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一十九章 因为一眼,误了终身(二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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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记得,那一天的风,带着一丝清爽,阳光也正好,你就那样轻松地站在台上,对每一个记者的问题,都能轻松应答……”
李令月闭着眼,整个人真正代入了原主这个角色。
她嘴角带着笑意,精致的面容在阳光的照耀下,显得有些晶莹剔透,白晋冉突然有种感觉,仿佛这个女子,要随着这风,被带到他触摸不到的远方……
原主和白晋冉相遇那天,微风不燥,暖阳正好。
她再次和孙信钰吵了一架,然后一气之下,就跑了出去。
她那个时候,十分要强,从来不会在孙信钰或者马月书面前掉眼泪。
那一天,她同样没有掉眼泪……
“该死的孙信钰!该死的……”
小李令月觉得,孙家人都不喜欢她,觉得她是马月书带过去的拖油瓶儿,哼,她才不在乎呢。
抬起头,小李令月这才发现,自己周围的环境根本没有见过,脸上顿时闪过一丝害怕。
平日里,再怎么装成熟,扮冷漠,可事实就是,她才是一个十岁的小姑娘,手短脚短,被坏蛋抓了,都跑不掉的那种。
她转浑身,看了一下路,一点儿印象都没有,然后找了一个看起来有点儿印象的路,就抬步往那边走了过去。
周围的建筑物依旧很有档次,也就是说,她根本没有走太远,只是在这个地方的贵族建筑林迷路了。
她强自定下心来。
从一个平民,摇身一变,成了一个公主,她自然明白了很多东西。
平凡的人,有的时候,往往有一颗真诚的,没有被玷污过的真诚的心,而那些在外面衣冠楚楚的人,反而有可能在私底下,是一个变态。
她突然想起孙信钰给她说过,有意者怪蜀黍,就是喜欢她这般大小的女孩子……
想到这里,小李令月就加快了脚步,在拐角处,一辆劳斯莱斯驶过,车主正好十一位看起来十分成功的男士。
他看着小李令月一个人在路上走,虽然面上镇定,可是,因为年纪小,那微微颤抖的手,还是显露了她此时的心情。
停下车,男人声音轻柔地问道:“小妹妹,是不是迷路了,你给叔叔说一下地址吧,叔叔送你回去。”
小李令月停住脚步,然后瞅了男人半晌……转身跑了。
男人:“……”
他看了一眼跑开的小李令月,忍不住摇了摇头,马上就明白,这个小姑娘恐怕把他当成坏人了,想了一下,就对开车的司机说道:“你去跟着她,别让一些心怀叵测的人接近她。”
司机当即就点了点头。
男人下车,然后自己坐到了驾驶位上。
他这么做,自然是有自己的考量的。
小李令月身上穿的衣服,很明显都是上千块钱一件的,所以小李令月肯定就是这贵族建筑林里面,哪家走失的孩子。
而在这里居住的人,大多数都是属于地位和财富都有的人,而在这些人之中,他并不算多出色。
他心中是想过,保护这个小女孩儿,说不定还可以成为他的机会。
如今这个社会,机会难得,转瞬即逝呀,只希望这个小姑娘可以帮他实现这个愿望。
小李令月跑了很久,觉得终于跑到了怪蜀黍追不到的地方,立刻就喘气起来了。
就在这个时候,一排气派的车,从她的身前驶过去。
小李令月眼睛顿时就亮了起来,这里这么多人,就算有坏蛋,肯定也不敢抢她了。
就在她烦恼怎么追上这些车子的时候,车子就在离她不远的地方停了下来。
然后她就明白了,这里肯定有什么明星大咖出现,因为这个阵势,她在孙氏的周年庆典上看过,那个时候,孙国忠为了气派,特意邀请了很多明星大咖。
之所以印象这么深刻,是因为那天孙国忠好像和一个女明星跳了一支舞,中途那个女明星“脚崴了”,倒在了孙国忠身上,然后马月书吃醋。
小李令月撇撇嘴,当时她就坐在角落,看得清清楚楚。
孙国忠全程跳舞身体都特别僵硬,因为那个女明星总是在挑逗他,最后他实在是有些生气,就一脚把那女明星脚踝,用脚来了一下。
结果谁知道,搬起石头,把自己的脚砸了,那天一晚上回去,马月书都在闹腾。
其实小李令月虽然年纪小,可是也明白,相对于马月书其他追求者,孙国忠的确是最适合的人,他虽然有很多钱,可是却很爱马月书,对她更是好。
可是,有的时候,知道的是一回事儿,接受又是另外一回事儿了。
她跟着那些人进了那个花园,然后就初次见到了白晋冉。
二十岁的年纪,可是她从他的身上,却根本看不出半点儿稚嫩,仿佛他已经历经了很多事儿了。
小李令月不懂那个姿态娴然地站在台上的男子,究竟是谁,也不知道他是怎样一个人。
可是,有一些人,的确是只看一眼,就从此入了心,入了脑。
因为小时候的经历,她从小就比别人成熟,虽然大多数时候,在别人眼中,她都是不可理喻的。
那一天,小李令月就现在一棵树下,看了白晋冉那么久,直到拍摄的人离开,她都还站在这里。
最后孙国忠找来的时候,她才回去了,至于那个站在孙国忠身边的怪蜀黍,她也不害怕了。
那个时候,她满心满脑都是,如何离白晋冉近一点儿。
小李令月觉得,她看过那么多人的笑容,却只有白晋冉的笑最触动人心。
……
李令月睁开眼睛,转头看着神色同样有些怔愣的白晋冉笑了笑:“是不是觉得很幼稚,就因为见过你一面,这么多年,我一直都想离你更近一点儿。”
说着,低下头,掩藏掉眼中,因为原主情绪而蓄积的眼泪。
“十年,白老师,我……因为你,奋斗了十年,还好,在今天,我终于,走到你面前了。”
十年。
原主没有走完的路,在今天,用于结束了,她可以站在白晋冉身边,说出这个因为一眼,误了终身的故事。
“我还记得,那一天的风,带着一丝清爽,阳光也正好,你就那样轻松地站在台上,对每一个记者的问题,都能轻松应答……”
李令月闭着眼,整个人真正代入了原主这个角色。
她嘴角带着笑意,精致的面容在阳光的照耀下,显得有些晶莹剔透,白晋冉突然有种感觉,仿佛这个女子,要随着这风,被带到他触摸不到的远方……
原主和白晋冉相遇那天,微风不燥,暖阳正好。
她再次和孙信钰吵了一架,然后一气之下,就跑了出去。
她那个时候,十分要强,从来不会在孙信钰或者马月书面前掉眼泪。
那一天,她同样没有掉眼泪……
“该死的孙信钰!该死的……”
小李令月觉得,孙家人都不喜欢她,觉得她是马月书带过去的拖油瓶儿,哼,她才不在乎呢。
抬起头,小李令月这才发现,自己周围的环境根本没有见过,脸上顿时闪过一丝害怕。
平日里,再怎么装成熟,扮冷漠,可事实就是,她才是一个十岁的小姑娘,手短脚短,被坏蛋抓了,都跑不掉的那种。
她转浑身,看了一下路,一点儿印象都没有,然后找了一个看起来有点儿印象的路,就抬步往那边走了过去。
周围的建筑物依旧很有档次,也就是说,她根本没有走太远,只是在这个地方的贵族建筑林迷路了。
她强自定下心来。
从一个平民,摇身一变,成了一个公主,她自然明白了很多东西。
平凡的人,有的时候,往往有一颗真诚的,没有被玷污过的真诚的心,而那些在外面衣冠楚楚的人,反而有可能在私底下,是一个变态。
她突然想起孙信钰给她说过,有意者怪蜀黍,就是喜欢她这般大小的女孩子……
想到这里,小李令月就加快了脚步,在拐角处,一辆劳斯莱斯驶过,车主正好十一位看起来十分成功的男士。
他看着小李令月一个人在路上走,虽然面上镇定,可是,因为年纪小,那微微颤抖的手,还是显露了她此时的心情。
停下车,男人声音轻柔地问道:“小妹妹,是不是迷路了,你给叔叔说一下地址吧,叔叔送你回去。”
小李令月停住脚步,然后瞅了男人半晌……转身跑了。
男人:“……”
他看了一眼跑开的小李令月,忍不住摇了摇头,马上就明白,这个小姑娘恐怕把他当成坏人了,想了一下,就对开车的司机说道:“你去跟着她,别让一些心怀叵测的人接近她。”
司机当即就点了点头。
男人下车,然后自己坐到了驾驶位上。
他这么做,自然是有自己的考量的。
小李令月身上穿的衣服,很明显都是上千块钱一件的,所以小李令月肯定就是这贵族建筑林里面,哪家走失的孩子。
而在这里居住的人,大多数都是属于地位和财富都有的人,而在这些人之中,他并不算多出色。
他心中是想过,保护这个小女孩儿,说不定还可以成为他的机会。
如今这个社会,机会难得,转瞬即逝呀,只希望这个小姑娘可以帮他实现这个愿望。
小李令月跑了很久,觉得终于跑到了怪蜀黍追不到的地方,立刻就喘气起来了。
就在这个时候,一排气派的车,从她的身前驶过去。
小李令月眼睛顿时就亮了起来,这里这么多人,就算有坏蛋,肯定也不敢抢她了。
就在她烦恼怎么追上这些车子的时候,车子就在离她不远的地方停了下来。
然后她就明白了,这里肯定有什么明星大咖出现,因为这个阵势,她在孙氏的周年庆典上看过,那个时候,孙国忠为了气派,特意邀请了很多明星大咖。
之所以印象这么深刻,是因为那天孙国忠好像和一个女明星跳了一支舞,中途那个女明星“脚崴了”,倒在了孙国忠身上,然后马月书吃醋。
小李令月撇撇嘴,当时她就坐在角落,看得清清楚楚。
孙国忠全程跳舞身体都特别僵硬,因为那个女明星总是在挑逗他,最后他实在是有些生气,就一脚把那女明星脚踝,用脚来了一下。
结果谁知道,搬起石头,把自己的脚砸了,那天一晚上回去,马月书都在闹腾。
其实小李令月虽然年纪小,可是也明白,相对于马月书其他追求者,孙国忠的确是最适合的人,他虽然有很多钱,可是却很爱马月书,对她更是好。
可是,有的时候,知道的是一回事儿,接受又是另外一回事儿了。
她跟着那些人进了那个花园,然后就初次见到了白晋冉。
二十岁的年纪,可是她从他的身上,却根本看不出半点儿稚嫩,仿佛他已经历经了很多事儿了。
小李令月不懂那个姿态娴然地站在台上的男子,究竟是谁,也不知道他是怎样一个人。
可是,有一些人,的确是只看一眼,就从此入了心,入了脑。
因为小时候的经历,她从小就比别人成熟,虽然大多数时候,在别人眼中,她都是不可理喻的。
那一天,小李令月就现在一棵树下,看了白晋冉那么久,直到拍摄的人离开,她都还站在这里。
最后孙国忠找来的时候,她才回去了,至于那个站在孙国忠身边的怪蜀黍,她也不害怕了。
那个时候,她满心满脑都是,如何离白晋冉近一点儿。
小李令月觉得,她看过那么多人的笑容,却只有白晋冉的笑最触动人心。
……
李令月睁开眼睛,转头看着神色同样有些怔愣的白晋冉笑了笑:“是不是觉得很幼稚,就因为见过你一面,这么多年,我一直都想离你更近一点儿。”
说着,低下头,掩藏掉眼中,因为原主情绪而蓄积的眼泪。
“十年,白老师,我……因为你,奋斗了十年,还好,在今天,我终于,走到你面前了。”
十年。
原主没有走完的路,在今天,用于结束了,她可以站在白晋冉身边,说出这个因为一眼,误了终身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