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三十七章 番外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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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好一个英雄莫问出处”面试考官说话的声音起码提高了10分贝。
看那大叔激动得,莫非您也是杨基(明朝诗人)的忠实fans?看来多读些古诗是没错的
“回去等通知吧”他把桌上的资料整理了一下,带着笑容对许多多说。
“好的,谢谢您,再见!”再次扬起自信的微笑,优雅地转身,凌波小微步再伴着高跟鞋的声音婉婉离去。这些镜头自己在家里已经练习过上百遍了。
“叫你等通知,一般都没戏了啦,人家要用你的话就当场就立刻拍案了!”凌晓芸大言不惭地说道,对着28寸的液晶大电视,手里拿着遥控不断的转台。
“哎,你别再打击我啦,说点鼓励的话行不行啊”许多多似乎还没有睡醒,声音里满是疲惫。
“好啦,还在休息吗?出来一下,老地方见。”
刚挂了死党凌晓芸的电话,许多多才从床上慵懒地爬起。从面试回来吃了午饭就一直睡到现在,足足四个小时。
用芸的话说:“许多多是个典型的宅女,她可以不吃不喝地睡上一整天”。每次芸说这话的时候,许多多总会欠扁地回一句“请叫我居里夫人…”英文教科书最终总是不偏不倚地落在许多多头上。
“你会不会怜香惜玉啊?”
“嘿,你也是玉吗?我看不出来…”
“欠扁,哎、你别跑…”
于是,整个教室都会充满她们的欢声笑语。
那段时光,也许再也回不去了。许多多离开校园的那一天,芸哭得像个孩子。
许多多随便换了套衣服就出来了,没有梳理的乌黑长发松散地搭在肩上,小巧的脸蛋,大大的眼睛。黑白相间的格子衬衫配着蓝色牛仔短裤,她的上衣最后的两个衣扣没有系上,可以看得到迷人的白皙颈部,双手插在衣袋里,看上去慵懒又随意。
“服务员,来一杯柠檬奶茶,不加冰”芸每次都比许多多早到。每次都没等她坐下,便帮她点了爱喝的饮料。
许多多喜欢柠檬的味道,柠檬象征着酸甜甜的初恋,青涩中带着甜蜜。更多的,是对那个人的眷恋,记得第一次给莫子夕写情书的时候,特意在信纸上洒了柠檬香水。
“芸,你怎么瘦了?”许多多关心地问。
“复习嘛,功课很紧张,最近忙得连约会的时间都没有,要是这次模拟考试再不过的话我就彻底地废了”芸颓废地说道,然后把冰块含在嘴里,一下两下地把冰块咬碎了,发出牙齿与冰块碰撞的声音。
“别担心,我帮你补课”许多多拍着胸口说,“有我在,你怕什么呀,我可是超级无敌许多多!”说着,做了个奥特曼正义的举手动作!
“哈哈……”不一会,这两个孩子笑成了一团。
芸是个很阳光很健谈的女孩,跟许多多不一样的是,她有一个有钱的老爸。就她身上穿的那套“香奈儿”连衣裙,就已经是社会里一些普通职员半年的工资了。跟很多人一样,她在大学里有一个交往了两年的男朋友,两天一小吵,三天一大闹,她始终觉得自己不是读书的料,而许多多则是自己崇拜的对象。
“面试得怎么样?OK吗?”芸这才转回正题,她知道,许多多是非常重视这次面试的。一拿到毕业证书,什么公司都没投简历,就只投了LAIMI。
“我也不知道,第一次面试,没有什么经验,我觉得我已经表现得很好了。只许成功,不许失败!”许多多大大地吸了一口奶茶,咧开嘴笑着,可以清楚地看到她下排牙齿的小虎牙。
“那就祝你幸运咯”芸举起奶茶杯
“来,干杯”
……
“多多,你真的很想进LaiMi吗?”芸搅动着杯子里的冰块,“为了他?”
许多多没有回答,她往窗外看着。透过明亮的玻璃载体,可以清楚地看到路边掉了一地的木棉花,花瓣上,偶尔有几只虫儿爬着。绯红的一片在街道上成为了一片雅致的风景线。五月了,又是一年五月,呵,时间过得真快。
“听我表哥说…莫子夕要回来了,LaiMi决定调他回来总公司上班。如果你面试上了,搞不好他就是你顶头上司。”芸似乎很怕伤到许多多,欲言又止,她的声音很轻很轻,可还是触动了许多多的神经。
“我知道他会回来的,我等的就是这一天,我要向他证明,我已经不再是两年前那个小女孩了,我绝对有资格站在他的身旁。”说完,已经泣不成声了,眼睛里溢出满满的泪水。可还是强忍着,不让泪水滑落。
记忆里的那一抹浅白,那个爱穿白色衬衣的男孩,总喜欢迎着骄阳在球场上挥汗如雨地奔跑。而她,则喜欢在教室二楼的走廊上偷偷地观看,拿着席慕容的小说,佯装自己在看书。
那一年,那一个充满阳光的午后,他的背影总是能留给她无尽的遐想,想象着有一天,两人也能像普通情侣一样,手牵着小手逛逛花园。
那一年,他大三,她大一。
为了那个人,许多多整整奋斗了两年,为了的是赶在他回来之前毕业,然后到LaiMi工作。或许那个人早就已经不记得自己了,当年,他是学校里的风云人物,成绩优异,有着良好的家庭背景,暗恋她的女生多得数都数不清。而那时,她只是一个初入大学的“小村姑”罢了。
“嘿,小丫头,等你长大了再来找我吧”说完,他便牵着身旁的女孩走了。只留下背影。
为了拒绝她,他竟让表妹冒充自己的女朋友。
“莫子夕,总有一天我会再去找你的,你等着……..”
从那一天起,许多多就拼命地学习,她成绩本来就不差,再加上努力用功,很快成绩便突飞猛进。每当她再一次站在领奖的舞台上,她便觉得她离莫子夕的距离又近了。两年的时候里,她拒绝了无数个“小贝”,坚持自己的初衷,她相信,她的结局不会像“米莱”一样的,因为她不会像“米莱”那样只在原地等,她会主动出击。
妈妈说,如果你想要那个人注意到你,你就必须跟他站在同一高度。同一高度!
下一秒钟会发生什么,谁也无法预知,时光仍会按照它预定的轨道前行着。这个初夏,除了淡淡的柠檬香,还有某些情愫在滋长着,你看,阳光灿烂得不得了!
凌晓芸真是个见色忘友的家伙,男朋友一来,连屁都不放一个就跟人家走了。
天色渐渐暗了,路灯也亮了起来。许多多独自一人走在回家的路上,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掰着手指数妈妈归来的日期。
走到一个人迹偏少的街道,连这里的灯光也显得昏暗起来,不时还能听到虫鸣声。
一个黑影掠过…
我的包呢?
啊!!抢劫啊………
许多多两秒过后终于反应过来,一边追并一边放声大喊起来。这声音,我估计要是我们国足的拉拉队能有这个音量的话我们老早赢了。
许多多追着了小贼足足跑了五多分钟,终于跑不动了,停下来慢慢走吧。
额、这里?这里是什么地方啊,这一条街道比较偏僻,路上的行人寥寥无几。连路灯也是坏的,只能借着月光的清寂来看路。
从小就是路痴,更何况追了那么久,拐了N个弯了,该怎么走回去啊?
偶尔有几阵风吹过,拂起落叶的沙沙声,突然想起电影里的古老桥段,妖魔鬼怪不正是这个时候出来的么?!
许多多不敢多想,借的微弱的光线凭着模糊的记忆找寻着回去的路。
啊!
居然还扭到脚,好痛。
撞鬼了,今天怎么这么倒霉?
许多多颓废地坐在地上,用手按摩着被扭到的右脚,脑子里飞快地清点着包包里的东西,盘算着自己到底损失了多少财物。
现金:205,手机:新款的苹果手机,糟啦,银行卡还在里面…一整个月的伙食费啊,欲哭无泪。
还有,这个地方??怎么走回去啊,难道要在这里呆到天亮!
就在这时候,许多多已经完全绝望了。
一个粉红色小包出现在眼前,许多多顺着方向往后看,是他----公车上的痞子男。
又这是张脸,这张帅气完美的脸,不算白皙的脸庞,透着棱角分明的冷俊,坚挺的鼻子,浓密的眉,深邃的眼,像一潭碧水,让人忘不到尽头。左耳的钻石耳钉正在路灯的照射下闪闪发亮,这种光芒让人忍不住去看,可又怕刺伤了眼睛。
“还给你”声音很轻,却充满了男性的魅力,安静的夜里,可以清楚地听到他呼吸的急促,可能是刚刚有很卖力地追小贼吧。
“谢谢…”
许多多的谢谢还没说完,他就转身走了,一句话也没有说。真没礼貌。
“喂,你别走啊,喂…”许多多一拐一拐地追上去,可是那个人好像没有要停下来的意思。
在这个地方,他是能帮她的唯一一个人了,许多多可不想明天变成新闻的头条,某某地区发现女尸一名,初步判断死亡时间是昨夜10点半……
许多多不敢再想下去了,还是想办法让那个谁送她回家吧。
“喂,前面穿黑衣服的那个,你钱包掉了”
虽然这一招很老土,但是看着他越走越远,起码也要先让他停下来吧。真狠心,居然见死不救。
终于停下了,还是这招管用。
他转过头,面无表情地对她说:“大姑,我出门从来不带钱包的!”
“你…你,什么大姑啊,你有见过这么年轻,这么有气质的大姑吗?你这个人真没礼貌!”
“哎呀”
许多多又摔了一跤,索性就坐在地上吧,累了,顺便休息一下,瞪了他一眼,鼓起嘴巴的样子可爱得像个孩子,飘然的长发显得有点凌乱,可能是刚才跑得太急的缘故。
“唉,你说我这一拐的拐,走路也不方便,万一要是遇到色狼了怎么办啊?”说着努力地从眼里挤出两滴眼。
“有的人,真的要见死不救啊,我一个弱小女子,在这么偏僻的地方,万一…万一……可怜了我的花容月貌!”许多多说得好不凄凉,不错,有表演天分。
“花容月貌,就你?”他的笑容毫不避忌,在许多多眼里,太欠扁了。
大概是看着许多多这个样子也挺可怜的吧,必须现在已经很晚了。
“真是个麻烦的女人,我送你回家行了吧!”他扶着许多多站了起来。
许多多在心里偷笑着,还是眼泪管用。
他掏出手机:“喂,强子,把我的‘小绵羊’开过来”。
五分钟后,只见一个穿着整套运动服的人把“小棉羊”开了过来,急刹车,发出车轮与沙子摩擦的声音。
“洛凡哥,你的车”那人把头盔摘了下来,递到痞子男手里。
原来,他叫洛凡。
强子看了许多多一眼,上下打量。
“哟,你洛凡哥,又换马子啦?”
肖洛凡没有回应强子的话,强子也识相在闭上了嘴。
许多多看着强子,皮肤黑得像火炭,一副憨实的样子,像足了《人在冏途》里的“牛蛋”,便扬起手来打招呼:HI,小强。
汗,别人什么时候变成“小强”了。
强子没有回答许多多的话,只是对她笑着,很开朗的女孩子,跟准大嫂黄雨馨有着天差地别的性格。
肖洛凡看着许多多的傻样,觉得又气又好笑,这个女人要么是从精神病院里逃出来的,要么就是从火星上来的。
“上车”肖洛凡很快已经准备好了。
许多多踮点脚,艰难地上到了车,还没等她坐稳。
扑………
车子飞快地开走了。
这速度,恐怕可以参加赛车总决赛了,许多多只好死死地拽住他的衣服不敢松手。
强子还在后面大喊:洛凡哥,那我怎么回去啊?
可怜的“牛蛋”,就这样被扔在这里了,许多多想到这里,不禁有点为他担心起来。
车子开得飞快,许多多觉得既刺激又好玩,风在耳边呼呼地刮着,一条又一条街道被抛在脑手。肖洛凡间身上传来,还是那种淡淡的柠檬味传来,很舒服的感觉。
早晨,很多人都正赶往上班的路上,大街涌成一条条细密的河流,通往着四面八方。阳光正从密密麻麻的树叶缝隙间射下来,形成一束束斑珀的光柱。
一辆黑色小车停在了凌华大厦前。刚从车上下来的男子,一米八的个子,一身名牌西装,冷峻完美的脸。他迈着稳健的步伐朝大厅走去。摘下黑色墨镜,他抬起头,泛着寒光的漂亮黑眸望向“凌华大厦”这四个金碧辉煌的大字,在阳光的照射下,它似乎被镀上一层金色的光芒,闪得人头晕目眩。他嘴角浮起一抹冷笑,继续往大厅走去。
电梯里,甲:听说设计部会有一个Chiefengineer从日本调回来上班,回来后直接升总监,又年轻又帅哦。乙:拜托你别这么outdated好不好,这早就已经不是新闻了,前天就是给他招聘助理来着。
“好,好一个英雄莫问出处”面试考官说话的声音起码提高了10分贝。
看那大叔激动得,莫非您也是杨基(明朝诗人)的忠实fans?看来多读些古诗是没错的
“回去等通知吧”他把桌上的资料整理了一下,带着笑容对许多多说。
“好的,谢谢您,再见!”再次扬起自信的微笑,优雅地转身,凌波小微步再伴着高跟鞋的声音婉婉离去。这些镜头自己在家里已经练习过上百遍了。
“叫你等通知,一般都没戏了啦,人家要用你的话就当场就立刻拍案了!”凌晓芸大言不惭地说道,对着28寸的液晶大电视,手里拿着遥控不断的转台。
“哎,你别再打击我啦,说点鼓励的话行不行啊”许多多似乎还没有睡醒,声音里满是疲惫。
“好啦,还在休息吗?出来一下,老地方见。”
刚挂了死党凌晓芸的电话,许多多才从床上慵懒地爬起。从面试回来吃了午饭就一直睡到现在,足足四个小时。
用芸的话说:“许多多是个典型的宅女,她可以不吃不喝地睡上一整天”。每次芸说这话的时候,许多多总会欠扁地回一句“请叫我居里夫人…”英文教科书最终总是不偏不倚地落在许多多头上。
“你会不会怜香惜玉啊?”
“嘿,你也是玉吗?我看不出来…”
“欠扁,哎、你别跑…”
于是,整个教室都会充满她们的欢声笑语。
那段时光,也许再也回不去了。许多多离开校园的那一天,芸哭得像个孩子。
许多多随便换了套衣服就出来了,没有梳理的乌黑长发松散地搭在肩上,小巧的脸蛋,大大的眼睛。黑白相间的格子衬衫配着蓝色牛仔短裤,她的上衣最后的两个衣扣没有系上,可以看得到迷人的白皙颈部,双手插在衣袋里,看上去慵懒又随意。
“服务员,来一杯柠檬奶茶,不加冰”芸每次都比许多多早到。每次都没等她坐下,便帮她点了爱喝的饮料。
许多多喜欢柠檬的味道,柠檬象征着酸甜甜的初恋,青涩中带着甜蜜。更多的,是对那个人的眷恋,记得第一次给莫子夕写情书的时候,特意在信纸上洒了柠檬香水。
“芸,你怎么瘦了?”许多多关心地问。
“复习嘛,功课很紧张,最近忙得连约会的时间都没有,要是这次模拟考试再不过的话我就彻底地废了”芸颓废地说道,然后把冰块含在嘴里,一下两下地把冰块咬碎了,发出牙齿与冰块碰撞的声音。
“别担心,我帮你补课”许多多拍着胸口说,“有我在,你怕什么呀,我可是超级无敌许多多!”说着,做了个奥特曼正义的举手动作!
“哈哈……”不一会,这两个孩子笑成了一团。
芸是个很阳光很健谈的女孩,跟许多多不一样的是,她有一个有钱的老爸。就她身上穿的那套“香奈儿”连衣裙,就已经是社会里一些普通职员半年的工资了。跟很多人一样,她在大学里有一个交往了两年的男朋友,两天一小吵,三天一大闹,她始终觉得自己不是读书的料,而许多多则是自己崇拜的对象。
“面试得怎么样?OK吗?”芸这才转回正题,她知道,许多多是非常重视这次面试的。一拿到毕业证书,什么公司都没投简历,就只投了LAIMI。
“我也不知道,第一次面试,没有什么经验,我觉得我已经表现得很好了。只许成功,不许失败!”许多多大大地吸了一口奶茶,咧开嘴笑着,可以清楚地看到她下排牙齿的小虎牙。
“那就祝你幸运咯”芸举起奶茶杯
“来,干杯”
……
“多多,你真的很想进LaiMi吗?”芸搅动着杯子里的冰块,“为了他?”
许多多没有回答,她往窗外看着。透过明亮的玻璃载体,可以清楚地看到路边掉了一地的木棉花,花瓣上,偶尔有几只虫儿爬着。绯红的一片在街道上成为了一片雅致的风景线。五月了,又是一年五月,呵,时间过得真快。
“听我表哥说…莫子夕要回来了,LaiMi决定调他回来总公司上班。如果你面试上了,搞不好他就是你顶头上司。”芸似乎很怕伤到许多多,欲言又止,她的声音很轻很轻,可还是触动了许多多的神经。
“我知道他会回来的,我等的就是这一天,我要向他证明,我已经不再是两年前那个小女孩了,我绝对有资格站在他的身旁。”说完,已经泣不成声了,眼睛里溢出满满的泪水。可还是强忍着,不让泪水滑落。
记忆里的那一抹浅白,那个爱穿白色衬衣的男孩,总喜欢迎着骄阳在球场上挥汗如雨地奔跑。而她,则喜欢在教室二楼的走廊上偷偷地观看,拿着席慕容的小说,佯装自己在看书。
那一年,那一个充满阳光的午后,他的背影总是能留给她无尽的遐想,想象着有一天,两人也能像普通情侣一样,手牵着小手逛逛花园。
那一年,他大三,她大一。
为了那个人,许多多整整奋斗了两年,为了的是赶在他回来之前毕业,然后到LaiMi工作。或许那个人早就已经不记得自己了,当年,他是学校里的风云人物,成绩优异,有着良好的家庭背景,暗恋她的女生多得数都数不清。而那时,她只是一个初入大学的“小村姑”罢了。
“嘿,小丫头,等你长大了再来找我吧”说完,他便牵着身旁的女孩走了。只留下背影。
为了拒绝她,他竟让表妹冒充自己的女朋友。
“莫子夕,总有一天我会再去找你的,你等着……..”
从那一天起,许多多就拼命地学习,她成绩本来就不差,再加上努力用功,很快成绩便突飞猛进。每当她再一次站在领奖的舞台上,她便觉得她离莫子夕的距离又近了。两年的时候里,她拒绝了无数个“小贝”,坚持自己的初衷,她相信,她的结局不会像“米莱”一样的,因为她不会像“米莱”那样只在原地等,她会主动出击。
妈妈说,如果你想要那个人注意到你,你就必须跟他站在同一高度。同一高度!
下一秒钟会发生什么,谁也无法预知,时光仍会按照它预定的轨道前行着。这个初夏,除了淡淡的柠檬香,还有某些情愫在滋长着,你看,阳光灿烂得不得了!
凌晓芸真是个见色忘友的家伙,男朋友一来,连屁都不放一个就跟人家走了。
天色渐渐暗了,路灯也亮了起来。许多多独自一人走在回家的路上,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掰着手指数妈妈归来的日期。
走到一个人迹偏少的街道,连这里的灯光也显得昏暗起来,不时还能听到虫鸣声。
一个黑影掠过…
我的包呢?
啊!!抢劫啊………
许多多两秒过后终于反应过来,一边追并一边放声大喊起来。这声音,我估计要是我们国足的拉拉队能有这个音量的话我们老早赢了。
许多多追着了小贼足足跑了五多分钟,终于跑不动了,停下来慢慢走吧。
额、这里?这里是什么地方啊,这一条街道比较偏僻,路上的行人寥寥无几。连路灯也是坏的,只能借着月光的清寂来看路。
从小就是路痴,更何况追了那么久,拐了N个弯了,该怎么走回去啊?
偶尔有几阵风吹过,拂起落叶的沙沙声,突然想起电影里的古老桥段,妖魔鬼怪不正是这个时候出来的么?!
许多多不敢多想,借的微弱的光线凭着模糊的记忆找寻着回去的路。
啊!
居然还扭到脚,好痛。
撞鬼了,今天怎么这么倒霉?
许多多颓废地坐在地上,用手按摩着被扭到的右脚,脑子里飞快地清点着包包里的东西,盘算着自己到底损失了多少财物。
现金:205,手机:新款的苹果手机,糟啦,银行卡还在里面…一整个月的伙食费啊,欲哭无泪。
还有,这个地方??怎么走回去啊,难道要在这里呆到天亮!
就在这时候,许多多已经完全绝望了。
一个粉红色小包出现在眼前,许多多顺着方向往后看,是他----公车上的痞子男。
又这是张脸,这张帅气完美的脸,不算白皙的脸庞,透着棱角分明的冷俊,坚挺的鼻子,浓密的眉,深邃的眼,像一潭碧水,让人忘不到尽头。左耳的钻石耳钉正在路灯的照射下闪闪发亮,这种光芒让人忍不住去看,可又怕刺伤了眼睛。
“还给你”声音很轻,却充满了男性的魅力,安静的夜里,可以清楚地听到他呼吸的急促,可能是刚刚有很卖力地追小贼吧。
“谢谢…”
许多多的谢谢还没说完,他就转身走了,一句话也没有说。真没礼貌。
“喂,你别走啊,喂…”许多多一拐一拐地追上去,可是那个人好像没有要停下来的意思。
在这个地方,他是能帮她的唯一一个人了,许多多可不想明天变成新闻的头条,某某地区发现女尸一名,初步判断死亡时间是昨夜10点半……
许多多不敢再想下去了,还是想办法让那个谁送她回家吧。
“喂,前面穿黑衣服的那个,你钱包掉了”
虽然这一招很老土,但是看着他越走越远,起码也要先让他停下来吧。真狠心,居然见死不救。
终于停下了,还是这招管用。
他转过头,面无表情地对她说:“大姑,我出门从来不带钱包的!”
“你…你,什么大姑啊,你有见过这么年轻,这么有气质的大姑吗?你这个人真没礼貌!”
“哎呀”
许多多又摔了一跤,索性就坐在地上吧,累了,顺便休息一下,瞪了他一眼,鼓起嘴巴的样子可爱得像个孩子,飘然的长发显得有点凌乱,可能是刚才跑得太急的缘故。
“唉,你说我这一拐的拐,走路也不方便,万一要是遇到色狼了怎么办啊?”说着努力地从眼里挤出两滴眼。
“有的人,真的要见死不救啊,我一个弱小女子,在这么偏僻的地方,万一…万一……可怜了我的花容月貌!”许多多说得好不凄凉,不错,有表演天分。
“花容月貌,就你?”他的笑容毫不避忌,在许多多眼里,太欠扁了。
大概是看着许多多这个样子也挺可怜的吧,必须现在已经很晚了。
“真是个麻烦的女人,我送你回家行了吧!”他扶着许多多站了起来。
许多多在心里偷笑着,还是眼泪管用。
他掏出手机:“喂,强子,把我的‘小绵羊’开过来”。
五分钟后,只见一个穿着整套运动服的人把“小棉羊”开了过来,急刹车,发出车轮与沙子摩擦的声音。
“洛凡哥,你的车”那人把头盔摘了下来,递到痞子男手里。
原来,他叫洛凡。
强子看了许多多一眼,上下打量。
“哟,你洛凡哥,又换马子啦?”
肖洛凡没有回应强子的话,强子也识相在闭上了嘴。
许多多看着强子,皮肤黑得像火炭,一副憨实的样子,像足了《人在冏途》里的“牛蛋”,便扬起手来打招呼:HI,小强。
汗,别人什么时候变成“小强”了。
强子没有回答许多多的话,只是对她笑着,很开朗的女孩子,跟准大嫂黄雨馨有着天差地别的性格。
肖洛凡看着许多多的傻样,觉得又气又好笑,这个女人要么是从精神病院里逃出来的,要么就是从火星上来的。
“上车”肖洛凡很快已经准备好了。
许多多踮点脚,艰难地上到了车,还没等她坐稳。
扑………
车子飞快地开走了。
这速度,恐怕可以参加赛车总决赛了,许多多只好死死地拽住他的衣服不敢松手。
强子还在后面大喊:洛凡哥,那我怎么回去啊?
可怜的“牛蛋”,就这样被扔在这里了,许多多想到这里,不禁有点为他担心起来。
车子开得飞快,许多多觉得既刺激又好玩,风在耳边呼呼地刮着,一条又一条街道被抛在脑手。肖洛凡间身上传来,还是那种淡淡的柠檬味传来,很舒服的感觉。
早晨,很多人都正赶往上班的路上,大街涌成一条条细密的河流,通往着四面八方。阳光正从密密麻麻的树叶缝隙间射下来,形成一束束斑珀的光柱。
一辆黑色小车停在了凌华大厦前。刚从车上下来的男子,一米八的个子,一身名牌西装,冷峻完美的脸。他迈着稳健的步伐朝大厅走去。摘下黑色墨镜,他抬起头,泛着寒光的漂亮黑眸望向“凌华大厦”这四个金碧辉煌的大字,在阳光的照射下,它似乎被镀上一层金色的光芒,闪得人头晕目眩。他嘴角浮起一抹冷笑,继续往大厅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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