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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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喝住了丁小勾,蹑手蹑脚的跑到了山洞那边,将之前丢在地上的塑料袋全部捡了起来,又在不远处找到一堆干枯的木头,挑了几根趁手的用匕首削成木棍的形状,然后将塑料袋缠在木棍上,啪的一声用打火机点燃,制作成一个简易的火把。
除了比它更凶残强大的动物之外,狼怕火。
我们三个人就这样举着火把,朝着有灯光的方向一路狂奔。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塑料袋烧完熄灭,一轮明月摇摇晃晃的挂上夜空,续上微薄的光亮,依稀照亮我们的前路。
这一夜,我一辈子都忘不了。
甚至不知道什么时候会一脚踏空摔个狗吃屎,甚至不知道会不会钻进刺树里面,也不知道会不会突然蹿出一只恶狼,但是不得不说,人越是在艰难的环境里,生命力就越是顽强。
因为在我们眼中,前方灯火辉煌的地方就是彼岸,只要我们坚持,就可以摆脱死亡和恐惧。
一路上,我走在刘晴的前面,因为我怕一些东西划伤她,毕竟是个女孩子,一路走到现在,挺不容易的。
终于,大概下半夜的时候,丁小勾这家伙传来惊喜的声音,啪的一声,点燃打火机看了一下。
前面一条两三米宽的土路,有一些牛车轮子碾压的痕迹,很明显经常有人走动,我们相视一笑,几乎是连滚带爬的滑了下去。
借着月色,我们没心没肺的笑起来,笑着笑着,就哭了。
刘晴身上的衣服被划破了许多,甚至能看到里面若隐若现的春光,于是我脱下自己的外衣给她穿上,随后道:“走,朝有灯光那边走,天亮之前我们必须到达,趁那些本地居民没有睡醒之前,在晾衣服的地方随便拿一些换上,否则我们这一副衣衫褴褛的样子,林琅他们随便一个电话我们就悲剧了,然后趁着这凌晨时分,马不停蹄的拦一辆的士,去城北火车站!”
赶在破晓之前,我们终于来到本地居民居住的地方。
溜达了一圈,偷偷拿走一些晾在外面的衣物找了隐秘的地方换了一下,随后跑到村边的一条小溪洗了把脸。
虽然一夜没有睡觉,但是我们三人明显精神抖擞,因为现在,我们基本上自由了。
彼此看了一眼,虽然衣服没有那么合身,但也差不多像个正常人了,现在我们还没有彻底脱离危险,必须在路上拦一辆车,出租车也好,私家车也罢,总之能送我们去火车北站就好,只要进了火车北站,就可以悄无声息的一举逃离这座可怕的传销之城!
然后,我们又遇到了石石。
就在我们离开了这一处靠南边的依山村落时,看见石石吱嘎一声打开了一家牛栏的门,然后走了出来。这个家伙早就换好了衣服,甚至很聪明的爬进了牛栏里头,睡了一觉,看起来精神很好。
石石特心安理得跟我们打了个招呼。
丁小勾这人性子比较冲动,几乎当场就要翻脸,跟石石干一架的样子,最终,被我拉住我,我不怪石石,一样米养百样人,有人热血就有人冷血,有人善良就有人不善,这很正常,不是有俗语说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嘛,石石选择了弃我们不顾,自己跑路,也无可厚非,毕竟我们皆是非亲非故,在能跑的情况下,他没必要也没义务给我们陪葬。
更何况,他没有帮我们,也没有倒打一耙来害我们。
无可厚非,没有对错。
只是,看到我们三个伤痕累累相互搀扶着走在前头,落在后面不言不语的跟着我们的石石,有没有那么一丝丝的良心不安呢?
他可是说过,他跟我一样,良知还没完全被狗叼走呢。
我们怕林琅还在路边蹲点,故意又在公路不远处的山路,走了一个多小时,这才通过一条斜路拐到了路边,等了十几分钟,瞧见迎面而来的一辆奥迪车上的司机在打电话,我跟丁小勾还在路边招手,刘晴就直接张开双臂冲上去,吱嘎一声,车停了,司机咒骂了几声,还是好心的让我们上了车。
当我们坐上私家车的那一刹那,才算是真正的放下心来。
看着黎明之中路边的杨树一排一排的飞速倒地,我们不由再次相视一笑,所有的疲累一扫而空,我们终于远离了那个可怕的地方。
有时候我在想,回去以后把自己的经历写成一本小说,估计也能混饭吃了。
我们四人,勉强算上石石吧,一起同甘苦,共患难,终究也快要到了分离的时刻,悄无声息的来到了火车北站,我们知道,我们都彻底安全了。
但是,离别嘛,难免会伤感,以后,或许大家就是你走你的阳光道,我过我的独木桥,过着不一样的生活,也难再见了。
当我们从奥迪车上走下来,齐齐抬头看着眼前这个雄壮广阔的火车北站,刘晴这妮子有些双眼通红的紧紧拉着我的手,道:“王陆,我们呆会去哪里?是直接买到上海的票,还是先回湖北,再去上海读大学?”
我正准备说先回趟家,好好的陪老爷子几天,猛的一想到,刘晴问的是“我们”。
我心中一叹,看着刘晴眉宇间透露的那份憧憬,最终还是轻轻的点了点头,道:“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先回湖北吧,被骗进去这么久,老爷子一个人在家肯定是想念得紧。”
丁小勾这家伙,立马一甩那汉奸头,又是笑得上下眼皮连成一线,嬉笑道:“大神,带我一个呗,反正我也没地方去,嘿嘿。”
我看向身边的时候,瞬间愣住了。
因为石石下了奥迪车之后,已经不知道什么时候走了,消失在茫茫人海之中,我轻轻叹息,这倒是挺符合他那冷血的性子了。
下一刻,我浑身都是一震。
我知道,我完了!
因为,就在刚才我找石石的身影的时候,随意瞟的一眼,我竟然看到了让我绝望的一幕。
火车站前,无论是巡警,还是一些穿便服的男子,都在若有若无的朝我们这个方向靠近……
我装作很自然的笑着对丁小勾道:“我们已经被警察包围了!”
“小勾,我现在跟你说话,你脸上不能表现出惊讶或者慌乱的表情,现在你带着刘晴和我分开,然后逃走,刘晴,我就托付给你了。”
我知道,我逃不了了,我捅了姜河两刀。
这一刻,我真的害怕了,绝望了。
我没有想到,林琅这只老狐狸在被我引出野狼抓人失败后,竟然又出了这么一个狠辣的招数!
他竟然选择了报警!
我不知道张胜利他们有几人葬身狼腹,我唯一知道的是,逃出来的人将情况如实禀报给林琅之后,他第一时间选择了报警,就在我们在深山老林里艰难穿梭的时候,南城这边的警方,早就已经布置好了兵力,在等我们出现!
我相信,不仅仅是火车北站这边,整个南城,无论是火车站还是汽车站,甚至出口关哨,都有警察在那里守株待兔。
操!
林琅这只老狐狸真是高明啊。
任我绞尽脑汁千算万算,也算不到他一个传销窝的头子,派了十几个人追杀我,竟然还会选择报警!
终究,我还是太嫩,我输了。
一败涂地!
丁小勾不动声色的抓住了刘晴的手,而刘晴则是想伸手抓住我,被我不动声色的拉开了距离,这个时候,我要的就是我与他们俩都不认识,撇清关系。
我心中哀叹,警察出现的那一刻,我便作出了决定。
我一个人抗下所有的责任,而且,这件事情本来就是我所为,捅姜河两刀这事情,他们不在现场,也没有任何关系。
“走,快走!”
我低声道,朝丁小勾使了个眼色之后,便立刻转身,撒腿朝另一个方向跑去。
可是我低估了警察的数量,一瞬间而已,我就被两个穿便衣的男子抓住按倒在地。
但是,我还在极力的挣扎,因为我想看看丁小勾和刘晴逃走了没有。
当我倒在地上,透过裤管缝隙看过去的时候,我看到了清晨的阳光很刺眼,看到了行人或者归客匆匆忙忙但欢快的脚步,看到了一朵花儿掉到了地上。
我终于绝望的闭上眼睛。
因为,丁小勾和刘晴,这两个傻子,没有跑。
就那么站在那里,看着我,一动也没动。
我喝住了丁小勾,蹑手蹑脚的跑到了山洞那边,将之前丢在地上的塑料袋全部捡了起来,又在不远处找到一堆干枯的木头,挑了几根趁手的用匕首削成木棍的形状,然后将塑料袋缠在木棍上,啪的一声用打火机点燃,制作成一个简易的火把。
除了比它更凶残强大的动物之外,狼怕火。
我们三个人就这样举着火把,朝着有灯光的方向一路狂奔。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塑料袋烧完熄灭,一轮明月摇摇晃晃的挂上夜空,续上微薄的光亮,依稀照亮我们的前路。
这一夜,我一辈子都忘不了。
甚至不知道什么时候会一脚踏空摔个狗吃屎,甚至不知道会不会钻进刺树里面,也不知道会不会突然蹿出一只恶狼,但是不得不说,人越是在艰难的环境里,生命力就越是顽强。
因为在我们眼中,前方灯火辉煌的地方就是彼岸,只要我们坚持,就可以摆脱死亡和恐惧。
一路上,我走在刘晴的前面,因为我怕一些东西划伤她,毕竟是个女孩子,一路走到现在,挺不容易的。
终于,大概下半夜的时候,丁小勾这家伙传来惊喜的声音,啪的一声,点燃打火机看了一下。
前面一条两三米宽的土路,有一些牛车轮子碾压的痕迹,很明显经常有人走动,我们相视一笑,几乎是连滚带爬的滑了下去。
借着月色,我们没心没肺的笑起来,笑着笑着,就哭了。
刘晴身上的衣服被划破了许多,甚至能看到里面若隐若现的春光,于是我脱下自己的外衣给她穿上,随后道:“走,朝有灯光那边走,天亮之前我们必须到达,趁那些本地居民没有睡醒之前,在晾衣服的地方随便拿一些换上,否则我们这一副衣衫褴褛的样子,林琅他们随便一个电话我们就悲剧了,然后趁着这凌晨时分,马不停蹄的拦一辆的士,去城北火车站!”
赶在破晓之前,我们终于来到本地居民居住的地方。
溜达了一圈,偷偷拿走一些晾在外面的衣物找了隐秘的地方换了一下,随后跑到村边的一条小溪洗了把脸。
虽然一夜没有睡觉,但是我们三人明显精神抖擞,因为现在,我们基本上自由了。
彼此看了一眼,虽然衣服没有那么合身,但也差不多像个正常人了,现在我们还没有彻底脱离危险,必须在路上拦一辆车,出租车也好,私家车也罢,总之能送我们去火车北站就好,只要进了火车北站,就可以悄无声息的一举逃离这座可怕的传销之城!
然后,我们又遇到了石石。
就在我们离开了这一处靠南边的依山村落时,看见石石吱嘎一声打开了一家牛栏的门,然后走了出来。这个家伙早就换好了衣服,甚至很聪明的爬进了牛栏里头,睡了一觉,看起来精神很好。
石石特心安理得跟我们打了个招呼。
丁小勾这人性子比较冲动,几乎当场就要翻脸,跟石石干一架的样子,最终,被我拉住我,我不怪石石,一样米养百样人,有人热血就有人冷血,有人善良就有人不善,这很正常,不是有俗语说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嘛,石石选择了弃我们不顾,自己跑路,也无可厚非,毕竟我们皆是非亲非故,在能跑的情况下,他没必要也没义务给我们陪葬。
更何况,他没有帮我们,也没有倒打一耙来害我们。
无可厚非,没有对错。
只是,看到我们三个伤痕累累相互搀扶着走在前头,落在后面不言不语的跟着我们的石石,有没有那么一丝丝的良心不安呢?
他可是说过,他跟我一样,良知还没完全被狗叼走呢。
我们怕林琅还在路边蹲点,故意又在公路不远处的山路,走了一个多小时,这才通过一条斜路拐到了路边,等了十几分钟,瞧见迎面而来的一辆奥迪车上的司机在打电话,我跟丁小勾还在路边招手,刘晴就直接张开双臂冲上去,吱嘎一声,车停了,司机咒骂了几声,还是好心的让我们上了车。
当我们坐上私家车的那一刹那,才算是真正的放下心来。
看着黎明之中路边的杨树一排一排的飞速倒地,我们不由再次相视一笑,所有的疲累一扫而空,我们终于远离了那个可怕的地方。
有时候我在想,回去以后把自己的经历写成一本小说,估计也能混饭吃了。
我们四人,勉强算上石石吧,一起同甘苦,共患难,终究也快要到了分离的时刻,悄无声息的来到了火车北站,我们知道,我们都彻底安全了。
但是,离别嘛,难免会伤感,以后,或许大家就是你走你的阳光道,我过我的独木桥,过着不一样的生活,也难再见了。
当我们从奥迪车上走下来,齐齐抬头看着眼前这个雄壮广阔的火车北站,刘晴这妮子有些双眼通红的紧紧拉着我的手,道:“王陆,我们呆会去哪里?是直接买到上海的票,还是先回湖北,再去上海读大学?”
我正准备说先回趟家,好好的陪老爷子几天,猛的一想到,刘晴问的是“我们”。
我心中一叹,看着刘晴眉宇间透露的那份憧憬,最终还是轻轻的点了点头,道:“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先回湖北吧,被骗进去这么久,老爷子一个人在家肯定是想念得紧。”
丁小勾这家伙,立马一甩那汉奸头,又是笑得上下眼皮连成一线,嬉笑道:“大神,带我一个呗,反正我也没地方去,嘿嘿。”
我看向身边的时候,瞬间愣住了。
因为石石下了奥迪车之后,已经不知道什么时候走了,消失在茫茫人海之中,我轻轻叹息,这倒是挺符合他那冷血的性子了。
下一刻,我浑身都是一震。
我知道,我完了!
因为,就在刚才我找石石的身影的时候,随意瞟的一眼,我竟然看到了让我绝望的一幕。
火车站前,无论是巡警,还是一些穿便服的男子,都在若有若无的朝我们这个方向靠近……
我装作很自然的笑着对丁小勾道:“我们已经被警察包围了!”
“小勾,我现在跟你说话,你脸上不能表现出惊讶或者慌乱的表情,现在你带着刘晴和我分开,然后逃走,刘晴,我就托付给你了。”
我知道,我逃不了了,我捅了姜河两刀。
这一刻,我真的害怕了,绝望了。
我没有想到,林琅这只老狐狸在被我引出野狼抓人失败后,竟然又出了这么一个狠辣的招数!
他竟然选择了报警!
我不知道张胜利他们有几人葬身狼腹,我唯一知道的是,逃出来的人将情况如实禀报给林琅之后,他第一时间选择了报警,就在我们在深山老林里艰难穿梭的时候,南城这边的警方,早就已经布置好了兵力,在等我们出现!
我相信,不仅仅是火车北站这边,整个南城,无论是火车站还是汽车站,甚至出口关哨,都有警察在那里守株待兔。
操!
林琅这只老狐狸真是高明啊。
任我绞尽脑汁千算万算,也算不到他一个传销窝的头子,派了十几个人追杀我,竟然还会选择报警!
终究,我还是太嫩,我输了。
一败涂地!
丁小勾不动声色的抓住了刘晴的手,而刘晴则是想伸手抓住我,被我不动声色的拉开了距离,这个时候,我要的就是我与他们俩都不认识,撇清关系。
我心中哀叹,警察出现的那一刻,我便作出了决定。
我一个人抗下所有的责任,而且,这件事情本来就是我所为,捅姜河两刀这事情,他们不在现场,也没有任何关系。
“走,快走!”
我低声道,朝丁小勾使了个眼色之后,便立刻转身,撒腿朝另一个方向跑去。
可是我低估了警察的数量,一瞬间而已,我就被两个穿便衣的男子抓住按倒在地。
但是,我还在极力的挣扎,因为我想看看丁小勾和刘晴逃走了没有。
当我倒在地上,透过裤管缝隙看过去的时候,我看到了清晨的阳光很刺眼,看到了行人或者归客匆匆忙忙但欢快的脚步,看到了一朵花儿掉到了地上。
我终于绝望的闭上眼睛。
因为,丁小勾和刘晴,这两个傻子,没有跑。
就那么站在那里,看着我,一动也没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