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洗洗更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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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一个中年男子走进来,段刚的黑脸阴沉了下来。
淡青色的阿玛尼衬衣,米黄色的阿玛尼裤子,黑白拼色的阿玛尼皮鞋。
高枫第一眼看到这个中年男人的时候,感觉这货是不是拿了阿玛尼的代言费。
“穷耐克富阿迪,流氓一身阿玛尼!”
水善在高枫耳边,酸溜溜的嘟囔了一句。杨毅偏着脑袋冷眼旁观,段刚则脸阴的能滴水。
“丫丫,叫爸爸啊!你看,这是爸爸从国外给你买的正版芭比娃娃。”
中年男子笑呵呵的把手中的一个盒子递到丫丫手中,丫丫迟疑了片刻,还是接了过来,怯生生的叫了一声:“爸爸。”
穿阿玛尼的中年男子又走到李梅跟前,满脸笑容的道:“小梅,生日快乐。”
李梅寒着脸不搭理他,中年男子倒也不以为意,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小盒子,满脸堆笑的打开:“看看,这是什么。”
说罢,他自己把盒子打开:“看,钻戒!小梅,这下好了,我和那个黄脸婆终于离婚了,今后咱们一家三口人就能开开心心的过日子了。”
段刚听见这个话,黑脸不再滴水,而是眼中结冰了。
李梅伸出手却不是接钻戒,而是一把推向中年男子:“出去。”
中年男子一把将李梅的手攥住,同时向高枫等人笑了笑,柔声对李梅道:“好了,当着这么多朋友的面撒娇,多不合适。”
高枫几乎能听见段刚心碎的声音。
李梅猛的将手抽出来,愤怒的咆哮道:“我让你出去,听见没有!”
男子却不为所动,将丫丫一把拉到身前当了挡箭牌,笑呵呵的道:“小梅,咱们两口子吵架,别吓坏了孩子。”
说罢,他又冲着高枫等人道:“各位都是小梅的朋友吧?不好意思啊,这些年,我把她给惯坏了,让各位见笑了。”
高枫看见这货假模假式的表情,终于明白了,什么叫做欠揍的表情。如果不是认识梅姐好几年了,对她的为人很了解,还真会误以为梅姐是在无理取闹,而这个中年男子则对她万般呵护千般宠爱。
丫丫走到中年男子和李梅之间,一手牵着一个,看的段刚心里滴血,同时也不得不承认一个事实。血浓于水是无法改变的事情,哪怕亲爹再混蛋,在儿女心中的地位也是别人难以取代的。
中年男子大马金刀的坐下来,看似无意的坐在了方雨薇的旁边,大模大样的以主人身份招呼道:“各位,自我介绍一下,我叫周阳,是丫丫的爸爸。感谢各位参加小梅的生日,我代表小梅敬各位一杯,先干为敬!”
说罢,扬起脖子滋溜一声喝了一杯酒,又把杯子口朝下,故做豪爽的甩了几下示意已经喝干净了。
周阳说话的语气比较缓慢,隔两句就故意停顿一下,好像是在等待观众鼓掌,身体动作也较为夸张,给人的感觉像是在舞台上演话剧,很有几分斯塔尼斯拉夫斯基的风格。
高枫等人面面相觑,虽然很讨厌这家伙,可他毕竟是丫丫的亲生父亲,这种事儿真不方便出头,有心想走离开这个是非之地,可今天又是梅姐的寿宴,尤其是高枫和方雨薇,还是坐着孔雀河公司的专机千里迢迢飞来的。
走也不能走,留也不能留,一屋子人感觉如坐针毡。
“你是做什么的?”
周阳脸上挂着浮夸的微笑问方雨薇。
方雨薇也感觉很不自在,不搭理他又有些不合适,随口敷衍道:“卖点饰品。”
周阳撇嘴道:“干那个可辛苦啊,又赚不到几个钱。我听说,在商场卖饰品,一天要站八个小时不许坐一分钟?”
说着,他伸出手装作无意的伸向方雨薇的手:“其实,以你的条件真不应该干这种工作,不如我帮你找一个清闲点收入好点的工作?”
他的手缓缓伸向方雨薇,正要落下就看见方雨薇的手已经抽回去了,他装出若无其事的表情道:“你是小梅的朋友,那自然就算是我的朋友,我肯定会帮你的。”
方雨薇淡淡一笑:“不用了。”
周阳舔着脸道:“你现在工资多少,够租房吗?”
话一出口,连黑着脸的段刚都想笑了,硬憋着没笑出声来。高枫等人都趴在桌上,努力不让自己笑喷出来。
周阳说话的时候,丫丫不停的扯他的衣角,他却浑然未知。
方雨薇想了片刻,慢悠悠的道:“马马虎虎够花吧。”
周阳步步紧逼道:“说具体点,到底是多少。”
以周阳的经验,这种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女孩,因为生活过于艰辛,往往难以抗拒外界的诱惑,只要打掉她们脆弱的自尊,就可以让自己为所欲为。
虽然说男人不问收入女人不问年龄,但是现实社会中,直接问女人的收入也是非常失礼的,周阳语气中的傲慢溢于言表。
方雨薇淡淡一笑:“今年的还不清楚,去年的年薪是两千万出个头吧。”
周阳一下子傻了眼,瞠目结舌道:“两千万?”
丫丫在一旁,指指对面的那座大厦,周阳不明就里,目光顺着她小手所指的方向望去,只见大厦的顶楼,在灯光的映射之下,巨幅的广告牌上赫然是方雨薇微笑的脸。
“你,你是孔雀河公主方雨薇?”
周阳一下子就吓傻了。
刚才**熏心的时候,只觉得方雨薇长的有些眼熟,但是却没有多想,此刻却是汗流浃背。周阳不是完全没有见识的人,他太清楚孔雀河集团的能量了,如果真的惹恼了方雨薇,她只需暗示一下甚至只是一个不悦的眼神,自然就会有人把自己收拾的求死不得求死不能。到了此时,他才注意到冷着脸的高枫,杀气腾腾的段刚,皮笑肉不笑的杨毅,眼神迷离的水善。
尤其是那个身材健硕如狮虎,皮肤黝黑脸上线条如刀削般冷硬的段刚,眼中的杀气丝毫不加掩饰,看周阳的眼神如同猛兽盯着猎物。
“小梅,我先走了,你们吃好喝好啊!”
周阳狼狈逃窜,在门口险些摔了个跟头。
丫丫追了几步,张张嘴想要叫住他,最后还是没有开口,大眼睛里噙着泪水,想哭又没哭出声,委屈的不停抽泣。
“来,大家开始!”
李梅强装笑脸招呼道。
段刚急忙附和:“对,开吃,开吃。丫丫,你来帮妈妈切蛋糕。”
丫丫接过来切蛋糕的长刀,突然嚎啕大哭起来:“我要爸爸,我要爸爸。”
众人顿时沉寂无语,再混蛋的爹,在孩子心中也是无人可以替代的。
酒店顶楼的套房,高枫躺在硕大的浴缸里,热水把他几乎烫成了龙虾,也蒸掉了七分的醉意,只剩下两分酒后的亢奋和一分骨头泡酥了之后的懒散。
高枫一直舒服的泡着,直到浴缸里的水渐渐变冷,空气中还带有一股淡淡的臭味。他才睁开了双眼,立刻就被吓了一跳……满满一缸的水居然变成了粉红色,而且还带着一股高枫下意识的跳了起来,拧开龙头看看,里面的水非常清澈,没有受到污染,高枫抽抽鼻子,发现臭味是从自己身上散发出来的。高枫打开淋喷头,冲掉粘在身上的红色液体,感觉已经冲干净了,用毛巾擦了擦,发现白毛巾也变红了。对着镜子看了又看,高枫惊讶的发现,在自己的毛孔中一直微微渗透出暗红色的血液,带着难闻的腥臭味。
哥又不是汗血宝马,这毛孔里渗出汗血是什么道理?高枫心惊肉跳,不知道自己到底是得了什么怪病。
所幸的是,出血量不大,只是恶臭难闻,高枫把水龙头开大,又打开排风系统抽掉浴室中难闻的气温。渐渐的,毛孔中渗出的血汗越来越少,颜色越来越淡。高枫壮着胆子把浴缸里发红的水放掉,又放了满满一缸清水,然后跳了进去,仔细的观察着水中的变化。
过了许久,水还是清澈透明的,而且再也没有那股令人作呕的腥臭味,高枫瞪圆了眼睛,惊讶的发现,自己大腿上的一道深深的疤痕在以肉眼能够观察的速度迅速的变浅变淡,然后消失不见。
那是高枫上中学的时候,翻球场的铁门被上面尖锐突起物给刺的,当时流了很多血,落下一道深深的疤痕。而这道陪伴了高枫十多年的丑陋伤疤,就这么消失在眼前,令高枫又惊又喜。
虽然出血不少,高枫却没有感觉到头晕昏沉,反而是精神百倍,那点酒意也彻底清醒,觉得身体通泰,有用不完的力气,全身有说不出的舒服。
高枫脑子里不由得想起,自己在网络小说中看到的伐毛洗髓,莫非就是自己现在的样子?
这几天,高枫一直觉得有些奇怪,自己在燕京城的时候,随手就把那个胖司机给丢出了老远,自己是从哪里来的这股子神力。
高枫在梦境中进入了民国,在喀尔喀蒙古获得了成吉思汗的黑苏鲁锭长枪,从此就拥有了骑射能力和对战场的直觉,而上次在梦境中进入清末,则得到了一枚翡翠扳指……莫非,身体内的这股子神力,就来自于那枚看起来很普通的翡翠扳指?
看到一个中年男子走进来,段刚的黑脸阴沉了下来。
淡青色的阿玛尼衬衣,米黄色的阿玛尼裤子,黑白拼色的阿玛尼皮鞋。
高枫第一眼看到这个中年男人的时候,感觉这货是不是拿了阿玛尼的代言费。
“穷耐克富阿迪,流氓一身阿玛尼!”
水善在高枫耳边,酸溜溜的嘟囔了一句。杨毅偏着脑袋冷眼旁观,段刚则脸阴的能滴水。
“丫丫,叫爸爸啊!你看,这是爸爸从国外给你买的正版芭比娃娃。”
中年男子笑呵呵的把手中的一个盒子递到丫丫手中,丫丫迟疑了片刻,还是接了过来,怯生生的叫了一声:“爸爸。”
穿阿玛尼的中年男子又走到李梅跟前,满脸笑容的道:“小梅,生日快乐。”
李梅寒着脸不搭理他,中年男子倒也不以为意,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小盒子,满脸堆笑的打开:“看看,这是什么。”
说罢,他自己把盒子打开:“看,钻戒!小梅,这下好了,我和那个黄脸婆终于离婚了,今后咱们一家三口人就能开开心心的过日子了。”
段刚听见这个话,黑脸不再滴水,而是眼中结冰了。
李梅伸出手却不是接钻戒,而是一把推向中年男子:“出去。”
中年男子一把将李梅的手攥住,同时向高枫等人笑了笑,柔声对李梅道:“好了,当着这么多朋友的面撒娇,多不合适。”
高枫几乎能听见段刚心碎的声音。
李梅猛的将手抽出来,愤怒的咆哮道:“我让你出去,听见没有!”
男子却不为所动,将丫丫一把拉到身前当了挡箭牌,笑呵呵的道:“小梅,咱们两口子吵架,别吓坏了孩子。”
说罢,他又冲着高枫等人道:“各位都是小梅的朋友吧?不好意思啊,这些年,我把她给惯坏了,让各位见笑了。”
高枫看见这货假模假式的表情,终于明白了,什么叫做欠揍的表情。如果不是认识梅姐好几年了,对她的为人很了解,还真会误以为梅姐是在无理取闹,而这个中年男子则对她万般呵护千般宠爱。
丫丫走到中年男子和李梅之间,一手牵着一个,看的段刚心里滴血,同时也不得不承认一个事实。血浓于水是无法改变的事情,哪怕亲爹再混蛋,在儿女心中的地位也是别人难以取代的。
中年男子大马金刀的坐下来,看似无意的坐在了方雨薇的旁边,大模大样的以主人身份招呼道:“各位,自我介绍一下,我叫周阳,是丫丫的爸爸。感谢各位参加小梅的生日,我代表小梅敬各位一杯,先干为敬!”
说罢,扬起脖子滋溜一声喝了一杯酒,又把杯子口朝下,故做豪爽的甩了几下示意已经喝干净了。
周阳说话的语气比较缓慢,隔两句就故意停顿一下,好像是在等待观众鼓掌,身体动作也较为夸张,给人的感觉像是在舞台上演话剧,很有几分斯塔尼斯拉夫斯基的风格。
高枫等人面面相觑,虽然很讨厌这家伙,可他毕竟是丫丫的亲生父亲,这种事儿真不方便出头,有心想走离开这个是非之地,可今天又是梅姐的寿宴,尤其是高枫和方雨薇,还是坐着孔雀河公司的专机千里迢迢飞来的。
走也不能走,留也不能留,一屋子人感觉如坐针毡。
“你是做什么的?”
周阳脸上挂着浮夸的微笑问方雨薇。
方雨薇也感觉很不自在,不搭理他又有些不合适,随口敷衍道:“卖点饰品。”
周阳撇嘴道:“干那个可辛苦啊,又赚不到几个钱。我听说,在商场卖饰品,一天要站八个小时不许坐一分钟?”
说着,他伸出手装作无意的伸向方雨薇的手:“其实,以你的条件真不应该干这种工作,不如我帮你找一个清闲点收入好点的工作?”
他的手缓缓伸向方雨薇,正要落下就看见方雨薇的手已经抽回去了,他装出若无其事的表情道:“你是小梅的朋友,那自然就算是我的朋友,我肯定会帮你的。”
方雨薇淡淡一笑:“不用了。”
周阳舔着脸道:“你现在工资多少,够租房吗?”
话一出口,连黑着脸的段刚都想笑了,硬憋着没笑出声来。高枫等人都趴在桌上,努力不让自己笑喷出来。
周阳说话的时候,丫丫不停的扯他的衣角,他却浑然未知。
方雨薇想了片刻,慢悠悠的道:“马马虎虎够花吧。”
周阳步步紧逼道:“说具体点,到底是多少。”
以周阳的经验,这种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女孩,因为生活过于艰辛,往往难以抗拒外界的诱惑,只要打掉她们脆弱的自尊,就可以让自己为所欲为。
虽然说男人不问收入女人不问年龄,但是现实社会中,直接问女人的收入也是非常失礼的,周阳语气中的傲慢溢于言表。
方雨薇淡淡一笑:“今年的还不清楚,去年的年薪是两千万出个头吧。”
周阳一下子傻了眼,瞠目结舌道:“两千万?”
丫丫在一旁,指指对面的那座大厦,周阳不明就里,目光顺着她小手所指的方向望去,只见大厦的顶楼,在灯光的映射之下,巨幅的广告牌上赫然是方雨薇微笑的脸。
“你,你是孔雀河公主方雨薇?”
周阳一下子就吓傻了。
刚才**熏心的时候,只觉得方雨薇长的有些眼熟,但是却没有多想,此刻却是汗流浃背。周阳不是完全没有见识的人,他太清楚孔雀河集团的能量了,如果真的惹恼了方雨薇,她只需暗示一下甚至只是一个不悦的眼神,自然就会有人把自己收拾的求死不得求死不能。到了此时,他才注意到冷着脸的高枫,杀气腾腾的段刚,皮笑肉不笑的杨毅,眼神迷离的水善。
尤其是那个身材健硕如狮虎,皮肤黝黑脸上线条如刀削般冷硬的段刚,眼中的杀气丝毫不加掩饰,看周阳的眼神如同猛兽盯着猎物。
“小梅,我先走了,你们吃好喝好啊!”
周阳狼狈逃窜,在门口险些摔了个跟头。
丫丫追了几步,张张嘴想要叫住他,最后还是没有开口,大眼睛里噙着泪水,想哭又没哭出声,委屈的不停抽泣。
“来,大家开始!”
李梅强装笑脸招呼道。
段刚急忙附和:“对,开吃,开吃。丫丫,你来帮妈妈切蛋糕。”
丫丫接过来切蛋糕的长刀,突然嚎啕大哭起来:“我要爸爸,我要爸爸。”
众人顿时沉寂无语,再混蛋的爹,在孩子心中也是无人可以替代的。
酒店顶楼的套房,高枫躺在硕大的浴缸里,热水把他几乎烫成了龙虾,也蒸掉了七分的醉意,只剩下两分酒后的亢奋和一分骨头泡酥了之后的懒散。
高枫一直舒服的泡着,直到浴缸里的水渐渐变冷,空气中还带有一股淡淡的臭味。他才睁开了双眼,立刻就被吓了一跳……满满一缸的水居然变成了粉红色,而且还带着一股高枫下意识的跳了起来,拧开龙头看看,里面的水非常清澈,没有受到污染,高枫抽抽鼻子,发现臭味是从自己身上散发出来的。高枫打开淋喷头,冲掉粘在身上的红色液体,感觉已经冲干净了,用毛巾擦了擦,发现白毛巾也变红了。对着镜子看了又看,高枫惊讶的发现,在自己的毛孔中一直微微渗透出暗红色的血液,带着难闻的腥臭味。
哥又不是汗血宝马,这毛孔里渗出汗血是什么道理?高枫心惊肉跳,不知道自己到底是得了什么怪病。
所幸的是,出血量不大,只是恶臭难闻,高枫把水龙头开大,又打开排风系统抽掉浴室中难闻的气温。渐渐的,毛孔中渗出的血汗越来越少,颜色越来越淡。高枫壮着胆子把浴缸里发红的水放掉,又放了满满一缸清水,然后跳了进去,仔细的观察着水中的变化。
过了许久,水还是清澈透明的,而且再也没有那股令人作呕的腥臭味,高枫瞪圆了眼睛,惊讶的发现,自己大腿上的一道深深的疤痕在以肉眼能够观察的速度迅速的变浅变淡,然后消失不见。
那是高枫上中学的时候,翻球场的铁门被上面尖锐突起物给刺的,当时流了很多血,落下一道深深的疤痕。而这道陪伴了高枫十多年的丑陋伤疤,就这么消失在眼前,令高枫又惊又喜。
虽然出血不少,高枫却没有感觉到头晕昏沉,反而是精神百倍,那点酒意也彻底清醒,觉得身体通泰,有用不完的力气,全身有说不出的舒服。
高枫脑子里不由得想起,自己在网络小说中看到的伐毛洗髓,莫非就是自己现在的样子?
这几天,高枫一直觉得有些奇怪,自己在燕京城的时候,随手就把那个胖司机给丢出了老远,自己是从哪里来的这股子神力。
高枫在梦境中进入了民国,在喀尔喀蒙古获得了成吉思汗的黑苏鲁锭长枪,从此就拥有了骑射能力和对战场的直觉,而上次在梦境中进入清末,则得到了一枚翡翠扳指……莫非,身体内的这股子神力,就来自于那枚看起来很普通的翡翠扳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