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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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狒狒相当光棍,这家伙将骆驼什么的往集市上一丢,也懒得讨价还价,将骆驼连同上面的布匹什么的统统都给卖了,不过武器弓矢倒是留了下来。如今这个世道有了武力就有饭吃,这一点就算是周叔弼也是晓得的。五胡乱华十六国南北朝,这在中国历史上也是有名的乱世。而周叔弼现在拿到了钱之后最先干的事情就是去那酒家吃吃喝喝——他都多少年未曾吃过人类的食物了,那么多年以来不是直接血糊糊地抓着啃生肉,就是用火焰随便地烤一烤胡乱填饱肚子,这样的蒸出来煮出来的美味真的是很久很久不曾吃到了。
周叔弼很小心地收敛着自己的妖气,拜他那特别的毫无经脉的身体所赐,对于气的控制相当出色,而且化形也算是相当完美,只要小心一点,真的看不出一丝妖气——在这一点上,周叔弼可以自豪地宣称比那会七十二变的猴子要强,那家伙变化成人的时候还有个红屁股跟一条尾巴......不得不小心啊,这地方是佛教东传之路上的集中地,西域传来的佛门在这里首先扎下了根,然后从这里开始往长安洛阳等地扩散,如今已经让北方佛教势力大增,“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楼台烟雨中。”周叔弼吟诵着百多年之后的诗句,看着城里一处处的佛光宝气。在这头妖怪眼里看到的可是跟凡人看到的截然不同。
这地方有大法力的和尚不少,若是露了马脚的话,分分钟就会被抓去当沙弥。周叔弼可不想过这样的日子——说起来其实这年头的佛教还没有禁止吃肉娶妻来着,但是周叔弼就是不想当秃驴们的仆从。所以他下了决心要再度往东面去,去关中乃至于更东面的地方。为此他必须隐瞒自己的妖怪身份,起码在凉州不能暴露。这狒狒在铁匠铺子里买了把长矛——马槊太贵啦买不起,随后这家伙买了匹劣马配好了马具,就这样骑着出了这地方。
前凉如今眼看就要完蛋,路上自然也不太平。前秦大军已经灭亡了前燕,就连前凉东面的大片国土也已经被占领,逃散的前凉军队几成土匪,一路上到处都有山贼土匪拦路打劫冲撞村落。周叔弼原本并不想多管闲事,在他看来莫要被贼秃抓了去是第一位的,其他都可以靠边站。奈何路上山贼实在是太嚣张了,不但要钱还要命。于是乎周叔弼也只好勉为其难地帮他们解脱。
道路上散落着马匹,十来个人懒洋洋地坐在马上,形成了一个松散的包围圈,等待着路上过来的肥羊。这是附近一座废弃的寨子里盘踞的马贼,他们原本是西凉军,被前秦大军打散了,也不想归队,宁可在这里劫道。平日里这几十个人分成几队,轮流在这大道上劫道,单身过路的多半就被害了性命,而结队而来的商队也要缴纳了买路钱才能过去。而现在在他们的眼前,道路上的烟尘扬起,那带队的有经验的匪首一看就晓得是一匹马、一个人。
远处走来的人马都已经可以看清了,一匹劣马,一条汉子坐在马上,身体还一点一点地似乎在打瞌睡。眼尖的马贼还能看见这人的武器就是放在马鞍边上的一把弓一壶箭以及挂在腰上的一柄**,最后就是在马鞍边的钩子上挂着的一把长矛,这种装备一点也不稀奇,大凡敢在这条路上单身行走的基本上都是起码也有这样一身打扮。而且这个人很明显还是其中比较差劲的那一种——起码他们在这个人身上没有看见任何一种铠甲,哪怕是皮甲也没有一件......
周叔弼确实是在打盹,马术这种东西对于妖怪来说还是蛮好学的。靠着超人的反射神经与身手,周叔弼迅速地就好像成了那种从小在马背上长大的人那样,就连马上睡觉也学会了,再说他也不催促马,就让这匹劣马跟驴子一样地慢慢在路上走。马贼其实一早已经被这支狒狒发现,不过他只是瞄了一眼就继续打瞌睡去了,“不过是几条肉而已,若是想要劫老子,算他们流年不利。”
马贼动手果然利索,三个家伙驾着马不紧不慢地开始靠近,然后拉开马弓就准备一箭射死周叔弼,然后尽可以慢慢地搜尸夺马。周叔弼抓了抓脑袋,随后这家伙从箭壶里抓了一把箭,直接就这样丢了出去。比起弯弓搭箭,这样玩甩手箭速度快而且力量也绝对不小,这狒狒原本就是天生神力。倒霉的马贼几乎是立刻就被箭矢穿了,连同他们胯下的马一起哀鸣一声躺倒在地。穿透伤的话,那三个马贼倒是没有一人是立刻致命的伤害,但是大量的出血还是让他们迅速地失去了战斗力。这时候周叔弼开始催马,可惜这匹马根本跑不快,不过周叔弼还是从钩子上抓起了长矛,随随便便地摆了个姿势准备开打。
周叔弼靠着狒狒的神力与反应,已经成为了武学奇才。跟未来流行的猴子比如孙悟空不一样,他反而是不怎么会用棍子,尤其是齐眉长棍。他反倒是比较习惯于各种开刃的长兵器以及刀剑之类的短兵。现在他手里的这柄长矛就是如此,长度大约是两米,而矛尖大约有五十厘米长,两边开刃,中间有脊,虽然用的杆子远不如马槊那般爽利,但是通体用直木上漆晾干,也算是不错了——起码还算笔直。骑在马上的时候,周叔弼也曾经演练过一二,靠着强大的武学智慧,他很快就熟悉了长矛的用法——其实这原本就是人类最古老的武器之一。
马贼们相当轻视眼前这条汉子,这年头的北方,身高一米八的汉子不算罕见。他们整整还有十多人,就是随便围起来都能杀掉眼前这个男人——结果他们错了。周叔弼左右刺击,动作快捷无伦,但是实际上他并没有全力以赴,就这样随便刺刺就捅死了全部的马贼——他们甚至来不及害怕逃跑。周叔弼跳下马,将马贼身上的财物随便搜了搜,随后找了些品相不错的兵器收好,然后牵了几匹好马,将自己的劣马解去马具放生,自己坐到了新马上。马贼最后还贡献了自己的身体,周叔弼撕下几条胳膊,坐在马上大吃大嚼,全靠了这些前赴后继的劫道土匪,周叔弼根本无需动用自己空间里的干粮,天天都有新鲜的肉可以吃。
这样的日子一天一天过去,周叔弼大部分情况下根本不走大路——现在前秦军不断进逼,走大路的话随时有可能会被拉去当兵,安全起见——对双方都是,周叔弼觉得还是走走小路罢了。就在他靠近长安的时候,天空中突然一阵恶风,“有妖气!”周叔弼嘀咕了一句,然后这狒狒双眼望去,“风中居然卷了几个女人?”周狒狒半响摸不着头脑,这家伙抓了一把风嗅了一嗅,“嘿!居然还是同行!”
周狒狒相当光棍,这家伙将骆驼什么的往集市上一丢,也懒得讨价还价,将骆驼连同上面的布匹什么的统统都给卖了,不过武器弓矢倒是留了下来。如今这个世道有了武力就有饭吃,这一点就算是周叔弼也是晓得的。五胡乱华十六国南北朝,这在中国历史上也是有名的乱世。而周叔弼现在拿到了钱之后最先干的事情就是去那酒家吃吃喝喝——他都多少年未曾吃过人类的食物了,那么多年以来不是直接血糊糊地抓着啃生肉,就是用火焰随便地烤一烤胡乱填饱肚子,这样的蒸出来煮出来的美味真的是很久很久不曾吃到了。
周叔弼很小心地收敛着自己的妖气,拜他那特别的毫无经脉的身体所赐,对于气的控制相当出色,而且化形也算是相当完美,只要小心一点,真的看不出一丝妖气——在这一点上,周叔弼可以自豪地宣称比那会七十二变的猴子要强,那家伙变化成人的时候还有个红屁股跟一条尾巴......不得不小心啊,这地方是佛教东传之路上的集中地,西域传来的佛门在这里首先扎下了根,然后从这里开始往长安洛阳等地扩散,如今已经让北方佛教势力大增,“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楼台烟雨中。”周叔弼吟诵着百多年之后的诗句,看着城里一处处的佛光宝气。在这头妖怪眼里看到的可是跟凡人看到的截然不同。
这地方有大法力的和尚不少,若是露了马脚的话,分分钟就会被抓去当沙弥。周叔弼可不想过这样的日子——说起来其实这年头的佛教还没有禁止吃肉娶妻来着,但是周叔弼就是不想当秃驴们的仆从。所以他下了决心要再度往东面去,去关中乃至于更东面的地方。为此他必须隐瞒自己的妖怪身份,起码在凉州不能暴露。这狒狒在铁匠铺子里买了把长矛——马槊太贵啦买不起,随后这家伙买了匹劣马配好了马具,就这样骑着出了这地方。
前凉如今眼看就要完蛋,路上自然也不太平。前秦大军已经灭亡了前燕,就连前凉东面的大片国土也已经被占领,逃散的前凉军队几成土匪,一路上到处都有山贼土匪拦路打劫冲撞村落。周叔弼原本并不想多管闲事,在他看来莫要被贼秃抓了去是第一位的,其他都可以靠边站。奈何路上山贼实在是太嚣张了,不但要钱还要命。于是乎周叔弼也只好勉为其难地帮他们解脱。
道路上散落着马匹,十来个人懒洋洋地坐在马上,形成了一个松散的包围圈,等待着路上过来的肥羊。这是附近一座废弃的寨子里盘踞的马贼,他们原本是西凉军,被前秦大军打散了,也不想归队,宁可在这里劫道。平日里这几十个人分成几队,轮流在这大道上劫道,单身过路的多半就被害了性命,而结队而来的商队也要缴纳了买路钱才能过去。而现在在他们的眼前,道路上的烟尘扬起,那带队的有经验的匪首一看就晓得是一匹马、一个人。
远处走来的人马都已经可以看清了,一匹劣马,一条汉子坐在马上,身体还一点一点地似乎在打瞌睡。眼尖的马贼还能看见这人的武器就是放在马鞍边上的一把弓一壶箭以及挂在腰上的一柄**,最后就是在马鞍边的钩子上挂着的一把长矛,这种装备一点也不稀奇,大凡敢在这条路上单身行走的基本上都是起码也有这样一身打扮。而且这个人很明显还是其中比较差劲的那一种——起码他们在这个人身上没有看见任何一种铠甲,哪怕是皮甲也没有一件......
周叔弼确实是在打盹,马术这种东西对于妖怪来说还是蛮好学的。靠着超人的反射神经与身手,周叔弼迅速地就好像成了那种从小在马背上长大的人那样,就连马上睡觉也学会了,再说他也不催促马,就让这匹劣马跟驴子一样地慢慢在路上走。马贼其实一早已经被这支狒狒发现,不过他只是瞄了一眼就继续打瞌睡去了,“不过是几条肉而已,若是想要劫老子,算他们流年不利。”
马贼动手果然利索,三个家伙驾着马不紧不慢地开始靠近,然后拉开马弓就准备一箭射死周叔弼,然后尽可以慢慢地搜尸夺马。周叔弼抓了抓脑袋,随后这家伙从箭壶里抓了一把箭,直接就这样丢了出去。比起弯弓搭箭,这样玩甩手箭速度快而且力量也绝对不小,这狒狒原本就是天生神力。倒霉的马贼几乎是立刻就被箭矢穿了,连同他们胯下的马一起哀鸣一声躺倒在地。穿透伤的话,那三个马贼倒是没有一人是立刻致命的伤害,但是大量的出血还是让他们迅速地失去了战斗力。这时候周叔弼开始催马,可惜这匹马根本跑不快,不过周叔弼还是从钩子上抓起了长矛,随随便便地摆了个姿势准备开打。
周叔弼靠着狒狒的神力与反应,已经成为了武学奇才。跟未来流行的猴子比如孙悟空不一样,他反而是不怎么会用棍子,尤其是齐眉长棍。他反倒是比较习惯于各种开刃的长兵器以及刀剑之类的短兵。现在他手里的这柄长矛就是如此,长度大约是两米,而矛尖大约有五十厘米长,两边开刃,中间有脊,虽然用的杆子远不如马槊那般爽利,但是通体用直木上漆晾干,也算是不错了——起码还算笔直。骑在马上的时候,周叔弼也曾经演练过一二,靠着强大的武学智慧,他很快就熟悉了长矛的用法——其实这原本就是人类最古老的武器之一。
马贼们相当轻视眼前这条汉子,这年头的北方,身高一米八的汉子不算罕见。他们整整还有十多人,就是随便围起来都能杀掉眼前这个男人——结果他们错了。周叔弼左右刺击,动作快捷无伦,但是实际上他并没有全力以赴,就这样随便刺刺就捅死了全部的马贼——他们甚至来不及害怕逃跑。周叔弼跳下马,将马贼身上的财物随便搜了搜,随后找了些品相不错的兵器收好,然后牵了几匹好马,将自己的劣马解去马具放生,自己坐到了新马上。马贼最后还贡献了自己的身体,周叔弼撕下几条胳膊,坐在马上大吃大嚼,全靠了这些前赴后继的劫道土匪,周叔弼根本无需动用自己空间里的干粮,天天都有新鲜的肉可以吃。
这样的日子一天一天过去,周叔弼大部分情况下根本不走大路——现在前秦军不断进逼,走大路的话随时有可能会被拉去当兵,安全起见——对双方都是,周叔弼觉得还是走走小路罢了。就在他靠近长安的时候,天空中突然一阵恶风,“有妖气!”周叔弼嘀咕了一句,然后这狒狒双眼望去,“风中居然卷了几个女人?”周狒狒半响摸不着头脑,这家伙抓了一把风嗅了一嗅,“嘿!居然还是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