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狗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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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狗爷正在磨一柄柴刀,今天正是狗爷吃狗肉的日子,狗爷的脚边趴着的一大一小两只土狗正在打盹,丝毫没有察觉到自己的命运。小乞丐闪进了宅子,狗爷见到后便放下刀,将蒲团大的手掌向前一伸,那孩子便将钱袋放在了狗爷的手心里。
狗爷看到手心中的钱袋,不由皱起了眉头,抬头向着门外喊道:“你说你是不是故意的,专程来蹭吃我的狗肉!”
“哈哈哈……”门外,蓝衫的白面皮已经走了进来,却正是那蓝衣梁绪,“狗爷不止爱吃狗肉,这狗肉做得却也比城中任何一个酒楼美味,我梁绪好吃,自然是要凑上一分热闹。”
狗爷将手中的钱袋抛向梁绪,口中还在碎碎的骂着:“你个狗东西,这次吃狗肉要留些钱财才行!”
梁绪反手向飞来的钱袋一点,那钱袋居然滴溜溜的转着飞回了狗爷手中,随机哈哈笑道:“些许银两而已,梁某还是付得起的。
“哈哈哈……”这次轮到狗爷笑了,好像从没见过如此好笑之事,“我更愿意要你的飞虹剑。”
“飞虹剑可不好用,”梁绪抖开了包裹,里边赫然是他的佩剑,“带着飞虹剑,无论是打探还是偷摸都显得太招摇了些。”
“所以你就把飞虹剑藏起来,好让我手下的孩子们上当。”
“他们虽然穷,但并不傻,我拿着佩剑他们便不会偷我,他们不偷我我又上哪里找得狗爷你?”
“你这么急着找狗爷我,自然不只是为吃口狗肉了,可惜我没吃之前什么都不知道。”
“我倒是等得起。”
于是狗爷又开始霍霍磨刀,梁绪就站在一旁看着,不说话也没什么动作。
许久之后,狗爷终于停下了磨刀的动作,将柴刀翻转过来,刃口对着自己,吹了两口气,又用手指在刃口两侧摸了两下,满意的放下刀,伸手拿住那大狗脖子后的皮毛,将大狗拿了过来。
狗爷左手按住那狗,右手举起柴刀,用力劈下,却没奈何那柴刀终究抵不过大狗厚厚的皮毛,只是砍破了些许,却并未将那狗砍死,那狗吃疼,挣扎着跑了开去,脖颈间的血流淌下来,伴随着呜呜声,惊恐的躲在院子的角落中。
“如果是飞虹剑,它就不会吃这么多苦了。”狗爷说着,抄起脚边的一块拳头大小的石头,“这只狗是我养的狗里最听话的,我本想用刀了结了它,让它少吃些苦头,可是没奈何我没有好刀,还是得用这石头。”
狗爷说着话,冲那大狗招招手,大狗犹豫了片刻,似乎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不明白自己的主人为何要伤害自己,但最终,奴性占了上风,这大狗似是下了很大的决心般,又慢慢走向狗爷。
待得大狗走得近了,狗爷抄起石头,狠狠地向那大狗脑壳上砸去,大狗吃疼再次跑开,脑壳上的大洞汩汩的冒着鲜血,而狗爷又冲大狗招了招手。
如此往复,大狗就这样在奔逃与接近中流干了血,缓缓的倒在了走向狗爷的路途中。
天已渐黑,院子里架着一口大锅,锅里正在滚滚的冒出热气。狗爷和狗爷的客人吃肉,小叫花喝汤,忙得不亦乐乎。
“说吧,找我什么事。”狗爷才吃罢狗肉,抹了抹嘴向梁绪问道。
“没想到你倒是个急性子。”梁绪吃吃的笑着,放下手中的狗肉,缓缓道,“都道你狗爷消息灵通,却不知你来这边城几年了?”
“也不甚久,许是十年了吧。”
“哦?因何而来?”
“我本是京城一富户家的家丁,那家主人被流放至此,我便跟着来了。”
“那你来此可曾知道此地也有一户流放的王爷家。”
“哦?”狗爷似是受了惊,着眼上下打量着梁绪,“我家便是那王爷家此地也断无第二个王爷。”
“那何以现在这边城不见一个王爷?”
“因那王爷全家都已经死了。”
“死了?”
“死了。”
“因何而死?”
“那一日,王爷家饭食中被人下了毒,一家一十四户全都毒死了。”
“那你为何还活着。”
“那日我正好屠了一条狗,吃过狗肉后没有吃饭,躲在柴房睡觉。”
“可知是何人所为?”
“不知,官府也没有查出。”
“那王爷家住何处?”
“就在这里”
“就在这里?”梁绪略微滞了滞,“想不到狗爷也是念旧情的人。”
“王爷待我不薄,可惜不会为官,开罪的人太多。”
二人相对无话,狗爷不知从哪里觅来一个葫芦,打开后竟有些许杜康,分与梁绪一碗,二人一碰碗,仰脖将酒喝下。
“想不到狗爷不止狗肉好,这酒水也是佳酿。”
“我一个乞丐,收点这百家酒,你莫再拿我取笑。”
“那么我便告辞了。”
“走得这么急?”
“因为你的酒让我想起一个人。”
“哦?什么人?”
“一个有意思的人,我该去看看他。”
说罢,梁绪起身走出院门,消失在了夜色中。
马小山已是睡了,睡得很沉,因为他喝了很多酒。来到这陆家嘴子已是三日,未曾想到紫裳早已安排妥当,二人到了陆家嘴子便有了个住所,一处里外套间的房子,紫裳住在里屋,马小山就睡在外屋的稻草堆上,虽算不得宽敞却也住得温馨。
只是来到陆家嘴子的马小山心里烦得厉害,两翻对战他虽然连连以一敌数人,且每每得手,但是他门外汉的缺点也暴露了出来。
马小山不会省力气。
生死相搏若是以一对一,讲究的就是势大力猛,有十分力气就绝不会只用九分,因为击倒一人便是结束,活下来的人尽可以筋疲力尽,只要活着就还有缓回来的方法。
可是以一敌数人,总是用马小山的方法自然是不行,他的力气总会用尽,他的身子骨也抗不住那么多刀砍斧凿,这两翻搏杀,所幸对方人不是太多,所幸有逃跑藏匿的地方,若是下次再多些人,却不知是否有这么好运了。
这就是俗话说的“乱拳打死老师傅”了。
见马小山烦闷,紫裳便喂他吃酒,马小山不谙男女之事,只道紫裳吐气如兰,只道那酒水甘美润喉,于是便一杯接一杯的喝下去,许久便忘记了烦恼,昏昏睡去。可当酒醒时又会更加烦恼,更加需要饮酒。
此刻他睡得很熟,微微的打着鼾,眉宇间凝出一个“川”字,似是将所有的愁苦都凝在了额头。
紫裳看着他,刀工斧凿的脸上还泛着一丝稚嫩,也凿刻在紫裳的心头,门外忽然响起了敲门声,笃笃的响着。紫裳回了回神,起身去开门。
门外是蓝衣的梁绪。
“是你?”紫裳微微有点吃惊。
“是我,我来看看马小山。”
“他已经睡了。”
“可我还是要看看他,怕他被你就这么毁了。”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你是马如令的人。”
“我已经逃出来了。”
“只怕没这么简单。”
“他现在每天有酒喝,有我陪着他,难道这不好么?为什么非要打打杀杀。”
“马如令只怕也是这么想的。”
紫裳听到这话一怔,然后像变了个人一般,恶毒的看着梁绪道:“有些事情你最好不要管。”
“可我就是个多管闲事的人。”梁绪笑着道。
就在场面变得尴尬时,马小山醒了。
马小山翻了个身,喃喃道:“酒……”
梁绪闪身让过紫裳进了好屋。
“你不该喝这么多酒。”梁绪说道。
“酒……拿酒来……”马小山依然自顾自的说着。
“你现在应该知道,血洗马帮不是件容易的事了吧。”
“不容易,不容易得很,我终究不是万人敌。”
“所以你应该想个法子。”
“我能有什么法子,我花了十年的功夫都没能想出的法子,现在又怎么可能想得出?”
“那是因为你没有遇见我。”
说话间,紫裳已掩上门,取来一小坛酒递与马小山。
“她是马如令的女人”梁绪道。
“我知道。”马小山淡然。
“莫要叫她毁了你,你还有事情要做。”
“没什么,是我自己无能罢了。”
马小山说着已经打开了酒坛,酒香溢满了整个屋子,马小山举起坛子,仰脖就往口中倒酒。
梁绪忽的抢上前来,手掌贴着酒坛一推。马小山只觉得那酒坛向口中一送,旋即碎裂开来,酒水洒了马小山一头一脸,这一个掌竟是用上了寸劲。
马小山酒彻底醒了。
“你怎么做到的?”马小山愕然。
“你也行。”梁绪淡淡道来,“意由心生,身由意动,以足为轴,圆转如意。蓄劲似蛇,发劲似猫,朝形似鸡,阴阳发力。”
梁绪说着,扶着屋中的柱子,轻轻一发力,只见那柱子上便留了一个手印,而柱子下方梁绪踩着的位置上,出现了一个深深的脚印。
马小山怔住了,梁绪看起来并不魁梧,与马小山比起来甚至有些文弱,若要马小山在这柱子上留下一个手印也是可以,但绝做不到梁绪这般轻描淡写。马小山用的是长劲,这力道全靠气势而生,而梁绪用的是寸劲,是由心而生的力量。
此时狗爷正在磨一柄柴刀,今天正是狗爷吃狗肉的日子,狗爷的脚边趴着的一大一小两只土狗正在打盹,丝毫没有察觉到自己的命运。小乞丐闪进了宅子,狗爷见到后便放下刀,将蒲团大的手掌向前一伸,那孩子便将钱袋放在了狗爷的手心里。
狗爷看到手心中的钱袋,不由皱起了眉头,抬头向着门外喊道:“你说你是不是故意的,专程来蹭吃我的狗肉!”
“哈哈哈……”门外,蓝衫的白面皮已经走了进来,却正是那蓝衣梁绪,“狗爷不止爱吃狗肉,这狗肉做得却也比城中任何一个酒楼美味,我梁绪好吃,自然是要凑上一分热闹。”
狗爷将手中的钱袋抛向梁绪,口中还在碎碎的骂着:“你个狗东西,这次吃狗肉要留些钱财才行!”
梁绪反手向飞来的钱袋一点,那钱袋居然滴溜溜的转着飞回了狗爷手中,随机哈哈笑道:“些许银两而已,梁某还是付得起的。
“哈哈哈……”这次轮到狗爷笑了,好像从没见过如此好笑之事,“我更愿意要你的飞虹剑。”
“飞虹剑可不好用,”梁绪抖开了包裹,里边赫然是他的佩剑,“带着飞虹剑,无论是打探还是偷摸都显得太招摇了些。”
“所以你就把飞虹剑藏起来,好让我手下的孩子们上当。”
“他们虽然穷,但并不傻,我拿着佩剑他们便不会偷我,他们不偷我我又上哪里找得狗爷你?”
“你这么急着找狗爷我,自然不只是为吃口狗肉了,可惜我没吃之前什么都不知道。”
“我倒是等得起。”
于是狗爷又开始霍霍磨刀,梁绪就站在一旁看着,不说话也没什么动作。
许久之后,狗爷终于停下了磨刀的动作,将柴刀翻转过来,刃口对着自己,吹了两口气,又用手指在刃口两侧摸了两下,满意的放下刀,伸手拿住那大狗脖子后的皮毛,将大狗拿了过来。
狗爷左手按住那狗,右手举起柴刀,用力劈下,却没奈何那柴刀终究抵不过大狗厚厚的皮毛,只是砍破了些许,却并未将那狗砍死,那狗吃疼,挣扎着跑了开去,脖颈间的血流淌下来,伴随着呜呜声,惊恐的躲在院子的角落中。
“如果是飞虹剑,它就不会吃这么多苦了。”狗爷说着,抄起脚边的一块拳头大小的石头,“这只狗是我养的狗里最听话的,我本想用刀了结了它,让它少吃些苦头,可是没奈何我没有好刀,还是得用这石头。”
狗爷说着话,冲那大狗招招手,大狗犹豫了片刻,似乎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不明白自己的主人为何要伤害自己,但最终,奴性占了上风,这大狗似是下了很大的决心般,又慢慢走向狗爷。
待得大狗走得近了,狗爷抄起石头,狠狠地向那大狗脑壳上砸去,大狗吃疼再次跑开,脑壳上的大洞汩汩的冒着鲜血,而狗爷又冲大狗招了招手。
如此往复,大狗就这样在奔逃与接近中流干了血,缓缓的倒在了走向狗爷的路途中。
天已渐黑,院子里架着一口大锅,锅里正在滚滚的冒出热气。狗爷和狗爷的客人吃肉,小叫花喝汤,忙得不亦乐乎。
“说吧,找我什么事。”狗爷才吃罢狗肉,抹了抹嘴向梁绪问道。
“没想到你倒是个急性子。”梁绪吃吃的笑着,放下手中的狗肉,缓缓道,“都道你狗爷消息灵通,却不知你来这边城几年了?”
“也不甚久,许是十年了吧。”
“哦?因何而来?”
“我本是京城一富户家的家丁,那家主人被流放至此,我便跟着来了。”
“那你来此可曾知道此地也有一户流放的王爷家。”
“哦?”狗爷似是受了惊,着眼上下打量着梁绪,“我家便是那王爷家此地也断无第二个王爷。”
“那何以现在这边城不见一个王爷?”
“因那王爷全家都已经死了。”
“死了?”
“死了。”
“因何而死?”
“那一日,王爷家饭食中被人下了毒,一家一十四户全都毒死了。”
“那你为何还活着。”
“那日我正好屠了一条狗,吃过狗肉后没有吃饭,躲在柴房睡觉。”
“可知是何人所为?”
“不知,官府也没有查出。”
“那王爷家住何处?”
“就在这里”
“就在这里?”梁绪略微滞了滞,“想不到狗爷也是念旧情的人。”
“王爷待我不薄,可惜不会为官,开罪的人太多。”
二人相对无话,狗爷不知从哪里觅来一个葫芦,打开后竟有些许杜康,分与梁绪一碗,二人一碰碗,仰脖将酒喝下。
“想不到狗爷不止狗肉好,这酒水也是佳酿。”
“我一个乞丐,收点这百家酒,你莫再拿我取笑。”
“那么我便告辞了。”
“走得这么急?”
“因为你的酒让我想起一个人。”
“哦?什么人?”
“一个有意思的人,我该去看看他。”
说罢,梁绪起身走出院门,消失在了夜色中。
马小山已是睡了,睡得很沉,因为他喝了很多酒。来到这陆家嘴子已是三日,未曾想到紫裳早已安排妥当,二人到了陆家嘴子便有了个住所,一处里外套间的房子,紫裳住在里屋,马小山就睡在外屋的稻草堆上,虽算不得宽敞却也住得温馨。
只是来到陆家嘴子的马小山心里烦得厉害,两翻对战他虽然连连以一敌数人,且每每得手,但是他门外汉的缺点也暴露了出来。
马小山不会省力气。
生死相搏若是以一对一,讲究的就是势大力猛,有十分力气就绝不会只用九分,因为击倒一人便是结束,活下来的人尽可以筋疲力尽,只要活着就还有缓回来的方法。
可是以一敌数人,总是用马小山的方法自然是不行,他的力气总会用尽,他的身子骨也抗不住那么多刀砍斧凿,这两翻搏杀,所幸对方人不是太多,所幸有逃跑藏匿的地方,若是下次再多些人,却不知是否有这么好运了。
这就是俗话说的“乱拳打死老师傅”了。
见马小山烦闷,紫裳便喂他吃酒,马小山不谙男女之事,只道紫裳吐气如兰,只道那酒水甘美润喉,于是便一杯接一杯的喝下去,许久便忘记了烦恼,昏昏睡去。可当酒醒时又会更加烦恼,更加需要饮酒。
此刻他睡得很熟,微微的打着鼾,眉宇间凝出一个“川”字,似是将所有的愁苦都凝在了额头。
紫裳看着他,刀工斧凿的脸上还泛着一丝稚嫩,也凿刻在紫裳的心头,门外忽然响起了敲门声,笃笃的响着。紫裳回了回神,起身去开门。
门外是蓝衣的梁绪。
“是你?”紫裳微微有点吃惊。
“是我,我来看看马小山。”
“他已经睡了。”
“可我还是要看看他,怕他被你就这么毁了。”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你是马如令的人。”
“我已经逃出来了。”
“只怕没这么简单。”
“他现在每天有酒喝,有我陪着他,难道这不好么?为什么非要打打杀杀。”
“马如令只怕也是这么想的。”
紫裳听到这话一怔,然后像变了个人一般,恶毒的看着梁绪道:“有些事情你最好不要管。”
“可我就是个多管闲事的人。”梁绪笑着道。
就在场面变得尴尬时,马小山醒了。
马小山翻了个身,喃喃道:“酒……”
梁绪闪身让过紫裳进了好屋。
“你不该喝这么多酒。”梁绪说道。
“酒……拿酒来……”马小山依然自顾自的说着。
“你现在应该知道,血洗马帮不是件容易的事了吧。”
“不容易,不容易得很,我终究不是万人敌。”
“所以你应该想个法子。”
“我能有什么法子,我花了十年的功夫都没能想出的法子,现在又怎么可能想得出?”
“那是因为你没有遇见我。”
说话间,紫裳已掩上门,取来一小坛酒递与马小山。
“她是马如令的女人”梁绪道。
“我知道。”马小山淡然。
“莫要叫她毁了你,你还有事情要做。”
“没什么,是我自己无能罢了。”
马小山说着已经打开了酒坛,酒香溢满了整个屋子,马小山举起坛子,仰脖就往口中倒酒。
梁绪忽的抢上前来,手掌贴着酒坛一推。马小山只觉得那酒坛向口中一送,旋即碎裂开来,酒水洒了马小山一头一脸,这一个掌竟是用上了寸劲。
马小山酒彻底醒了。
“你怎么做到的?”马小山愕然。
“你也行。”梁绪淡淡道来,“意由心生,身由意动,以足为轴,圆转如意。蓄劲似蛇,发劲似猫,朝形似鸡,阴阳发力。”
梁绪说着,扶着屋中的柱子,轻轻一发力,只见那柱子上便留了一个手印,而柱子下方梁绪踩着的位置上,出现了一个深深的脚印。
马小山怔住了,梁绪看起来并不魁梧,与马小山比起来甚至有些文弱,若要马小山在这柱子上留下一个手印也是可以,但绝做不到梁绪这般轻描淡写。马小山用的是长劲,这力道全靠气势而生,而梁绪用的是寸劲,是由心而生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