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崭新的猴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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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巧地爬到一棵大树上,抓着柔软的树枝荡了几下,马封侯彻底确定自己不仅变成了一只猴子,而且还秉承了猴子的本领,爬树那叫一个利索。
奔跑,跳跃,爬树,大叫——足足发泄了一个上午,马封侯终于认命了,不认命不成啊,肚子里面饿得慌,他已经没力气发泄。
去帝豪大酒店还是去梦巴黎西餐厅呢,听说LC区那边新开了一家私房菜馆,要不去尝尝?马封侯的思维并没有随着身体一起转变,直到看到自己干巴巴的小爪子,才猛然意识到,那一切都已经变得遥不可及。
就他现在这模样,能不能进到城市都难说,还想进大酒店?
有些东西,只有失去之后,才真正懂得珍惜。
而且他还意识到一个更加严峻的问题:无比溺爱他的老妈,现在还会认他吗,马封侯一点信心都没有。而没有老妈做后盾,他还怎么去享受生活?
就像那首老歌:一无所有!
本公子——本猴已经生无可恋!
马封侯不敢继续想下去,他怕失去活下去的勇气,在饥饿本能的驱使下,他使劲琢磨:吃点啥好呢?
树上的嫩叶看起来很不错的样子,薅一把塞进嘴里嚼嚼,霸苦霸苦的,吐出来一堆绿沫子之后,发现里面还有一只小白虫在奋力扭动着肥胖的身躯。
哇——马封侯干呕出一口苦水,看来他继承了猴子的身体,却没有继承它们的食性。
好歹找个野果也成。马封侯下意识地抓抓腮帮子旁边的短毛,然后在手背上拍了一下:这个抓痒的毛病必须改!
现在刚入夏,野果子可不大好找。至于各种野菜,马封侯倒是在一些高级餐厅品尝过,不过放到野地里,他却不认识,万一再中毒或者吃坏肚子的话——
他忽然意识到,自己以前吃喝玩乐的那些本事,如今一样都用不上。从变成猴子的一瞬间,他就与过去彻底别离,开始谱写崭新的人生——哦,猴生。
脑子有点乱啊,肚子有点饿啊,马封侯又转悠了一个下午,愣是啥吃的都没找到。期间,它找到一窝大红蚂蚁,想捉几只尝尝,结果爪子被狠狠咬了一口之后,就落荒而逃。
甚至,他连一口水都没喝。虽然山脚下蜿蜒着一条小河,河水虽然清澈,捧在爪子里也很干净,可他刚要喝的时候,就听到上游不远处传来哞的一声。循声望去,一只老牛正悠闲地甩着尾巴,在那饮水。想想这水可能是牛喝过的,马封侯很干脆地选择了放弃。
“小猴,又是你呀!”牵牛的小丫头跟马封侯打了个招呼,大眼睛忽闪忽闪,挺亲热的。
马封侯本来不想搭理她,可是摸摸瘪瘪的肚皮,他还是窜到小丫头跟前,然后很没节操地伸出一只小爪子。
“咯咯,你饿啦!”小丫头从衣兜里面摸出一个塑料袋,里面有一张黑乎乎的饼子。她从塑料袋里面取出饼来,掰成两半,又对到一起比了比,把稍大的那一半递到马封侯的小爪子里,然后展颜一笑,露出两个小酒窝:“吃吧,我的晚饭,分给你一半。”
马封侯曾经吃过无数的山珍海味以及各国的大餐和各种料理,却从来没有一种食物能和眼前这半张干巴巴的饼子相比。他咬了一口,有点硬,还有点淡淡的馊味,却令他尝出一种特别的味道,很特别。
一种异样的情怀第一次在马封侯心中萦绕,以至于他的喉咙有些哽咽。即便是老妈一次性给他几百万零花钱的时候,都没有这种感觉。
“渴啦,喝水吧。”小丫头又摸出来一个破旧的矿泉水瓶,肯定不是原装的,里面装的或许是井水或许是自来水,不过马封侯在喝了一口之后,心头却感觉无比甘甜。
不吃苦,何来甜?马封侯刚刚尝了一丁点生活的苦涩,就已经意识到,从前的他,简直是泡在蜜罐里而不自知啊!
“小猴小猴,你为嘛流眼泪了。是我不好,我不叫你小猴,叫你猴哥总可以了吧。猴——哥——”小丫头拉着长音,一声猴哥,叫得马封侯心都有点化了,只能使劲点着小脑瓜。
小丫头也显得很兴奋,因为猴哥居然能听懂她的话,终于有人愿意跟她说话了,嗯,是有猴子愿意听她说了,于是又开始黏牙:“猴哥,我叫小七,以后我们就是好朋友了是不是,我跟你说呀猴哥,你早晨的时候,吓唬那个大姐姐是不对的呦——”
马封侯又下意识地使劲抓抓腮帮子,嘴里气得咝咝了两声,但是被小丫头摸摸毛乎乎的刺头之后,他心里很快又平和了:他还有怨恨人家的资格吗?
“猴哥,天要黑了,我得回家呀,明天我再给你带吃的。”小七笑呵呵地挥手跟马封侯告别,看得出来,小丫头新结识了一个朋友,小心眼里很高兴。
马封侯也抬起小爪子,在空中抓挠了几下,明显能够感觉到,小丫头脸上的笑容更甜了。
望着那个小小的身影消失在暮霭之中,马封侯竟然有点怅然若失的感觉。不过接下来,他又要考虑一个重大的问题:吃饭的问题算是暂时解决了,可晚上睡哪呢?
好像猴子都是睡树上的吧,这样比较安全,可以躲避大部分天敌。马封侯却有点担心,睡到半夜,正香香的,万一掉下来呢。对他这个半路出家的猴子来说,可能性很大。
对了,帐篷!马封侯心里一动,向着昨晚宿营的地方走去。他现在心里平和多了,就算故地重游,也不会伤心。
虽然有点别扭,但他还是努力地站起来,用两只脚行进。虽然现在是一只猴子,但是他也要做一只与众不同的猴子。
帐篷还在原地支着,这边人迹罕至,而且在帐篷里面,马封侯还看到了一个小裤裤和胸~罩,上面似乎还残留着林婉儿的味道。
触景生情在所难免,马封侯发了一会呆,这才想起一个关键的问题:我变的是公猴还是母猴呢?
伸出小爪子摸了摸,感觉还不错,当了二十几年男生,要是忽然转变成雌性,心里肯定别扭。
又在帐篷里面找了一圈,他的衣裤都已经不见,估计是林婉儿逃的时候,随手抓了几件衣物,把他的拿走了。稍稍有点可惜,因为他的衣兜里面有手机钱包还有银行卡呢。
马封侯并没有太纠结,对于一只猴子来说,手机重要吗?钱包重要吗?银行卡重要吗?
睡觉吧,马封侯有一种闭上眼睛,万事皆休的感觉。对他来说,很不习惯,因为当他还是一个人的时候,此时此刻,丰富多彩的夜生活还没开始呢。
慢慢适应吧,一切都重新开始,很快都会适应的——马封侯自我安慰着,缓缓闭上眼睛,然后,就听到外面传来叽叽的叫声。
终于遇到亲人啦——听到叫声,马封侯就知道外面有同类出现,一刹那,竟然感觉无比亲近,或许这就是本能吧。
抄起帐篷里的电筒,拉开帐篷,天还没黑透呢,果然看到帐篷周围有十几只野猴在张望。事实上,猴群已经聚集在这里好一段时间了,对于这些好奇心比较重的家伙来说,帐篷这个新生事物的吸引力极大。
只是猴子也很谨慎的,担心这是个圈套,所以不敢入内,又舍不得离开。直到发现一只陌生的同类钻进去之后,它们的胆子才大起来,渐渐开始靠近。
马封侯挥挥小爪子,想喊一句“同志们好”,结果叫出来的却是短促的吱吱声。
这也是一群短尾猕猴,可能是马封侯的叫声比较特别,所以它们有点听不懂,沟通暂时出现了一点问题。不仅仅是人和人之间的沟通很重要,猴子之间的沟通更重要。因为猴群中的猴王,竟然看到那只陌生的同类居然敢在他面前翘尾巴!
猕猴的尾巴相比其它猴类来说,还算是短的。在猴王面前翘尾巴,这是一种极其严肃的挑衅,就好像人类对着别人竖中指似的,是可忍猴不可忍!
一群猴子里面,只有一只猴王,猴王地位最高,平时有好吃的,得先孝敬大王,猴群里面的那些母猴,也得先孝敬大王。
待遇高,竞争自然激烈。一般来说,猴群里面的猴王也和人类的许多政客一样,都是三四年进行一次换届选举。不用拉选票,直接用武力解决,KO对手,胜者为王。
而挑战猴王的前奏,就是在猴王面前竖起尾巴来挑衅,随即,王位争夺战就会爆发。
马封侯对吃喝玩乐有些研究,哪明白这些呀,所以当他看到猴群之中那只体型最大也最为健壮的猴子向他呲牙的时候,他还有点纳闷呢:什么意思?
呼的一声,猴王气势汹汹扑向马封侯,其它猴子也呼啦一下散开,大致围了个圆圈,嘴里不时嘎嘎几声,密切关注着场上的战局,就差每只猴子搬个小马扎了。
从小到大,马封侯真没打过仗,那些想挑衅他的人,都被他用钱摆平。所以面对猴王的扑击,明显准备不足,直接被撞了个跟头,然后被猴王重重地压在身上,一通撕咬。猴王还纳闷呢:就你这小样的,也敢挑战本王,俺拆碎了你!
蒙了,马封侯彻底蒙了:动物界原来比人类世界还残酷啊——
身上传来一阵阵刺痛,强烈地刺激着他的神经;脸上也被猴王锋利的爪子抓开一道口子,黏糊糊的鲜血淌进他的嘴里,咸腥的味道,刺激得马封侯终于清醒过来。
他猛然摁下了手里的电筒,一道光束猛的射到猴王狰狞的面孔上,这家伙怪叫一声,猛的从马封侯身上窜开。
此时不跑,更待何时?在本能的驱使下,马封侯手脚并用,冲向十几米外的树林,将手电筒叼在嘴里,嗖嗖嗖爬上一棵大树。蹲坐在树杈上剧烈喘息,他这才感觉到心脏噗通噗通,跳得比平时快了好几倍:还好会爬树,刚才,真的好危险,甚至嗅到了死亡的味道。
然而,战斗并没有结束,一股巨大的力量从他后背传来,猴王抓着一根树枝荡过来,带巨大冲击力,狠狠踹中马封侯。要论起爬树的本事,马封侯这个半路出家的怎么比得上猴王?
强烈的撞击使得马封侯彻底失去了对身体的控制,摔落到地上之后,直接晕死过去。不得不说,作为一只猴子,他现在太失败。
灵巧地爬到一棵大树上,抓着柔软的树枝荡了几下,马封侯彻底确定自己不仅变成了一只猴子,而且还秉承了猴子的本领,爬树那叫一个利索。
奔跑,跳跃,爬树,大叫——足足发泄了一个上午,马封侯终于认命了,不认命不成啊,肚子里面饿得慌,他已经没力气发泄。
去帝豪大酒店还是去梦巴黎西餐厅呢,听说LC区那边新开了一家私房菜馆,要不去尝尝?马封侯的思维并没有随着身体一起转变,直到看到自己干巴巴的小爪子,才猛然意识到,那一切都已经变得遥不可及。
就他现在这模样,能不能进到城市都难说,还想进大酒店?
有些东西,只有失去之后,才真正懂得珍惜。
而且他还意识到一个更加严峻的问题:无比溺爱他的老妈,现在还会认他吗,马封侯一点信心都没有。而没有老妈做后盾,他还怎么去享受生活?
就像那首老歌:一无所有!
本公子——本猴已经生无可恋!
马封侯不敢继续想下去,他怕失去活下去的勇气,在饥饿本能的驱使下,他使劲琢磨:吃点啥好呢?
树上的嫩叶看起来很不错的样子,薅一把塞进嘴里嚼嚼,霸苦霸苦的,吐出来一堆绿沫子之后,发现里面还有一只小白虫在奋力扭动着肥胖的身躯。
哇——马封侯干呕出一口苦水,看来他继承了猴子的身体,却没有继承它们的食性。
好歹找个野果也成。马封侯下意识地抓抓腮帮子旁边的短毛,然后在手背上拍了一下:这个抓痒的毛病必须改!
现在刚入夏,野果子可不大好找。至于各种野菜,马封侯倒是在一些高级餐厅品尝过,不过放到野地里,他却不认识,万一再中毒或者吃坏肚子的话——
他忽然意识到,自己以前吃喝玩乐的那些本事,如今一样都用不上。从变成猴子的一瞬间,他就与过去彻底别离,开始谱写崭新的人生——哦,猴生。
脑子有点乱啊,肚子有点饿啊,马封侯又转悠了一个下午,愣是啥吃的都没找到。期间,它找到一窝大红蚂蚁,想捉几只尝尝,结果爪子被狠狠咬了一口之后,就落荒而逃。
甚至,他连一口水都没喝。虽然山脚下蜿蜒着一条小河,河水虽然清澈,捧在爪子里也很干净,可他刚要喝的时候,就听到上游不远处传来哞的一声。循声望去,一只老牛正悠闲地甩着尾巴,在那饮水。想想这水可能是牛喝过的,马封侯很干脆地选择了放弃。
“小猴,又是你呀!”牵牛的小丫头跟马封侯打了个招呼,大眼睛忽闪忽闪,挺亲热的。
马封侯本来不想搭理她,可是摸摸瘪瘪的肚皮,他还是窜到小丫头跟前,然后很没节操地伸出一只小爪子。
“咯咯,你饿啦!”小丫头从衣兜里面摸出一个塑料袋,里面有一张黑乎乎的饼子。她从塑料袋里面取出饼来,掰成两半,又对到一起比了比,把稍大的那一半递到马封侯的小爪子里,然后展颜一笑,露出两个小酒窝:“吃吧,我的晚饭,分给你一半。”
马封侯曾经吃过无数的山珍海味以及各国的大餐和各种料理,却从来没有一种食物能和眼前这半张干巴巴的饼子相比。他咬了一口,有点硬,还有点淡淡的馊味,却令他尝出一种特别的味道,很特别。
一种异样的情怀第一次在马封侯心中萦绕,以至于他的喉咙有些哽咽。即便是老妈一次性给他几百万零花钱的时候,都没有这种感觉。
“渴啦,喝水吧。”小丫头又摸出来一个破旧的矿泉水瓶,肯定不是原装的,里面装的或许是井水或许是自来水,不过马封侯在喝了一口之后,心头却感觉无比甘甜。
不吃苦,何来甜?马封侯刚刚尝了一丁点生活的苦涩,就已经意识到,从前的他,简直是泡在蜜罐里而不自知啊!
“小猴小猴,你为嘛流眼泪了。是我不好,我不叫你小猴,叫你猴哥总可以了吧。猴——哥——”小丫头拉着长音,一声猴哥,叫得马封侯心都有点化了,只能使劲点着小脑瓜。
小丫头也显得很兴奋,因为猴哥居然能听懂她的话,终于有人愿意跟她说话了,嗯,是有猴子愿意听她说了,于是又开始黏牙:“猴哥,我叫小七,以后我们就是好朋友了是不是,我跟你说呀猴哥,你早晨的时候,吓唬那个大姐姐是不对的呦——”
马封侯又下意识地使劲抓抓腮帮子,嘴里气得咝咝了两声,但是被小丫头摸摸毛乎乎的刺头之后,他心里很快又平和了:他还有怨恨人家的资格吗?
“猴哥,天要黑了,我得回家呀,明天我再给你带吃的。”小七笑呵呵地挥手跟马封侯告别,看得出来,小丫头新结识了一个朋友,小心眼里很高兴。
马封侯也抬起小爪子,在空中抓挠了几下,明显能够感觉到,小丫头脸上的笑容更甜了。
望着那个小小的身影消失在暮霭之中,马封侯竟然有点怅然若失的感觉。不过接下来,他又要考虑一个重大的问题:吃饭的问题算是暂时解决了,可晚上睡哪呢?
好像猴子都是睡树上的吧,这样比较安全,可以躲避大部分天敌。马封侯却有点担心,睡到半夜,正香香的,万一掉下来呢。对他这个半路出家的猴子来说,可能性很大。
对了,帐篷!马封侯心里一动,向着昨晚宿营的地方走去。他现在心里平和多了,就算故地重游,也不会伤心。
虽然有点别扭,但他还是努力地站起来,用两只脚行进。虽然现在是一只猴子,但是他也要做一只与众不同的猴子。
帐篷还在原地支着,这边人迹罕至,而且在帐篷里面,马封侯还看到了一个小裤裤和胸~罩,上面似乎还残留着林婉儿的味道。
触景生情在所难免,马封侯发了一会呆,这才想起一个关键的问题:我变的是公猴还是母猴呢?
伸出小爪子摸了摸,感觉还不错,当了二十几年男生,要是忽然转变成雌性,心里肯定别扭。
又在帐篷里面找了一圈,他的衣裤都已经不见,估计是林婉儿逃的时候,随手抓了几件衣物,把他的拿走了。稍稍有点可惜,因为他的衣兜里面有手机钱包还有银行卡呢。
马封侯并没有太纠结,对于一只猴子来说,手机重要吗?钱包重要吗?银行卡重要吗?
睡觉吧,马封侯有一种闭上眼睛,万事皆休的感觉。对他来说,很不习惯,因为当他还是一个人的时候,此时此刻,丰富多彩的夜生活还没开始呢。
慢慢适应吧,一切都重新开始,很快都会适应的——马封侯自我安慰着,缓缓闭上眼睛,然后,就听到外面传来叽叽的叫声。
终于遇到亲人啦——听到叫声,马封侯就知道外面有同类出现,一刹那,竟然感觉无比亲近,或许这就是本能吧。
抄起帐篷里的电筒,拉开帐篷,天还没黑透呢,果然看到帐篷周围有十几只野猴在张望。事实上,猴群已经聚集在这里好一段时间了,对于这些好奇心比较重的家伙来说,帐篷这个新生事物的吸引力极大。
只是猴子也很谨慎的,担心这是个圈套,所以不敢入内,又舍不得离开。直到发现一只陌生的同类钻进去之后,它们的胆子才大起来,渐渐开始靠近。
马封侯挥挥小爪子,想喊一句“同志们好”,结果叫出来的却是短促的吱吱声。
这也是一群短尾猕猴,可能是马封侯的叫声比较特别,所以它们有点听不懂,沟通暂时出现了一点问题。不仅仅是人和人之间的沟通很重要,猴子之间的沟通更重要。因为猴群中的猴王,竟然看到那只陌生的同类居然敢在他面前翘尾巴!
猕猴的尾巴相比其它猴类来说,还算是短的。在猴王面前翘尾巴,这是一种极其严肃的挑衅,就好像人类对着别人竖中指似的,是可忍猴不可忍!
一群猴子里面,只有一只猴王,猴王地位最高,平时有好吃的,得先孝敬大王,猴群里面的那些母猴,也得先孝敬大王。
待遇高,竞争自然激烈。一般来说,猴群里面的猴王也和人类的许多政客一样,都是三四年进行一次换届选举。不用拉选票,直接用武力解决,KO对手,胜者为王。
而挑战猴王的前奏,就是在猴王面前竖起尾巴来挑衅,随即,王位争夺战就会爆发。
马封侯对吃喝玩乐有些研究,哪明白这些呀,所以当他看到猴群之中那只体型最大也最为健壮的猴子向他呲牙的时候,他还有点纳闷呢:什么意思?
呼的一声,猴王气势汹汹扑向马封侯,其它猴子也呼啦一下散开,大致围了个圆圈,嘴里不时嘎嘎几声,密切关注着场上的战局,就差每只猴子搬个小马扎了。
从小到大,马封侯真没打过仗,那些想挑衅他的人,都被他用钱摆平。所以面对猴王的扑击,明显准备不足,直接被撞了个跟头,然后被猴王重重地压在身上,一通撕咬。猴王还纳闷呢:就你这小样的,也敢挑战本王,俺拆碎了你!
蒙了,马封侯彻底蒙了:动物界原来比人类世界还残酷啊——
身上传来一阵阵刺痛,强烈地刺激着他的神经;脸上也被猴王锋利的爪子抓开一道口子,黏糊糊的鲜血淌进他的嘴里,咸腥的味道,刺激得马封侯终于清醒过来。
他猛然摁下了手里的电筒,一道光束猛的射到猴王狰狞的面孔上,这家伙怪叫一声,猛的从马封侯身上窜开。
此时不跑,更待何时?在本能的驱使下,马封侯手脚并用,冲向十几米外的树林,将手电筒叼在嘴里,嗖嗖嗖爬上一棵大树。蹲坐在树杈上剧烈喘息,他这才感觉到心脏噗通噗通,跳得比平时快了好几倍:还好会爬树,刚才,真的好危险,甚至嗅到了死亡的味道。
然而,战斗并没有结束,一股巨大的力量从他后背传来,猴王抓着一根树枝荡过来,带巨大冲击力,狠狠踹中马封侯。要论起爬树的本事,马封侯这个半路出家的怎么比得上猴王?
强烈的撞击使得马封侯彻底失去了对身体的控制,摔落到地上之后,直接晕死过去。不得不说,作为一只猴子,他现在太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