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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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七章

    千晴这时方才知晓,金奇贵背后的黑色羽毛,究竟是从何而来。

    原来此物竟是与正阳仙尊大名鼎鼎的凤昭明有关系。

    要知,凤昭明乃是已故东昆仙主在世时座下的大弟子,也是现今仙君首席。他惊才绝艳,极富战斗才情,甚至可以越阶挑战。是公认的化神修士中,战力第一的厉害人物。

    这样的人物,都找不到仙主之子,可想而知此事究竟有多么困难。

    千晴身体微微向后倾,脊背几乎贴在临子初的胸前,他说:“大哥,这倒是好玩得紧。”

    临子初点点头。他对凤昭明了解的比千晴更多,是以听到凤昭明最后竟然采取了靠不落凶鸢挪移空间这样极苛刻的法子来找寻仙主遗脉,心中错愕。临子初想了想,边咳边问金奇贵:“……不知擎天之柱山体周围,究竟有多少不落凶鸢?凤昭明仙君尝试多长时间,能找到仙主遗脉?”

    “这就说不准了。不落凶鸢,不说有十万,也得有九万,数目可算不清楚。”金奇贵又道:“至于凤昭明仙君……他想靠这种法子找到仙主遗脉,恐怕需花上不少时间。要用不落凶鸢的翅羽施展挪移之术,消耗的仙力着实不小。且凤昭明仙君平日繁忙,可真是,可真是难为了他。”

    临子初心中一动,他沉声道:“只望尽快找回仙主遗脉,仙君若能做到,功不可没。”

    “自然!谁能找到仙主之子,谁就是正梧洲的功臣。”金奇贵用右手捂住胸口,闭上眼道:“自东昆仙主殉难归天后,正梧洲多年再无人可登临仙主之位,以至于四洲中正梧洲最是落后。只盼东昆仙主在天之灵,保佑其后代平安,保佑正梧洲不再受外界欺侮……”

    说着说着,声音竟然哽咽起来。

    显然是想到了东昆仙主当年为天下苍生就义,而今正梧洲积贫积弱,民不聊生。像他这样行商的百姓性命堪比草灰。

    临子初神情也转为凝重,他右手牵着缰绳,低头看向坐在前方的千晴。

    驾、驾、驾……

    骏马喷着响鼻,迈开矫健的步伐,朝擎天之柱走去。

    这般又过了两日。

    卸下马车后,马匹奔跑的速度有所提升。再加上临子初带上熟悉地形的金家商队,抄了几段近道,是以再有一日的路程,临家庄众人就可以来到擎天之柱的山脚了。

    傍晚,临家庄的侍卫出去打野味,只留几十个炼气修士,在安营处守候。

    越是靠近擎天之柱,临子初神情越是严肃,他嘱咐千晴留在帐篷里,自己则是随其他侍卫一同出去,观察周围的地形地貌。

    千晴在帐篷里甚是无聊,于是走到外面,便见金奇贵与其他商队的人,正打开行囊,清点货物。

    他几步走到金奇贵身旁,看着地面上摆满的各式各样叫不上名的稀奇玩意,道:“四叔,看你们几个行李不重,摊开才知种类这样多。”

    “这次可不算多了,想当年我二十几岁……”金奇贵刚要大吹牛皮,忽然想到什么,停了下来,转而拍千晴的肩膀。他说:“明日到了擎天之柱山脚,你与少庄主继续攀山,金家商队就停在山脚贩卖货物。这一别,你我可能再也没有见面的机会了。”

    千晴皱了皱眉,道:“日后还那样长,谁说的准呢。”

    “嘿,”金奇贵笑道:“只有你这样的小孩才这样觉得!千晴,这些日子你叫了我不少声大叔,有句话,我得告诉你。”

    金奇贵摸着自己脸颈的伤疤,顿了顿,叮嘱道:“时值乱世,你年纪又小,万事不要强出头,遇事能避就避,以免招来杀身之祸。”

    千晴微笑,没有回答。

    心想,这番话,你应该提前十几年告诉我。

    现在已经成了这种性格,想让他懂得为人处世需忍气吞声,可能吗?

    金奇贵看他这幅表情,就知千晴没听进去,他叹了口气,转头在地上寻找。

    忽然眼前一亮,金奇贵右手做出‘捏’的动作,在众多草药里找出一颗不起眼的干瘪枯花。金奇贵逆着阳光眯眼看了一会儿后,自言自语道:“就是这个了。”

    千晴凑上去问:“这是什么?”

    只见金奇贵手中捏着一朵杏黄色的干花,花瓣呈扇形,表面平滑,叶柄细长。

    阳光下,闪耀着金色的光。

    金奇贵说:“这是白藏仙尊培育出来的仙卉,名叫‘浑珍’。”

    千晴问:“既然是白藏仙尊培育的,很厉害吗?”

    金奇贵尴尬道:“虽是仙尊培育,但其实是仙尊在修仙初期养的东西,不算厉害。不过却是我这次行商价值排行第二的玩意儿了。排行第一的不落凶鸢的翅羽,你见到了,少庄主不让你拿。看你叫了我这么多天大叔的份上,就把这个送给你好了。”

    “啊。”千晴一跃而起,问:“当真?”

    金奇贵说:“当真!别看这东西毫不起眼,拿去卖的话,也要一块灵石。”

    千晴大喜,右手小心翼翼从金奇贵手中接来‘浑珍’,道:“多谢大叔。此物是用来做什么的?”

    金奇贵说:“用来防护。修士过着刀尖舔血的日子,难免遇到危险,‘浑珍’就是修士拿来护命的东西。一旦遇到杀身之祸,将此物放置胸前,口念:‘以命为契,护我周全’,就能形成绝强的保护壁。此壁垒便是出窍修士都不能击碎,因此也有人称呼浑珍为‘庇佑天神’。”

    千晴道:“这么珍贵的东西,大叔你还是自己留着吧。”

    金奇贵摇摇头,说:“我这里还有许多,千晴,你难道不想问,这样强大的防护仙卉,为什么没有修士喜欢,以至于落在我这样的凡人手中,贱卖到一块下品灵石?”

    千晴早就想问,可担心金奇贵以为自己嫌弃他送的礼物不够珍贵,所以才没开口。

    金奇贵严肃道:“因为庇佑天神有一个致命的弱点……那便是,不仅出窍修士不能击碎它,就连被保护的修士,也无法击碎!”

    “……”

    “也就是说,一旦施法,修士虽然受到庇佑,可也被生生困在里面,再也无法迈出保护壁半步。‘以命为契’,意味……一只保护修士到丧命为止。”

    听到这里,千晴点点头:“怪不得。”

    阳光下,原本此花金黄耀眼的光芒,也显得了无生机。千晴觉得这东西简直没有半点用处。要知他身患恶疾,遇事从不怕死,而这干花的效果竟然是让人困在角落失去自由,至死方休。

    那不是太好笑了吗?又有哪个蠢货会用这种东西?

    只是此物乃是金奇贵所送,千晴不好拒绝,于是随手放到衣襟里。他道过谢后,好奇地伸手指着地上摊开的其他货物,询问是用来做什么的。

    由于明日就要到达擎天之柱山脚,入夜后,金家商队的人点燃篝火,拿出醇香的浓酒,分给众人。

    痛饮一番后,又牵着手围绕篝火唱歌跳舞。

    原来商队有这样的习惯,无论此次行商伤亡多少,都要在到达擎天之柱山脚之前的晚上,喝酒跳舞,驱逐厄运,以求下次也能来到这个地方。

    金奇贵喝酒喝得面红耳赤,扯着嗓子让商队的人感谢临子初好意带着他们,减少了商队人员的伤损。

    跳过舞后,众人唯恐妖魔偷袭,于是纷纷坐到篝火附近,开始闲谈。

    越是靠近擎天之柱,众人的话题就越是集中。

    无非都是‘仙主之子’与‘凤昭明仙君’。

    这两人中,仙主之子下落不明,所以还是谈论凤昭明多一些。

    谈到他是东昆仙主首徒,习得师尊本领,灵敏聪慧。九问剑乃天下奇剑榜排行第二的绝世好剑,此剑性情孤僻阴冷,已有近万年不肯追随修士,但见到凤昭明时,剑身忽然发出悲鸣,就此认主。

    谈到凤昭明年纪轻轻,已经有化神修为。又说他脉点开在眉端,天资何等惊艳。

    一句一句,如数家珍。

    千晴听得不耐烦,举起酒坛频频饮酒,不多时,竟然喝了一整坛,直喝得头晕目眩。

    同样内容的对话,每日都在重复。除了夸赞的词语翻了花样,其余本质并未改变。

    就在千晴听得昏昏欲睡时,身边那个熟悉的男声,突然咳嗽着轻声说:

    “……仙君这般能耐,晚辈既敬且佩。自当以仙君为镜,反省己身,朝乾夕惕,早日寻回仙主遗子。阿晴,你说呢?”

    闻言,千晴冷哼一声,讽刺道:“身处高位,理应如此,分内之事,又值得人夸什么呢?”

    临子初本是看千晴昏昏欲睡,才开口与他交谈,谁知千晴并不应和自己,不由错愕。

    千晴说完这话,放下酒坛,转身走进帐篷。

    临子初一愣,顿了顿,起身跟去。

    当他掀开帐篷的门帘,刚走进去,忽然被人从身后袭击,有人扑上来,将他紧紧搂住。

    千晴喝了太多酒,浑身都烫,抱着临子初时,体温热的惊人。

    临子初被扑得向前一步,握住千晴搂在自己腰间的手。

    千晴愤怒道浑身发抖的地步,却不知自己在愤怒些什么,他神志不清,意识全无前,哑声说了句:“大哥,你……我不许你再……”

    “……”

    “……你再……”

    临子初心脏一震,身体不由发抖。黑暗中,谁也看不见他嘴角微微上扬的弧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