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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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子的大哥是个胖子,年岁不大,三十岁出头的样子,姓梁,单名一个看字,梁看,就是他的大名。

    梁看严格来说不算怎么胖,一米八的个头,东北人,身板很壮很彪悍,留着个光头。脸上也有块疤,说是以前的战绩,不过是在右眼的眼角一点,不长,两厘米的样子,却让他本就吓人的样子更加吓人,是属于能活活把小孩吓哭的货。我也有疤,所以他见到我的时候眼前一亮。

    而且梁看这人十分地好斗,还喜欢掰手腕,他见我有几分力气的样子,立刻要和我掰一掰。我哟呵一下,乐了,没想到梁看居然和曹翔那厮一个尿性,就好这一口。我二话不说,直接干了。妈啦,我敢说,他肯定在工地干过,不是搬砖就是扛水泥的货。力气大的吓人,我撑不到五秒就败了,丫根本就不是一个级别的!

    尼玛,要知道以曹翔那货的身板都没我力气大,虽然他每次都不认输,说他没吃饱不算数,下次再来。但我力气很大是无需质疑的,因为我纵横掰坛这么多年,还是第一次输得这么惨!

    不过我的力气还是让他吃惊,他说能在他手下撑过三秒的,我算第一个。

    不过简单地交谈之后,发现看哥这人挺豪爽的,而且特讲义气,难怪东子这家伙这么死心塌地的。

    而我的粗俗也很对看哥的胃口,酒过三巡之后,他对我就充满了好感,搂着我的肩膀摇个不停,让我以后被谁欺负,直接报他的名字,他帮我出头。当然,我也不是棒槌,直接就相信他这句话。而看哥也不可能是愣头青,他说的这些,就是客套话而已。

    我深知酒桌上的兄弟不是真兄弟,要真想借看哥的力量报仇,还得自己先付出,看哥才会把我当真兄弟。

    喝到一半,看哥猛然一拍桌子,砰的一声,桌子都被他拍斜了一下,他站起来,举起大碗,大声喝道:“来兄弟们,今天是个好日子,阿文是大学生,肚子里的墨水可多着了,以后就是我们的军师。来啊,让我们敬他一杯,从此大家就是兄弟!干!”

    也许是听到了大学生这三个字让他们反感,让本来热情很高的他们一下子消极不少。他们多是初中就辍学出来混,大学生这三个字和他们这些文盲是两个世界的人,不,应该说他们打心底就对大学生反感,或者自卑。

    我知道他们的心理,因为我曾经混过,那时候的我就特别反感那些老师眼里的好学生,觉得他们个个都是狗日的。

    对于这种情况,看哥似乎一点不惊讶,他只是眯着眼看了我一下。

    他什么意思我当然知道,在施威的同时,又要看我的应变能力,看我怎么处理这种情况。

    东子站起来,想说些什么,话没出口,就被我按回椅子上。

    “去他娘的大学生!”

    我一拍桌子,动静比看哥还大,嗖的一下站起来,“如果我他妈这都算大学生的话,那在座的兄弟就是博士生了,你们见过像我这么粗鲁的大学生么?我草!”

    拍了拍自己脸上的那条肉虫,我一只脚踩在椅子上,十分不雅,大声喧哗:“大学生算个蛋啊大学生,我他妈要不是家里老爹交了学费的话,我他妈早就不读了!兄弟们你们不知道啊,哥们以前也是个英俊潇洒的帅哥,十里八乡一枝花,学校里不知道多少娘们喜欢哥们,要跟哥们睡觉。哟嘿,你们可别笑,老子说正经呢……可哥们……”我指着那条狰狞的肉痕:“哥们自从破相之后,我草他妈的,就没有哪个娘们拿眼角夹过我了……大学生?我去你妈的大学生啊,草草草草!”

    “尼玛老子初中也混过啊,不信?你问东子这傻逼,他丫还给我揍过一顿呢,当时哭了还,一把口水一把鼻涕地喊我文哥!”我脸红耳赤,很激动的样子,掐着东子的脖子摇来摇去,十分地亲热。

    我先声夺人,欲扬先抑,夸张比喻,各种手法使出来,把他们哄得个七荤八素的,愣了好一会儿才有人给我鼓掌。

    “哈哈,文哥说得对,你是个汉子,我服你!去他妈的大学生,来,文哥,我先敬你一杯!”一个汉子端碗过来,豪爽一干,哈哈大笑:“男人有点疤痕那才叫男人,这叫战绩。娘们不夹你,那是她们太几把不懂男人!你看我……”他扯开自己上衣,胸口也有一条竟有十厘米长的刀疤!

    “我也有疤,是被人砍的。当时我哼都没哼一下,直接一棍敲过去,给狗日的脑袋开了瓢!”

    我眼湿了,不知道为什么,听到汉子这句话,特别地触动,一下就掉泪。我把碗高举,大喝:“来兄弟们,干了!从今以后大家就是兄弟,有钱一起赚,有妞一起泡!哈哈哈!”

    估计是我一个大男人落泪吓着了他们,他们个个都干了个碗朝底,给足了面子。

    一般人是绝对不明白我到底为什么会哭的,一个大男人,哭哭啼啼像个娘们成什么了?但是有一个人似乎理解了,是看哥,那个脸上同样有条疤的东北佬,他对我点点头,笑了笑,我有些温暖。

    一夜之间破了相,成了一个丑男,那种经历不是谁都有的。面对别人厌恶异样的表情,路人避开,孩童吓哭的对待,每一次我都是内心如有针刺,表面却要强颜欢笑。那种滋味,真他妈难受!甚至有段时间,我都不敢出门见人了,因为自卑,因为骨子里的高傲。

    或许我骨子里就是这么粗俗的一个人,面对看哥和东子他们,比我在大学面对那些同学亲切多了。

    都说男人的面子不在一张脸上,洒脱面对人生,但真正做起来是很难的,特别是对于我这种二十出头的青年来说。说到底,我不是看破红尘的高人,而是一个吃五谷杂粮,有七情六欲的俗人而已。

    而现在汉子的一番话,着实触动了我内心的伤疤,情关不守,一下子泪崩了。

    最后我醉了,弥天大醉,但我在醉之前给了东子两千,让他散场后结账。如果说两千能买下他们对我的善意,那肯定是值的,尽管这钱我花得很肉痛。

    混,是一种生活,是一种挑战,是一种历练,但是你真的出来混了,就很难回头了。所以混是一条不归路。

    我真的去混了,为了整死高帅富,我愿意付出自己所有,因为我暗暗发过誓,此仇不报誓不为人!你可以嘲笑我的幼稚,可以骂我煞笔,我无所谓,因为我本就是这种有仇不报睡不着觉的小人!

    来见看哥我是瞒着曹翔的,他问我这几晚都出去干什么了,是不是去做少爷了。我给了他一脚,玩笑说最近手头紧,去工地搬砖了,又问他有没有钱,有钱借两百花花。他直接给我一个中指,就兴致冲冲看日韩动作爱情片去了。

    他没有继续追问我,让我松了一口气,如果他真要追问起来,凭他对我的了解,估计是瞒他不过的。因为自出院后,他不止一次问我怎么整高帅富,而我一次又一次的敷衍,已经让他产生了怀疑。

    他现在没追问我,是因为他相信我,我两是不用结拜的好基友。

    这天晚上,我又骗了曹翔,我说出去做兼职,他信了。其实去的是和东子一起做事,但刚出门,就接到了一个电话,居然是温可馨打来的!

    我迟疑了,不知道该不该接……

    都这时候了,她给我打电话干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