下来。
不仅安静下来,还规规矩矩地朝扶他回来的侍女鞠了个躬。
“东家,可有什么不妥之处?”
“很好,这一路多亏了你。”
老管家一笑,“东家觉得妥当,我就放心了。还真别说,许久不曾与东家一同办事,我好像回到了年轻的时候。”
“哦?”
“那会儿我跟东家一样的年纪,老爷也还年轻,带着我四处闯荡,白天开张做生意,晚上盘完了货,还要说说这一天的不足之处……”
“我与父亲比起来,是不是差远了?”
“各有千秋。”
“就数您最会说话,”侍女示意老管家洗脸,他便照做,侍女继续道:“这是咱们的最后一家马场了。”
“不错。”
“我想多待些日子。”
“不赶回去救二公子吗?”
“闫儒玉就能救他,我何必多此一举?我能帮闫儒玉的,不过是献上一颗脑袋,如今人事已尽,听天命吧。”
“可万闫儒玉露了破绽,一百里十步不信呢?”
“不会的,他没有破绽可露,因为就连他自己都相信那人头就是我的。
说来得感谢鬼手老七,他的人皮面具真是神了,即便用在一张死人脸上,也足以以假乱真。
再加上诸位江湖朋友帮忙做戏,一路向闫儒玉寻仇,他会更加坚信那就是我……”
待老管家洗完,侍女也洗了一把手,故意弄湿袖口,并问道:“貂如意有消息吗?”
“没有。”
“没有消息或许就是最好的消息。”
侍女示意老管家躺好,自己则走到门口,“早点睡,听说在塞外打猎别有一番豪情,明早叫马场掌柜选两匹好马,咱们去碰碰运气,说不定晚饭还能加一道野味。”
老管家慈祥一笑,又叫了一声“东家”。
“怎的?”
“东家的上中下三策,我参不透。”
“哪里不懂?”
“要我看来,对咱们最最有利的当然是中策,不仅降低了风险,还能保住咱们的马匹生意,细水长流,若是没有上策对比,八成马场老板都会选中策,可是……有了上策,让他们把马场献了去做官,好好的马匹生意就这么被官府……哎!简直是七零八落……咱们家真的亏大了!”
“原来你担心这个。”侍女狡黠一笑,“解释起来可就话长了,不如这样,明日打猎我再慢慢告诉你,也免得路途中无聊。”
“那倒好。”
侍女开门的瞬间,老管家立马扯起了呼噜,还间或梦呓两句。
虽说马场老板不大可能监视老掌柜,但防人不之心不可无,这一路,两人都极其小心。
翌日清晨。
一老一少骑马直奔城郊,马蹄顿住之时,老人捋着胡须笑道:“真没想到,东家的打算竟这般长远。
东家昨晚问我,您与老爷相比如何,现在我倒有了答案,东家心不在此,否则,一定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我不过顺势为之,两万万两银子,这爵位买得可不便宜,若只是个无用的头衔,我也太败家了点。
横竖爵位是买回来了,总要物尽其用。
眼下最大的问题,自然是咱们在官府衙门里没有拥趸,那索性就让我们的人都去’买’些个官来做,我们不就有了自己的势力了吗?”
老人一笑,“东家要这么大的势力,说到底还是要对付通幽门。”
“那是自然,江湖势力散乱,而且……那些人就像吸血的蚊子,见到好处一窝蜂往上揍,不见兔子不撒鹰,想让他们一起对付通幽门?我看没戏。
干脆靠官府的力量,把通幽门一网打尽!”
老管家还想再说两句,侍女却突然眯眼、拉弓、放箭。
箭嗖地一声窜出去的同时,一只羚羊撒腿就跑。
箭擦着羚羊的屁股,钉在了一棵树上。
“追!”
侍女拍马,兴奋地追上前去,老管家赶紧跟上,不敢有丝毫怠慢。
“你也来?”侍女朗声问道。
“还是东家玩吧。”
“也是,你出手哪儿还有我的份儿。”侍女追出一截,赞道:“果然是养马的好地方,果然是养马的好手!侍弄出的马可真是健硕。”
“东家看人的眼光向来不会错。”老管家道。
“只是不知这马的耐力如何……”侍女一扬马鞭,对跟在她身后的老管家道:“看见前面那山头了吗?挺远的吧?咱们比赛,看谁先到。”
“我可不比,东家没听说过看山跑死马?”
“那我去试试,你在附近等我,顺便把羚羊捉来,如何?”
不等老管家同意,她已又在马屁股上抽了两鞭子。
跑了约莫十几里地,侍女突然一弯腰,整个人贴在马背上。
前方突然出现了一个人影,好在,那人影并没有如她预料的那般放出飞弩暗器之类的东西。
马又向前跑了一截,待她认出那人,两人相距已经很近。
“你是吴大公子?”那人张口问道。
“知道我身份的,要么是来要挟我的生意人,要么是来取我性命的江湖人。我认得你,你叫百里一如。看来你是后者。”
“不错。”
“呵呵,”吴大公子一笑,“哦听说百里一如资质差,但在差也是百里十步的儿子,总该有些头脑吧?今日一见,竟是个大草包,真涨了见识。”
百里一如不理她的挖苦,只道:“我只对坏人动手,所以,你若想活命,就老老实实回答我的问题。”
“你想杀人,直接动手就是了,哪儿来的废话?”
“总该让你知道我杀你的原因,虽然大部分人并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生,却至少应该知道为什么死。”
“我不想知道,你最好赶紧动手,不然,等我的管家赶来,你恐怕就没机会了。”
“看来你的管家很厉害。”
“当然,我这种一点儿功夫都不会的人,身边自然要带个以一敌百的高手。”
“可《无双谱》上未曾提过你的管家。”
“那上面不也没提过你父亲吗?”
“……”百里一如一时无言。
“你知道《无双谱》上为何不写第一的名字吗?”
“为什么?”
“因为世上根本没什么第一,只有像我弟那样初出茅庐的小孩,才会为了一个可笑的名次跟人挑战,甚至连命都不要了。
真正的高手,比如你父亲,比如我的管家,再比如……派你来杀我的人,他们才不稀罕。
他们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活下去,在关键时刻杀死敌人,而不是被敌人杀死,其余一切都是白扯。”
百里一如握紧了手中的剑,“我已听你说了太多。”
“你不想听了。”
“既然你不愿回答我的问题,我该动手了。”
话音刚落,他已提剑冲向了吴大公子。
嘡啷——
一把匕首,只一招。
百里一如知道,今天他怕是完成不了任务了。
“冤家,没想到你这么喜欢我,我才刚说想要嫁你,你就来杀我的丈夫了。”
是貂如意!
“丈夫?”
“你难道没听说过?吴大公子就是我貂如意的丈夫,其实她已经死了,所以现在吴家的主事之人是我。”
“胡闹!”百里一如沉声道。
貂如意的眼中漫出泪光,“我对你那样好,你却责备我……不跟你玩了……”
说着,她已对百里一如出手。
百里一如迟疑了一秒钟,他没想到貂如意变脸如此之快,简直像是换了个人。
不久前,她还深情款款地对他说过,让他莫要害怕,她的毒,她的匕首,都不会用在他身上。
说这话时,她眼中的光芒仿佛来自星辰大海。
百里一如迅速出手,想补救。
太迟了。
咯噔——
被匕首削断脖子的瞬间,百里一如清晰地听到了骨骼分离的声音。
那头颅在天上飞出一个并不好看的弧度,落地之前,口中小声叨念了一句:“不该信女人的……”
貂如意捡起地上的人头,装进腰间的一只布袋,对吴大公子道:“闫儒玉那傻子已经将你的人头送到百里山庄,百里十步想杀你,却反倒折了自己的儿子,这生意……啧啧啧,真是亏大了。”
“你打算怎么处置这个人头?”
“当然是给百里十步送回去,我已经等不及想看看他脸上的表情了。”
“何必,”吴大公子摇头道:“我不在意一个糟老头子的暗算。”
貂如意将人头从口袋里倒出来,踢了一脚,又在草上蹭了蹭沾在鞋子上的血,“真没劲。”
“没劲?不如这人头就给你吃。”
“那倒好,我好久没吃过人肉了,这家伙的味道闻起来还不错。”
貂如意重新捡起人头,对白大公子甜甜一笑,跨上从草丛里钻出的一匹白狼。
等到老管家赶来时,她早已消失了。
老管家看着地上的无头尸体,刚想开口问,吴大公子却先道:“这次狩猎还是有收获的,至少貂如意能打一打牙祭。”
——————————
自万熊帮出来,与吴错分离,闫儒玉这一路都是浑浑噩噩。
他心里堵得慌,脑子也是昏昏沉沉,眼睛已分不出夜幕和树影。他不知自己该去哪儿,也不愿去想,任由马儿驮着信步瞎走。
也不知走了多久,天都蒙蒙亮了,他终于想到一个主意。
死。
他应该赶紧去死。
在朋友为了救自己而深陷险境每日承受割肉之苦之时,他不仅没照顾好朋友的亲人,还害死了朋友唯一的姐姐。
犯下这等不可弥补的错,他还有什么理由活着?
打定了主意,他便注意到了眼前一棵歪脖子树。
真是个上吊的好地方。
既然有了地方,他便将裤带解下来,将自己挂了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