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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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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夕时一夜睡得很恍惚,断断续续,中间醒过无数次,总觉得听到了脚步声,睁开眼却什么都没有。早上起来,眼底的青色非常明显。

    她用冷水搓了搓脸,人还是没有多精神。

    在房间里等到8点,吕程来敲了门。

    他敲门和别人不一样,有的人喜欢一直敲,没有定数。有的人喜欢连敲三下,在门外喊一声。但吕程很奇怪,他在门外站了很久,夕时因为屋里安静,第一时间就察觉到了他站在门外。

    隔着一道门,吕程的手按在门上,随后隔了地老天荒般,他才哼笑了一声。

    “夕时,开门吧。”

    站在门边等着的夕时有一种被人抓住现行的感觉,虽然并不是她先站在这里的,可她没出声,仿佛就落了下乘。

    她有点气愤地拉开门,但上下两道门栓,她的力气反把自己抻着了。

    好不容易开了门,吕程似笑非笑地看着她,“走吧,我带你去吃早点。”

    吕程显然也没有睡好,眼睛里几道红血丝,下巴上有青青的胡茬。身上还穿着昨天的衣服,白色的t恤外罩着蓝格子衬衫,一条米色的长裤。

    他瞧着像匆匆赶来的。

    夕时上下打量他,不由问道:“你在车里睡的?”

    “没,去楼上和我朋友挤了一晚。”

    原来他就在楼上。

    夕时觉得自己在被牵着鼻子走,可是纵观她的时间,从五年后见到魏毅然到现在,她只是喝了一杯冷掉的咖啡。她的睡眠不好,食欲也很差,身体处在不碰刚好,一碰就会稀碎的状态。魏毅然的事还悬而未决,她不敢有什么闪失。

    牵着走就牵着走吧,因为此刻她几乎无路可走。

    本以为就是在旅馆的餐厅吃饭,但吕程表示这家旅馆小的没有正式餐厅。他们没开车,步行了大概十分钟,到了附近一处居民区的菜市场门口。

    是个生意非常好的包子铺。

    屋里有六张长桌,屋外地方不大,只放着两张沙滩桌,但此时都满满当当坐着人。有的人坐不下,只是将碟子碗放在桌边站着吃。

    吕程说:“这家的包子非常好吃,你看看有没有座位,我去点东西。”

    他排了很长的队,终于端着托盘回来,看见夕时背着形影不离的登山包有些气馁地站着,失笑的对她扬扬头。

    在店面的侧面是一条很深的胡同,很窄,墙面斑驳,贴着不少搬家和疏通下水道的广告。

    吕程将托盘放到包子铺外落地的空调外机上,回头对夕时说:“吃一口,你会觉得值。”

    夕时没有嫌弃地方的意思,倒是觉得吕程和这条胡同乃至这个空调外机都格外不符。他看上去并不像那些家境富裕出手阔绰的学生,但无论举止还是说话办事,总是落落大方,自成一派。他显然受过良好的教育,像一棵桦树,有笔直的树干,葱郁的枝叶。

    此刻他蹲在地上,拆了副一次性筷子递向夕时。

    “尝尝。”

    夕时顺势蹲了过去,背上的登山包直接落了地,她也懒得去管,低头夹了一个包子。

    皮薄馅大,味道鲜美。

    吕程又推过来一碗小米粥,包子的油正好落进碗里,黄稠稠的粥面上泛起几朵油花。夕时转过头来要说声谢谢,吕程却抬手拢住了她过肩的长发。

    “我帮你抓着,你先吃。”

    夕时能感觉到吕程的手指贴着她的后颈,头发被拢住后,吃东西的确方便许多。可是这种亲密让夕时一瞬感到不适。

    ——不,是我们喜欢他。

    她想起“夕时”的话,反射性地躲开了吕程的手。

    “我有皮筋。”

    吕程施施然地收回手,看着夕时从登山包外侧的口袋里掏出黑色的皮筋,迅速麻利地束起了头发。

    那根黑色的皮筋非常普通,唯一的不同是坠着几颗劣质的塑料珍珠。

    这时的珍珠还发着莹润的光泽,吕程挪开目光,将袖口往下拽了拽,掩住自己的手腕。

    #

    夕时的这顿早点吃的有些多,半碗小米粥外加四个包子,胃已经涨得难受。

    包子一两三个,吕程买了四两,外加两碗小米粥。夕时没吃完的都进了吕程的肚子,在吕程拿过夕时那半碗粥的时候,夕时伸手拦过,“你不够就再去买。”

    吕程推开夕时的手,将那半碗端起来喝,“小米粥是免费的,喝不完不好。”

    夕时就这样静静地看着吕程的喉结耸动,灌下了那半碗粥。粥有些凉,上面还浮着许多包子滴下来的油汁。就算这都没关系,但毕竟是她吃剩下的。

    “吕程……”

    “吃完了,走吧。”

    吕程没有看她,自顾自收拾了餐盘起身。他的身形瘦瘦高高,但并不弱,两条腿修长有型,夕时想起他踢向田峰的那一脚,不知道为什么,她总记得他那时好像朝她看了一眼。

    离开包子铺后,夕时觉得是时候和吕程把事情摊到桌面上讲了。

    路过一家刚开门的饮品店,夕时停住脚说:“就这里吧,你请我吃了早点,我请你喝咖啡,咱们把话说清楚。”

    吕程不以为然,“说清楚之后呢?打算老死不相往来吗?”

    “有这个打算。”

    “夕时,你对一见钟情怎么理解?”吕程说着,已经抬腿往前走了。

    夕时看看饮品店,又看着前面的吕程,挫败感油然而生。她背着登山包紧跑两步跟上。吕程偏过头等她回答,她拧着眉说了一句,“一见钟情不过见色起意,日久生情不过权衡利弊。”

    吕程用手揉了揉眉心,“你这样说也太狠了,好像我是个色鬼一样。”

    “你怎么知道你不是……”夕时的狞笑在脸上一瞬而过,她忽然反应过来,惊讶地撑大了眼睛。

    吕程挑眉,“这世上很多名言,可有‘兔子不吃窝边草’,就有‘近水楼台先得月’;有‘宁为玉碎不为瓦全’,就有‘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夕时,对于一见钟情,我觉得,没有乍见之欢,何来久处不厌。你说是不是?”

    任他这么引经据典的,夕时只干巴巴地回他:“你什么意思。”

    “我的意思是,我喜欢你,夕时。”

    “我们认识还不到24小时。”

    “有什么关系呢,很多人青梅竹马,最后也没在一起。我对你不了解的,可以今后去了解。我有喜欢你的这份心意,就有接受你所有缺点的勇气。”

    夕时的心跳如擂鼓,她尽力让自己的声线趋于平静,但她的手一直在抖。

    “可我不是这样的人,我不会接受一个陌生人。”

    吕程眼中笑意明显,“我只是告诉你我的想法我的心意,接不接受在你。但我认为有必要告诉你,省着你觉得我是个,嗯,色鬼。”

    他说得真诚坦荡,话却多有调笑。

    夕时摸不清他是真情还是假意,心里慌乱乱的,只捡自己记得起来的说:“你昨天还怀疑我,现在就说喜欢我。”

    “你是坏人吗?”吕程接话非常快,随即又说:“就算你是坏人,也不妨碍我喜欢你。我不一定非要喜欢一个好人,坏人怎么了,我可以为了你变成一个坏人,这样就半斤八两,谁也别嫌弃谁了。”

    他说完,脚步停下来,微微倾了一点身,“那么你是坏人吗?”

    夕时被他问得一愣,她还陷在刚在的“半斤八两”里,眼下只是急于否认,下意识摇了头。

    吕程笑了笑,夏末凉爽的风将阳光一寸寸送过来,扫过他的眉骨,扫过鼻梁,扫过嘴唇,闪烁在他整齐的牙齿上。

    “那我就省事多了。上车吧。”

    夕时此时才发现他们已经走回了旅馆,吕程的车停在昨天的位置,他掏了钥匙解锁,滴的一声,唤醒了心底许多压抑的情感。

    副驾驶的车门已经打开了,她吸了口气,认真盯着吕程的眼睛。

    “我是受人之托,为了魏毅然的事来的,办完我就会走。可能五天,可能三天,或者明天我就会走。你喜欢我是没有意义的。”

    “那——”吕程抬手抚抚下巴,“还会回来吗?”

    夕时咬着牙,腮帮子绷得紧紧的。她酝酿了很久,斟酌着许许多多的可能。抛开自私和后果,放下自己的小心和对“夕时”的抵触,只面对一个吕程,她的感情会变成什么样。

    “会回来,但要五年后。”

    吕程的喉结动了一下,“夕时,如果我愿意等你,五年后你会来找我吗?”

    现在不过早上九点多,夕时算了下,从她和吕程相遇到现在,只有11个小时。用11个小时建立起来的感情,却要经历五年的考验。

    于她不过一个黑暗的交替,于吕程来说就是一千八百多个日夜。

    相信他吗?说不好。

    但她不是一个能自私到这种地步的人。

    “大概不会吧。”夕时的脸清清冷冷,“五年太长了,我可能已经忘记你了。更何况,我为什么要来找你,你对我而言只是一个陌生人。”

    “如果我没忘呢?”吕程自动忽略她后面的话。

    ——如果我自始至终都在等你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