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世事艰难,人心不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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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大圣站了起来,那中年户主一脸谄媚地走过来,点头哈腰的,就快匍匐到地上去了,嘴里不断叨唠着:“老大,真是多谢您了,没您,我们全家就遭殃了。”
说着就到了孙大圣的跟前,然后头突然抬了起来,手里握着一把匕首,使劲地往孙大圣肋间连捅两刀,这变化如此之快,就连他儿子都吓得一声惊呼。
孙大圣莫名其妙,这男子手劲不错,这卯足劲两刀,足足刺破了他两层防护,刚才还说谢谢,怎么眨眼就翻脸了呢?人与人之间还有起码的信任么?
“为啥?”孙大圣问,同时一把抓住了他那紧握匕首的手。
那中年男子表情变得异常阴狠:“为啥?你为啥放那人离开,你在我家杀了人,我家还能好过?如果不是你杀了人,我老婆怎么会死?你还觉得自己无辜了?”
孙大圣明白了,除此之外,这中年男子铤而走险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如果他能够杀死孙大圣,到时候鳄鱼他们来了,也许就能将功赎罪了。他的想法倒也没错,但他挑错了对象。
“咔擦!”
中年男子手腕断了,疼得人都有点喘不过气来,脸也有点扭曲,他不明白孙大圣怎么还不死?
孙大圣将他的匕首抢过来,放在手掌里,一点一点地捏面团一样捏成一个丸子。
这也太变态了吧!急中生智的拼死一击也没能奏效,中年男子顿时崩溃了,扑通一下跪倒在地,抱着孙大圣的腿哭起来:“我该死,我该死,放我儿子走,我任您处置!您大人有大量,就放过我儿子吧。不要因为我的过错就惩罚我儿子。大哥,大哥,我求您了。”
孙大圣深刻地认识到,这种随便就给人下跪的家伙,其实是最可怕的,动辄不要尊严,其结果是什么不要尊严的事都干得出来。
对于他抱着自己大腿的行为,他更是厌恶,于是微微一抬膝盖,一下顶在那人的面门上,顿时鼻血狂飙,样子看起来惨极了。那人一点都不在意,甚至伸手扇自己的耳光:“我该死!我该死!我该死!”
那耳光抽得真是够响亮的,只不过,孙大圣感觉那耳光抽在了自己的脸上,普通的人类,在目前的世道下要保住尊严,真是太难了。
“走吧,别再回来。”孙大圣说。
大鳄帮的行事是非常凶残的,杀几个普通人对他们而言连眼都不眨一下,这个中年男子竟然还异想天开杀死自己来讨好鳄鱼,那真是太好笑了,要知道这次死的可是鳄鱼的弟弟,鳄鱼如果前来,势必要掀起腥风血雨的。
孙大圣只想将祸水引到“黄金头盔”的身上,让这个帮派不要滥杀无辜,还江景小区周边一个清净,但事情真会像他预想的那样发展吗?现在看来,那也未必,因为他远远低估了这些末世帮会的凶残程度。
中年男子带着自己的儿子离开了家,中国人对家的留恋是全球第一的,不然也不会有那么多的房奴愿意买一些水泥块付出黄金的价格,但孙大圣相信,要不了多久,大家会习惯颠沛流离的日子的。
……
看到孙大圣拎着水回来,凤珑玲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刚才对面的小区传来枪声,让她很不安心。
“喂,小结巴,你提桶水而已,怎么去了那么久?”
孙大圣纠正她:“两桶水。”
凤珑玲笑得眼睛就像弯弯的月亮:“你还蛮贫的。嗯,拎了这么多水,今天晚上又可以冲凉了。”
孙大圣起身,拎起一桶水向楼上走去。凤珑玲冲着他的背影龇牙咧嘴。
虽然他不愿意跟奚蒙蒙住在一起,但是考虑到这个女人为了打水还冒那么大的风险,举手之劳就帮她一把。
见到他拎着水上来,奚蒙蒙有点意外,在她的身后,那十二岁的奚壮壮皱了皱眉,转身离开。
“谢谢你啊,大圣,没想到你这么有心。”
孙大圣直起腰来:“我没,别的意思。”
奚蒙蒙笑,倚在旁边的柜子上,就跟一没骨头的蛇一样,这模特要摆起pose来,那举手投足都是风情万种的,她暧昧地看着大圣:“我也没别的意思,你说话越来越顺溜了,人也越来越性感了。”
无聊当有趣,孙大圣转身就走。
奚蒙蒙在后面追着叫他:“喂,你到底怕我什么?我又不是白素贞,难道你怕我吃了你?”
孙大圣没回头,这女人是老司机,像他这样纯洁的人,不搭腔是最好的防御。
“你知道吗?你不愿意跟我住一起,其实我一点都不在意,你完全没必要送一桶水来示好的。”
孙大圣怒了,他噔噔走回去,逼视着她,一直走过去,可惜他的气场真不够,那奚蒙蒙不仅没有后退,反而挺着傲人的胸迎接他的挑衅。
他张了张嘴,最后还是闭住了,掏出电纸书,写了一段话给她:“我帮你提水,是不想你被人掳走。以你的个性,被人掳走肯定会出卖我和凤珑玲,所以,我提水给你,不是向你示好,也不是表示歉意,是为了我自己。”
奚蒙蒙笑:“逻辑好严密。不过你哪只眼睛看出我是那种会出卖你们的人了?”
“防患于末然。”
“哦,你要这么说那还差不多。对了,好像珑玲根本不知道你是变异人?你为啥瞒着她?你看,这件事,我也没有跟她说,我还是一个口风很严密的人嘛。”奚蒙蒙说着,习惯性地往后撩了撩头发,结果却撩了个空,因为她已经剪了短发。
“我不是变异人。”
“那你是进化人?”
“都不是,我是普通人,你对我不要寄希望太大,我不像你期望的那样。所以,你也不必事事讨好我,没用。”孙大圣说话是很直接的。如果要说情商,那真是太一般了。
“不是就不是呗,谁稀罕呢。”奚蒙蒙轻描淡写般的说,但是脸皮还是微微泛红,毕竟是女孩子脸皮薄,这么被孙大圣当面打脸,对她来说真有点不可思议。
如果不是发生了这种灾难,像孙大圣这种等级的男人,只能做她的粉丝,连见她一面的资格都没有。
孙大圣转头回了1404,凤珑玲见他回来,脸色好像不太对,不由开玩笑似的说:“怎么的?现在想到道歉了?被讽了吧?热脸贴在人冷屁股上了吧?我呸!我这什么比喻,就你那脸,哪有资格贴!”
“……”
孙大圣真心觉得,女人这种生物,是世上最可怕的。看上去很美丽,一接触心灵俗不可耐。
(PS:最后一句,仅代表大圣童鞋不成熟的看法,不代表作者看法,女童鞋不要迁怒于我。)
孙大圣站了起来,那中年户主一脸谄媚地走过来,点头哈腰的,就快匍匐到地上去了,嘴里不断叨唠着:“老大,真是多谢您了,没您,我们全家就遭殃了。”
说着就到了孙大圣的跟前,然后头突然抬了起来,手里握着一把匕首,使劲地往孙大圣肋间连捅两刀,这变化如此之快,就连他儿子都吓得一声惊呼。
孙大圣莫名其妙,这男子手劲不错,这卯足劲两刀,足足刺破了他两层防护,刚才还说谢谢,怎么眨眼就翻脸了呢?人与人之间还有起码的信任么?
“为啥?”孙大圣问,同时一把抓住了他那紧握匕首的手。
那中年男子表情变得异常阴狠:“为啥?你为啥放那人离开,你在我家杀了人,我家还能好过?如果不是你杀了人,我老婆怎么会死?你还觉得自己无辜了?”
孙大圣明白了,除此之外,这中年男子铤而走险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如果他能够杀死孙大圣,到时候鳄鱼他们来了,也许就能将功赎罪了。他的想法倒也没错,但他挑错了对象。
“咔擦!”
中年男子手腕断了,疼得人都有点喘不过气来,脸也有点扭曲,他不明白孙大圣怎么还不死?
孙大圣将他的匕首抢过来,放在手掌里,一点一点地捏面团一样捏成一个丸子。
这也太变态了吧!急中生智的拼死一击也没能奏效,中年男子顿时崩溃了,扑通一下跪倒在地,抱着孙大圣的腿哭起来:“我该死,我该死,放我儿子走,我任您处置!您大人有大量,就放过我儿子吧。不要因为我的过错就惩罚我儿子。大哥,大哥,我求您了。”
孙大圣深刻地认识到,这种随便就给人下跪的家伙,其实是最可怕的,动辄不要尊严,其结果是什么不要尊严的事都干得出来。
对于他抱着自己大腿的行为,他更是厌恶,于是微微一抬膝盖,一下顶在那人的面门上,顿时鼻血狂飙,样子看起来惨极了。那人一点都不在意,甚至伸手扇自己的耳光:“我该死!我该死!我该死!”
那耳光抽得真是够响亮的,只不过,孙大圣感觉那耳光抽在了自己的脸上,普通的人类,在目前的世道下要保住尊严,真是太难了。
“走吧,别再回来。”孙大圣说。
大鳄帮的行事是非常凶残的,杀几个普通人对他们而言连眼都不眨一下,这个中年男子竟然还异想天开杀死自己来讨好鳄鱼,那真是太好笑了,要知道这次死的可是鳄鱼的弟弟,鳄鱼如果前来,势必要掀起腥风血雨的。
孙大圣只想将祸水引到“黄金头盔”的身上,让这个帮派不要滥杀无辜,还江景小区周边一个清净,但事情真会像他预想的那样发展吗?现在看来,那也未必,因为他远远低估了这些末世帮会的凶残程度。
中年男子带着自己的儿子离开了家,中国人对家的留恋是全球第一的,不然也不会有那么多的房奴愿意买一些水泥块付出黄金的价格,但孙大圣相信,要不了多久,大家会习惯颠沛流离的日子的。
……
看到孙大圣拎着水回来,凤珑玲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刚才对面的小区传来枪声,让她很不安心。
“喂,小结巴,你提桶水而已,怎么去了那么久?”
孙大圣纠正她:“两桶水。”
凤珑玲笑得眼睛就像弯弯的月亮:“你还蛮贫的。嗯,拎了这么多水,今天晚上又可以冲凉了。”
孙大圣起身,拎起一桶水向楼上走去。凤珑玲冲着他的背影龇牙咧嘴。
虽然他不愿意跟奚蒙蒙住在一起,但是考虑到这个女人为了打水还冒那么大的风险,举手之劳就帮她一把。
见到他拎着水上来,奚蒙蒙有点意外,在她的身后,那十二岁的奚壮壮皱了皱眉,转身离开。
“谢谢你啊,大圣,没想到你这么有心。”
孙大圣直起腰来:“我没,别的意思。”
奚蒙蒙笑,倚在旁边的柜子上,就跟一没骨头的蛇一样,这模特要摆起pose来,那举手投足都是风情万种的,她暧昧地看着大圣:“我也没别的意思,你说话越来越顺溜了,人也越来越性感了。”
无聊当有趣,孙大圣转身就走。
奚蒙蒙在后面追着叫他:“喂,你到底怕我什么?我又不是白素贞,难道你怕我吃了你?”
孙大圣没回头,这女人是老司机,像他这样纯洁的人,不搭腔是最好的防御。
“你知道吗?你不愿意跟我住一起,其实我一点都不在意,你完全没必要送一桶水来示好的。”
孙大圣怒了,他噔噔走回去,逼视着她,一直走过去,可惜他的气场真不够,那奚蒙蒙不仅没有后退,反而挺着傲人的胸迎接他的挑衅。
他张了张嘴,最后还是闭住了,掏出电纸书,写了一段话给她:“我帮你提水,是不想你被人掳走。以你的个性,被人掳走肯定会出卖我和凤珑玲,所以,我提水给你,不是向你示好,也不是表示歉意,是为了我自己。”
奚蒙蒙笑:“逻辑好严密。不过你哪只眼睛看出我是那种会出卖你们的人了?”
“防患于末然。”
“哦,你要这么说那还差不多。对了,好像珑玲根本不知道你是变异人?你为啥瞒着她?你看,这件事,我也没有跟她说,我还是一个口风很严密的人嘛。”奚蒙蒙说着,习惯性地往后撩了撩头发,结果却撩了个空,因为她已经剪了短发。
“我不是变异人。”
“那你是进化人?”
“都不是,我是普通人,你对我不要寄希望太大,我不像你期望的那样。所以,你也不必事事讨好我,没用。”孙大圣说话是很直接的。如果要说情商,那真是太一般了。
“不是就不是呗,谁稀罕呢。”奚蒙蒙轻描淡写般的说,但是脸皮还是微微泛红,毕竟是女孩子脸皮薄,这么被孙大圣当面打脸,对她来说真有点不可思议。
如果不是发生了这种灾难,像孙大圣这种等级的男人,只能做她的粉丝,连见她一面的资格都没有。
孙大圣转头回了1404,凤珑玲见他回来,脸色好像不太对,不由开玩笑似的说:“怎么的?现在想到道歉了?被讽了吧?热脸贴在人冷屁股上了吧?我呸!我这什么比喻,就你那脸,哪有资格贴!”
“……”
孙大圣真心觉得,女人这种生物,是世上最可怕的。看上去很美丽,一接触心灵俗不可耐。
(PS:最后一句,仅代表大圣童鞋不成熟的看法,不代表作者看法,女童鞋不要迁怒于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