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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8章 第一百七十九斤 你们想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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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枫的字自幼学习的就是颜体,现在大唐文人流行的则是欧阳询的字体,《九成宫醴泉铭》的碑帖此刻是洛阳纸贵。大唐创立之初,高句丽的使者到长安朝贡,唐高祖李渊大悦,欲大加赏赐。而高句丽使者所求的,就是欧阳询的亲笔书法。李渊惊诧不已,没想到连番邦蛮夷都知晓欧阳询的大名。

    此时是大唐永徽元年,颜体字的创始人颜真卿出生于五十多年后,此时颜真卿的爷爷还只是撒尿和泥玩的小屁孩呢。

    唐初流行的楷书带着浓重的魏晋和刘宋时代的气息,字体瘦硬,包括书法大家欧阳询的字也莫不如从,时人称赞欧阳询的字“骨气峻峭”,指的就是他那种瘦而硬的字体。墙上高枫的楷书字体,横轻竖重,笔力雄浑法度森严,字体丰腴浑厚气势恢宏,彰显出一派盛世景象。

    毫不夸张的说,墙上的楷书已经是自称体系,独树一帜,彻底摆脱了魏晋时期险峻的风格,显得泰然自若,极具阳刚之气。

    “见字如见人心,非光明磊落心底无私之人,难创出这等刚劲的字体!”袁天罡赞不绝口道。

    在场的人本来没关注这个,现在见袁天罡交口称赞,也开始留心,越看越觉得这字体的妙处。

    高枫写的颜体字,在袁天罡等人看来,就是前所未见的一种字体。虽然看起来稚嫩青涩,明显笔力不足,但是已经有了自己独具一格的特点。众人也自然的认为,这是高枫独创的字体。

    被袁天罡这样夸奖,饶是高枫脸老皮厚,一丝红晕也依然艰难的穿透皮下脂肪染了上来。这简直就是贪天之功为己有,只是却不好辩解,难道告诉众人,这是半个世纪之后才出生的颜真卿创造的字体?

    高枫脸红摆手,在众人看来是年轻人谦逊的表现,对他的印象又好了几分,觉得他那身怪异的打扮也不碍眼了,就连光头都顺眼了许多。

    程咬金哈哈大笑:“舍得将美酒分享的,哪里会有坏人?牛鼻子,老程服了你啦!”

    说罢,咬牙发狠将最后的一点酒倒进碟子里,推到袁天罡的面前。

    袁天罡接过来一饮而尽,被烈酒呛的直咳嗽,脸憋的通红,依然是“好酒、好酒”的赞不绝口。

    “蒸饼,正宗的关中蒸饼!”

    楼下传来叫卖声。

    高枫透过窗子看下去,只见一个五短身材皮肤黝黑粗糙的矮子挑着担子在卖馒头,只见他大汗淋漓,汗湿衣衫,后背上有一块明显的盐霜染成的白色。

    这个人莫非就是武媚娘说的那个同父异母的弟弟武思退?

    武媚娘想让袁天罡帮忙,把定情信物转交给当今皇帝李治。她想的办法,是让武思退先交给袁天罡,再由袁天罡转递。

    袁天罡就在眼前,还需要经由武思退的手吗?

    高枫想了想,决定还是按照武媚娘说的办法做。本来自己熟知这段历史,武媚娘肯定会回到皇宫的,否则哪里有一代女皇武则天啊?

    自己如果亲手递交给袁天罡,他必然会问东问西,说多了没什么好处。高枫对袁天罡那双仿佛能看透心底的眼神,还是有所忌惮。

    毕竟,他亲口断定武媚娘是要当皇帝的,而且是千古仅有的女皇帝!

    以前,高枫可以当做是史书上胡扯,但是自己是亲耳听武媚娘说的,铁一般的事实不容质疑。

    “袁神仙,程公爷,在下告辞了!”

    高枫干了碟中酒,抱拳拱手潇潇洒洒的飘然而去。

    程处亮看着高枫的背影鼻子哼了一声,低声道:“狂徒!”

    程咬金冷冷的道:“狂徒?别人若是见了我和牛鼻子,要么是吓的两腿发抖话都不敢说一句,要么是故意卖弄学问,指望有个攀龙附凤的机会!这大唐还有几人敢在我和老牛鼻子面前这般不卑不亢?你这个驸马当的昏聩了!”

    程处亮悚然而惊,低语道:“派个人盯梢,摸摸他的底细如何?”

    程咬金狡黠的看看袁天罡,笑道:“牛鼻子,你不是能掐会算嘛,说说这小子是什么来头,什么底细?”

    袁天罡沉吟良久,一字一顿道:“看不透!”

    这话一出口,程处亮惊出一身冷汗。

    程咬金却是一副成竹在胸的样子,哈哈一笑道:“我倒是猜出了几分。”

    袁天罡刚才仔细看了高枫的面相,却始终无法将他的骨相和自己所学的相术匹配,总觉得他的骨相每个角度看起来都不同。这令袁天罡十分的震惊,自己一生阅人无数,还从来没出现过这么诡异的事情。

    “程公爷,你原先见过他?”袁天罡疑惑的问道。

    程咬金喝了一口酒,理清思绪长叹一声道:“我认得那张弓!宣武门之变的时候,我在高祖皇帝的寝宫亲眼见过一张一模一样的!高祖龙驭宾天之后,那张弓就放在了太宗皇帝的寝宫中……新皇登基之后,那张弓就摆在了当今陛下的书房南熏殿!”

    袁天罡强掩心中的震惊,故作平静道:“天下兵器相仿者多矣。”

    程咬金冷笑道:“老程打了一辈子仗,天下奇形怪状的兵器我见的多啦,可这样的弓,我还真没见过。我记得那次我见太宗皇帝的时候,魏王泰向陛下讨要这张弓,却被太宗皇帝断然拒绝!”

    这句话惊的袁天罡险些跌到桌子底下!

    魏王李泰最受李世民的宠爱,李世民几次三番的想立他做太子,可以说李泰想要天上的星星,李世民都会搬梯子给他摘一颗。

    连李泰要这张弓,都被痛斥,可见这张弓在李世民心中的地位是何等重要。

    而同样的弓,却在刚才那个穿戴怪异的光头小子的背后……这其中的深意,已经难以揣测了!

    当然,他们背后的议论,高枫是听不见的,如果听见的话肯定会送给他们四个字:你想多了!

    被人背后念叨是件很奇妙的事情,尤其是被一个半人半仙的神棍念叨。结果是高枫觉得耳朵根子发痒,忍不住就伸出手挠了挠。想起包里还有把瑞士军刀,取出来打开用挖耳勺掏了掏,爽的身子发抖。

    快乐这个词不晓得是什么人分明的,乐的时间总是走的很快。高枫刚痛快没几分钟,就听见了让他不痛快的声音。

    肆无忌惮的笑声!

    这种笑声高枫很熟悉,在他初二的那年就听过。学校门口的小混混用拖鞋抽高枫脸的时候,也是这种肆无忌惮的狂笑。

    笑成这个熊样,就已经该死了!何况,他们做的事情也确实该死!

    当街扒别人的裤子,已经该死,而且扒的是一个孩子的裤子,就该当街被打死!

    长安城的游侠儿,从战国时期就已经名震遐迩,秦汉之时更是名动天下,曾经一诺千金令人敬仰的豪侠,经过历史变迁早已堕落成市井无赖,如同草原上食腐的土狼。

    太阳再耀眼也有光芒照耀不到的地方,大唐再辉煌也有肮脏的角落,就在距离朱雀大街只有两条街的地方,高枫看到了令他发指的一幕。

    七八个獐头鼠目的泼皮,团团将一个瘦弱的男孩围在当中,一边推推搡搡一边撕拽男孩的下衣。男孩的葛布衣服被拽的支离破碎,他一边苦苦哀求一边拼命的拽着腰带。

    “让大爷们看看怕什么?老字就不信,一个十二岁的毛娃娃,能有多大的鸟蛋!”

    “掏出来,跟大爷们比比,真要是够大,大爷掏钱让万花楼的胡姬给你开个苞,呵呵,你小子还能混个红包拿!”

    刺啦

    少年的下衣脆弱的葛布,终于还是没能抵挡住一群成年人来自四面八方的蛮力,被撕成了碎片。

    人群中顿时爆发出一阵惊呼,紧接着是一阵哄笑。

    “这小子是属驴的,好大的行货!”

    “毛子哥,这玩意切下来泡酒,那肯定大补啊!”

    高枫也吃了一惊,那少年的小鸟确实和他瘦弱的身躯不成比例。这小子才十二岁啊,如果长大成年之后,简直是印度神油天然的代言人啊!

    “去,找头母驴过来,给这驴货小子开个苞!”

    为首的泼皮是一个脸上长着黑斑的汉子,黑斑上生者一撮刺眼的黑毛。

    人渣!

    高枫的手不由自主的摸上了弓弦,想了想又放了下来,这里是长安城,真要是杀了人恐怕想走就没那么容易了。

    虽然高枫的战斗力不弱,再加上马修斯怪兽复合弓,在一眨眼的工夫之内灭掉这些泼皮毫无问题,但是高枫不认为,自己杀人之后还能全身而退。

    在长安城的大街上杀掉八个人,恐怕立刻就会引起全城大搜捕,自己这副打扮简直是太好抓了。

    就算是秋后问斩,自己能赶在那个时候之前听到手表的“滴答”声,然后化作一道白光从大牢里逃出去。但是死罪能逃活罪可难受啊,刑部大堂的夹棍、火链、板子,哪一件都能打的皮开肉烂。高枫不想梦醒之后,却成了伤残人士。

    “你们一群大老爷们,欺负一个孩子,不嫌臊的慌吗?”

    人群之中传来一身厉喝,声音喑哑颤抖。

    高枫循声望去,只见来人挑着一个卖馒头的担子,五短身材皮肤黝黑粗糙,说话的时候胸膛起伏面色如铁,显然是气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