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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三章血神邓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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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邪不依不饶,李胜男无奈,也只能让他沾一些便宜,所以,半推半就的,两个人就抱在了一起。

    跟莫邪接触的时间长了,李胜男也算了解他了,虽然有钱,但是绝对不乱来,虽然后台背景强大,但绝对不欺负人,这样的男朋友,可是打着灯笼都没处找啊!

    “你是看电影,还是看我?”终于败给了厚脸皮的莫邪,李胜男有点恼羞成怒。

    搂搂抱抱摸摸也就算了,这一边摸还一边看,这也太不要脸了!

    “当然是看你,这电影哭哭啼啼,哀哀怨怨的,看着闹心!”莫邪坏笑着道。

    “是不怎么滴!”看了一会儿,李胜男也败下阵来。

    仙侠大片,那采取的场景也太假了,仙山就是多了一些马赛克啊?你多费点功夫,弄上点云雾也行啊,模模糊糊看不清楚就是仙境啊?

    软玉温香抱满怀,就算不能得寸进尺,莫邪也感觉十分高兴。

    毕竟女人的身体和男人是不同的,男人的肌肉太硬,而女人浑身发软,这没抱过女人的饿汉子,是绝对不能想象的。

    所以此时莫邪的脸上是一脸笑意,这看的李胜男有点无语,这是大脑短路了?

    李胜男无奈的道:“你听到我说什么了没有?你那个同学还真有意思,我打算......”

    “什么?我同学?哪个?这些小子还敢打你的注意?等我回去捅他们几刀!”莫邪就听到了他的同学有意思,被女朋友说有意思,那可就没意思了。

    “别人都是为朋友两肋插刀,你这是为了女朋友,插朋友两刀?”李胜男翻了个白眼道。

    “肯定的啊!找朋友不就是为了将来捅他们两刀的吗?”莫邪嘿嘿笑着道。

    “王海明,你去捅他几刀好了!”李胜男没好气的道。

    “王海明?他可是老实孩子,没想到居然这么闷骚!”莫邪眼珠子转了转,不知道王海明这死宅,怎么引起李胜男注意了。

    李胜男道:“他的心思细腻,做技术肯定很不错!”

    莫邪想了一下道:“是很不错,不过,你怎么知道他心思细腻?”

    李胜男再次翻了个白眼,直接掏出了手机,打开了一个小说网站:“看看吧!”

    “什么玩意?”莫邪看着手机上的小说,他平时也读书玩游戏,但是看小说的时间可不多。

    “血神经?这什么玩意?咦,居然是蜀山剑侠传中的一部秘籍?”莫邪翻看了一下,很快就被内容吸引了。

    早就听说王海明这小子在写小说,但是莫邪从来没有询问过,也没有关注过,没想到他写的小说还很不错,特别是里面的感情戏,十分细腻,最起码比现在他们看得这部仙侠电影有看头的多。

    蜀山剑侠传是仙侠小说,利用里面的一个人物,以爱情做主线写一本小说,真的很好看啊!

    大略的翻阅了一下,莫邪立即清除了,这是关于什么的故事。

    蜀山世界当中的人物不少,而血神邓隐,绝对是一个值得大书特书的人物。

    邓隐,外号血神子,为长眉真人任寿的同门师弟,是众多影视作品中血魔形象的来源。

    血魔是所有仙侠大片的反派大boss,既然是大boss,自然有着其特别之处,所以,这个邓隐绝对不是个简单的人物,他也可以说是一个传奇。

    邓隐师承樗散子和余道人,身兼正邪两派之长,最主要的是,他还能融合为一,这就不简单了。

    描写这么一个人物的故事,自然有着很多的地方可以书写,他是长眉真人的师弟,他的老婆是师妹申无垢,还有一个情人红花魔女。

    作为忠良后裔,邓隐琴棋书画,文武全通,是个英俊豪爽,风度翩翩的美男子,机缘巧合之下遇到任寿,两人结为莫逆,在任寿的帮助下服食了山洞中的奇异朱果。

    后邓隐为了寻找恩人疯和尚,而在山中无意闯入女仙申氏三姊妹的修炼的地方,遇到三姊妹中最小的申无垢,两人一见钟情,但从此也开始了自己的悲剧人生。

    这一切可以说是爽点十足,有奇遇,有小三,有正邪之变,加上经历的玄奇,故事自然引人入胜。

    本身是才子,自然吸引佳人,后来还成为了高富帅,自然更加有女人缘。

    这家伙刚开始绝对属于人生赢家,比如他的武器是紫郢剑和太白金刀,所学功法有九天玄经,太清禁制,太清仙法,血神魔经(血神经),血影神功,十指血光,玄阴魔焰。

    当然,他也是一个狠人,别的不说,单说血影神光,要想练成这个神通,竟是将自身人皮,生生剥去,再将全副血身炼化,成为精气凝炼的一个血影。

    此法炼成以后,异日出山,无论遇见正邪各派修道之士,只消张臂扑将上去,立即透身而过,对方元神精气全被吸去,并还可以借用被害人的原身,去害他的同道。

    再遇第二人,仍旧脱体,化为血影扑去,只要扑中,便无幸免。

    多大法力的人,如若事前不知,骤出不意,也是难免受害。

    尤其厉害的是,水火风雷、法宝飞剑皆不能伤。

    这么厉害的一个家伙,自带主角光环,如果仔细看书,你会发现,邓隐绝对是还珠创造中个性最鲜明的人,或者说更像今天的普通人。

    邓隐行事有点叛逆,有点愤世嫉俗,自然就容易犯错,犯了错还不知道悔改,自然就只能入魔,可以说,这可比的上现在的很多熊孩子了。

    “故事很好看,不过,最后的结果太惨了点,被人围攻打成了灰灰?”看到最后,莫邪好像没有看到结果啊,最后好像是被人围攻。

    “在蜀山上空化成漫天血雾,没写死了还是没死,不过,以他的神通,应该是死不了!”李胜男道。

    “死不了啊!如果是电影,可以继续拍续集啊!”放下手机,莫邪笑呵呵的道。

    “你也认为不错吧?”李胜男眼睛亮了亮道。

    莫邪点了点头,李胜男为什么要让他看这个?还不就是有这个意思?

    “这个已经被拍烂了吧?”关于蜀山的电影电视剧可不少,所以,莫邪并不太感兴趣,再说,他现在也没空弄这个。

    就比如他们现在看的这部仙侠巨制,真的是巨制?

    连个小怪兽都没有,巨制全部用来做宣传了吧?

    “别人拍摄的是伟光正,我们拍摄个大反派,就以你同学这部小说当剧本,你不觉得这个邓隐,跟现在的很多年轻人很相似吗?我想现代人看了快意恩仇的一个邓隐,绝对会感同身受!”李胜男道。

    莫邪苦笑道:“是会感同身受,也会引起共鸣,但拍摄这样的电影,是不是有点三观不正啊?误人子弟就不好了。”

    “所以,最后坏人会被镇压啊!邓隐不是被人打成血雾了吗?任何事情都要从两面来看,好人有好报,坏人就要接受惩罚,这还三观不正?

    那现在的电视剧,出来的女配角,都是变态,无缘无故的爱和恨,为了她所谓的爱,什么变态的事情都做得出来,这样的电视剧三观就正确?

    相比那些电视剧中的女猪脚,邓隐的三观还算正确,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我们正式进军电影界!”最后,李胜男没等莫邪反对,直接拍板决定了。

    莫邪无语,看蜀山,邓隐出场后,就牛气哄哄的要杀上峨眉,在峨眉开府之时杀个血流成河,败退时还不忘暗算别人,可见其人气量短小,流氓气十足,小人一个。

    但是,在《蜀山》中,血神子也不过正式出了一场,露了一面,里面描写的血神子除了恶毒残忍,实在没写出什么明显个性,而一干高明伟大绝对正确的正道中人们,对他的那种带有完全鄙视色彩的评论,不足引以为凭。

    现在通读王海明写的这部血神经,莫邪看到了一个年轻的,骄傲的,有点刚愎、有点任性、偶尔犯点小错,但也还马上晓得警惕的青年,即便未必“前途无量”,至少他不是个坏人。

    在对比原著,莫邪皱起了眉头,就算结合原著,特别是长眉真人这部小说,怎么看,邓隐也不象是那样一个残忍嗜血,誓不悔改的血神子。

    等走出电影院的时候,莫邪还在想这一点,不得不说,王海明的笔力还算不错,他把蜀山之中寥寥几笔的一个人物,写的栩栩如生。

    最主要的是,其中的情节还没有夸大,没有过多的改编,而就算这样,居然还有不少爽点,这就很不容易了。

    “拍吧!”最后莫邪同意道。

    而此时的李胜男却莞尔一笑道:“我到了,不用送了!”

    莫邪无语的看着李胜男:“不让我上去坐会?”

    “切,这个时间了,上去做什么?你不是想着上去睡一会吧?赶紧滚蛋!”李胜男脸色涨红的骂完了,直接跑了。

    “我靠,咱俩还真是心有灵犀!”看到落荒而逃的李胜男,莫邪无耻的道。

    等看不见李胜男了,莫邪在转身向后走,一边走,莫邪一边想。

    王海明这小子什么意思?还有李胜男,这美女应该不是故意拿出这本书来让他看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