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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斗牛犬和比特犬

作者:白天不动爷的黑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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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孟良让顾飞去安顿那些小白以及那些流浪狗了,而他则在一个路边店,吃了一碗羊肉泡,补充了一下体能,可以预计得到,等待着他的必定是一场恶战。

    比特犬和斗牛犬虽然都是舶来品,但是战斗力就全世界来说,也是数的着的,甚至还在著名的藏獒之上。

    孟良看过一些斗牛犬的资料,据说它们有些个头大的,可以一口咬断人胳膊,端的是厉害。

    既然钱刚家里有十几头这种恶犬,那么必要的措施还是采取的,与其力敌不如智取嘛。

    那个段景住人称金毛犬,对付恶犬的法子还是有一火车的。

    由于担心夜长梦多,孟良就采取了一些最简单的,买了十几个香喷喷的肉包子,然后配了一些药,塞到里面。据小浣熊说,这种方法虽然老套,但是屡试不爽。

    孟良本来想等到天黑,或者是后半夜再过去的,可是他又一想,目前仅仅能够确定是,此处是钱刚的一处秘密住所,至于老爸在不在里面,并不能保证。要知道钱红只给了他三天时间,如果等到晚上去,老爸万一不在,时间就耽搁了。

    再者说,按照一般人的习惯,越是到后半夜,越有戒备心,而往往天一亮,警惕性就弱了,所以说,白天去有白天去的好处。

    孟良把一切准备停当之后,就叫了一辆出租车,去了花园路66号。

    花园路和安乐窝是花城市有名的高级住宅区,几乎所有的土豪都住在这里。

    而与安乐窝相比,花园路要高一个级别。

    花园路地如其名,孟良虽然是本地人,但是这地方还是第一次来。

    虽然是天寒地冻的季节,但是一路所见,除了那些长青树木之外,还有错落有致的梅花了,风景相当不错。

    很快到了66号附近,孟良提前下了车,把司机打发走了。

    远远望过去,只见这所住宅有一种前所未有的大气,李妍家够气派了,可是与这里一比,就是小巫见大巫了。也只有这里,才配得上钱半城的身份。

    这时还不到九点钟,冬天人起得晚,别墅里看上去静悄悄的。

    孟良用上了金毛犬段景住的地龙游身术,蛇行鹤伏地潜了过去,透过铁门往里一看,只见院子里有四五头斗牛犬在来回走动,一个个壮的就像小牛犊似的。

    按说他已经够小心的了,可还是被发现了,一头斗牛犬闪电般蹿到了门口,嘴里嘶吼着向他发出了警告,意思就是说,这里是私人住宅,闲杂人等不得靠近。

    孟良暗暗吃了一惊,急忙嬉皮笑脸地跟人家打招呼,还说自己的兄弟昨晚得罪了各位,他知道后很是过意不去,所以特意弄了一些好吃的,来孝敬各位。

    说着,他掏出几个肉包子,扔了进去。

    俗话说,伸手不打笑脸人。俗话还说,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更何况孟良的肉包子里,掺有金毛犬段景住的独门东西,诱惑力很大。

    那头斗牛犬隔着门缝想看看孟良,孟良现在正冒充流浪狗呢,可不敢让它发现自己是人类,急忙一侧身,就是不让它看到。

    那头斗牛犬寻思了一阵,最终还是被糖衣炮弹击中了,嘴上说得义正言辞,“看在你这么懂礼数的份上,我就不和你们那些兄弟计较了,你回去告诉它们,这里是禁地,不要擅入。”

    可是实际上呢,大嘴一张,口水就下来了,很快就把一个肉包子吞了下去,“香,真特么想!”

    这家伙,一连吃了三个肉包子之后,才招呼它的几个兄弟过来。

    “我们华夏乃是礼仪之邦,作为中华田园犬,自然要懂得礼数了,管饭肯定是要管饱的。”孟良的嘴巴就像是涂了蜜,一边恭维着,一边又扔了几个肉包子进去了。

    眼凑着这几位把肉包子吃干净了,孟良摇了摇头,指着它们说道:“任你们奸似鬼,喝了老子的洗脚水!倒也!倒也!”

    那些斗牛犬也真听话,随着他的声音,一个个倒了下去。

    和孟良搭话的那家伙,虽然吃得最多,但是人家个头最大,体质最好,竟然是最后一个才倒下,临倒下的那一瞬间,竟然还蹦出了一句,“你们中华田园犬,狡猾大大滴。”

    孟良只觉得奇怪,斗牛犬说话应该不是这个味呀,看来这一位要么是在岛国留过学,要么就是看抗战片看多了,连台词都记成口头禅了。

    孟良一纵身,跳进了院子里,望着倒在地上的斗牛犬说:“老子不是中华田园犬,而是田园犬的主人!”

    “你是人类!你怎么会说狗语?”斗牛犬的拼命的睁着眼睛,眼神里带着一半愤怒,还有一半是不解。

    “你特么滴问题太多了!”孟良可没工夫和它纠缠,一掌切在它的脖子上,你不是不想晕倒吗,老子把你打晕!

    孟良如今身兼数项技能,身手相当利索,很快就把这几头斗牛犬扔到花池里去了。

    然后,他躲在花池边观察了一阵,并没有人出来,就一个滚翻,到了墙根,然后手脚并用,顺着下水管道爬了上去,很快到了二楼的一个窗户,试着推了推,没开,看来里面的插销拴着呢。

    孟良看了一下,窗户是铝合金的,而且玻璃很厚,估计一般人使劲打一拳都打不碎。他如果用花和尚鲁智深的天火烧的话,肯定能打碎,但是动静太大,如果打草惊蛇就不太妙了。

    卧槽,自己不会被一扇窗户挡住去路了吧,那也未免太逊了些!

    孟良稍稍一琢磨,就想出了一个好法子。

    他伸出一根食指,施展神医安道全的无影点穴手,在玻璃上画了一个圈,好厉害,就像是用玻璃刀划过一样,痕迹相当明显。

    紧接着,孟良用蛇蝎手的白蛇吐信一捣,那块宛如用圆规画出来的玻璃就脱离了母体,如果让它落到地上,那就前功尽弃了。

    孟良眼疾手快,一只手伸了进去,把它牢牢抓在了手里,然后轻轻放在一边。接着拉开了里面的插销,再把窗户推开了,整个人如同一只大耗子似的,轻轻一跃,就进去了。

    到了屋内,孟良先把窗户关上,又将玻璃装了上去,如果不仔细看,还真看不出任何破绽来。

    他轻手轻脚走了几步,只见楼梯口的一间小屋里,一个大汉趴在桌子上,口水滴蜡好长,睡得正香呢,看来这位昨晚上值班熬夜了,如今顶不住了。

    孟良看他的衣着打扮,与当初在梅兰酒吧和自己交手的那几个人一模一样,如同吃了一颗定心丸,看来自己没走错地方。

    孟良又走了几步,忽然感受到了一种危险,急忙停住了脚步。水泊梁山四大密探,如今在他体内住了两个,警觉性能不高吗?

    霎那间,一股劲风从身后扑来,孟良连忙一弯腰,后脑勺上一个东西飞了过去,凭感觉应该不是人类。

    孟良定睛一看,只见面前是一头比特犬,蹬着铜铃一般的眼睛正盯着他看呢,表情很明显,就是在说,这小子看上去不怎么滴呀,怎么能躲过我的致命一击呢?

    说话间,孟良只觉得危险加倍,不,是加了好几倍,原来不知从哪里又窜出来七头比特犬,连带着刚才那一头,把自己团团围住。

    好在这些比特犬很自负,并没有吼叫,所以还没有惊动守卫。

    不好的是,这些比特犬的块头比刚才的斗牛犬还大,样子凶恶多了。想想也是,那些斗牛犬只是外卫,而这些比特犬属于内卫,级别都不一样。

    孟良暗暗叫苦,早知道多准备几个肉包子了,或者刚才在院子里,少扔几个也成。

    看最先发动攻击的那头比特犬像是个首领,孟良就试着用狗语与它交流,“几位,误会了,我是你们大小姐的客人,如果伤了我,小心她把你们炖着吃了。”

    “呵呵,人类,没想到你还会狗语。”比特犬也有些意外,但它的警惕性蛮高的,“小子,你可别想忽悠我,我们大小姐一向洁身自好,从来不带男人回家的,你倒是说道说道,你姓谁名谁,是她的什么人?”

    孟良寻思着,这几头比特犬就像小狮子似的,如果大打出手的话,势必会惊动那些守卫,万一他们将自己老爸转移走,就得不偿失了。

    所以说,能忽悠还是尽量忽悠,能蒙混过关最好。

    想到这里,孟良瞬间冷笑起来:“我叫孟良,是你们大小姐的同桌好友,难道这事还有假吗?就是你,刚刚差一点儿伤了我,等会我和钱红一说,看她怎么收拾你?”

    “小子,我好怕怕呀!”那头比特犬笑了,“原本我都快要想信了,可是你千不该万不该,不该说出自己的名字来。你知道,我们主人已经下令,严加防范的危险人物就叫孟良,那不就是你吗?”

    说话间,只听它呜呜叫了两声,有两头比特犬已经扑了过来,目标是孟良两条小腿。与此同时,另外两头比特犬咬向了他的胳膊,还有一头最贼了,却是一口咬向了他的臀部。

    什么腹背受敌,这分明是要五狗分尸呀!

    孟良不慌不忙,地龙游身术和耗子身法一起施展,身子不可思议地扭曲了几次,堪堪躲过了五头比特犬的联合攻击。

    但是在那头比特犬首领的督促下,这些恶犬就像疯了一般,不停地扑向了孟良。

    孟良不想和它们做过多纠缠,眼睛一瞟,刚好看到旁边有一扇门虚掩着,就来了一个滑溜无形暗杀式,人已经到了屋里,然后随手把门关上了。

    他刚喘了一口气,只听耳边传来一声娇呼:“色狼,找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