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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 义军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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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圣贤军见张四身死,一时间乱了阵脚。一名小兵看着一甩枪尖鲜血的曹樱,心头掠过一丝寒意,扭头就跑。可一柄木剑穿心而过,取了他的性命。

    在人群中有一道白衣木剑的身影,他游离在战场,剑出必染血,以他为中心,周围的圣贤军皆被杀了个干净。

    白衣染血,一剑一剑的收割着生命,剑法是为杀人而生,此刻的叶玄红瞳血剑,宛若杀神。

    圣贤军被他杀的战意全无,溃不成军。喊杀声响在树林中,只是片刻的功夫,除了一些人放下武器投降,其他的尽入黄泉。

    庐水城之事,让李纨明白了各路义军的真面目,有谁起义是真的心系百姓?到最后还不是明争暗斗,为的仅仅是势力和地盘。

    所以当黄巾军出现时,他先是喜,后是忧。老虎帮他赶走豺狼,可和豺狼一样,老虎都是要吃肉的。

    选择只有两个,死或者归降。李纨低头,暗下决心,他开口问道“敢问各位英雄,你们是?”

    此时叶玄刚好完成归降士兵的收编,回答道“我们是黄巾军。”

    张角指着自己和曹樱道“我和她是黄巾军的首领和将军。”

    “这是二位的队伍?”李纨有些疑惑的问道,毕竟两个人主事的义军可不多见。

    “没错。”曹樱也点了点头。

    李纨拱手道“在下李纨,多谢二位救命之恩。”

    “李兄不必客气。”张角伸手将他扶起,刚才李纨舍身保护兄弟的事情被他看在眼里,对此人有些敬意。

    “如今我只剩下这些残兵败将,还望黄巾军能给我个容身之所,我愿为二位效力。”李纨低头,态度极其恭敬。

    张角大喜,他正愁人马不够,满口答应。

    倒是曹樱有些不悦,道“如果你是因为害怕我们杀人灭口,大可不必如此。”

    李纨讪笑,自己的那点考虑全被曹樱点了出来,心中又不由怪她不通世故。你们想吞并我的队伍,我现在给你个机会,又让双方都有面子,何乐不为?可偏偏她直接点了出来。

    容身之所是假,畏惧黄巾军是真,两人皆是心知肚明,唯有张角面有愠色,他镖师出身,行走江湖靠的就是侠义二字,这些口是心非的小把戏他是不屑的,当即有些愤愤的说道“竟然你李纨怕我黄巾军,那还是就此别,好安你的心。”

    称呼由李兄变成了李纨,细微之处可见张角的态度。这李纨也不是蠢人,看张角的脸色不像是作假,也知道他没这个作假的必要。

    一旁的叶玄连忙打圆场道“我们是想将你的队伍收入麾下,不过强取豪夺之事,我们黄巾军是做不出的。”

    “是我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李纨低头告罪,张角的面色这才稍微缓和,他长出了一口气,叹道“你们如此坦荡,我又怎能不坦诚相待?”

    没有人插话打断,李纨继续说了下去“是的,我是怕你们夺了我的队伍,能自己当老大,谁又想屈居于人下?不过我更怕死,现在的我手里只有残兵败将,庐水城里的裴有庆又虎视眈眈,我是真想找支可靠的队伍庇护,现在的黄巾军是最好的选择。”

    李纨单膝跪下,拱手道“经此一事,我知道你们值得信赖,现在我李纨心甘情愿,拜二位为主,成为黄巾军的一员。”

    张角还没顺过气来,沉默不语,于是曹樱便回应道“能有人加入壮大我黄巾军自然是最好,可你想要的只是个庇护。”

    “您的意思是?”李纨疑惑的开口问道。

    “我黄巾军只有三千之众,成为庇护你的大树或许还有些勉强……而且,你还有另一个选择。”

    李纨的目光扫过黄巾军的一些核心人物,刚才的战斗他们表现的最为抢眼,除了张角和曹樱外,主要是叶玄、石涛两人,前者在战场上当真是一尊杀神,后者的以一对铁爪拳套为武器,在战场上就像是捕猎的雄鹰,出手快准狠。

    “人虽然少,可黄巾军里人才济济,我看未免比那三巨头差哪去。”

    他说的三巨头自然是裴有庆、吴盛和陈恒三人,皆是统兵上万的大势力,却被李纨看成与三千黄巾军对等的存在。他的言下之意很明显,黄巾军有这个实力,作为乘凉的大树,庇他无灾。

    曹樱没有立即将他收入麾下,而是向他说起另一个选择来“看来你对我黄巾军很有信心……不过,你还有第二个选择。”

    “愿闻其详。”

    “我们黄巾军有意组成一支义军盟,邀请各路义军加入。”

    “义军盟?”李纨思索着这个词包含的意义“什么是的义军盟?”

    “一个起义军互相团结合作的组织,我们知道了庐水城的变故,有不少义军被追杀,其中有三巨头的人出手,也有官府的身影,为了活命,我们这些力量不够的义军,就只有团结再一起才能有条活路。”

    “你的意思是,要我加入这义军盟?”李纨几乎是用肯定的语气在问。

    “没错,我们黄巾军和你将成为义军盟的第一批成员。”

    李纨在脑海里只是思考了一瞬,就知道这是最好的选择,也是最合他心意的选择,正如他所说,谁会想屈居于人下?如今有个平等结盟的机会,哪怕是虚伪的平等,也比归入黄巾军麾下的好。

    “如此甚好,李某愿意结盟。”

    张角豪爽的笑了几声。江湖气的汉子心胸也宽阔,小事都是一笑泯之,他朝着自己的妹妹道“兰君,拿酒来。”

    结盟之誓,怎能少的了酒?

    可张兰君却立刻扫了他的兴致“这荒山野岭的,哪来的酒?”

    张角的脸瞬间就绿了,自己倒忘了这是荒山野岭,前不着村后不着店,哪里来的酒。

    叶玄将一个水袋抛给曹樱,后者立即会意,打开盖子往凑过去一闻,烈酒的香气涌入鼻腔。

    曹樱虽为女子,但极其好酒,所以平日里叶玄都随声带着一壶桂花酿,这是皇宫里的御酒,自他们逃出宫后,就再也喝不到了。这一次叶玄带酒,不是因为曹樱好酒,而是因为渐入冬日,烈酒暖身,在这里曹樱冷了,可不会有什么红泥小火炉。

    张角、曹樱、李纨,三人以酒为誓,就此结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