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九四章 无双谱(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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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春的夜晚,夜凉如水。
这样的夜晚能猫在屋子里喝酒,哪怕是茅草屋、小米酒,也比出去吹着冷风跟人打架舒坦多了。
开门的一瞬间,当冷风窜进脖子里,闫儒玉开始后悔了。
吴错却像一只要去决斗的大公鸡,昂首挺胸,一下子就钻进了风里。
“人家好像并没有打架的意思。”闫儒玉说道。
为了使他的观点可信,他又补充道:“不然为什么一直躲着?”
他话音刚落,就有十几道黑影从十几棵大树后走了出来,每个黑影都背着一件兵器,有刀有剑有勾有锤,甚至还有人背着长弓。
“看来今天这一架非打不可了。”吴错无奈的语气分明就是故意在气闫儒玉。
“两位公子,熊五爷有请。”为首的黑影开口了,声音里没有一丝情绪,不像人,倒像是兵器发出的叮当声。
做了熊五爷的手下,你就只能是件兵器。
熊五爷,这位在无双谱上排名第三的高手不仅自己武功出众,还一手创建了万熊帮,两千余名帮众唯熊五爷马首是瞻,就算熊五爷让他们拿胸膛往刀尖上撞,也绝不会有人敢迟疑一下。
不仅不敢迟疑,他们还生怕自己落后,因为若是撞在刀尖上死了,他们的家人会得到一笔优厚的补偿,足够安度后半生,而若是落后别人,他们不仅会死得痛苦几十倍,还会连累家人。
闫儒玉不是熊五爷的对手,纵然加上吴错,胜算依旧渺茫,可他还是毫不犹豫地拒绝了。
“不巧得很,我们没空。”闫儒玉转身就要回屋。
“那么,吴公子呢?”黑影面向吴错问道。
“我倒是想去凑热闹,只不过……”他指了指闫儒玉,“他已经说了没空。”
十几条黑影同时出招,有的气势如虹,招式大开大合,有的暗藏锋芒,招式诡异多变,还有的仍留在原地,等待着敌人露出破绽的那一刻,给予致命一击。
要训练出这样一支配合默契的刺杀队伍,不知要耗费多少时间和钱财。
拔剑的那一刻,吴错甚至开始替熊五爷惋惜。
可惜这些时间和钱财都要打水漂了。
吴错招架正面攻击,闫儒玉脚下的速度飞快,砰砰砰砰,眨眼就挑飞了六个人的兵器——那六个留在原地等待致命一击的刺客。他们只好掏出随身携带的第二件短兵器加入混战。
他们不是对手,十三招之后,两人心中已有了结论。偏偏这些人都拿出了拼命的架势,不惜用自己的身体给同伴做掩护,真的拿胸膛往闫儒玉的剑尖上撞。
“停下!我不想杀人!”闫儒玉大喊。
出剑震飞一人,吴错也道:“回去告诉熊五爷,我们不伤他的人,不愿与他结仇。”
黑影用行动回答了两人。
他们冲杀得更不要命了。
这些人哪儿是刺客?反倒更像一支敢死队。
吴错的剑首先沾了血。
血腥味在冷冽的空气里弥漫开来,给寒冷的夜增添了一丝暖意。
接着,第二个人倒下,第三个,第四个……
十几条黑影全部倒下的时候,闫儒玉蹲在一旁吐得眼泪都流了下来。
他的剑很干净,身上的衣服也没有沾到一丝血迹,他连一个人都没杀,杀人的是吴错。
吴错已经很小心了,白袍上还是沾了一滴血,剑上的血潺潺地向下淌,经由剑身流向剑尖,又啪嗒啪嗒地滴在地上。
据说,世上最好的剑杀人时不沾血。
“你从没杀过人?”吴错问道。
闫儒玉只是吐,没回答,吴错却已知道了答案。
他借着月光仔细地看了看自己不用剑的那只手,确认手上没有血,才用这只手拍了拍闫儒玉的背。
“谁说我没杀过人?!”闫儒玉不服气地咕哝了一句。在他看来,身上若没背着几十条人命,那是不配行走江湖的。
所以,纵然他一个人都没杀过,甚至连只鸡都没杀过,他也要装出一副杀人不眨眼的样子。
“不愿杀人,就不杀。”吴错的声音很低,像是生怕被第三个人听到闹得闫儒玉没面子。
闫儒玉在想什么,他总是知道。
闫儒玉故意转移话题道:“架也打完了,可以继续喝酒了?”
屋外是弥漫着血腥味的寒夜,屋里是把酒言欢的好友。
客栈老板酿酒的手艺真不错,小米酒竟然酿出了陈酿的后劲,酒喝进肚子,胃先缓和起来,很快,心里也暖烘烘的,这股暖意随着心跳又被运送到四肢百骸,最后,脑袋里也燃起了一团火,噼里啪啦地烘烤着。
谁的脑袋被火烘烤都不会好受,闫儒玉首先伏在桌上不省人事,吴错的精力更旺盛些,又独自喝了几杯,咕哝了一会儿,这才躺下。
吴错睡眠极浅,来的路上,哪怕每夜都住在最好的客栈,他还是会被噪音困扰。
头天晚上有一个偷情的妇人趁着丈夫睡着,与轿夫说了一夜情话,不巧两人就躲在吴错的窗根下,你侬我侬,他只好浑浑噩噩凑合一夜。
第二天晚上,换了一家偏僻的客栈,他又嫌地上总有蚂蚁爬过,噌噌噌的脚步声扰了他的清梦。
第三夜就更煎熬了,正赶上立春,屋外柳树不紧不慢地抽着枝,丝丝丝,吴错一夜都没合眼。
这一夜他却睡得很沉,沉到被人抬去了别处都没有醒来。
难道因为喝了酒?
可是,纵然与闫儒玉痛饮一夜,他也不曾醉成这样。
难道,趁着他们打架的时候有人在酒里下了药?
是不是说,那些刺客的任务就是被杀死?因为只有这样,下药的人才能神不知鬼不觉。
吴错睁眼以后就开始思考这些问题了。
一睁眼,他发现自己躺在一张大床上,那床大得像是一间屋子,床上至少铺了十几层蚕丝被,柔软得像躺在一团云里。
床周围挂满了帐子,层层叠叠,昭示着主人的财大气粗。
屋子很大,屋顶很高,就连角落里黄花梨盆架上的洗手盆,都是景德镇官窑才烧得出的好东西。
纵然是江南第一富的吴家,也不会将这样的东西随随便便摆在房里供人使用。
吴错知道这些,因为他正是吴家的二公子。
这里怎么会有官窑的瓷器?莫非到了皇宫?
初春的夜晚,夜凉如水。
这样的夜晚能猫在屋子里喝酒,哪怕是茅草屋、小米酒,也比出去吹着冷风跟人打架舒坦多了。
开门的一瞬间,当冷风窜进脖子里,闫儒玉开始后悔了。
吴错却像一只要去决斗的大公鸡,昂首挺胸,一下子就钻进了风里。
“人家好像并没有打架的意思。”闫儒玉说道。
为了使他的观点可信,他又补充道:“不然为什么一直躲着?”
他话音刚落,就有十几道黑影从十几棵大树后走了出来,每个黑影都背着一件兵器,有刀有剑有勾有锤,甚至还有人背着长弓。
“看来今天这一架非打不可了。”吴错无奈的语气分明就是故意在气闫儒玉。
“两位公子,熊五爷有请。”为首的黑影开口了,声音里没有一丝情绪,不像人,倒像是兵器发出的叮当声。
做了熊五爷的手下,你就只能是件兵器。
熊五爷,这位在无双谱上排名第三的高手不仅自己武功出众,还一手创建了万熊帮,两千余名帮众唯熊五爷马首是瞻,就算熊五爷让他们拿胸膛往刀尖上撞,也绝不会有人敢迟疑一下。
不仅不敢迟疑,他们还生怕自己落后,因为若是撞在刀尖上死了,他们的家人会得到一笔优厚的补偿,足够安度后半生,而若是落后别人,他们不仅会死得痛苦几十倍,还会连累家人。
闫儒玉不是熊五爷的对手,纵然加上吴错,胜算依旧渺茫,可他还是毫不犹豫地拒绝了。
“不巧得很,我们没空。”闫儒玉转身就要回屋。
“那么,吴公子呢?”黑影面向吴错问道。
“我倒是想去凑热闹,只不过……”他指了指闫儒玉,“他已经说了没空。”
十几条黑影同时出招,有的气势如虹,招式大开大合,有的暗藏锋芒,招式诡异多变,还有的仍留在原地,等待着敌人露出破绽的那一刻,给予致命一击。
要训练出这样一支配合默契的刺杀队伍,不知要耗费多少时间和钱财。
拔剑的那一刻,吴错甚至开始替熊五爷惋惜。
可惜这些时间和钱财都要打水漂了。
吴错招架正面攻击,闫儒玉脚下的速度飞快,砰砰砰砰,眨眼就挑飞了六个人的兵器——那六个留在原地等待致命一击的刺客。他们只好掏出随身携带的第二件短兵器加入混战。
他们不是对手,十三招之后,两人心中已有了结论。偏偏这些人都拿出了拼命的架势,不惜用自己的身体给同伴做掩护,真的拿胸膛往闫儒玉的剑尖上撞。
“停下!我不想杀人!”闫儒玉大喊。
出剑震飞一人,吴错也道:“回去告诉熊五爷,我们不伤他的人,不愿与他结仇。”
黑影用行动回答了两人。
他们冲杀得更不要命了。
这些人哪儿是刺客?反倒更像一支敢死队。
吴错的剑首先沾了血。
血腥味在冷冽的空气里弥漫开来,给寒冷的夜增添了一丝暖意。
接着,第二个人倒下,第三个,第四个……
十几条黑影全部倒下的时候,闫儒玉蹲在一旁吐得眼泪都流了下来。
他的剑很干净,身上的衣服也没有沾到一丝血迹,他连一个人都没杀,杀人的是吴错。
吴错已经很小心了,白袍上还是沾了一滴血,剑上的血潺潺地向下淌,经由剑身流向剑尖,又啪嗒啪嗒地滴在地上。
据说,世上最好的剑杀人时不沾血。
“你从没杀过人?”吴错问道。
闫儒玉只是吐,没回答,吴错却已知道了答案。
他借着月光仔细地看了看自己不用剑的那只手,确认手上没有血,才用这只手拍了拍闫儒玉的背。
“谁说我没杀过人?!”闫儒玉不服气地咕哝了一句。在他看来,身上若没背着几十条人命,那是不配行走江湖的。
所以,纵然他一个人都没杀过,甚至连只鸡都没杀过,他也要装出一副杀人不眨眼的样子。
“不愿杀人,就不杀。”吴错的声音很低,像是生怕被第三个人听到闹得闫儒玉没面子。
闫儒玉在想什么,他总是知道。
闫儒玉故意转移话题道:“架也打完了,可以继续喝酒了?”
屋外是弥漫着血腥味的寒夜,屋里是把酒言欢的好友。
客栈老板酿酒的手艺真不错,小米酒竟然酿出了陈酿的后劲,酒喝进肚子,胃先缓和起来,很快,心里也暖烘烘的,这股暖意随着心跳又被运送到四肢百骸,最后,脑袋里也燃起了一团火,噼里啪啦地烘烤着。
谁的脑袋被火烘烤都不会好受,闫儒玉首先伏在桌上不省人事,吴错的精力更旺盛些,又独自喝了几杯,咕哝了一会儿,这才躺下。
吴错睡眠极浅,来的路上,哪怕每夜都住在最好的客栈,他还是会被噪音困扰。
头天晚上有一个偷情的妇人趁着丈夫睡着,与轿夫说了一夜情话,不巧两人就躲在吴错的窗根下,你侬我侬,他只好浑浑噩噩凑合一夜。
第二天晚上,换了一家偏僻的客栈,他又嫌地上总有蚂蚁爬过,噌噌噌的脚步声扰了他的清梦。
第三夜就更煎熬了,正赶上立春,屋外柳树不紧不慢地抽着枝,丝丝丝,吴错一夜都没合眼。
这一夜他却睡得很沉,沉到被人抬去了别处都没有醒来。
难道因为喝了酒?
可是,纵然与闫儒玉痛饮一夜,他也不曾醉成这样。
难道,趁着他们打架的时候有人在酒里下了药?
是不是说,那些刺客的任务就是被杀死?因为只有这样,下药的人才能神不知鬼不觉。
吴错睁眼以后就开始思考这些问题了。
一睁眼,他发现自己躺在一张大床上,那床大得像是一间屋子,床上至少铺了十几层蚕丝被,柔软得像躺在一团云里。
床周围挂满了帐子,层层叠叠,昭示着主人的财大气粗。
屋子很大,屋顶很高,就连角落里黄花梨盆架上的洗手盆,都是景德镇官窑才烧得出的好东西。
纵然是江南第一富的吴家,也不会将这样的东西随随便便摆在房里供人使用。
吴错知道这些,因为他正是吴家的二公子。
这里怎么会有官窑的瓷器?莫非到了皇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