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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拾柒章 不归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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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七章不归人

    那是她从未见过的景象,似乎不像人间之景。夜、人、剑,寒光闪花了她的眼睛,将死神错作天神。那张举世无双的面容仿若被霜雪雕刻而成,此刻却露出了难得的一丝情绪,从那双瞳眸里,她看见了癫狂的猩红。

    “陛下,还请恕罪。”就是这样的话语被他说起来也十分的随意。叶黛暮觉得自己好像又被抛起来了。男人的胸膛很宽广,有着一股特殊的气味,啊,是水汽的味道。叶黛暮发现他的靴子是半湿的。

    河水,那河上的偶遇,也并非偶然吧。叶黛暮从不觉得自己女扮男装不会被人认出来,因为她的长相不够英气,当然也够不到女人漂亮的标准。庆幸这个朝代女人能拥有继承权,行走在外穿个男装而已,不会被人抓去报官沉塘。

    剑与重器碰撞在了一起,巨大的响声似乎就在她的耳边,一下子打断了她的思绪。这个男人的剑用的很好,手指上的厚茧显示了男人并非真的如长相那般,随心所欲便能得到一切。他习武。

    但他应该不是江湖之人。他的衣服是进贡的绸缎,非世家子,不能裁衣穿戴。那么他会是哪个家族的呢?不是徐家。他和皇太后不像。不是姜家。因为他手臂上没有被铠甲伤到的痕迹。剩下的她就排除不开了。但应是本宗。这通身的气派寻常的分宗也是培养不出来的。这大概是气度的关系。

    想着,叶黛暮的思维又转到其他地方去了。若是能顺利回去,也该让人教她用剑。起码在这种情况,她可以自保就好。好像又想得太贪心了。上一次,上一次用剑的时候,她还把重鹰当劈柴的斧子用呢。总觉得地底下的列祖列宗都要恨铁不成钢地上来揍她一顿了。不过,想来她这力气应该也能学上一两招防身吧。

    男人单手握剑,另一只手推了她一把,避开了重锤的攻击。真是奇怪,不是刺客嘛,带这么重的武器感觉没什么美感啊。恩……作为被刺杀的人这么想好像有点傻。避开了攻击,男人又立刻将她扯了回去,转手杀了一个欺身上来的刺客。长发被红色的丝带系了起来,在剧烈的动作中划出一个圆润的弧度,很是好看。犯花痴的叶黛暮觉得自己没救了。

    似乎曾经有人说过,执剑的男儿才是这世上最叫人忘不掉的美景。叶黛暮见过很多人舞剑,刺客的剑是藏在暗中的杀机,姜瑛的剑是万人莫敌的英勇,而这个男人,这个将她护在怀里的剑却像流水。

    时而如同溪水温柔婉转,时而如同瀑布狂躁叫嚣,时而如同汪洋有吞噬一切的气息,但无论是什么时候,这似水的剑总能将她保护的滴水不漏。痴迷地望着男人挥剑。是的,叶黛暮终于认同那句话。这个男人执剑之时,确实是梦中之境,最美的梦也不过如此吧。她被剑光笼罩着,急躁的心此刻却沉静下来了。

    他确实算得上是一个剑客,起码对上这么多稀奇古怪的刺客,他都没有落于下风,剑术不凡。若不是人数实在是多过头,他也不会被困在这里。当然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她。又拖后腿了,叶黛暮有些心酸的想。

    “幼安,陛下就交给你了。”姜瑛的声音响起的同时,男人挥剑砍伤最近一人的手臂,便毫不犹豫地抱起她,头也不回地奔走了。这一刻叶黛暮就知道自己错了,错的离谱。姜瑛必定认识他,不,他们必为知己,能为之死。

    只有知己才能如此相互信任,执剑的人是难以背对着危险逃走的。叶黛暮也尝过那滋味,恐怕比任何东西都更容易叫人上瘾。可是这个男人竟然在危机中仍然不发一问,对姜瑛报以绝对的信任。也只有“知己”二字才配得上这段友谊。

    叶黛暮牢牢地攀附着那双有力的手臂,手指不由地颤抖起来。因为实在是太快了,风叫她看不清所有的一切,甚至将声音都吞噬了。身后金戈相交的声音越来越模糊,最终被绿竹阻挡干净。喧闹最后又归于寂静。

    姜瑛能脱身吗?她不知道。姜瑛受伤重吗?她不知道。姜瑛会因此而死吗?她不知道。但是她知道,她绝不会放任这件事发生而无所作为,她绝不会,她发誓。总是天涯海角,她都会寻找回来的。

    “啧。”但是男人的轻笑,叫她所有的热血都在瞬间冷却了下来。她太弱小了,什么也做不到,连此刻逃跑都是被人抱着才能脱离困境。她不过是个无用的傀儡,竟还想着要翻天。他是在笑她吗?

    她还是那个女皇,一无所有,孤立无援,危机四伏。

    “是啊,我是在笑你。笑你的不自量力,笑你的幼稚虚伪。若不是被仲常庇护着,你怎可能还活到现在。至于那虚无缥缈的明日,我劝你省省吧。”男人的话叫她越发的消沉了。仲常是姜瑛的字。她确实太天真了。想着明日如何,日后如何,可她偏偏连今日都做不好!

    活下去,不顾一切活下去,哪怕卑劣也无所谓,只要活下去,总有一天,会翻转的。

    活下去吗?用尽手段,像蝼蚁,像浮萍,像叛徒,甚至像皇太后那样活下去吗?

    姜瑛就是为了保护我,如果此刻回去,和电视剧里那些愚蠢的白莲花女主有什么不同。

    可是凭什么被保护,谁都没有义务为任何人丧命。凭什么!

    我是女皇。

    我呸!

    “放我下来吧。”叶黛暮的声音变得嘶哑。

    “愚蠢!一时逞强,休将吾等都拖累了。”男人还是那么冷血,声音平淡得毫无敬意。

    “我知道。所以,我不会回去的。但是你会回去吧。”叶黛暮突然地对上了男人的眼。

    “自然会。”男人试图从她的眼里看出怜悯和愚蠢,可是都没有,少女的眼眸里什么也没有,坦荡得如同这天空,无一遮拦,晴朗得叫人觉得寂寥。

    “你走吧。我自己能走。”叶黛暮被男人放下来了。她知道,这男人虽然口口声声叫她陛下,只不过是在调侃这个称呼罢了,他和那满朝文武一样不曾将她放在眼里。男人只犹豫了一瞬,立刻转身走了。

    叶黛暮对着那个半点犹豫也没有的背影,自嘲地无声地笑了起来。看吧,她就知道。她就知道,她对于任何来说,从来没有那么重要。是啊,凭什么?就凭她是女皇,做梦。她从那百无禁忌的时代而来,皇帝和王位早就泯灭在了滚滚的洪潮之中,连她自己都不对这帝位有什么敬意,何况是别人。

    她不是佛祖,既不慈悲为怀,也无法普度众生。可是她也不是恶女罗刹,要将这世人都拖进阿鼻地狱才肯罢休。她不过是,不过是叶黛暮。

    她的手握住了腰间的剑柄。重鹰,她将重鹰带了出来,她自己可以保护自己。剑从剑鞘中被拔出的时候,总觉得自己成为了一个战无不胜的侠士。而握紧那剑的时候,叶黛暮知道自己是愚蠢的,是冲动的,她没有习过武。此时就是一个更夫出来,也能用手里的鼓锤杀了她。有剑,即使是绝世名剑——重鹰又如何?

    杀人的,从来不是剑,是人。

    叶黛暮握紧手中剑,一步一步地向着黑暗最深处走去——皇宫。真是可笑啊,她如此百般不愿,将天下最豪华奢靡的地方称作牢笼,最后这囚笼竟是她自己自愿将自己关进里面了。她也许和这世上贪图权势的人没有任何不同,为了这天下第一的宝座,甘愿付出所有。

    她没有别的选择吗?

    有的。从这里逃走,她可以执剑天涯,逍遥自在;也可以嫁作农妇,竹篱远山。她知道这世上有千种活法,她这一步一步走向的是最辛苦,最危险,也是最奢华,最迷惘的活法。她不该回去的。没有人希望她回去。

    不过是个傀儡皇帝,还是个目不识丁的女人,是个庶女!被百官蔑视,被自己统治的臣民追杀。她不懂治国之道,她没有高世之德,她甚至对这个国家没有归属感。她应当让位于贤,羞愧于己。

    可是她停不下这脚步,谁将坚持的意志灌注进她的双脚,让它们背离了她,坚定地向前走,无视一切。因为有一个声音清楚地在思绪里呢喃,比风更轻,却比千金更沉。

    陛下,妾愿留下……若是可以用妾之命,换陛下之命,妾愿意。

    陛下乃是天定明主,帝位决不可旁落他人。

    因为您会成为明君,爱戴百姓,创造一个别人不可能给他们的最好的未来。

    我站在您这一边。我发誓效忠于您,用我的生命。

    因为她记得在那个生死不定的夜里,将一切赌在她身上的女人。长生殿是如此的空旷,声音却将这份寂寥补满,叫这世间的人情冷暖都在那一刻都失去颜色。她空荡荡的十六年竟叫这短短的几句话给弥补了。

    她不过是个傀儡皇帝,她无权无势,无才无德,甚至及不上长生殿里的一个侍女。她一无所有,什么也不能报答。可是这世上还有一人愿意以命相待。

    她忘不了那双眼睛。

    这世上总有些东西,重于泰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