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出阴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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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遥下意识往山下一蹿,钻入浓密的蕨类植物丛中,躲了起来。
保命才是当务之急。
奸臣系统提供的只是生命值上限,并不是保证萧遥一定能活那么久,而是说他最多能活那么久,半途被杀死就game-over。
近了,一个声音说道:“非也!非也!萧公子的计划是僚人劫掠了官粮,杀光了马帮伙计,我凤凰寨兄弟见义勇为救了你性命。那咱们就要在现场杀几个僚人,丢下尸首,充作双方交战斩杀之敌。否则,血迹、姿态、脚步一旦不对,衙门的人容易发现端倪。我赵秉文立功不成无法被招安,做不了军官还可以继续做我的山大王,你萧公子可就做不成富家翁了!”
赵秉文?!
凤凰寨山贼的大当家赵狗娃?怎么与传说中的青面獠牙不一样?
萧遥忽然感到毛骨悚然,他已经意识到这件事情,远比他想象的要更加复杂,也更加恶毒。
萧昂和赵秉文已经来到萧遥身旁,笑道:“叽叽叽……大当家的考虑得周到!我已让心腹罗刚给马帮伙计们下了蒙汗药,大当家快带兄弟们去送他们上路吧。我自幼学习孔孟之道,志在唱名东华门,见不得血腥,就在后面等你们便是。”
说罢,萧昂笑吟吟拱手,为赵秉文和众山贼让路。
“非也!非也!在下也深受先贤熏陶,打打杀杀实在非我所愿!我跟萧兄弟一并在后面压阵,杀人这等粗活,让牯牛去做就好。”
赵秉文跟萧昂站在一起,叫来一个虎背熊腰的粗汉领了众山贼下山,他自己却和萧昂在路边看日出论诗词,倒是颇有些风雅淡泊的味道。
一共三十多名山贼,带了十个被捆绑严实的僚人,往山下而去。
萧遥心下猛地一抽,萧昂竟然给自己的马帮伙计下了蒙汗药,勾结土匪要杀光他们私吞官粮,然后嫁祸给僚人?难怪他敢活埋自己,丝毫不担心被人揭穿。他一方面惊讶于萧昂的残忍贪婪,另一方面又同情起山下的马帮伙计们来,尤其放不下的是一个瘸腿的老马帮。
过了好一会儿,萧遥才悄悄从藏身之所爬出来,见四下无人,就钻入靠山一侧的山林向西而行。他已经知道了萧昂和赵大当家丧心病狂的阴谋,自然不会再走大路去送死,也不敢回头进入土匪窝。
这片山林正在马帮营地上风,相距不过两三百米。林中荆棘密布杂草丛生,萧遥没走多远就被草叶和藤刺划拉得遍体鳞伤。
晨风微醺,送来鲜血的腥臭气息,萧遥几欲作呕。
山贼们很乐观,一边砍杀昏迷的马帮伙计,一边还唱着山歌,跑调很严重。山脚的营地人影幢幢,伴有凄厉惨叫声,山贼又在砍杀手无寸铁的僚人。貌似山贼们很懒,也不怎么磨刀,那钝刀子划拉在骨头上的咯吱声,比僚人的哀嚎更有节奏感。
“别动。”
忽然,一道冷冽的刀锋抵在了萧遥的脖子上。
萧遥登时停下脚步,心都凉了半截,随即又是一喜,他觉得这沙哑声音很耳熟。
“小郎?”
一个苍老的声音从背后响起,刀被收了回去。
萧遥回头,果然是马帮老人瘸爷。
瘸爷曾是萧遥父亲的亲兵,十年前参与对吐蕃乱军的战争中断了腿,父亲将他安置在萧家马帮中。萧遥的父亲死后,瘸爷虽然从不受萧家重用,但却一再接济萧遥,从来以老仆自居。
两人相视良久无言,同时看向山下的惨景。
“你这是怎么了?”
二人同时出声。
萧遥将自己的遭遇说了一遍,瘸爷先是怒骂,又叨念萧都头在天有灵,最后,才娓娓道来他的经历。
昨晚所有人的饭食里都放了蒙汗药,瘸爷也没有幸免,但他为了藏下些粮食,给长身体的萧遥吃,自己吃得并不多,所以醒得早。瘸爷发觉被下了药,就偷偷进山去找被萧昂带走的萧遥。结果,他刚一离开营地,就被萧昂的心腹也是下毒之人罗刚追上。罗刚假意询问突然出刀偷袭,瘸爷更认定萧遥被害,怒而将其杀死,他的左手刀当年在军中也是颇有名头的。待他再要去山里救萧遥时,却险些撞上那群山贼,幸好他动作迅速躲进了这片树林。
“萧昂这天杀的畜生!”
瘸爷红着眼眶,一刀砍在旁边老松上。
萧遥道:“我要回去救宛雪姐。”
瘸爷急了:“小郎使不得啊!萧家长房在回龙镇只手遮天,你回去简直是自投罗网!”
萧遥摇头,只有两天寿命了,不救林宛雪就活不成了。
嗡!唆!嗡!嗡……
是马帮铓锣告急的信号,这跟平时开道和打招呼的声音截然不同。
萧遥和瘸爷抢到林边一瞧,只见营地火起,萧昂和赵大当家各带了十来个山贼,骑着马敲着铓锣分东西两个方向疾驰而去,一边还大叫:
“僚人作乱劫掠官粮……”
萧遥心知,他们是要吓住骡马道两边其他马帮,好留出时间转移官粮和伪造战场。而一旦萧昂先回到回龙镇,林宛雪的处境就非常危险了!
但诚如瘸爷所言,直接跑回去很容易被萧昂再次算计,怎么办?
忽然,萧遥眼睛一亮,问道:“瘸爷,你真杀了罗刚?”
瘸爷点头:“宰一条狗而已,若有机会,我定要将萧昂那畜生的狗头也一并砍了!”
萧遥露齿一笑,瘸爷逃出来和罗刚被杀,是一个意外,可以好好利用一下。他有了一个计划,萧昂狠毒,他也不介意玩一出骚浪贱。
于是,萧遥和瘸爷偷偷返回,找到罗刚的尸体。二人搜出罗刚身上的路引和萧家管事的身份牌后,将他的尸体藏到一处隐蔽的绝壁山洞。
最后,瘸爷带着萧遥下达的秘密任务离开了,而萧遥则根据瘸爷指点,从一条人迹罕至的偏僻山路赶回回龙镇。
日头已经偏西。
回龙镇北两里外的小山洼里,四间土墙茅草屋,便是萧遥的家。
这里曾是萧家养猪长工住的地方,萧遥父亲死后,他和表姐林宛雪被从萧家大宅赶了出来,就一直住在这里。
茅屋前的院子里,一个皮肤雪白身段婀娜的鹅蛋脸女子,正在摇动纺机织布。
女子大约十八九岁光景,穿了一身单薄麻布短褐,有三四个补丁,脚上的布鞋也已破洞,头上更无半点发饰,只用一张蓝布捆束发髻。如此简陋的装扮,也难掩她清丽动人的美貌,汗珠点点的精致脸庞上微微发红,既清纯却又成熟。
“宛雪姐,又织布呢?天天见你织布,都不见你穿新衣!”
一个长得标新立异的鞋拔子脸从竹栅栏外探进来,是个十六七岁的少年。
“狗剩?”林宛雪道,“这些可是上好的蚕丝锦布,我一个妇道人家哪能穿?再说,我织布是拿来换钱的,小郎要读书考科举,可不能苦了他。”
狗剩十七岁,家住在山洼下头,是一个外来猎户的儿子,自幼跟萧遥关系亲近。
“叫小郎去我家喝酒去,今天这头野猪三百斤呢,我拿猪头跟里正那个猪头换了一坛酒。”狗剩咧嘴一笑。
“小郎不在家。”林宛雪眼角有些湿了,“哎!要是我勤快些,多织些布,小郎就不用去走马帮了。他哪能吃得了那份苦啊……”
“啊?什么时候的事?”狗剩脸色变了。
“三天前,说是运一批官粮,要十来天呢。”林宛雪坐回矮凳,接着织布。
“和……和萧昂一起?”
“是。”
“宛雪姐,你还没听说吗?”狗剩把装鸡蛋的篮子一扔,压低了声音道。
“听说什么?”林宛雪茫然道。
“刚刚我去镇上换酒的时候听说的。”狗剩道,“萧昂回来了,还带着十来个山贼。说是僚人劫了官粮,杀光了所有马帮伙计,只有萧昂一个人被山贼救了出来。”
“什么?”林宛雪弹身而起,脸色顿时苍白,“这……这不是真的,小郎不会有事……”
林宛雪面色惨白,朝外奔去。
刚到出了小院,她就见到了走来的萧昂。
林宛雪哭着问:“萧昂,小郎呢?小郎在哪里?”
萧昂假装沉痛地道:“哎!都怪我没有保护好九弟。”
林宛雪顿时如遭雷击。
狗剩跳了起来:“小郎死了?”
“九弟没死。”萧昂走进院子,道,“他被僚人绑走了,说是要一百两银子才能赎他回来。狗剩,我萧家的大事也是你能听的?”
狗剩听说小郎没死,放心不少,又迫于萧昂的权势,不情愿地走了。
林宛雪急道:“咱们快去赎人啊!”
萧昂忽然坏笑了起来:“救人?叽叽叽……你有一百两银子吗?”
林宛雪突然跪在地上道:“萧家一定拿得出一百两的,小郎是萧家九郎,求求你救救他,我下辈子做牛做马报答你!”
萧昂点头:“萧家当然拿得出钱,但问题是我不想救他。”
林宛雪几乎绝望:“你怎么能这样?他是你堂弟……”
萧昂说:“什么狗屁堂弟?一个庶出的野种罢了!不过……我可以给你一百两银子,你打算用什么来换?”
林宛雪道:“你要什么我都给你!”
萧昂叽叽怪笑道:“赎金我可以出!你现在就在这院子里脱光衣服,跪在地上求我,怎么样?这个买卖挺划算吧?”
林宛雪万万想不到萧昂竟然如此恶毒,这种要求比杀了她还要难以接受。但她又必须要救萧遥,她的贞操廉耻与小郎的性命只能二选一。
林宛雪不再流泪,反倒笑了起来,闭着眼道:“好。”
(FBI-WARNING:本文系黑暗向邪恶风格,三观不甚笔直,节操负债累累,如有口味清淡者吞不下这坨重口味,请……忍着,细嚼慢咽,你会惊喜地发现余味……更臊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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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了,一个声音说道:“非也!非也!萧公子的计划是僚人劫掠了官粮,杀光了马帮伙计,我凤凰寨兄弟见义勇为救了你性命。那咱们就要在现场杀几个僚人,丢下尸首,充作双方交战斩杀之敌。否则,血迹、姿态、脚步一旦不对,衙门的人容易发现端倪。我赵秉文立功不成无法被招安,做不了军官还可以继续做我的山大王,你萧公子可就做不成富家翁了!”
赵秉文?!
凤凰寨山贼的大当家赵狗娃?怎么与传说中的青面獠牙不一样?
萧遥忽然感到毛骨悚然,他已经意识到这件事情,远比他想象的要更加复杂,也更加恶毒。
萧昂和赵秉文已经来到萧遥身旁,笑道:“叽叽叽……大当家的考虑得周到!我已让心腹罗刚给马帮伙计们下了蒙汗药,大当家快带兄弟们去送他们上路吧。我自幼学习孔孟之道,志在唱名东华门,见不得血腥,就在后面等你们便是。”
说罢,萧昂笑吟吟拱手,为赵秉文和众山贼让路。
“非也!非也!在下也深受先贤熏陶,打打杀杀实在非我所愿!我跟萧兄弟一并在后面压阵,杀人这等粗活,让牯牛去做就好。”
赵秉文跟萧昂站在一起,叫来一个虎背熊腰的粗汉领了众山贼下山,他自己却和萧昂在路边看日出论诗词,倒是颇有些风雅淡泊的味道。
一共三十多名山贼,带了十个被捆绑严实的僚人,往山下而去。
萧遥心下猛地一抽,萧昂竟然给自己的马帮伙计下了蒙汗药,勾结土匪要杀光他们私吞官粮,然后嫁祸给僚人?难怪他敢活埋自己,丝毫不担心被人揭穿。他一方面惊讶于萧昂的残忍贪婪,另一方面又同情起山下的马帮伙计们来,尤其放不下的是一个瘸腿的老马帮。
过了好一会儿,萧遥才悄悄从藏身之所爬出来,见四下无人,就钻入靠山一侧的山林向西而行。他已经知道了萧昂和赵大当家丧心病狂的阴谋,自然不会再走大路去送死,也不敢回头进入土匪窝。
这片山林正在马帮营地上风,相距不过两三百米。林中荆棘密布杂草丛生,萧遥没走多远就被草叶和藤刺划拉得遍体鳞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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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贼们很乐观,一边砍杀昏迷的马帮伙计,一边还唱着山歌,跑调很严重。山脚的营地人影幢幢,伴有凄厉惨叫声,山贼又在砍杀手无寸铁的僚人。貌似山贼们很懒,也不怎么磨刀,那钝刀子划拉在骨头上的咯吱声,比僚人的哀嚎更有节奏感。
“别动。”
忽然,一道冷冽的刀锋抵在了萧遥的脖子上。
萧遥登时停下脚步,心都凉了半截,随即又是一喜,他觉得这沙哑声音很耳熟。
“小郎?”
一个苍老的声音从背后响起,刀被收了回去。
萧遥回头,果然是马帮老人瘸爷。
瘸爷曾是萧遥父亲的亲兵,十年前参与对吐蕃乱军的战争中断了腿,父亲将他安置在萧家马帮中。萧遥的父亲死后,瘸爷虽然从不受萧家重用,但却一再接济萧遥,从来以老仆自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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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是怎么了?”
二人同时出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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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所有人的饭食里都放了蒙汗药,瘸爷也没有幸免,但他为了藏下些粮食,给长身体的萧遥吃,自己吃得并不多,所以醒得早。瘸爷发觉被下了药,就偷偷进山去找被萧昂带走的萧遥。结果,他刚一离开营地,就被萧昂的心腹也是下毒之人罗刚追上。罗刚假意询问突然出刀偷袭,瘸爷更认定萧遥被害,怒而将其杀死,他的左手刀当年在军中也是颇有名头的。待他再要去山里救萧遥时,却险些撞上那群山贼,幸好他动作迅速躲进了这片树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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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遥道:“我要回去救宛雪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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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然,萧遥眼睛一亮,问道:“瘸爷,你真杀了罗刚?”
瘸爷点头:“宰一条狗而已,若有机会,我定要将萧昂那畜生的狗头也一并砍了!”
萧遥露齿一笑,瘸爷逃出来和罗刚被杀,是一个意外,可以好好利用一下。他有了一个计划,萧昂狠毒,他也不介意玩一出骚浪贱。
于是,萧遥和瘸爷偷偷返回,找到罗刚的尸体。二人搜出罗刚身上的路引和萧家管事的身份牌后,将他的尸体藏到一处隐蔽的绝壁山洞。
最后,瘸爷带着萧遥下达的秘密任务离开了,而萧遥则根据瘸爷指点,从一条人迹罕至的偏僻山路赶回回龙镇。
日头已经偏西。
回龙镇北两里外的小山洼里,四间土墙茅草屋,便是萧遥的家。
这里曾是萧家养猪长工住的地方,萧遥父亲死后,他和表姐林宛雪被从萧家大宅赶了出来,就一直住在这里。
茅屋前的院子里,一个皮肤雪白身段婀娜的鹅蛋脸女子,正在摇动纺机织布。
女子大约十八九岁光景,穿了一身单薄麻布短褐,有三四个补丁,脚上的布鞋也已破洞,头上更无半点发饰,只用一张蓝布捆束发髻。如此简陋的装扮,也难掩她清丽动人的美貌,汗珠点点的精致脸庞上微微发红,既清纯却又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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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剩?”林宛雪道,“这些可是上好的蚕丝锦布,我一个妇道人家哪能穿?再说,我织布是拿来换钱的,小郎要读书考科举,可不能苦了他。”
狗剩十七岁,家住在山洼下头,是一个外来猎户的儿子,自幼跟萧遥关系亲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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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什么时候的事?”狗剩脸色变了。
“三天前,说是运一批官粮,要十来天呢。”林宛雪坐回矮凳,接着织布。
“和……和萧昂一起?”
“是。”
“宛雪姐,你还没听说吗?”狗剩把装鸡蛋的篮子一扔,压低了声音道。
“听说什么?”林宛雪茫然道。
“刚刚我去镇上换酒的时候听说的。”狗剩道,“萧昂回来了,还带着十来个山贼。说是僚人劫了官粮,杀光了所有马帮伙计,只有萧昂一个人被山贼救了出来。”
“什么?”林宛雪弹身而起,脸色顿时苍白,“这……这不是真的,小郎不会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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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宛雪顿时如遭雷击。
狗剩跳了起来:“小郎死了?”
“九弟没死。”萧昂走进院子,道,“他被僚人绑走了,说是要一百两银子才能赎他回来。狗剩,我萧家的大事也是你能听的?”
狗剩听说小郎没死,放心不少,又迫于萧昂的权势,不情愿地走了。
林宛雪急道:“咱们快去赎人啊!”
萧昂忽然坏笑了起来:“救人?叽叽叽……你有一百两银子吗?”
林宛雪突然跪在地上道:“萧家一定拿得出一百两的,小郎是萧家九郎,求求你救救他,我下辈子做牛做马报答你!”
萧昂点头:“萧家当然拿得出钱,但问题是我不想救他。”
林宛雪几乎绝望:“你怎么能这样?他是你堂弟……”
萧昂说:“什么狗屁堂弟?一个庶出的野种罢了!不过……我可以给你一百两银子,你打算用什么来换?”
林宛雪道:“你要什么我都给你!”
萧昂叽叽怪笑道:“赎金我可以出!你现在就在这院子里脱光衣服,跪在地上求我,怎么样?这个买卖挺划算吧?”
林宛雪万万想不到萧昂竟然如此恶毒,这种要求比杀了她还要难以接受。但她又必须要救萧遥,她的贞操廉耻与小郎的性命只能二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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