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海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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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后的阳光照在身上很温暖,只是挡不住凌冽的寒风。北国的寒风吹在人的脸上刀剑一般的,狠狠地刮划着。
所幸午后寒风渐渐小了去,给温暖留下了一丝席位。大雪时躲在家里的人们都走了出来,漫步在街上,享受着北国冬天残存的一丝温暖。
路上的雪被人们压实了,不再松软,走在上面滑溜地,每走一步似乎都会摔倒。人们小心翼翼地走着,彼此搀扶,嘴里呵着白气。小孩子们却不在乎这些,不怕冷也不怕滑,三五成群地跑着,手里攥着雪球。滑到了就站起来,拍拍身上,接着继续跑。打着雪仗,互相砸着雪球。
这种打雪仗的方式对于我们来讲还是太文明了,这些孩子还太小,等他们大一些,就会学着大一点的孩子那样,把人摔在地上,然后围过来一群人往他身上踹雪,把他埋起来。等埋得差不多了,就会转移目标,去摔下一个人,这时刚才被埋掉的孩子也会飞般的站起来,抖掉身上的雪,跑去给自己报仇,乐此不疲。
我们小时候就是这样,每个人都是等天黑了后才裹着一身拍不掉的雪回家,去迎接家里面等着不耐烦的家人的怒吼。虽然每一次都会被骂的很惨,但之后却依旧毫不犹豫的投入战斗。
总觉着那会儿是最幸福的时候。
我租的房子离会所有十分钟的路程,中间要穿过一座桥,桥下是河。这里的人们叫她做“桃河”,也叫是母亲河。《县志》有载:“水赤如桃花,是为桃河。”桃河穿插过这个城市,如一柄利剑,将城市斩开,分成了两半。城市沿河畔而建,向两面铺开延伸,直到山脚。
我见过夏天的雨季时,暴雨倾盆,城市中的雨水顺着一道道斜坡,流进桃河。桃河在那里不再是往日柔美的模样,他突然身形暴涨几倍,狂怒的从西方奔来,带着怒吼,带着波浪,拍击河堤,发出爆炸般的巨响。她怒吼前来的气势,就好像要把一切都吞没。
平日里的桃河却总是那么柔美,在阳光下波光粼粼,就那么静静地,潺潺地流着。而现在,寒冷的气候阻拦了桃河的去路,她不再流动,河面结起了一层厚厚的冰。大人小孩都跨过河堤的栏杆在冰层上肆意地溜着冰。
我能感受到他们的快乐,在空旷的冰河上,笑声隔着很远也能听到。
回过神来,我继续埋着头走,踩在被压实的雪面上,不得不小心翼翼。昨天喝了太多的酒,今天难得的睡到中午。连忙爬起来,简单地收拾了一下,就出了门。直到收拾的时候才发现,一捆啤酒已经空了。
随便吃了点,便急急忙忙地赶往会所。
会所里几乎一个人也没有,灯光全闭。阳光斜射进这里照亮了大厅,虽然依旧很暗,但足够看清了。烟气和酒味已经荡然无存,空气里飘着淡淡的清香。
夜晚的这里热闹非凡,而现在却寂寥无人。会所里少有宁静,通宵达旦的欢愉之后,欢脱的人们都回家休息了。现在两两三三的服务生打扫着这里,一切都变得整整齐齐,不再杂乱。
“二老板。”一个服务生走上前来,笑着对我说:“大老板等您很长时间了。”
我看了看他,想起似乎是昨天给大哥守门的那两人中的一个。他不同于别的服务生,花衬衫下隐隐地能看见肌肉的轮廓。
他把袖子挽在小臂上,眉宇间透出来些许的自信。
“在哪?”我问道。
“在那个吧台,正调着酒呢。”它指向一个偏在一角的小吧台,我顺着他的手看了过去,只见那个小吧台上有个人在忙碌,但是离的太远,看不大清是谁。
“谢谢。”我正要抬脚走过去,却被他一把拉住,我有些吃惊地转头看向他。
他压低声音说道:“三哥托我告诉您,今天晚上他们要和那个冯胜远一起去卖了那批货,等傍晚了他们过来接您。”
我坐在吧台外的圆椅上,饶有兴趣的看着吧台里忙碌的人。
大哥身上穿着一件黑色的酒保服,边上绣着暗红的色的花纹。不是太合身,隆起的肌肉把衣服撑的有些大。大哥平日里总是身着西服,不会太紧像这样的去显露身材。很难想象他这样三十多岁的人还能把身材保持的这么好。
调酒用的瓶子在他的手上飞舞,一握粗的瓶子在他的手上显得这样的温顺和乖巧。大哥似乎根本没有故意去控制酒瓶,但酒瓶偏偏黏在了他手上一般,随着他的动作而甩动。
我看的有些出神,我从没想过调酒也能跳得这么帅,简直就像是在跳街舞,酒瓶在他的双手间来回切换,仿佛成为了他身体的一部分。
大哥在调酒时酒瓶飞甩的间隙瞄了我一眼,带着讪笑说道:“怎么?在会所这么长时间,没见过调酒么。”
我轻轻摇了摇头,说道:“平时没怎么注意,而且这里的酒保都差你太远了。”
“你这张嘴去当公务员,也该飞黄腾达了。”大哥笑着说道。
说完,他手上劲风一甩,瓶子带着呼啸声飞向了半空,继而掉落了下来。大哥反手抓住,在手里做了个一周的回旋,锵然拍在了桌子上。
大哥忽然面色变得沉重,眉头紧锁在一起,口中轻轻地“啧”了一声,再无动静。
他把手轻轻地搭在了酒瓶上,缓缓拧动。瓶口刚揭开了一点,一股清甜的酒香便透了出来,沁人心脾。瓶口全打开的时候,清甜的酒味变得浓郁,充斥了整间会所。
但大哥的眉头反而愈加沉重,他把鼻尖靠在瓶口,轻轻的嗅了一下,眼眉低垂少许,看了看瓶中的酒,轻叹一声,随手倒掉了。
“干嘛倒掉!”我下意识站起身,敲着桌面。我有些着急,本来眼看就要大饱口福了,清甜的酒香勾得我心痒痒,口中十分难耐。正准备要迎来美酒,却被大哥这么当头一棒,轻描淡写地倒掉了。
“那么大声干嘛?”大哥瞪我一眼,我扭头看看四周,几个扫地的服务生正看着这边,被我扭头一看,赶忙低下头去继续扫地。我才发现刚才一着急有些失声,只好缩头缩脑的回到了座位上,撇撇嘴向大哥表达我的不满。
大哥从酒架上拿下来几瓶酒,用一瓶清淡的酒倒在了调味瓶中,拧住瓶盖,清洗了一下调酒瓶。
“那杯没有调好,颜色错了。而且,”大哥倒出了用来清洗的淡酒,“味道溢出来了,没有存在酒里。”
我反问道:“颜色有什么关系啊,都能喝不就好了吗?而且不是越好的酒越加的散发香味吗?”
“当然能喝,但不是我想让你喝的。对于普通的酒来说,散发醇厚香味的当然是好酒,不过这杯不一样,散发香味反而会让他自身变得寡淡无味。只有让他的香味没有散溢,才能把它最完美的味道保留下来。至于你说颜色有什么关系,”大哥僵硬的笑了一下:“你说调酒师把蓝色的鸡尾酒调成了红色,是不是挺打脸的。”
“大哥我都怀疑我是不是你要重返江湖用的实验小白鼠了。”我捂着脸吐槽道。
“好了错了就是错了,不找理由。错了就要改,改对了不就行了吗。”
大哥又开始往酒瓶里倒酒,左右手同时开工,酒液飞溅,但又无一不是喷进了酒瓶之中。大哥的控制恰到好处,而且速度奇快,不到一分钟,十几种酒就被他按着比例倒进了酒瓶中。
我见他又开始工作,不再搭理我,感觉到很是无聊,就找了个杯子,想随便偷点酒喝。望着吧台里的酒架,漫无目的地搜索,但是怎么也找不到一瓶心仪的酒。
我又看到他刚刚取下来用来调和的酒,十多种酒摆放在那里,琳琅满目。大多都是我看不懂的洋酒。最靠近我的边上放着一种酒,透明的酒瓶里盛着完全透明的酒水,就像白酒一样。酒瓶上是黑色的标识,表示上又印着白色的字母。那几个字母明快凌厉,明显不同于英文。英文优雅,那是绅士。而那些字母就像是闪电,又像是刀剑,要把黑色的标识撕碎了一般。
嘴巴干得厉害,那瓶酒又把我勾得心痒痒。我舔了下干皱的嘴唇,伸手去拿来那瓶酒。
拧开了和那瓶酒标识一样黑色的金属瓶盖,放在一边。我轻嗅瓶口,一股浓烈的纯粹的酒精的清香直冲我的脑后,让我有点呼不过气来。我不知道我多久没有喝过如此醇香的酒了,一股激动的感觉忽然涌上心头。
我连忙要把酒倒出来喝掉,但连一滴酒都还没倒出来,另一只手就突然伸过来把酒瓶抢了去。
我猛的抬头,看着大哥在吧台里把玩着那瓶酒,只剩不到半瓶的酒液在瓶中摇晃,拍击着瓶身发出“叮叮当当”的响声。
大哥全然不顾我愤怒的神情,自顾自的注视着那瓶酒,说道:“这可是伏特加,世界上最烈的酒之一。喝了就会醉倒,没有第二个选项,从来没有。”
他的眼神痴迷,我眼见没有办法抢回来了,只好沮丧的回到座位,没好气的说道:“我酒量有没有那么差,稍微喝一点都不行么?又不会躺在地下起不来。”
“即使抿一口你的舌头都会麻木,舌头麻木的你就无法品尝我为你准备的美味了,你会后悔的。”大哥笑道。
他突然举起酒杯,仰着头猛灌了一口,这一口下去了大半。大哥的脸变得通红,一团凶猛的火在他的眼中喷斥,狂热写在了他的脸上。
他剧烈地咳嗽了起来,仿佛要把内脏全部吐出来。等到稍稍缓解,他用袖子抹掉了嘴边的口水,带着一脸的狂热说道:“我说少了点什么,原来是他啊。对啊,在平静的海洋深处,怎能没有蛰伏待动的火山!”
那瓶里剩下的清澈明净的烈酒,尽数被倒进了静默着被立在桌上的调酒瓶中。
午后的阳光照在身上很温暖,只是挡不住凌冽的寒风。北国的寒风吹在人的脸上刀剑一般的,狠狠地刮划着。
所幸午后寒风渐渐小了去,给温暖留下了一丝席位。大雪时躲在家里的人们都走了出来,漫步在街上,享受着北国冬天残存的一丝温暖。
路上的雪被人们压实了,不再松软,走在上面滑溜地,每走一步似乎都会摔倒。人们小心翼翼地走着,彼此搀扶,嘴里呵着白气。小孩子们却不在乎这些,不怕冷也不怕滑,三五成群地跑着,手里攥着雪球。滑到了就站起来,拍拍身上,接着继续跑。打着雪仗,互相砸着雪球。
这种打雪仗的方式对于我们来讲还是太文明了,这些孩子还太小,等他们大一些,就会学着大一点的孩子那样,把人摔在地上,然后围过来一群人往他身上踹雪,把他埋起来。等埋得差不多了,就会转移目标,去摔下一个人,这时刚才被埋掉的孩子也会飞般的站起来,抖掉身上的雪,跑去给自己报仇,乐此不疲。
我们小时候就是这样,每个人都是等天黑了后才裹着一身拍不掉的雪回家,去迎接家里面等着不耐烦的家人的怒吼。虽然每一次都会被骂的很惨,但之后却依旧毫不犹豫的投入战斗。
总觉着那会儿是最幸福的时候。
我租的房子离会所有十分钟的路程,中间要穿过一座桥,桥下是河。这里的人们叫她做“桃河”,也叫是母亲河。《县志》有载:“水赤如桃花,是为桃河。”桃河穿插过这个城市,如一柄利剑,将城市斩开,分成了两半。城市沿河畔而建,向两面铺开延伸,直到山脚。
我见过夏天的雨季时,暴雨倾盆,城市中的雨水顺着一道道斜坡,流进桃河。桃河在那里不再是往日柔美的模样,他突然身形暴涨几倍,狂怒的从西方奔来,带着怒吼,带着波浪,拍击河堤,发出爆炸般的巨响。她怒吼前来的气势,就好像要把一切都吞没。
平日里的桃河却总是那么柔美,在阳光下波光粼粼,就那么静静地,潺潺地流着。而现在,寒冷的气候阻拦了桃河的去路,她不再流动,河面结起了一层厚厚的冰。大人小孩都跨过河堤的栏杆在冰层上肆意地溜着冰。
我能感受到他们的快乐,在空旷的冰河上,笑声隔着很远也能听到。
回过神来,我继续埋着头走,踩在被压实的雪面上,不得不小心翼翼。昨天喝了太多的酒,今天难得的睡到中午。连忙爬起来,简单地收拾了一下,就出了门。直到收拾的时候才发现,一捆啤酒已经空了。
随便吃了点,便急急忙忙地赶往会所。
会所里几乎一个人也没有,灯光全闭。阳光斜射进这里照亮了大厅,虽然依旧很暗,但足够看清了。烟气和酒味已经荡然无存,空气里飘着淡淡的清香。
夜晚的这里热闹非凡,而现在却寂寥无人。会所里少有宁静,通宵达旦的欢愉之后,欢脱的人们都回家休息了。现在两两三三的服务生打扫着这里,一切都变得整整齐齐,不再杂乱。
“二老板。”一个服务生走上前来,笑着对我说:“大老板等您很长时间了。”
我看了看他,想起似乎是昨天给大哥守门的那两人中的一个。他不同于别的服务生,花衬衫下隐隐地能看见肌肉的轮廓。
他把袖子挽在小臂上,眉宇间透出来些许的自信。
“在哪?”我问道。
“在那个吧台,正调着酒呢。”它指向一个偏在一角的小吧台,我顺着他的手看了过去,只见那个小吧台上有个人在忙碌,但是离的太远,看不大清是谁。
“谢谢。”我正要抬脚走过去,却被他一把拉住,我有些吃惊地转头看向他。
他压低声音说道:“三哥托我告诉您,今天晚上他们要和那个冯胜远一起去卖了那批货,等傍晚了他们过来接您。”
我坐在吧台外的圆椅上,饶有兴趣的看着吧台里忙碌的人。
大哥身上穿着一件黑色的酒保服,边上绣着暗红的色的花纹。不是太合身,隆起的肌肉把衣服撑的有些大。大哥平日里总是身着西服,不会太紧像这样的去显露身材。很难想象他这样三十多岁的人还能把身材保持的这么好。
调酒用的瓶子在他的手上飞舞,一握粗的瓶子在他的手上显得这样的温顺和乖巧。大哥似乎根本没有故意去控制酒瓶,但酒瓶偏偏黏在了他手上一般,随着他的动作而甩动。
我看的有些出神,我从没想过调酒也能跳得这么帅,简直就像是在跳街舞,酒瓶在他的双手间来回切换,仿佛成为了他身体的一部分。
大哥在调酒时酒瓶飞甩的间隙瞄了我一眼,带着讪笑说道:“怎么?在会所这么长时间,没见过调酒么。”
我轻轻摇了摇头,说道:“平时没怎么注意,而且这里的酒保都差你太远了。”
“你这张嘴去当公务员,也该飞黄腾达了。”大哥笑着说道。
说完,他手上劲风一甩,瓶子带着呼啸声飞向了半空,继而掉落了下来。大哥反手抓住,在手里做了个一周的回旋,锵然拍在了桌子上。
大哥忽然面色变得沉重,眉头紧锁在一起,口中轻轻地“啧”了一声,再无动静。
他把手轻轻地搭在了酒瓶上,缓缓拧动。瓶口刚揭开了一点,一股清甜的酒香便透了出来,沁人心脾。瓶口全打开的时候,清甜的酒味变得浓郁,充斥了整间会所。
但大哥的眉头反而愈加沉重,他把鼻尖靠在瓶口,轻轻的嗅了一下,眼眉低垂少许,看了看瓶中的酒,轻叹一声,随手倒掉了。
“干嘛倒掉!”我下意识站起身,敲着桌面。我有些着急,本来眼看就要大饱口福了,清甜的酒香勾得我心痒痒,口中十分难耐。正准备要迎来美酒,却被大哥这么当头一棒,轻描淡写地倒掉了。
“那么大声干嘛?”大哥瞪我一眼,我扭头看看四周,几个扫地的服务生正看着这边,被我扭头一看,赶忙低下头去继续扫地。我才发现刚才一着急有些失声,只好缩头缩脑的回到了座位上,撇撇嘴向大哥表达我的不满。
大哥从酒架上拿下来几瓶酒,用一瓶清淡的酒倒在了调味瓶中,拧住瓶盖,清洗了一下调酒瓶。
“那杯没有调好,颜色错了。而且,”大哥倒出了用来清洗的淡酒,“味道溢出来了,没有存在酒里。”
我反问道:“颜色有什么关系啊,都能喝不就好了吗?而且不是越好的酒越加的散发香味吗?”
“当然能喝,但不是我想让你喝的。对于普通的酒来说,散发醇厚香味的当然是好酒,不过这杯不一样,散发香味反而会让他自身变得寡淡无味。只有让他的香味没有散溢,才能把它最完美的味道保留下来。至于你说颜色有什么关系,”大哥僵硬的笑了一下:“你说调酒师把蓝色的鸡尾酒调成了红色,是不是挺打脸的。”
“大哥我都怀疑我是不是你要重返江湖用的实验小白鼠了。”我捂着脸吐槽道。
“好了错了就是错了,不找理由。错了就要改,改对了不就行了吗。”
大哥又开始往酒瓶里倒酒,左右手同时开工,酒液飞溅,但又无一不是喷进了酒瓶之中。大哥的控制恰到好处,而且速度奇快,不到一分钟,十几种酒就被他按着比例倒进了酒瓶中。
我见他又开始工作,不再搭理我,感觉到很是无聊,就找了个杯子,想随便偷点酒喝。望着吧台里的酒架,漫无目的地搜索,但是怎么也找不到一瓶心仪的酒。
我又看到他刚刚取下来用来调和的酒,十多种酒摆放在那里,琳琅满目。大多都是我看不懂的洋酒。最靠近我的边上放着一种酒,透明的酒瓶里盛着完全透明的酒水,就像白酒一样。酒瓶上是黑色的标识,表示上又印着白色的字母。那几个字母明快凌厉,明显不同于英文。英文优雅,那是绅士。而那些字母就像是闪电,又像是刀剑,要把黑色的标识撕碎了一般。
嘴巴干得厉害,那瓶酒又把我勾得心痒痒。我舔了下干皱的嘴唇,伸手去拿来那瓶酒。
拧开了和那瓶酒标识一样黑色的金属瓶盖,放在一边。我轻嗅瓶口,一股浓烈的纯粹的酒精的清香直冲我的脑后,让我有点呼不过气来。我不知道我多久没有喝过如此醇香的酒了,一股激动的感觉忽然涌上心头。
我连忙要把酒倒出来喝掉,但连一滴酒都还没倒出来,另一只手就突然伸过来把酒瓶抢了去。
我猛的抬头,看着大哥在吧台里把玩着那瓶酒,只剩不到半瓶的酒液在瓶中摇晃,拍击着瓶身发出“叮叮当当”的响声。
大哥全然不顾我愤怒的神情,自顾自的注视着那瓶酒,说道:“这可是伏特加,世界上最烈的酒之一。喝了就会醉倒,没有第二个选项,从来没有。”
他的眼神痴迷,我眼见没有办法抢回来了,只好沮丧的回到座位,没好气的说道:“我酒量有没有那么差,稍微喝一点都不行么?又不会躺在地下起不来。”
“即使抿一口你的舌头都会麻木,舌头麻木的你就无法品尝我为你准备的美味了,你会后悔的。”大哥笑道。
他突然举起酒杯,仰着头猛灌了一口,这一口下去了大半。大哥的脸变得通红,一团凶猛的火在他的眼中喷斥,狂热写在了他的脸上。
他剧烈地咳嗽了起来,仿佛要把内脏全部吐出来。等到稍稍缓解,他用袖子抹掉了嘴边的口水,带着一脸的狂热说道:“我说少了点什么,原来是他啊。对啊,在平静的海洋深处,怎能没有蛰伏待动的火山!”
那瓶里剩下的清澈明净的烈酒,尽数被倒进了静默着被立在桌上的调酒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