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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神笔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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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兰国,塔拉郡,铜城。

    这是一个不同于中国历史上任何一个朝代的神秘国度。

    房子的建筑风格,除了极具楼兰国特色的黄沙风之外,在楼阁高度上也有着质的变化。

    因为这里最低矮的古楼,都有着五、六层的高度。

    楼兰王都的楼兰阁,甚至拥有着高耸入云的八十八层之高。

    除了楼宇高度的变化之外,这里还有公路、立交桥、环城高速,贯穿于楼宇之间,如同繁华都市一般。

    只不过在上面行驶的却并不是任何品牌的高级轿车,而是各种各样的马匹、马车,早高峰的时候,依然堵车,寸步难行。

    在铜城之中,有着一处商业步行街,名叫中街。

    这里可以说是铜城最繁华的商业街,到处都充满了铜臭味,几乎整个铜城八层以上的金钱交易都是出现在这里。

    中街一处位置还算不错的店铺,招牌上醒目的用“正楷”雕刻着三个大字,神笔阁。

    马良用头枕着胳膊,口中叼着一根材质不错的狼毫笔,呆呆的望着对面杂货店那一百八十斤的老处女,拼命的吸食眼前的清汤面,口水都不自觉的流了出来。

    “哎,再怎么说我也是创造这个世界的创世之神,现在居然快要被饿死在这里。一会儿回到奈何桥,说给那姿色还算不错的孟婆听,恐怕她都不会相信吧。”

    马良说完,大脑中那团虚幻的毛笔光影,瞬间传出来一道苍老的声音。

    “请宿主以成为一名世界顶级古文化大师为目的,来完成系统指派的任务。”

    苍老声音落下,一大串马良已经看过无数次的信息,又是罗列在了他的大脑之中。

    姓名:马良

    性别:男

    年龄:21

    民族:汉

    系统等级:0级

    技能:一级书法[正楷]、一级国画[水墨风]。

    未解锁技能:等等。

    附体:未开启

    幻物:未开启

    召唤:未开启

    转生:未开启

    雕版开启数量:零

    墨点剩余:十六点

    系统目标:成为世界顶级古文化大师。

    主线任务:销售二十幅字画[进度0/20]。

    任务奖励:解锁笔体[小篆]。解锁画风[儒风]。

    支线任务:任务一,与A级美女一起练字8小时。任务二,与A级美女一起画《百鸟图》。

    任务奖励:一级手相。

    望着眼前一片好像很牛逼的文字,马良一脸的委屈。

    “神笔爷爷,如果你把宿主给饿死了,那还完成个屁任务啊,降点价吧。你说你这一个字卖1000楼兰币,这不是抢劫吗,谁能让我写啊。”

    “请遵守‘一字千金’的任务设定,按系统提示努力完成任务。”

    马良心中默念了一声“卧槽”之后。

    便回想起了这一个月,自己所经历的一切。

    马良本是二十一世纪,第48集团军,狼牙特战旅的一名特种兵兵王。

    由于在一次执行任务的时候,被叛徒出卖,进入了敌人的包围圈。

    虽然最后一阵的拼杀,以一人之力杀了敌方一百五十多人,但最后还是被那山呼海啸般的敌军坑杀。

    不过在马良死后,灵魂却并没有因此消散,而是复生在了一位与他同名的传奇人物身上。

    神笔马良。

    但遗憾的是,他所附身的马良,已是个到了垂暮之年的老人,死过一次的马良太清楚那种器官不断衰竭的感觉了。

    马良一笑,虽然知道自己依然会死,但难得穿越一次,还得到了一根神笔,为何不好好玩耍一番呢?

    于是,马良灵机一动,便想将一些现代的设定,与自己喜欢的某个朝代融合一下。

    最后,马良用这根神笔创造了眼前的世界,拥有着无数现代设定的隋唐时代。

    他脚下的楼兰国,是当时西域三十六国中的一个,虽然楼兰古国早已做史,覆灭、消亡,但在神笔之下,没什么是不能复生的。

    毕竟,这自己一手创造的隋唐时代,也是需要一些陪跑的小国。

    不过,让马良没想到的是,在最后一滴墨水用完之后,自己的灵魂居然离开了那具苍老的躯体,被自己所创造的世界吸了进去。

    当他醒过来的时候,自己便出现在了这里,楼兰国,塔拉郡,铜城。

    本以为自己已经与那根牛逼的神笔永别了,可万万没想到那根神笔居然变成了神笔系统,寄居在了马良的体内。

    其实最开始还是不错的,神笔系统给了马良一比不错的创业基金,让自己在中街这种高大尚的地方租了一处位置不错的店铺。

    既然有钱,马良也就没多想,花了大价钱将这神笔阁(系统强制命名)装修的古色古香,很是别致。

    本以为会在这里大展拳脚,以一手神字、神画,征服这楼兰国的万千少女。

    但马良没想到的是,这该死的系统居然定了一个让马良无数次喷血的规矩,“一字千金”。

    当时马良就崩溃了,一个字一千楼兰币,要知道整个楼兰国的平均月工资才两千五百楼兰币。

    花一千楼兰币去买个破字,这样的事情若是在有着无数文人雅士的唐朝还算说得过去。

    可他居然让马良在这充满了西域文化,到处是黄沙土房的楼兰国中卖这种价钱的字画。

    恐怕在楼兰人眼中,马良与傻逼没什么区别。

    直到昨天晚上,马良用光了自己所有的钱,买了一碗超级好吃的楼兰麻辣烫。

    如今的马良已是弹尽粮绝,再不开张恐怕马良这堂堂神笔阁大老板,就会饿死在这神笔系统的铁蹄之下。

    ……

    长相极为甜美,被称为楼兰十大才女之一的公孙岚,穿着一身楼兰公主裙,心事重重的与贴身婢女兰花,在中街上漫无目的的闲逛着。

    “小姐,你说老祖母大寿我们送什么寿礼好呢,我听说老祖母是从大唐嫁到楼兰的,如果准备一些拥有大唐特色的礼物,老祖母应该会很开心吧。”

    公孙岚听着兰花的话点了点头,她也知道这件事。

    可从小便在楼兰长大的她,对于中原文化知之甚少,选来选去却始终无法确认心中的想法。

    见公孙岚点头,兰花好像又是想到了什么。

    “小姐,你不是会写毛笔字吗?不如你写几个字,然后裱起来送给老祖母如何?我想老祖母一定会喜欢的。”

    公孙岚目光闪烁着看向兰花,但转念之间又是摇了摇头。

    “不行啊,我的软笔书法都是老祖母教的,她的字写的比我好多了,就我那字怎么拿得出手。”

    兰花一听,也是泄了气。

    要知道,这公孙家可是铜城八大家族之一,公孙家的掌舵人,公孙老祖母的大寿,也算是铜城的一件头等大事,即便是铜城的城主,应该都会派人来贺寿。

    至于家族内部的斗争更是激烈,四个儿子因为公孙家的产业明争暗斗几十年,丝毫不会退让。

    像公孙岚他们这些小辈,为了讨老祖母的欢心,好让自己的父母所管辖的产业再增长一些,哪个不是费尽了心思。

    虽然兰花知道,公孙岚并不喜欢这些争斗,即便公孙岚不费心思,老祖母还是非常的宠着她,但……

    正当兰花想到这里的时候,突然目光所及之处,‘神笔阁’三个字映入了兰花的眼帘。

    可能是因为她整天与小姐呆在一起的缘故,这三个字兰花还是认得的。

    兰花见状,刚想跟公孙岚讲,岂料公孙岚早就已看到了那古色古香的大招牌,此时已经是来到了神笔阁的门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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