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四十章 继续当宅男(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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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白姓兄弟:
大白‘白立才’,29岁。皮肤白净,文质彬彬,曾教许超理论知识。能力:?
小白‘白立人’,26岁。皮肤黝黑,孔武有力,曾去双丰送过档案,即那个方脸。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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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几何时,白立人也曾幻想过这个世界并不简单。但那时他还小,小到没有具体的世界观和自主意识。而等他大些之后,那些曾经的幻想又被多年以来的无神论观点给清洗得一无痕迹。因此,若非是在26岁时碰到了王毅凡,他或许还永远沉浸在‘热武器无敌’的常规观念之中。
那是他27岁生日的前一天夜晚,他奉命盯梢新加入组织的“刺头”王毅凡。盯梢么,本是一项很普通的任务,既不危险也不费力,唯一需要的可能就是耐心和时间。不过由于对象是王毅凡,他倒也不敢掉以轻心。
无他,只因这个王毅凡是总参部领导口中的奇人。听说他年纪比自己还小一岁,但实力却已经能横扫所有的总参部高手和特种兵了。
“是开玩笑的吧!”他这么想着。
但在经历了那一次的任务之后,他却再也没有怀疑过王毅凡的实力。
那一天具体发生了什么,他不曾告诉过任何人。甚至连他的亲哥哥,也是直到他死之前,才听他说起一些片段。
不过要说整个过程,可能只有我比较清楚。
你问我是谁?我叫王毅凡。
那天,我接到老婆大人的电话...呃,当然,当时我们还没有结婚,只不过那时候我已经对她死心塌地了。所以,对于她的电话,我是想也没想就应了下来。
我当时想,这秦梓肖毕竟是大集团的公子,而且其家族在魔都本地能量不小。我不管是考虑老婆娘家人还是考虑我的那些朋友们,都应该给彼此留有一点余地。所以,尽管那一次我向总参部的老头说‘我要去放手一搏了’,但等我到了北谷木山宫别墅后,我却不曾对任何一个秦梓肖安插的喽啰动手。
说起来,那天小白受伤也纯粹就是活该。
认识我的人都知道,我会雾隐术。只要空气中的水分足够,我哪怕是在大白天,也能悄无声息地溜进木山宫别墅。但那小白却是不会,他不会还不要紧,可他偏偏还是个一根筋!要不是那天秦梓肖表现得还算老实,他说不定都等不到我出去就会死那儿。
后来我背了他一路,不过事情就出在我背他的那段时间。
话说那时候我自信得像一头发情期的雄狮!要不然,那些兔崽子也不会那么轻易就被我给吓傻。说出来你们可能不相信,那些偷袭小白和我的,居然是来自九州的间谍。
一开始我并不知道他们的底细,可能也是他们在华夏住了太长时间了。那口音分明就是满满的魔都口音。后来打着打着,我背上的小白告诉我说,那些都是九州人。
我当时想问他来着,不过那些小鬼子好像脑瓜都不太好使,居然张口就喷出几局高丽话。我不知道是那些小鬼子倏忽了还是他们压根就没脑子。因为当时我们华夏明明就和高丽存在信任危机,算算年头已经有很长时间没有高丽人出现在魔都了。而且,高丽人的眼睛小得可怜,但那几个人的眼睛却并不是太小。所以,我当时犹豫了大概3、5秒钟,就把手里的长棍换成了长剑。
其实也不能怪我,毕竟如果他们是秦梓肖派来的人,那他们怎么说也是自家同胞。我这出手要是太狠,事后不好收尾。不过,他们是九州来的,就...
我当时像模像样地耍了一套惊蛰剑和一套连城剑。我本来也没打算把他们怎么样,最多就是给个下马威,然后交给赵牧歌那个猥琐的光头或者交给魔都的公安部门。但九州人,或者说从事间谍这个行业的九州人,心里可能早已经不把命当命来看了。所以,为了防止他们来个玉石俱焚,我耍那套惊蛰剑的时候,一不小心把体内储存了N久的吞天功力全数牵动了起来。
凡界那套东西,你们懂的...
这武技到了一定的程度,天地异象肯定少不了。
也就是我这么一折腾,那几个九州人被我吓傻了不说,连着那小白也莫名其妙地把我当成了神仙...
——《王毅凡自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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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既望,魔都的太阳已是灿烂得宛如霓裳。
在忙过了上半个月后,王毅凡抽空回了趟龙城的老家。为了让父母放心,他尽可能地表现出工作顺利、前途无量的状态。而对于儿子举手投足间的变化,王父、王母看在眼里喜在心里。
这几天,王父、王母可能过了近几年来最安心的几天。
回想儿子走时,他们只掏了两千华夏币。然现在儿子回来,他却收到了一个格外隆重的大礼。
“老爸、老妈,这是我女朋友!”
没错,那劳什子刀具、珠宝,和眼前这个活生生的大姑娘一比,那的的确确要失色N截。
这本是王毅凡回去前的一个试探,说实话连他自己也没想到唐韵初会就这么答应了他。不过唐韵初本人倒是分得很清楚。
“呐,咱们约法三章啊。你给我时间安心跳舞,我就给你当逢年过节的名义女朋友。不过若是你敢有什么逾越的话...哼哼!”
要说王毅凡这辈子最尊敬谁,王父、王母肯定排在第一位,但要说他最听谁的话,可能唐韵初才是那个NO.1。
索性,唐韵初由于学校里还有事情要忙,所以只是在王毅凡家吃了一顿晚饭。要不然这时间久了,说不定王父王母真能看出二人间的小九九来。不过饶是只有这么小半天的功夫,王父、王母也依然把唐韵初当成了自家的媳妇。
没办法,这舞蹈学院出身的妹子,不管是气质还是颜值那都是上上之选,再加上唐韵初潜意识里的汉朝礼仪...
这么说吧,就算王父王母不喜欢,那可能也是因为担心人姑娘看不上自家的儿子。
一 白姓兄弟:
大白‘白立才’,29岁。皮肤白净,文质彬彬,曾教许超理论知识。能力:?
小白‘白立人’,26岁。皮肤黝黑,孔武有力,曾去双丰送过档案,即那个方脸。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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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几何时,白立人也曾幻想过这个世界并不简单。但那时他还小,小到没有具体的世界观和自主意识。而等他大些之后,那些曾经的幻想又被多年以来的无神论观点给清洗得一无痕迹。因此,若非是在26岁时碰到了王毅凡,他或许还永远沉浸在‘热武器无敌’的常规观念之中。
那是他27岁生日的前一天夜晚,他奉命盯梢新加入组织的“刺头”王毅凡。盯梢么,本是一项很普通的任务,既不危险也不费力,唯一需要的可能就是耐心和时间。不过由于对象是王毅凡,他倒也不敢掉以轻心。
无他,只因这个王毅凡是总参部领导口中的奇人。听说他年纪比自己还小一岁,但实力却已经能横扫所有的总参部高手和特种兵了。
“是开玩笑的吧!”他这么想着。
但在经历了那一次的任务之后,他却再也没有怀疑过王毅凡的实力。
那一天具体发生了什么,他不曾告诉过任何人。甚至连他的亲哥哥,也是直到他死之前,才听他说起一些片段。
不过要说整个过程,可能只有我比较清楚。
你问我是谁?我叫王毅凡。
那天,我接到老婆大人的电话...呃,当然,当时我们还没有结婚,只不过那时候我已经对她死心塌地了。所以,对于她的电话,我是想也没想就应了下来。
我当时想,这秦梓肖毕竟是大集团的公子,而且其家族在魔都本地能量不小。我不管是考虑老婆娘家人还是考虑我的那些朋友们,都应该给彼此留有一点余地。所以,尽管那一次我向总参部的老头说‘我要去放手一搏了’,但等我到了北谷木山宫别墅后,我却不曾对任何一个秦梓肖安插的喽啰动手。
说起来,那天小白受伤也纯粹就是活该。
认识我的人都知道,我会雾隐术。只要空气中的水分足够,我哪怕是在大白天,也能悄无声息地溜进木山宫别墅。但那小白却是不会,他不会还不要紧,可他偏偏还是个一根筋!要不是那天秦梓肖表现得还算老实,他说不定都等不到我出去就会死那儿。
后来我背了他一路,不过事情就出在我背他的那段时间。
话说那时候我自信得像一头发情期的雄狮!要不然,那些兔崽子也不会那么轻易就被我给吓傻。说出来你们可能不相信,那些偷袭小白和我的,居然是来自九州的间谍。
一开始我并不知道他们的底细,可能也是他们在华夏住了太长时间了。那口音分明就是满满的魔都口音。后来打着打着,我背上的小白告诉我说,那些都是九州人。
我当时想问他来着,不过那些小鬼子好像脑瓜都不太好使,居然张口就喷出几局高丽话。我不知道是那些小鬼子倏忽了还是他们压根就没脑子。因为当时我们华夏明明就和高丽存在信任危机,算算年头已经有很长时间没有高丽人出现在魔都了。而且,高丽人的眼睛小得可怜,但那几个人的眼睛却并不是太小。所以,我当时犹豫了大概3、5秒钟,就把手里的长棍换成了长剑。
其实也不能怪我,毕竟如果他们是秦梓肖派来的人,那他们怎么说也是自家同胞。我这出手要是太狠,事后不好收尾。不过,他们是九州来的,就...
我当时像模像样地耍了一套惊蛰剑和一套连城剑。我本来也没打算把他们怎么样,最多就是给个下马威,然后交给赵牧歌那个猥琐的光头或者交给魔都的公安部门。但九州人,或者说从事间谍这个行业的九州人,心里可能早已经不把命当命来看了。所以,为了防止他们来个玉石俱焚,我耍那套惊蛰剑的时候,一不小心把体内储存了N久的吞天功力全数牵动了起来。
凡界那套东西,你们懂的...
这武技到了一定的程度,天地异象肯定少不了。
也就是我这么一折腾,那几个九州人被我吓傻了不说,连着那小白也莫名其妙地把我当成了神仙...
——《王毅凡自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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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既望,魔都的太阳已是灿烂得宛如霓裳。
在忙过了上半个月后,王毅凡抽空回了趟龙城的老家。为了让父母放心,他尽可能地表现出工作顺利、前途无量的状态。而对于儿子举手投足间的变化,王父、王母看在眼里喜在心里。
这几天,王父、王母可能过了近几年来最安心的几天。
回想儿子走时,他们只掏了两千华夏币。然现在儿子回来,他却收到了一个格外隆重的大礼。
“老爸、老妈,这是我女朋友!”
没错,那劳什子刀具、珠宝,和眼前这个活生生的大姑娘一比,那的的确确要失色N截。
这本是王毅凡回去前的一个试探,说实话连他自己也没想到唐韵初会就这么答应了他。不过唐韵初本人倒是分得很清楚。
“呐,咱们约法三章啊。你给我时间安心跳舞,我就给你当逢年过节的名义女朋友。不过若是你敢有什么逾越的话...哼哼!”
要说王毅凡这辈子最尊敬谁,王父、王母肯定排在第一位,但要说他最听谁的话,可能唐韵初才是那个NO.1。
索性,唐韵初由于学校里还有事情要忙,所以只是在王毅凡家吃了一顿晚饭。要不然这时间久了,说不定王父王母真能看出二人间的小九九来。不过饶是只有这么小半天的功夫,王父、王母也依然把唐韵初当成了自家的媳妇。
没办法,这舞蹈学院出身的妹子,不管是气质还是颜值那都是上上之选,再加上唐韵初潜意识里的汉朝礼仪...
这么说吧,就算王父王母不喜欢,那可能也是因为担心人姑娘看不上自家的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