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美女、钞票和大黄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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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松华忙把枪口偏转了方向,并扣动扳机,先是晃着手腕,对着佟矿长的耳侧放了一枪,弹风从他耳际掠过,惊得眼珠子都要暴了出来,他知道这凌松华只玩过猎枪,这手枪对他来说是新鲜事物,枪法自然甚是不堪,便嘶喊着哀求道:
“凌松华,就让怪物吃了我吧,这事儿你就别插手了!”
但凌松华救人心切,哪听这些,又对着佟矿长连射几枪,吓得他不顾怪物的纠缠,上窜下跳,东躲西闪起来。直到枪里的子弹打光,凌松华扳了几下扳机,只发出咔咔的空响,才罢了手,痴痴地望着吓得面色如纸的佟矿长。
“你他妈还有完没完,你想弄死我哦!”佟矿长忽觉脖子上一松,怪物已不知去处,才醒过神来,向凌松华怒吼起来。
“你别不知好歹,这不,怪物被吓跑了嘛?”凌松华边说着边丢了佟矿长,向院门外奔去,查看一下支书的情况。
“张支书,你没事儿吧!”凌松华俯下身去搀扶他。
“别过来!别过来!”张支书惊恐万状地望着凌松华黑黝黝的身影大叫着。
“别怕,我不是八爪怪,我是松华。”凌松华用手掌在张支书双眼上使劲晃了下,好让他被吓懵的眼神恢复视觉能力。
张支书挤了挤眼,又瞪大了,认出了他面前的人,颤颤巍巍地问:“八爪怪呢?”
“被我连哄带吓地赶走了!”凌松华洋洋得意地说。
“怎么哄的?”张支书站起身来,环顾了下重新变得静谧安安详的夜景,惊魂甫定后,才询问起情况。
“多亏了秋生,我一提张英,它就没下杀手。”
“松华,真是委屈你了,叉河屯人民感谢你!”张支书对凌松华尴尬的处境表示同情和感激,为求一方平安,不惜抬出自己的婆娘向她的旧情人乞哀告怜。
“没关系!痛苦我一个,幸福全村人,值。”
正当凌松华自夸自大之际,佟矿也跌跌撞撞地走了过来,橫了他一眼,径自离开。
直到凌晨两点半左右,凌松华才回到家,走到客厅里,竖耳聆听了下凌客的卧室,只闻阵阵轻鼾声。
暗道:看来这小子经这番忙活,也累坏了。便走入卧室,把老婆橫放的长腿往里搓了下,钻进了被窝。
张英哼唧了两声,半睡半醒地说:“松华,听人说你去捉鬼了?”
“捉什么鬼,避之不及呢!都是你那个秋生给闹的!”这子虚乌有的事儿,经这一夜的渲染,让凌松华自己都信了几分,就借题发挥地向张英释放起怨气来。
张英猛地回过头,怒目瞪了他一下,又压了火气,叹了口气问:“你真见到秋生的魂魄了?他现在还好吗?”
“好个毬!长八个爪子,还带毛刺。怎么样,你还想和他去约会咋的?要不,我给你代个信儿,让他爬到咱家来喝两杯,弄半的人肉给他尝尝?”
“滚!”张英使力跺了他一脚,再不理他。
窝在被窝里的凌松华暗自窃喜了一切,他本想把巧取矿山的阴谋诡计透给张英,但不放心女人的口风,还不如让她也深信不疑,会更增加闹鬼事件的真实性。
他翻来覆去不能入睡,满眼金花花的钞票纷纷扬扬地本飘来荡去,香车美女、纸醉金迷的人生正在向他展开。
他斜眼望了下身边的张英,只见她嘴角流着睡涎,身子俯卧且佝偻着,脑瓜子顶在枕头上,睡姿丑陋不堪。
他不由厌嫌地皱了下眉,看来,以后成了大老板,三妻四妾是少不了了,出于良心,给她保留个名分,也算是不弃糟糠吧。
又庆幸自己的无望之福,本以为收养凌客是个赔钱受累的苦差事,正为他的学费发愁,没想到这小子不只能自力更生,更能为家里带来天大的财运,真是上天有眼哦。
如此寻思着,不知不觉地沉沉睡去。天蒙蒙亮时,他脸上感到了一丝凉意,便咕哝了两声,把上面的异物拂去,但觉手上粘糊糊的,竟和脸颊粘在一起,使力一拽,顿觉生疼。
被惊醒后,睁眼一看,见一根长长的蛛丝自天花板垂落到自己面部,心里不由一阵惊慌。
不过,转念一想,猜到了是凌客搞的把戏,心情才平复下来,下了床,趿拉了双拖鞋,掀了门帘,走到堂屋,见凌客果然穿戴整齐地等候他了。
“儿子,咱还能睡点觉不?你这大清早的,又把的豁落起来干啥?”
“爸,你不是想发财吗?有话说:‘要想富,多跑路’。”
凌松华觉得好笑,看来凌客又词不达意了,他知道原话是多修路,他记错了一个字儿。
“好了,你说说咱这么早去干嘛?”
“先是到早市上买个整猪,切块后给“四鬼”送去。顺便,把咱家的狼狗大黄带上,介绍它和四鬼认识一下。”
凌客所说的大黄是家里的一头狼狗,自从林区被大批砍伐后,面积减少。林里的动物也是日渐稀少,凌松华就极少出去打猎了。
它也变得游手好闲,整天和叉河屯里的其它野狗拉帮结伙,到处乱窜。由于体型庞大又骁勇善战,很快成了群狗的头领。
有时,趁人不注意时,它也时常偷几只鸡来解馋,为此村民间也时常为谁家的狗偷了谁家了鸡闹起矛盾,轻则双方对骂,重则大打出手。
这大黄对凌客的态度也颇为暧昧。他刚来时,它每见到他,都会发出呜呜的或是狺狺的叫声来威肋一下,充满敌意。
后来,随着时日稍长,才渐渐地靠近他,伸出鼻子在他身上闻一下,然后把脸上的皮肉皱起,露出一副不可捉摸的表情。看来,它在凌客身上嗅出了一种特异的味道。
当然,这也是在凌松华或是张英在场时,它对这个来路不明的孩子的态度。还算是不愠不火。
但遇到和凌客单独相处、狭路相逢时,后者想和它示好,俯下身子满脸堆笑,口里不断地“啾啾啾”地呼唤它,大黄也会作张作势地摇着尾巴上前来和他嘻戏,不过总会在待一小会儿后冷不防张嘴咬他一口,然后逃掉。
凌客就会咧着嘴摸着脚腕子上的狗牙印向大黄挥拳警告。为此,他还请教了凌松华,怎么和家里的大黄处理好关系。
“这太好办了,谁给它肉,它就和谁好,比人类好处。你若好心把手中的肉拱手送人,他不光不知感激,见你乐善好施,就借得你好心的弱点,计划着把你生生咬死,再食肉寝皮。”
凌松华的这翻话让凌客对大黄顿生好感。于是在今天早上,他就拿了两根昨天凌松华啃剩下的鸡爪,来到了大黄的笼子前。
他小心地把鸡爪通过铁栅栏的缝隙透了过去,大黄狐疑地起身,稍稍地摆了尾,仔细地嗅了下鸡爪,确认无毒后张嘴衔住,下颌上挑了下,把鸡爪落入口腔,嘎嘣嘎嘣地大嚼起来。
凌松华忙把枪口偏转了方向,并扣动扳机,先是晃着手腕,对着佟矿长的耳侧放了一枪,弹风从他耳际掠过,惊得眼珠子都要暴了出来,他知道这凌松华只玩过猎枪,这手枪对他来说是新鲜事物,枪法自然甚是不堪,便嘶喊着哀求道:
“凌松华,就让怪物吃了我吧,这事儿你就别插手了!”
但凌松华救人心切,哪听这些,又对着佟矿长连射几枪,吓得他不顾怪物的纠缠,上窜下跳,东躲西闪起来。直到枪里的子弹打光,凌松华扳了几下扳机,只发出咔咔的空响,才罢了手,痴痴地望着吓得面色如纸的佟矿长。
“你他妈还有完没完,你想弄死我哦!”佟矿长忽觉脖子上一松,怪物已不知去处,才醒过神来,向凌松华怒吼起来。
“你别不知好歹,这不,怪物被吓跑了嘛?”凌松华边说着边丢了佟矿长,向院门外奔去,查看一下支书的情况。
“张支书,你没事儿吧!”凌松华俯下身去搀扶他。
“别过来!别过来!”张支书惊恐万状地望着凌松华黑黝黝的身影大叫着。
“别怕,我不是八爪怪,我是松华。”凌松华用手掌在张支书双眼上使劲晃了下,好让他被吓懵的眼神恢复视觉能力。
张支书挤了挤眼,又瞪大了,认出了他面前的人,颤颤巍巍地问:“八爪怪呢?”
“被我连哄带吓地赶走了!”凌松华洋洋得意地说。
“怎么哄的?”张支书站起身来,环顾了下重新变得静谧安安详的夜景,惊魂甫定后,才询问起情况。
“多亏了秋生,我一提张英,它就没下杀手。”
“松华,真是委屈你了,叉河屯人民感谢你!”张支书对凌松华尴尬的处境表示同情和感激,为求一方平安,不惜抬出自己的婆娘向她的旧情人乞哀告怜。
“没关系!痛苦我一个,幸福全村人,值。”
正当凌松华自夸自大之际,佟矿也跌跌撞撞地走了过来,橫了他一眼,径自离开。
直到凌晨两点半左右,凌松华才回到家,走到客厅里,竖耳聆听了下凌客的卧室,只闻阵阵轻鼾声。
暗道:看来这小子经这番忙活,也累坏了。便走入卧室,把老婆橫放的长腿往里搓了下,钻进了被窝。
张英哼唧了两声,半睡半醒地说:“松华,听人说你去捉鬼了?”
“捉什么鬼,避之不及呢!都是你那个秋生给闹的!”这子虚乌有的事儿,经这一夜的渲染,让凌松华自己都信了几分,就借题发挥地向张英释放起怨气来。
张英猛地回过头,怒目瞪了他一下,又压了火气,叹了口气问:“你真见到秋生的魂魄了?他现在还好吗?”
“好个毬!长八个爪子,还带毛刺。怎么样,你还想和他去约会咋的?要不,我给你代个信儿,让他爬到咱家来喝两杯,弄半的人肉给他尝尝?”
“滚!”张英使力跺了他一脚,再不理他。
窝在被窝里的凌松华暗自窃喜了一切,他本想把巧取矿山的阴谋诡计透给张英,但不放心女人的口风,还不如让她也深信不疑,会更增加闹鬼事件的真实性。
他翻来覆去不能入睡,满眼金花花的钞票纷纷扬扬地本飘来荡去,香车美女、纸醉金迷的人生正在向他展开。
他斜眼望了下身边的张英,只见她嘴角流着睡涎,身子俯卧且佝偻着,脑瓜子顶在枕头上,睡姿丑陋不堪。
他不由厌嫌地皱了下眉,看来,以后成了大老板,三妻四妾是少不了了,出于良心,给她保留个名分,也算是不弃糟糠吧。
又庆幸自己的无望之福,本以为收养凌客是个赔钱受累的苦差事,正为他的学费发愁,没想到这小子不只能自力更生,更能为家里带来天大的财运,真是上天有眼哦。
如此寻思着,不知不觉地沉沉睡去。天蒙蒙亮时,他脸上感到了一丝凉意,便咕哝了两声,把上面的异物拂去,但觉手上粘糊糊的,竟和脸颊粘在一起,使力一拽,顿觉生疼。
被惊醒后,睁眼一看,见一根长长的蛛丝自天花板垂落到自己面部,心里不由一阵惊慌。
不过,转念一想,猜到了是凌客搞的把戏,心情才平复下来,下了床,趿拉了双拖鞋,掀了门帘,走到堂屋,见凌客果然穿戴整齐地等候他了。
“儿子,咱还能睡点觉不?你这大清早的,又把的豁落起来干啥?”
“爸,你不是想发财吗?有话说:‘要想富,多跑路’。”
凌松华觉得好笑,看来凌客又词不达意了,他知道原话是多修路,他记错了一个字儿。
“好了,你说说咱这么早去干嘛?”
“先是到早市上买个整猪,切块后给“四鬼”送去。顺便,把咱家的狼狗大黄带上,介绍它和四鬼认识一下。”
凌客所说的大黄是家里的一头狼狗,自从林区被大批砍伐后,面积减少。林里的动物也是日渐稀少,凌松华就极少出去打猎了。
它也变得游手好闲,整天和叉河屯里的其它野狗拉帮结伙,到处乱窜。由于体型庞大又骁勇善战,很快成了群狗的头领。
有时,趁人不注意时,它也时常偷几只鸡来解馋,为此村民间也时常为谁家的狗偷了谁家了鸡闹起矛盾,轻则双方对骂,重则大打出手。
这大黄对凌客的态度也颇为暧昧。他刚来时,它每见到他,都会发出呜呜的或是狺狺的叫声来威肋一下,充满敌意。
后来,随着时日稍长,才渐渐地靠近他,伸出鼻子在他身上闻一下,然后把脸上的皮肉皱起,露出一副不可捉摸的表情。看来,它在凌客身上嗅出了一种特异的味道。
当然,这也是在凌松华或是张英在场时,它对这个来路不明的孩子的态度。还算是不愠不火。
但遇到和凌客单独相处、狭路相逢时,后者想和它示好,俯下身子满脸堆笑,口里不断地“啾啾啾”地呼唤它,大黄也会作张作势地摇着尾巴上前来和他嘻戏,不过总会在待一小会儿后冷不防张嘴咬他一口,然后逃掉。
凌客就会咧着嘴摸着脚腕子上的狗牙印向大黄挥拳警告。为此,他还请教了凌松华,怎么和家里的大黄处理好关系。
“这太好办了,谁给它肉,它就和谁好,比人类好处。你若好心把手中的肉拱手送人,他不光不知感激,见你乐善好施,就借得你好心的弱点,计划着把你生生咬死,再食肉寝皮。”
凌松华的这翻话让凌客对大黄顿生好感。于是在今天早上,他就拿了两根昨天凌松华啃剩下的鸡爪,来到了大黄的笼子前。
他小心地把鸡爪通过铁栅栏的缝隙透了过去,大黄狐疑地起身,稍稍地摆了尾,仔细地嗅了下鸡爪,确认无毒后张嘴衔住,下颌上挑了下,把鸡爪落入口腔,嘎嘣嘎嘣地大嚼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