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七章 败狗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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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天流把枪收了起来,点头哈腰的姿态让众人一阵唏嘘——看来这被撞的冤大头是惹上了某位地主家的千金了,事情的发展越来越有趣了。
洛伊儿仿佛对眼前玉天流的态度转变早已经有了心理准备,她丝毫不惊讶,反问道:“你认识我吗?或者说,你听说过我的名字。”
“没有没有,我怎么可能高攀得上您呢。我们只有一面之缘,这一面还是在三分钟之前。”玉天流说。
“那你怎么这么怕我?”洛伊儿再问。
“实不相瞒,我妈妈多次告诉我,不要惹记者,特别是擅长将小道消息给正式化严重化的飞鸽记者,否则我很可能一夜成名。你看,是不是这个理?”玉天流打趣地说。
“你以为你这么说我就会很生气大发雷霆然后转移注意力了吗?虽然我没有透视能力啦,但是我平时认人也不是看脸的啊,或许你现在卸下了伪装,但是我并不会在意。”洛伊儿说:“别转移你的视线,没用的。对于别人来说,眼睛是心灵的窗户,但是对于我来说,大脑才是。”
“那就是说交涉无果咯?”玉天流摆摆手。
“霸龙,听我的,别去!至少现在不行。”洛伊儿紧张地说。她想要打开车门,但是车门却被玉天流全力抵住。
玉天流见况,单手迅速拔出了手枪,保险打开子弹上膛,在枪声中看热闹的众人一哄而散。
“杀人啦!杀人啦!”
“害怕,害怕!”
他们只听到了枪声,只看到了枪口的火舌,但是理所当然的心里逻辑让他们猜测出了玉天流在干什么。
当然,他们的想法只不过是无中生有、杯弓蛇影罢了。玉天流开枪打爆了汽车左侧的两个轮胎,然后一脚将车门踹到变形。这使洛伊儿无法驾车或者下车追赶玉天流。
然后,玉天流随着动乱的人群消失了。临走前他被一只哆啦A梦棉拖鞋砸中了脑袋,而洛伊儿拿着另一只拖鞋坐在出不去的驾驶座上干瞪眼。
她开车时果然还是穿了拖鞋。
玉天流继续奔跑,他跑过了荆棘之塔,他打算跑过皇城的每一个角落。因为这座城市里都是关于他和梦百香的回忆,满满的都是回忆。
让我别去?为什么,凭什么,干什么!爱一个人就是要在想念的时候让她在自己身边,或者让自己到达她的身边,无论天之涯海之角山之巅。
没想到,不想生事的玉天流又惹事了。刚刚才撞了一辆车,现在又撞了一个人。他有些忧虑,因为被自己撞倒的人看起来好像比洛伊儿还要难缠。他身心疲惫,他精疲力尽,他身上的悲惨不知道彼刚被车撞过的玉天流严重多少。
虽然玉天流被车撞了还和个没事人一样,但是他身上流的血和裂开的伤口可是实实在在的呢!和一辆不会喊哭不会喊痛没有生命的钢铁作对,玉天流的伤口还算明显。但是相比之下,玉天流怀疑眼前的男人被擎天柱和大黄蜂那些汽车人暴揍了一顿,或者说他刚刚被坍塌的伦敦钟楼压在钢筋混泥土下。
好在那人没像玉天流想象中的一样脆弱,没有悲惨到撞一下就一命呜呼的地步。
那人的衣服上都是脏兮兮的泥灰,衣服破烂,身上有一些伤口,伤口上还有新鲜的湿润血液。他拖着一副和衣服一样破烂的盔甲,或许那盔甲原来是银白色的,但是现在的凹凸撞击伤痕让它失去了光泽。他的脸是世界通用的大众脸,有些地方还残留着化妆品的痕迹。
但是没有人会在意他的脸,无论说他是否拥有一副大众脸。毕竟他身上现在最显眼的东西,就是手上拖着的那破烂的盔甲,以及全身的死亡气息。
这金属已经死了,这盔甲也已经死了,它的主人不知道寿命还有多长,而且也不知道它的主人是不是眼前的男人。
玉天流把对方扶起来,他有些希望对方的血液是被自己沾染上的,否则对方的处境未免太凄惨。
玉天流暂时忘记了自己着急着要去做的事情,而是担心地问:“没事吧,你好像一名孤注一掷后让队伍全军覆没的没落将军。你现在看起来比我这只败狗还败狗。”
“没事的,我只不过刚从战场厮杀而来……我不是没落将军,我是胜利归来的王者。”那人回答。
他拖着破烂的盔甲继续走他的路,他也不打算和玉天流继续纠缠,反倒是玉天流对他有些依依不舍。
玉天流看到他的右手上古老的纹路,他右手的皮肤如同百岁老人,干枯紧皱,那是一根粗大写实的树根。毫无生命力,毫无生息,这是他右手的特点。
“相撞即是缘,方便留名吗?”玉天流说。
“我应该叫做……王巢的右手。”
那人竟是传说五人之一的王巢的右手!王巢首领外号魔王,他手下的精锐数不胜数,但是最强的只有五名,他们分别被称为“王巢的大脑”,“王巢的心脏”,“王巢的右手”,“王巢的翅膀”,“王巢的斧头”。
现在玉天流眼前的狼狈人影,就是排名第三的“右手”吗?
盔甲在地上被拖行拉出的痕迹渐渐远去,玉天流和王巢的右手短暂分离。之所以说是短暂分离,那是因为玉天流有预感:他们一定会再见面的。玉天流不知道那人拖行的盔甲属于哪位大人物,仅仅可以确定的是,那西欧中世纪风格的盔甲是王巢的右手的战利品。
它曾经属于一位强者,它的主人差点和王巢的右手拼了个鱼死网破。能拥有那种实力的,怎么会是俗人?
从款式和风格来看,盔甲的主人是一名骑士,骑士的数量很多,皇城就有一支战斗力爆炸的骑士队。但是拥有可以匹敌王巢顶尖强者的强大战斗力的骑士,在哪里都不会多,除了骑士队队长虎鲨以外,应该再无他人。
总感觉有些在意,不知道哪个势力的强者和王巢发生了火拼。如果牵连到王巢的话,骑士倒是很有可能属于奈何桥学校的呢。奈何桥学校好像最近出了一名强大的骑士,虽然其他方面都无法和虎鲨相提并论,但是只考虑战斗力的话,或许可以和虎鲨打平。
他叫什么来着?
玉天流把枪收了起来,点头哈腰的姿态让众人一阵唏嘘——看来这被撞的冤大头是惹上了某位地主家的千金了,事情的发展越来越有趣了。
洛伊儿仿佛对眼前玉天流的态度转变早已经有了心理准备,她丝毫不惊讶,反问道:“你认识我吗?或者说,你听说过我的名字。”
“没有没有,我怎么可能高攀得上您呢。我们只有一面之缘,这一面还是在三分钟之前。”玉天流说。
“那你怎么这么怕我?”洛伊儿再问。
“实不相瞒,我妈妈多次告诉我,不要惹记者,特别是擅长将小道消息给正式化严重化的飞鸽记者,否则我很可能一夜成名。你看,是不是这个理?”玉天流打趣地说。
“你以为你这么说我就会很生气大发雷霆然后转移注意力了吗?虽然我没有透视能力啦,但是我平时认人也不是看脸的啊,或许你现在卸下了伪装,但是我并不会在意。”洛伊儿说:“别转移你的视线,没用的。对于别人来说,眼睛是心灵的窗户,但是对于我来说,大脑才是。”
“那就是说交涉无果咯?”玉天流摆摆手。
“霸龙,听我的,别去!至少现在不行。”洛伊儿紧张地说。她想要打开车门,但是车门却被玉天流全力抵住。
玉天流见况,单手迅速拔出了手枪,保险打开子弹上膛,在枪声中看热闹的众人一哄而散。
“杀人啦!杀人啦!”
“害怕,害怕!”
他们只听到了枪声,只看到了枪口的火舌,但是理所当然的心里逻辑让他们猜测出了玉天流在干什么。
当然,他们的想法只不过是无中生有、杯弓蛇影罢了。玉天流开枪打爆了汽车左侧的两个轮胎,然后一脚将车门踹到变形。这使洛伊儿无法驾车或者下车追赶玉天流。
然后,玉天流随着动乱的人群消失了。临走前他被一只哆啦A梦棉拖鞋砸中了脑袋,而洛伊儿拿着另一只拖鞋坐在出不去的驾驶座上干瞪眼。
她开车时果然还是穿了拖鞋。
玉天流继续奔跑,他跑过了荆棘之塔,他打算跑过皇城的每一个角落。因为这座城市里都是关于他和梦百香的回忆,满满的都是回忆。
让我别去?为什么,凭什么,干什么!爱一个人就是要在想念的时候让她在自己身边,或者让自己到达她的身边,无论天之涯海之角山之巅。
没想到,不想生事的玉天流又惹事了。刚刚才撞了一辆车,现在又撞了一个人。他有些忧虑,因为被自己撞倒的人看起来好像比洛伊儿还要难缠。他身心疲惫,他精疲力尽,他身上的悲惨不知道彼刚被车撞过的玉天流严重多少。
虽然玉天流被车撞了还和个没事人一样,但是他身上流的血和裂开的伤口可是实实在在的呢!和一辆不会喊哭不会喊痛没有生命的钢铁作对,玉天流的伤口还算明显。但是相比之下,玉天流怀疑眼前的男人被擎天柱和大黄蜂那些汽车人暴揍了一顿,或者说他刚刚被坍塌的伦敦钟楼压在钢筋混泥土下。
好在那人没像玉天流想象中的一样脆弱,没有悲惨到撞一下就一命呜呼的地步。
那人的衣服上都是脏兮兮的泥灰,衣服破烂,身上有一些伤口,伤口上还有新鲜的湿润血液。他拖着一副和衣服一样破烂的盔甲,或许那盔甲原来是银白色的,但是现在的凹凸撞击伤痕让它失去了光泽。他的脸是世界通用的大众脸,有些地方还残留着化妆品的痕迹。
但是没有人会在意他的脸,无论说他是否拥有一副大众脸。毕竟他身上现在最显眼的东西,就是手上拖着的那破烂的盔甲,以及全身的死亡气息。
这金属已经死了,这盔甲也已经死了,它的主人不知道寿命还有多长,而且也不知道它的主人是不是眼前的男人。
玉天流把对方扶起来,他有些希望对方的血液是被自己沾染上的,否则对方的处境未免太凄惨。
玉天流暂时忘记了自己着急着要去做的事情,而是担心地问:“没事吧,你好像一名孤注一掷后让队伍全军覆没的没落将军。你现在看起来比我这只败狗还败狗。”
“没事的,我只不过刚从战场厮杀而来……我不是没落将军,我是胜利归来的王者。”那人回答。
他拖着破烂的盔甲继续走他的路,他也不打算和玉天流继续纠缠,反倒是玉天流对他有些依依不舍。
玉天流看到他的右手上古老的纹路,他右手的皮肤如同百岁老人,干枯紧皱,那是一根粗大写实的树根。毫无生命力,毫无生息,这是他右手的特点。
“相撞即是缘,方便留名吗?”玉天流说。
“我应该叫做……王巢的右手。”
那人竟是传说五人之一的王巢的右手!王巢首领外号魔王,他手下的精锐数不胜数,但是最强的只有五名,他们分别被称为“王巢的大脑”,“王巢的心脏”,“王巢的右手”,“王巢的翅膀”,“王巢的斧头”。
现在玉天流眼前的狼狈人影,就是排名第三的“右手”吗?
盔甲在地上被拖行拉出的痕迹渐渐远去,玉天流和王巢的右手短暂分离。之所以说是短暂分离,那是因为玉天流有预感:他们一定会再见面的。玉天流不知道那人拖行的盔甲属于哪位大人物,仅仅可以确定的是,那西欧中世纪风格的盔甲是王巢的右手的战利品。
它曾经属于一位强者,它的主人差点和王巢的右手拼了个鱼死网破。能拥有那种实力的,怎么会是俗人?
从款式和风格来看,盔甲的主人是一名骑士,骑士的数量很多,皇城就有一支战斗力爆炸的骑士队。但是拥有可以匹敌王巢顶尖强者的强大战斗力的骑士,在哪里都不会多,除了骑士队队长虎鲨以外,应该再无他人。
总感觉有些在意,不知道哪个势力的强者和王巢发生了火拼。如果牵连到王巢的话,骑士倒是很有可能属于奈何桥学校的呢。奈何桥学校好像最近出了一名强大的骑士,虽然其他方面都无法和虎鲨相提并论,但是只考虑战斗力的话,或许可以和虎鲨打平。
他叫什么来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