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三哥回家
推荐阅读:大魏读书人、我的帝国无双、明天下、明朝败家子、北宋大表哥、如意小郎君、盛唐逆子:李恪传、权御八荒、最强特种兵之龙魂、乱世枭雄
一秒记住【复兴文学 www.fxwx.net】,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去铁匠铺的路上,路过一家首饰店,进去挑了两件首饰。
一旁的四哥何狗蛋不解地问:“你不是很讨厌杨蓉吗,干嘛还给她买首饰?”
“你懂个屁,你真以为我会为了几个鸡蛋跟她计较。”
无语的望了自己一向精明的四哥一眼,王方解释道:“你没发现她刚来咱家的时候,眼神就像死了一样,看什么都想上去咬两口,这样的人,你能放心跟她一个院子,假如她什么时候受刺激了,拿刀捅人怎么办,捅你还是捅我。”
“你这么一说,我倒是想起来了,她刚来的时候,的确一副家里死人的样子。”
小四摸摸脑袋,恍然大悟后,转而又不解的问道:“那你怎么知道给她抓只小狗就能好,难道不是把小狗吃了吗?”
“这其中涉及到一个心理原理,人只要有了依靠,或者别的东西需要依靠她,她就能产生求生欲望,这就跟有孩子的男人,和没孩子的男人是一个道理,前者不懂攒钱,后者绝大多数都会产生责任感……”
一路上讲解着心理学的原理,不一会来到铁匠铺门口。
进去之后发现铁匠铺已经有了客人,正在跟掌柜讨价还价,直接绕过掌柜,对着正在烧马蹄铁的壮汉道:“我三天前定的货呢,家里的长辈让我过来取货。”
壮汉撇了他一眼,仿佛在思考什么,最终咧嘴大笑着,从旁边的炉膛内抽出一根铜管。
“纯铜打的,尽量祛除了杂质,这玩意用上几百年也不会坏。”
摸着手中的铜管,大致手臂长短,后面的尾部开了口子,还做了链接装置,只要划上膛线,就是一根合格的枪管,手枪这种东西,他也不太了解构造,不过其中的原理倒是懂得,正好先做好枪管后慢慢摸索,说不定哪天就能摸索出合理构造。
其实这个年代,已经有了火枪的存在,甚至于遥远的欧洲方向,已经有了燧发枪的存在,不过要等到五十年后,也就是1600年以后,这种枪械才会大规模流行起来。
而在眼下,自身安全受到威胁的时候,王方不介意让这样的大杀器提前问世。
仔细抚摸着手中的铜管,王方露出满意表情,而在此时,他身旁的客人开口道:“这东西可不常见,据我所知,唯有军伍中才会大量配备。”
“军伍,什么军伍?”
王方愣了两下,迷茫道:“这东西是回家吹火用的,后面套上竹竿用来吹火,奶奶说这样才不会熄灭。”
一身冷汗的从铁匠铺出来,这个年代也不乏见多识广的人存在,更何况火枪已经发展了三百多年,宋朝时期就已经有了突火枪的存在,很难保证不被外人看出什么。
幸好王方订制的型号,本身就是最微小的铜管,假如真的订制一根成人手臂长短的铜管的话,恐怕用不了多久,就有衙役找上门来。
而在王方身后,那名刚刚说话的客人旁边,一名幼童开口道:“公子,你是不是太小心了一点,那种玩意就算做火枪,恐怕也只能打蚊子罢了。”
白衣白袍的青年人并没有多说什么,只是轻笑着点头默认,而假如王方足够细心的话,一定会发现,眼前的青年人和酒馆的少年人几乎穿着一模一样的衣料。
从铁匠铺出来,已经是下晌时光,回到家中,正好是晚饭时间,而在距离家门不远,还未走进宅院的时候,就听到宅院内传来一阵扑打的声音。
“这是什么鬼东西,怎么会在我家房子里!”
伴随着扑棱棱的声响,只见一只足有成人小腿高度的大公鸡,从后院的房门内飞了出来,二姐挥舞着手中的包袱,尖叫道:“杀了人,杀人了,大公鸡成精杀人了。”
足足两尺多高的大公鸡,正是王方余留下来,等着明年配种的种鸡。
又因为想要提升鸡类体质的原因,王方有意无意的使用自己的异能提升了大公鸡的体型。
足足两尺多高的大公鸡,看起来就跟妖怪似的张开翅膀,扑打身前贸然闯入的敌人,还没等王方呼喊住手,就只见二姐身旁陡然窜出一道人影,一把抓住大公鸡的脖子,两手用力一扭,公鸡落在地上,成诡异姿势抽搐起来。
“这是什么鬼东西,谁家的大公鸡可以长到这么大的样子,还是说山林里的妖孽跑了出来,专门跑到我家捣乱来了。”
与此同时,刚刚出手将公鸡脖子扭断的三哥何永成,冲着王方和二伯所在的方向,和颜悦色的笑了一下,随即拉着自己二姐离开。
走过去蹲在地上查看,硕大的公鸡已经呈现濒危状态,除了脚掌还不时抽搐两下之外,已经完全没了生命痕迹。
再看公鸡的脖子,两侧的鸡毛都被蹭下来好大一块,农家的孩子八九岁就要下地干活,数年的锻炼,再加上三哥有意无意的习武,手劲已经大到惊人地步。
招招手,呼喊杨蓉道:“赶紧拔毛烧了吧,正好庆祝大伯一家回来。”
脸色漠然的走向后院房内,既然大伯一家回来了,这样的鸡笼和獾窝自然不能留在房内,否则的话,被大伯一家看到,必定又是一场闹剧。
对于自家大伯一家回来的结果,王方早有预料,一是粮铺烧毁后,大伯没了经济来源,不可能长久居住在县城范围,二是经过一场火灾的提醒,大伯应该也能意识到自己的危机,这样的情况下,他不可能将自己的家人,全都留在城内。
而从院内的动静来看,大伯应该没有回来,应该是三哥何永成和几个姐姐,以及小六小七提前回来,否则的话,不管是大伯,还是大伯娘回来,家中都不应该这么安静才对。
吃过晚饭后,从堂屋出来,正常的农家没有吃晚饭的习俗,这样的习惯也是大伯发家后,以及王方强烈要求下,才有的习惯。
走向自己房间,还没入门的时候,就听到三哥何永成呼喊,招呼自己出去走走。
走到之前埋葬母獾的位置,密獾正在它母亲坟旁享用晚餐。
三哥何永成看了密獾一眼,惊惧道:“这东西复活了!”
关于密獾的事情王方并没有解释太多,三哥仔细观察后倒也发现了两者的不同,转而面向王方盘问道:“粮铺的事情是你做的。”
去铁匠铺的路上,路过一家首饰店,进去挑了两件首饰。
一旁的四哥何狗蛋不解地问:“你不是很讨厌杨蓉吗,干嘛还给她买首饰?”
“你懂个屁,你真以为我会为了几个鸡蛋跟她计较。”
无语的望了自己一向精明的四哥一眼,王方解释道:“你没发现她刚来咱家的时候,眼神就像死了一样,看什么都想上去咬两口,这样的人,你能放心跟她一个院子,假如她什么时候受刺激了,拿刀捅人怎么办,捅你还是捅我。”
“你这么一说,我倒是想起来了,她刚来的时候,的确一副家里死人的样子。”
小四摸摸脑袋,恍然大悟后,转而又不解的问道:“那你怎么知道给她抓只小狗就能好,难道不是把小狗吃了吗?”
“这其中涉及到一个心理原理,人只要有了依靠,或者别的东西需要依靠她,她就能产生求生欲望,这就跟有孩子的男人,和没孩子的男人是一个道理,前者不懂攒钱,后者绝大多数都会产生责任感……”
一路上讲解着心理学的原理,不一会来到铁匠铺门口。
进去之后发现铁匠铺已经有了客人,正在跟掌柜讨价还价,直接绕过掌柜,对着正在烧马蹄铁的壮汉道:“我三天前定的货呢,家里的长辈让我过来取货。”
壮汉撇了他一眼,仿佛在思考什么,最终咧嘴大笑着,从旁边的炉膛内抽出一根铜管。
“纯铜打的,尽量祛除了杂质,这玩意用上几百年也不会坏。”
摸着手中的铜管,大致手臂长短,后面的尾部开了口子,还做了链接装置,只要划上膛线,就是一根合格的枪管,手枪这种东西,他也不太了解构造,不过其中的原理倒是懂得,正好先做好枪管后慢慢摸索,说不定哪天就能摸索出合理构造。
其实这个年代,已经有了火枪的存在,甚至于遥远的欧洲方向,已经有了燧发枪的存在,不过要等到五十年后,也就是1600年以后,这种枪械才会大规模流行起来。
而在眼下,自身安全受到威胁的时候,王方不介意让这样的大杀器提前问世。
仔细抚摸着手中的铜管,王方露出满意表情,而在此时,他身旁的客人开口道:“这东西可不常见,据我所知,唯有军伍中才会大量配备。”
“军伍,什么军伍?”
王方愣了两下,迷茫道:“这东西是回家吹火用的,后面套上竹竿用来吹火,奶奶说这样才不会熄灭。”
一身冷汗的从铁匠铺出来,这个年代也不乏见多识广的人存在,更何况火枪已经发展了三百多年,宋朝时期就已经有了突火枪的存在,很难保证不被外人看出什么。
幸好王方订制的型号,本身就是最微小的铜管,假如真的订制一根成人手臂长短的铜管的话,恐怕用不了多久,就有衙役找上门来。
而在王方身后,那名刚刚说话的客人旁边,一名幼童开口道:“公子,你是不是太小心了一点,那种玩意就算做火枪,恐怕也只能打蚊子罢了。”
白衣白袍的青年人并没有多说什么,只是轻笑着点头默认,而假如王方足够细心的话,一定会发现,眼前的青年人和酒馆的少年人几乎穿着一模一样的衣料。
从铁匠铺出来,已经是下晌时光,回到家中,正好是晚饭时间,而在距离家门不远,还未走进宅院的时候,就听到宅院内传来一阵扑打的声音。
“这是什么鬼东西,怎么会在我家房子里!”
伴随着扑棱棱的声响,只见一只足有成人小腿高度的大公鸡,从后院的房门内飞了出来,二姐挥舞着手中的包袱,尖叫道:“杀了人,杀人了,大公鸡成精杀人了。”
足足两尺多高的大公鸡,正是王方余留下来,等着明年配种的种鸡。
又因为想要提升鸡类体质的原因,王方有意无意的使用自己的异能提升了大公鸡的体型。
足足两尺多高的大公鸡,看起来就跟妖怪似的张开翅膀,扑打身前贸然闯入的敌人,还没等王方呼喊住手,就只见二姐身旁陡然窜出一道人影,一把抓住大公鸡的脖子,两手用力一扭,公鸡落在地上,成诡异姿势抽搐起来。
“这是什么鬼东西,谁家的大公鸡可以长到这么大的样子,还是说山林里的妖孽跑了出来,专门跑到我家捣乱来了。”
与此同时,刚刚出手将公鸡脖子扭断的三哥何永成,冲着王方和二伯所在的方向,和颜悦色的笑了一下,随即拉着自己二姐离开。
走过去蹲在地上查看,硕大的公鸡已经呈现濒危状态,除了脚掌还不时抽搐两下之外,已经完全没了生命痕迹。
再看公鸡的脖子,两侧的鸡毛都被蹭下来好大一块,农家的孩子八九岁就要下地干活,数年的锻炼,再加上三哥有意无意的习武,手劲已经大到惊人地步。
招招手,呼喊杨蓉道:“赶紧拔毛烧了吧,正好庆祝大伯一家回来。”
脸色漠然的走向后院房内,既然大伯一家回来了,这样的鸡笼和獾窝自然不能留在房内,否则的话,被大伯一家看到,必定又是一场闹剧。
对于自家大伯一家回来的结果,王方早有预料,一是粮铺烧毁后,大伯没了经济来源,不可能长久居住在县城范围,二是经过一场火灾的提醒,大伯应该也能意识到自己的危机,这样的情况下,他不可能将自己的家人,全都留在城内。
而从院内的动静来看,大伯应该没有回来,应该是三哥何永成和几个姐姐,以及小六小七提前回来,否则的话,不管是大伯,还是大伯娘回来,家中都不应该这么安静才对。
吃过晚饭后,从堂屋出来,正常的农家没有吃晚饭的习俗,这样的习惯也是大伯发家后,以及王方强烈要求下,才有的习惯。
走向自己房间,还没入门的时候,就听到三哥何永成呼喊,招呼自己出去走走。
走到之前埋葬母獾的位置,密獾正在它母亲坟旁享用晚餐。
三哥何永成看了密獾一眼,惊惧道:“这东西复活了!”
关于密獾的事情王方并没有解释太多,三哥仔细观察后倒也发现了两者的不同,转而面向王方盘问道:“粮铺的事情是你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