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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句话倒让犹豫不决的王氏下了决心,将饼子放回碗里,加上碗里原本的两个,一共三个,往春溪面前一堆:“溪儿,等会吃,趁还热乎先给夏小哥送去。”

    春溪磨蹭着不想去,见王氏瞪她,才有些舍不得的说:“娘,要不,就送一个?”

    王氏沉下脸,低声训话:“娘平时咋教你的?不准学那些眼皮子浅的,就不说这租房的事,你昨儿没吃人家买的包子啊?”说完又懊悔,一定是自己刚才舍不得的神情给孩子做了不好的示范,可不能把孩子教成狼心狗肺的人。

    这样一想,王氏更是坚决要把剩下的饼子都送去,春溪一边端着碗往外走,一边回头嘟嚷着:“好歹再给大哥留一个。”

    春山摇头:“娘让你送你就送去吧,不差这一口。”

    不一会春溪就回来了,手里还端着碗,里面三个面饼子一个都没少,她朝王氏撅起嘴说:“下次可别再让我去送吃食了,人家根本都看不上。哼!他只看一眼就说,‘你们留着吃吧,我吃不惯’没精贵死他!”

    春溪学着夏凉川倚在门框上,把他的语气声调模仿的惟妙惟肖。

    王氏想到他昨晚上就没怎么动筷子,估计是真吃不惯,也不再勉强,笑骂了一声:“既然他不吃,便便宜你们了,心里其实是偷着乐呢,是不?”

    春溪粘上王氏的胳膊,一边说:“娘,我哪是那样人啊。”一边分了一块饼子给春山,一块给王氏,第三块掰开,和沈华一人一半,眉开眼笑的一口接一口的吃,“娘做的饼可比肉包子好吃多了。”

    王氏拍了她一下,嗔道:“小马屁精!”

    吃完早饭,沈华再三嘱咐春山不能动,吃喝拉撒都必须在床上完成,然后跟王氏打了声招呼说中午迟些回来便拉着春溪跑了。王氏喊都没喊住,原本她也想出去找找看能不能接一些浆洗的活,但听小女儿这么一说,便歇了心思,不能贪几个钱,耽误了春山。

    看着大儿子气色不错的直躺着,她从一开始的绝望到后来抱有一丝庆幸再到现在坚定的相信:春山还小,个头还在长,就这样不动,骨头一定能自己长好的。

    ……

    春溪原本以为是出来捡柴的,因为她看见小妹带上来昨天捆柴用的粗麻绳,却没想到小妹拉着她往镇口跑。

    “花儿,你要拉我去哪啊?那是出镇子的口。”

    “咱去县里。”

    春溪吓了一跳,连忙停下脚步,顺带扯住沈华,“咱去县里干啥?找三叔?”

    从镇上坐驴车去县里得一个时辰,沈华不愿意耽搁时间,硬拉着她边解释边走:“昨儿那位砍柴大哥不是说县里新来了一户人家嘛,既然是翻新屋子,说不定以前的旧物件就不要了,咱去看看能不能捡漏。还有娘要在家照顾大哥,我想着看能不能让娘绣点东西卖钱。”

    春溪听着前面的还点头,听到最后一句,嗤了一声:“娘又不是绣娘,绣的东西自己用用就罢了,卖钱?谁有那闲钱!再说,大户人家才看不上呢。”

    拼绣技自然拼不过,但绣样子总可以出出新吧。

    沈华没有吱声,因为她也没有把握,总之试了才知道行不行,没试之前她不会把话说死了。

    春溪犟不过沈华,两人花了两文钱坐上了去县城的驴车,春溪是一阵心疼,昨儿买柴也就罢了,今天这两文钱花的可真够冤枉的,她暗暗决定:如果去了没收获,就走路回来!

    沈华倒是没有那么大的压力,毕竟她还没有在这个世界上真正感受过钱的来之不易。再加上,她的观念是想赚钱,前期不投资怎么行?所以,该花的钱还是得花。

    钱是赚出来了,从来不是省出来的。

    一路上驴车又带了两个人,沈华对别人都抱有提防的态度,所以也拉着春溪不让她和别人搭话。沿途倒是遇上个熟人,还冲着那位砍柴青年招了招手,想到昨儿卖柴只花了八文,顿时觉得这坐驴车的两文钱是白得了,春溪心里就松快多了。

    驴车在城门的不远处停下,沈华看着近三人高的城墙有些懵,这个朝代连小县城都有城墙吗?同她一样呆住的还有春溪,春溪从未见过这么高的墙,简直太威武了!

    沈华一想到自己刚才懵逼的样子就和春溪一样傻不愣登的,就觉得丢人,忙拉着她朝城门走去,还好,进城并不需要钱,也没人看守。

    一进城,就跟换了个天地似的,虽谈不上繁华,但热闹程度已经不是小小的万溪镇可比的了。街道两旁一家挨着一家的商铺,放声招客的店小二,挑着各式扁担的行脚商人……

    “马!花儿,快看!大马!好高啊……”春溪连连咂嘴:“乖乖,难怪三叔他们都到县城里来打短工,就算不拿工钱,能住在这里都觉得眼界不凡。”

    小姑娘,你还能更有出息吗?

    沈华笑着牵着眼睛不够用的春溪边走边看,生怕两人走散了,她着重看路两旁卖杂货的,像荷包帕子这些卖是有卖,但都是空白的,上面什么都没绣,还有一些简单的结子,还有扇络。

    看来这些都属于贴身之物,穷人家不需要,有钱人家不可能在外面买,小件的路子走不了,那就走大件的路子。

    沈华看到一家招牌上写着《春绣坊》的店铺,也不管春溪的胆怯,便拉着她进去。店小二一打量两人的穿着就不像是能买得起的客人,再看身后没大人跟着,便皱起眉头赶人:“小丫头出去玩去,别在这里冲撞了客人。”

    古代真是没有职业素养,微笑待客的道理都不懂。

    不过沈华并不着恼,时代不同,她不能以现代人的要求去要求古代人,她看着店伙计笑眯眯的说:“这位大叔,我们俩是从乡下来的,在外面瞧见里面的东西都比别家的好看,想进来瞧瞧开开眼界,保证不随意乱碰,我把手背后面,您看行吗?”

    伸手不打笑脸人,再说沈华话说的漂亮,原站在铺子里买东西的客人都有一两个转过头来看她,“哟,这小丫头怪会说话的。”

    店伙计回头看了一下掌柜的脸色,见其面无表情,知道掌柜的没反感,便虎着脸威胁了一番:“可小心着些,这里任何一件东西打坏了,卖了你俩都赔不起!”

    沈华脆生生的应了一声,老老实实的把手背在身后逛起店铺,春溪不知道小妹到底搞什么鬼,但哪有女孩子不喜欢漂亮物件的,一开始拘谨的连步子都有点不会迈的她,不一会就放开了。

    “花儿,这个绣屏真好看!”

    “花儿,这个鸟跟真的一样!”

    “花儿,看,大马,比咱刚看的那匹马还俊呢。”

    ……

    眼见春溪声音越来越大,沈华忙岔开话题,压低了声音问:“大姐,你说娘能绣出这样的吗?”

    兴致被打断的春溪愣了一下,学着沈华轻声说:“绣不出来吧,这里的东西我见都没见过,娘估摸着也没见过,没见过的东西咋绣啊?”

    春溪和王氏没见过,她见过呀!

    沈华小时候被逼着学过一年的国画还有毛笔字,可她真心觉得枯燥,就没坚持下来,其实没学下去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她爸妈觉得她没天份,没毅力,不想再浪费钱,别人家的孩子再优秀始终是别人家的。可到了大学以后,沈华自己开窍了,令她发现自我的是有一天看到一位阳光帅哥坐在学校的荷花池前画画,那画面实在太让人心动!于是,她便也成为了书画社的一员,当然,她是不会承认她报书画社是为了接近帅哥的,她只是为了重拾美好。

    故事的结果,自然是美好重新拾了回来,帅哥被别人拾走了。

    这些都是过去了,现代的画风和这个朝代有着很大的差别,更何况,她学的是油画啊!连油都吃不起的她,一点不认为她的画拿出来能有人赏识,不过用来画绣样子,应该是可以的。

    因为不能保证,所以沈华必须用最小的投资去试验回报率。

    她看着柜台里排放整齐的丝线,开口问店伙计:“大叔,这丝线怎么卖啊?”

    伙计不妨她还打听价格,揶揄道:“八文钱十支线,若是配色多,还可以稍稍便宜些,小姑娘,你要几支啊?”

    沈华是不懂刺绣的,但她玩过十字绣,如果把一幅图的颜色全配下来,最少也要几十种色。

    买不起!

    沈华摇摇头,但她心里已经有主意了。春溪跟着她出了绣坊,听小妹与人打听那户新来的大户人家,她立刻插话:“大婶,那户人家可有不要的东西丢出来?”

    “有哦……都是齐整的东西,就这么不要了,也不知家里是有金山还是银山!不过,你们两个来迟了,早被捡完了。”大婶感概着。

    春溪瞪了沈华一眼,要不是她想起来去那绣坊,说不定就不迟了。

    不管如何,总要去看看才能死心。

    春山看着王氏,又看看两个妹妹,听见她娘说:“咱一人一个,花儿和春溪都吃过了。”他这才安心的吃起鸡蛋来。

    春河人小,又急着往嘴里送,一下噎住了,王氏唬的赶忙给他喂水,好容易顺下去,他却记吃不记打,依旧一口接一口塞进嘴里。

    王氏瞧得既好笑又心酸。

    等他们把嘴擦干净出来,沈婆子已经编好一个。四个人动作很快,但也花了不少时间,一直到太阳快下山才编了十个左右。

    沈华惦记着山里下的套,悄悄扯了扯春溪的衣角:“大姐,得去山里看看。”

    春溪猛然想起来,之前把所有的注意力都放在鱼篓子上,倒把套兔子的事给忘了,忙喊道:“我们在山里还下了兔子套,也不知道套着没有,三叔,你陪我们去看看啊?”

    春武也急急的嚷着:“对!我们弄了好多套呢!”

    大人们一脸惊奇的看着几个孩子,均笑起来。

    沈老二哈哈大笑:“咱家孩子咋这能干呢?捉了鱼,居然还能逮兔子了,哈哈哈哈。”

    何氏一把搂住春武,稀罕的不行:“咱大武也去了?真能干!”

    沈婆子笑眯眯的说:“行,老三,你带着孩子去山上,快去快回,等夜了,和你哥去下鱼套子。”

    这捉鱼的法子可不能让村里人学了去,所以沈婆子一说夜里,大家心里就都有数了。

    往山上走的路上,遇到几个本家。

    “成安啊,带着孩子干啥去啊?”

    “去山里。”

    “太阳都快下山了,去山里干啥啊,山里蛇虫鼠蚁多,别再咬了孩子。”

    “唔,一会就回。”

    村里人知道沈家老三就是闷油瓶的性子,也不在意。估摸着是孩子捡柴时在山上发现了什么野果子,喊大人去摘,这是常有的事。只是山上的野果哪里能吃,酸涩个嘴,也就是哄孩子们玩。

    雪地上白日里走过的脚印还在,沿着脚印很快就找到了下套的地方,远远的就看见一团黑,在雪地里格外的显眼。

    春山跑在第一个,高兴的手舞足蹈:“三叔,是只鸡,大野鸡!”

    鸡?沈华有些纳闷,明明是兔子套,这鸡怎么会钻进去的,再一看就明白了,这鸡头脖子和半条腿都过去了,大概是在跨另外一只脚的时候死活没跨过去,一挣扎,树皮辫子一收紧就被套住了。

    也是够倒霉的。

    沈成安抱着小河大步走过去,把小河放下后,小心的将鸡从套子里解救出来,一只手掐着鸡翅膀,另一只手摆弄树杈套子,他确实没想到真的能收获野物,而且还是只母鸡。

    几个孩子一心觉得今天能有鸡吃,所以情绪都有些兴奋,包括春山在内。他就差现在动手满山都插遍这种树杈套子了,连春文都说:“大哥,天还没黑,咱再做几个呗。”

    春溪也附和:“三叔,你等我们会呗。”

    沈成安看着安放在各处的大概二十个套子,乱七八糟一看就像小孩家胡闹的,却不成想真的有用,失笑的摇摇头说:“好,你们弄。”

    春溪最喜欢三叔,因为三叔从来不嫌他们麻烦,总爱带着他们到处摸鱼打鸟。二叔虽然和三叔一样也不太爱说话,但两人性子相差太大,一个急躁,一个温厚。而小叔性子虽活泼,却不爱搭理他们,所以还是三叔最好。

    别以为小孩子什么都不懂,其实他们比大人敏感和势利,知道谁最好说话,知道谁最心软,常常能抓住大人的软肋来达到自己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