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晨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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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室友们聊了一会儿,林易觉得一股倦意涌上心头,洗了个澡便躺在了床上。
自从重生以来,林易感觉每一天都像活在梦里一样。他甚至怀疑自己一直在做梦,一个非常不真实的梦境。
在校园的水泥路上哼唱一首《幸福拍手歌》就便引来不少同学的围观,甚至让两位社团团长差点大打出手。
在迎新生晚会上,凭借着三首歌俘获了全校师生的心,直播半小时便有百万观众来捧场。还有比这个更扯的吗?
想着想着,林易眼皮有些沉重,索性闭上眼睛慢慢陷入了梦乡。
清晨,一缕阳光透过窗户洒进了房间。林易从睡梦中醒来,一夜的好睡眠令他感觉精神百倍,身体充满了活力。
俗话说的好,一年之计在于春,一日之计在于晨。早晨锻炼身体,呼吸新鲜空气有利于身心健康。
林易见室友们还躺在床上呼呼大睡,再看看窗外的初晨阳光是那么的明媚,不禁起了晨练的心。
上辈子大学毕业的林易,除了上下班,大部分时间都会把自己锁在屋子里写小说,很少去户外走动。
这次重生,林易的目标就是要改变自己,做一个积极向上,阳光开朗的好青年。而想彻底改变自己首先要从身边的小事做起。
林易为了不搅扰熟睡中的室友,轻手轻脚的起了床,简单的洗漱了一番,穿上运动服,套上运动鞋走出了房间。
在去体育场的路上,校园内已经有不少学生的影子。有些喜欢学习的人则抱着一本厚重的书坐在石凳上静静的阅读。
有些小情侣则手拉手漫步在校园的羊肠小道,似乎不愿错过在大学里每一天的时光,但他们不知道这样做会对单身狗造成成吨的伤害。
从宿舍到体育场的这段路上,只要是这个大学的学生都会热情的与林易打着招呼。林易都会以笑脸方式一一回敬对方。
一场晚会让林易彻底成为了学校的名人!
大约几分钟,林易便来到了校园的体育场上。体育场的舞台已经被全部撤掉,一切恢复如初,似乎昨晚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
再看体育场的跑道上,已经有不少学生挥洒汗水,晨练起来。
相对于男生,女生更加热爱清晨起床跑步,不仅可以锻体出好的身材,还可以有一副好身体。
林易在跑道旁做了几分钟的热身运动,自从系统奖励了几点全属性,林易能明显感觉自己无论是体质,力量,速度方面都有大幅度的增加。
热身运动做完,林易踏入跑道加入了晨练的队伍。
晨跑不一定讲究速度,慢跑反而比快跑更能起到锻炼身体的效果。林易故意将速度放慢,不时的有三三两两的人超越自己。
几圈下来,开始的时候林易并没有察觉到异样,继续跑下去之后,林易慢慢的发现有些不对劲。
因为跑到最后,根本没有人超越自己。反而身后异样的感觉越来越强烈。
林易不禁回头看了一眼,这一看不要紧,可把他给吓坏了。
“我滴个麻麻呀!”
原来当林易踏上跑道的那一刻,不少学生已经认出他来,并且故意放慢脚步跟在他的身后。
然而这一举动就像病毒一般,迅速的传染开来。一开始只有十多人跟在他的身后,随着时间越来越久,林易的身后已经排起了长龙,极其的壮观。
而跟在自己身后的学生中,女同学居多。
就在林易震惊的同时,一名女生加快脚步与他并肩齐跑,脸上露出了一副天真烂漫的笑容:“好巧啊林大神,没想到你也喜欢晨跑!不如我们一起跑步吧!”
“……真的是巧合吗?”林易看了看身后的长龙,很显然不相信女生说的话。
当这名女生说完的同时,身后的人群像训练有素一样,异口同声地说道:“好巧啊林大神,我们一起跑步吧!”
林易第一次感受到了簇拥是什么样的感觉,非但没有反感,反而很喜欢。
于是,林易非常豪迈的对着身后的众人说了一句:“兄弟姐妹们,为了我们有一个健康的身体,奔跑起来吧!”
就这样,林易像一个领队,带着一大帮子的学生迎着朝阳奔跑起来。而且还时不时的有人加入进来。一时间偌大的体育场上便挤满了人群。
有些不明真相的吃瓜群众甚至拿起手机,给自己的室友好朋友发起了微信。
“睡你麻痹的觉啊,快点起床了!发现林大神,目标学校体育场,”
此时的画面你能想象到吗?除了学校开展的活动外,本来人不是很多的运动场上突然涌现出成千上万的人,是一个什么样的场景。
而且没有一个人超越林易,全部跟在他身后,浩浩荡荡。就连本来没有多少尘土的塑胶跑道上竟扬起了微微的烟尘。
在这么多人的簇拥下,林易跑得那叫一个意气风发,越跑越带劲,脚步越来越快。甚至还有不少女同学将自己喝剩下的矿泉水递给林易。
而在一旁围观的群众之中,一名身高大约一米九几的大汉将手中的矿泉水瓶猛得摔在了地上,一脸阴沉的说道:
“呸!这林易算什么东西,以为唱了几首破歌就是学校的红人了吗?”
说话的人名叫朱龚,是校田径队的一员,也是市国家队最看好的一名种子选手。去年曾代表市队拿过三枚金牌。
相对于林易,朱龚才是学校真的红人。要知道龙城作为华夏的首都,朱龚能代表市队与省队比赛,还能一人荣获几枚金牌,那对龙城和大学来讲是多么高的荣誉。
“朱哥,这小子也太嚣张了。不就是长的比你白点,比你帅点,唱歌比你好听点,还有什么能比得上您的?难道他不知道校体育场是您的地盘吗,竟然来这里撒野。朱哥我看不下去了,我现在就去教训教训他!”
“就是,朱哥你看林易跑步的姿势就跟娘们似的,不是太监就是个基佬。唱歌好听能当饭吃吗?我朱哥以后可是要代表国家与他国运动员比拼的,朱哥才是这个学校的红人!”
其实朱龚与林易本是无冤无仇,但他一直在追求韵律乐队队长:曲静。追求了一年多没人任何效果,甚至人家都不爱搭理他。
在看曲静,这几日与林易走的非常的近,两人有说又笑,拉拉扯扯。甚至林易还给了她们乐队写了一首歌。在朱龚眼里,这林易就是他的头号情敌,不除掉此人便无法获得曲静的芳心。
俗话说的好,四肢发达,头脑简单。在朱龚的思维里,谁与曲静走的近,就是他的敌人。而林易则顺利成为躺枪的一员。
朱龚在自己同伴的煽风点火下,怒气值已经上升到了极点。他环顾四周,发现曲静也在围观的人群之中,正用一种狂热的眼神盯着林易。
“哥几个看好了,我今天就要让他知道什么才叫真正的跑步!”朱龚太想证明自己,他觉得在跑步上让林易丢失颜面,便可让曲静主动投欢送抱。
话音刚落,只见朱龚几个箭步,飞快的冲到了林易的身边。
与室友们聊了一会儿,林易觉得一股倦意涌上心头,洗了个澡便躺在了床上。
自从重生以来,林易感觉每一天都像活在梦里一样。他甚至怀疑自己一直在做梦,一个非常不真实的梦境。
在校园的水泥路上哼唱一首《幸福拍手歌》就便引来不少同学的围观,甚至让两位社团团长差点大打出手。
在迎新生晚会上,凭借着三首歌俘获了全校师生的心,直播半小时便有百万观众来捧场。还有比这个更扯的吗?
想着想着,林易眼皮有些沉重,索性闭上眼睛慢慢陷入了梦乡。
清晨,一缕阳光透过窗户洒进了房间。林易从睡梦中醒来,一夜的好睡眠令他感觉精神百倍,身体充满了活力。
俗话说的好,一年之计在于春,一日之计在于晨。早晨锻炼身体,呼吸新鲜空气有利于身心健康。
林易见室友们还躺在床上呼呼大睡,再看看窗外的初晨阳光是那么的明媚,不禁起了晨练的心。
上辈子大学毕业的林易,除了上下班,大部分时间都会把自己锁在屋子里写小说,很少去户外走动。
这次重生,林易的目标就是要改变自己,做一个积极向上,阳光开朗的好青年。而想彻底改变自己首先要从身边的小事做起。
林易为了不搅扰熟睡中的室友,轻手轻脚的起了床,简单的洗漱了一番,穿上运动服,套上运动鞋走出了房间。
在去体育场的路上,校园内已经有不少学生的影子。有些喜欢学习的人则抱着一本厚重的书坐在石凳上静静的阅读。
有些小情侣则手拉手漫步在校园的羊肠小道,似乎不愿错过在大学里每一天的时光,但他们不知道这样做会对单身狗造成成吨的伤害。
从宿舍到体育场的这段路上,只要是这个大学的学生都会热情的与林易打着招呼。林易都会以笑脸方式一一回敬对方。
一场晚会让林易彻底成为了学校的名人!
大约几分钟,林易便来到了校园的体育场上。体育场的舞台已经被全部撤掉,一切恢复如初,似乎昨晚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
再看体育场的跑道上,已经有不少学生挥洒汗水,晨练起来。
相对于男生,女生更加热爱清晨起床跑步,不仅可以锻体出好的身材,还可以有一副好身体。
林易在跑道旁做了几分钟的热身运动,自从系统奖励了几点全属性,林易能明显感觉自己无论是体质,力量,速度方面都有大幅度的增加。
热身运动做完,林易踏入跑道加入了晨练的队伍。
晨跑不一定讲究速度,慢跑反而比快跑更能起到锻炼身体的效果。林易故意将速度放慢,不时的有三三两两的人超越自己。
几圈下来,开始的时候林易并没有察觉到异样,继续跑下去之后,林易慢慢的发现有些不对劲。
因为跑到最后,根本没有人超越自己。反而身后异样的感觉越来越强烈。
林易不禁回头看了一眼,这一看不要紧,可把他给吓坏了。
“我滴个麻麻呀!”
原来当林易踏上跑道的那一刻,不少学生已经认出他来,并且故意放慢脚步跟在他的身后。
然而这一举动就像病毒一般,迅速的传染开来。一开始只有十多人跟在他的身后,随着时间越来越久,林易的身后已经排起了长龙,极其的壮观。
而跟在自己身后的学生中,女同学居多。
就在林易震惊的同时,一名女生加快脚步与他并肩齐跑,脸上露出了一副天真烂漫的笑容:“好巧啊林大神,没想到你也喜欢晨跑!不如我们一起跑步吧!”
“……真的是巧合吗?”林易看了看身后的长龙,很显然不相信女生说的话。
当这名女生说完的同时,身后的人群像训练有素一样,异口同声地说道:“好巧啊林大神,我们一起跑步吧!”
林易第一次感受到了簇拥是什么样的感觉,非但没有反感,反而很喜欢。
于是,林易非常豪迈的对着身后的众人说了一句:“兄弟姐妹们,为了我们有一个健康的身体,奔跑起来吧!”
就这样,林易像一个领队,带着一大帮子的学生迎着朝阳奔跑起来。而且还时不时的有人加入进来。一时间偌大的体育场上便挤满了人群。
有些不明真相的吃瓜群众甚至拿起手机,给自己的室友好朋友发起了微信。
“睡你麻痹的觉啊,快点起床了!发现林大神,目标学校体育场,”
此时的画面你能想象到吗?除了学校开展的活动外,本来人不是很多的运动场上突然涌现出成千上万的人,是一个什么样的场景。
而且没有一个人超越林易,全部跟在他身后,浩浩荡荡。就连本来没有多少尘土的塑胶跑道上竟扬起了微微的烟尘。
在这么多人的簇拥下,林易跑得那叫一个意气风发,越跑越带劲,脚步越来越快。甚至还有不少女同学将自己喝剩下的矿泉水递给林易。
而在一旁围观的群众之中,一名身高大约一米九几的大汉将手中的矿泉水瓶猛得摔在了地上,一脸阴沉的说道:
“呸!这林易算什么东西,以为唱了几首破歌就是学校的红人了吗?”
说话的人名叫朱龚,是校田径队的一员,也是市国家队最看好的一名种子选手。去年曾代表市队拿过三枚金牌。
相对于林易,朱龚才是学校真的红人。要知道龙城作为华夏的首都,朱龚能代表市队与省队比赛,还能一人荣获几枚金牌,那对龙城和大学来讲是多么高的荣誉。
“朱哥,这小子也太嚣张了。不就是长的比你白点,比你帅点,唱歌比你好听点,还有什么能比得上您的?难道他不知道校体育场是您的地盘吗,竟然来这里撒野。朱哥我看不下去了,我现在就去教训教训他!”
“就是,朱哥你看林易跑步的姿势就跟娘们似的,不是太监就是个基佬。唱歌好听能当饭吃吗?我朱哥以后可是要代表国家与他国运动员比拼的,朱哥才是这个学校的红人!”
其实朱龚与林易本是无冤无仇,但他一直在追求韵律乐队队长:曲静。追求了一年多没人任何效果,甚至人家都不爱搭理他。
在看曲静,这几日与林易走的非常的近,两人有说又笑,拉拉扯扯。甚至林易还给了她们乐队写了一首歌。在朱龚眼里,这林易就是他的头号情敌,不除掉此人便无法获得曲静的芳心。
俗话说的好,四肢发达,头脑简单。在朱龚的思维里,谁与曲静走的近,就是他的敌人。而林易则顺利成为躺枪的一员。
朱龚在自己同伴的煽风点火下,怒气值已经上升到了极点。他环顾四周,发现曲静也在围观的人群之中,正用一种狂热的眼神盯着林易。
“哥几个看好了,我今天就要让他知道什么才叫真正的跑步!”朱龚太想证明自己,他觉得在跑步上让林易丢失颜面,便可让曲静主动投欢送抱。
话音刚落,只见朱龚几个箭步,飞快的冲到了林易的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