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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剁绊脚丝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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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晓华-梅看到熟悉的针线笸箩,不由心中一动:以后缝缝连连的肯定少不了,自己也得想办法弄一个才是。

    在里面翻了翻,找出针线,认上针,把坏处双边对齐缝起来。

    做针线活儿王晓华-梅不怵头。前世里母亲拉着她和弟弟妹妹艰难度日,她早早地就学会了做鞋做衣服。

    由于手巧,在结婚回门前,一天一宿做成了一条裤子一件上衣一顶帽子,获得了“巧媳妇”的好名称。她因为不生育离婚后,好多人都为婆家惋惜。

    但今天王晓华-梅不准备露这才华:作为一个傻妞,她已经暴露的过头了,就算有白头发老奶奶罩着,自己也得注意着点儿。何况这条短裤已经补丁摞补丁了,缝的再好也显不出来。现在是非常时期,只要不赤身露体就行。

    三下五去二,几针就缝完了。王晓华-梅又到背人处换过来,把四角短裤还给了王张氏。

    而她吊带短裤的破损处,就像趴着一条毛绒绒的大毛毛虫,要多难看有多难看。

    王张氏差点儿笑喷:“还是傻,连个反正面儿都分不清,还用直针拱!”

    王晓华-梅却很高兴,蹦蹦跳跳来到王晓叶面前,剥开一颗糖果,咬了一个小三棱块儿放到王晓叶嘴里。

    小孩子不能吃整块的没有棱角的糖果,以防咽不好卡在气嗓儿发生危险,这个常识王晓华-梅还懂。

    “腊梅,你还有糖果?”王贵勇咽了一口唾液,瞪瞪地望着她的手说。

    其实王晓华-梅今天就放兜里一颗糖果,是打算掰完嫩玉米后犒劳自己的。心里一高兴忘了吃了。

    一进门时就准备喂给王晓叶,被王贵生给搅了。王晓慧翻兜时,糖果就攥在手心里,所以没被发现。

    “给!”王晓华-梅把剩的糖果咬了一半儿放进王贵勇的嘴里,把手里的又用糖纸包好,放着哄王晓叶。

    “奶奶,天快晌午了,娘娘也快回来了,咱给小妹妹穿上裤子,娘娘来了好抱起来就走。”王晓华-梅对王张氏说道。

    她说的“娘娘”是指母亲马惠恩。这里的小孩子在一开始学说话时,把“娘”喊成“娘娘”很普遍。到了五、六岁上话说全了,一般都纠正过来。

    王晓华-梅不愿称呼自己的母亲“婶子”或者“伯母”,正好用这个代替。

    王张氏望了望太阳,还得有一段时间,便不耐烦地说:“坐的好好的不哭不闹,起来干什么?”

    “我想抱抱小妹妹。起来了,我看着她。”王晓华-梅装的可怜巴巴地说。

    王晓叶已经一周岁另七、八个月了,练练就能走路。再装在土布袋里势必影响发育。

    “二勇,到屋里拿出小叶儿的小裤子来,让她给她穿吧!”王张氏没好气地说。有人帮忙总比没人帮好,但她不相信一个傻子会给小孩子穿上衣裳。难难她,穿不上再给她大发雷霆!

    在王张氏看来,王晓华-梅纯粹是来添乱。要不是二妯娌在这里,她早把她轰走了。

    王贵勇“呱嗒”“呱嗒”跑东厢房里拿出来王晓叶的小衣库。

    王晓华-梅解开土布袋口把王晓叶抱起来一看,土布袋里的沙土已经湿成了一个大坨子,小屁股被洇的通红。还好没有拉,这倒省了很多事。

    王晓华-梅给王晓叶穿裤子的工夫,王贵勇从一边拿来了一块破席片,上面还铺上一个小褥子。

    “把她放这上面,逗着她玩儿吧!”王张氏用拐子指了指小褥子,对王晓华-梅极不信任地说:“别抱她,给摔着喽。”

    王晓华-梅如何听不出王张氏的话意,不过还是很听话地把王晓叶放在了小褥子上。

    “奶奶,把土布袋里的土倒哪里去?”王晓华-梅问。

    “倒到胡同那堆沙土旁边的小堆上去吧!”

    “好唻!”

    王晓华-梅把土布袋里的湿沙土倒在胡同一小堆沙土上,把土布袋抖抖,晾晒到东厢房的窗台上。一会儿太阳走过来,正好晒着。

    农村里就是这样:只要土布袋上没有拉上屎,就不洗。把尿湿的地方晒晒干,下次照样穿。

    沙土也要穿两遍甚至三遍,晾干了,用锣接去上面的硬块,锣下面的热热再晾温了就给孩子用。

    王晓华-梅回来的时候,王晓叶已爬出两、三米,一边爬还一边回头看王张氏,那意思好像在说:“看我爬的快不?”

    王晓华-梅赶紧走过去,把她扶起来,两只手牵着她的两只小手儿,让她学走路。

    王晓叶走的很熟练,仿佛会走路的孩子一般。

    王晓华-梅又把自己的手抽回,让她自己走。王晓叶怔怔地站在原地,扎撒着小胳膊,一步也不敢走。

    “来,叶叶,过来给你甜甜。”王晓华-梅将手里的半块儿糖果拿给她看。

    果然奏效:王晓叶一听说“甜甜”眼睛一亮,扎撒着胳膊往前走了两步,“扑通”摔到了。

    王晓华-梅又把她扶起来,继续让她自己走。

    这一次迈出了四步,又摔倒了。再扶,再走,在摔倒……

    “奶奶,小妹妹会走路了,快给她剁绊脚丝儿吧!”

    当王晓叶走到五、六步能站住的时候,王晓华-梅对王张氏说。

    “你还知道剁绊脚丝儿?”王张氏和王连氏同时说。并把眼光望向王晓华-梅:别说一个傻子了,就是正常的孩子,也不可能知道“剁绊脚丝儿”是什么?什么时候剁。这孩子——真神了!

    原来农村里有一种习俗:人死以后,要把两只脚用麻绳捆起来以防诈尸,俗称“绊脚绳”。

    鬼魂是要轮回的,它再托生为人成为婴儿后,在会走的时候,就得把这个绊脚绳给剁开,孩子才能顺顺利利学会走路。一般人家都要给孩子举行这个仪式。

    其实仪式很简单:一个人在前面逗引孩子走路,在迈步的时候,一个人用菜刀在孩子的前后和两腿中间,象征性地向地面各剁一刀,仪式就算结束了。

    这样的仪式一般都在生过孩子的妇女和老人之间流传。由于仪式简单随意,几下就完,小孩子很少有知道的。

    今天偏偏被一个“傻子”说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