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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当年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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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洁的侧脸也依旧很好看,她是那种有棱角的女人,每一部分的棱角都精致得无可挑剔,尤其是她穿上这样的衣服时,美得不相话。

    可是,她骨子里的那骨子高高在上,除了南明修谁都配不上她的那股子强势,真的让人很难敢去接近她。

    她的家势的确很显赫,一般人高攀不起。

    自然,林凌这等没有家势的人,更是想也不要想。

    这么多年过去了,因为18岁那年的一场误会,她到现在也不肯放下。

    “如果我说,那晚和你在一起的根本不是中将呢。”

    这件事情积压在他的心底五年了,他一直憋着不说,的确是因为他没有说的勇气。

    他几乎可以预见,一旦她知道的事情的真相,只怕真的会拿枪毙了他。

    但是,如果他一直沉默不说的话,她会继续误会下去,甚至,真的会去杀了明希。

    他不知道明希对于明修究竟重要到哪一地步,但他知道,南明修是喜欢这个女人了,而这个女人,为了他也不顾自己的性命。

    南明修都二十九了,马上就三十岁的人了。

    这么多年了,他好不容易有个看上眼的女人,他不想陆洁就这么去毁了这一切。

    撇开这一切来说,明希是一个无辜者,他并不愿意让她成为这场误会中的一个牺牲品。

    以陆洁的能力,她若真的冲动去干这事了,恐怕也没有人阻止得了。

    那么,他林凌这辈子都还不清欠明修的了,只怕以死都不足以谢罪。

    ~

    陆洁的神情变了变,仿若没有听清,嗓子甚至有了几分的沙哑,质问:“你说什么?”

    “那晚和你在一起的根本不是明修,这一切等你们结束回去后,我再告诉你事情的真相。”他最终一鼓作气的把话说清楚了,之后头也不回的快步跑了。

    陆洁脸上的表情瞬间苍白,甚至是有点面无血色。

    愣怔了半天,她到底是狠狠的握紧了拳头咬牙切齿,觉得他十层是在骗她:“林凌,你这个混蛋,我就知道你是故意这么说的,为了他你可什么都干得出来,我不会相信你的,你们都去死吧!”

    心里真是恨死了这些有兄弟没女人的男人,但是,又嫉妒得发狂。

    无论如何,在他们的心里,她始终是排在他们兄弟之外的人。

    有时候,恨不得自己也是个男儿身,若是那般,是不是就可以与他们称兄道弟了!

    只是,遇见了明修,她注定不能,她对他并没有单纯的兄弟之爱。

    ~

    那时,林凌前去叩门,把拿来的衣裳送到了明修的手中,就听他说:“明天一早离开。”意思就是要他们在此逗留一晚了。

    “好。”他应。

    转身,明修拿着衣裳返回,就听明希问他说:“是林凌来了?”

    “嗯。”他应了一声,把衣裳放在一旁的桌上。

    “那我可以穿衣裳走了。”她已瞧见他放在桌子上的包,想必是她的衣服了。

    “明天一早再走吧。”他伸手一把拽过她欲去拿衣服的手臂,带进他的怀里。

    想起之前那个女人所言,她板着脸说:“我待在这里名不正言不顺的,对你影响不好。”

    听她类似于有些赌气的话,他有些好笑,说:“谁说你名不正言不顺的,你不是对他们说是我未婚妻了。”

    的确,现在这里哪个人不知道她是他的未婚妻。

    明希听他这么说脸上就有些挂不住了,好像是自己非要说是他未婚妻似的。

    挥手想要甩开他,反正她心里就是不痛快。

    “别闹。”他抱着她不放松手。

    谁和他闹了,烦死人了。

    “我要穿衣服了。”她还是想要挣开他,现在她可是一点不乐意待在他怀里。

    看她还有些气闷的脸,他便说:“穿上衣服我带你出去看看。”

    她哼了一声,拿着自己的衣服跑到了卫生间。

    为了方便出行,她特意带了几条裤子,林凌为她挑了一条蓝色牛仔裤和一件长款的白色T恤,虽是半休闲的装扮,但穿在她的身上依旧是别有一番的风韵,愣是让她穿出了性感来。

    乌黑的头发顺着肩膀滑落下来,露出巴掌大的小脸,她把一缕头发顺在了朵边,露出小巧的耳朵和半边精致的五官,看起来单纯又美好的,只有在眼神之间,有时会浮现一抹陌生的阴郁,不应该属于这张单纯的脸蛋。

    的确,一个人的外面可以骗得了人,但一个人的眼神在许多的时候是骗不了人的,难怪人说,眼睛是心灵的窗户。

    说到底,这个单纯又年轻又美好的身体里,住的是一位充满了复仇意念的灵魂。

    看着镜子中自己阴鸷的眼神,再看看这张单纯又美好的脸蛋,她有一瞬间的失神,自己似乎真的被明修给影响了心情,这个发现让她整个人心情更不好了。

    她实在是太不应该了,怎么可以犯这样的错误。

    对于她来说,不论到了什么时候,爱情永远不会是她世界的全部。

    充其量,也只应该是她生活中的一点点的点缀。

    对于明修,她可以说一点都不了解。

    这些年间,他过的是什么样的生活她不了解,他身边都有什么样的人她也不了解,她只知道,他的确是有点能耐的,但究竟他的能耐有多大,她也并不是真的知道,但就是这样一个人,从一开始她定下的所谓的合伙人,他对她的帮助仿若是没有任何条件的。

    也许正是这种没有条件的帮助,令她对他渐渐产生了信任,以至在不知不觉之中,把他当成一个自己很重要的人了。

    如果能够撇开那层男女之间的暧昧关系,他的确可是一个很好的伙伴。

    可这样一个人,偏偏给了她一种难以抗拒的爱。

    不管她愿不愿意,他都以他的方式做他自认为该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