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来自圣域的剑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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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她知道阿爹是为她好。
她也不想让阿爹太伤心,便走过去搂着凤南天的脖子撒娇道:“哎呀,爹,我不是都已经跟你说过很多遍了嘛,我要嫁人呢,也要像嫁剑三十那样的男人。他们这些凡夫俗子,哪里配得上我这个富甲山庄堂堂的千金大小姐呀?你也希望你的宝贝女儿嫁个名满天下的大侠不是,到时候你也可以跟着风光风光嘛。”
一听这话,凤南天就开始摇头,几乎都要把头摇下来了。
碰上这么刁蛮任性的女儿,他简直连一点儿办法也没有。
他只好很无奈地道:“你以前说要嫁给慕如净叶,前一阵子说要嫁给姬四绝,后来又说要嫁给闻停远,怎么现在又变成剑三十啦?”
凤飞飞被他爹这么一说,仿佛也感到有点儿不好意思起来。
她摸了摸头,嘻嘻笑道:“哎呀,爹呀,以前是以前,现在是现在嘛,怎么能混为一谈呢。”
一说起剑三十,凤飞飞就满脸的兴奋,甚至开始给他讲述《江湖见闻录》里记录的剑三十与仇万千的那一战了:“话说……冷风如刀,以大地为砧板,视众生为鱼肉。万里飞雪,将苍穹作洪炉,溶万物为白银……”
凤南天叹了口气,道:“好啦好啦,宝贝女儿,我算是服了你啦,江湖中哪个大侠刚刚成名,你就要嚷着要嫁给哪个,现在你究竟想要嫁的是谁呀?”
大小姐撅着嘴,喃喃地道:“我怎么知道呀,我又没有见过他们?”
这话立刻让凤南天抓住了把柄,道:“就是嘛,你连人都没有见过,就说要嫁人了,假如人家是瞎子,是瘸子,是个糟老头子,你也要嫁嘛,再者说了,你乐意嫁,你知道人家就乐意要你吗?我可听说剑三十的关门弟子闻停远都三十了,那你说剑三十本人还不是七老八十比你爹我还还老吗?”
大小姐吐了吐舌头,笑嘻嘻地道:“唉,爹,你不是都说过了吗,只要我们富甲山庄要嫁女儿,很多人都会抢着来的。不是吗?”
凤南天一脸苦相,使劲地拽着自己的胡子,道:“话是这么说,可是,这些人又怎么能跟那些人相同呢?”
大小姐道:“有什么不同的,他们不全都是人吗?我不管,你一定要给我找这些人给我找来呀。”
凤南天的脸色更加难看了,叹了口气,道:“天下那么大,你让爹到哪里去给你找这些人来呢?”
大小姐笑嘻嘻地道:“你不找呀,我自己去找。”
凤南天脸色一沉,道:“去哪里找?”
凤飞飞一脸的憧憬,道:“重渡沟,滴翠河。”
嵩阳,是座古城,据说自从人类诞生以来,就有人在这里建立了人类氏族的第一城池,进行贸易,所以被称作商城,是商之始源。
所以,嵩阳,又被称作商城。
其繁华喧嚣程度可想而知。
虽然比不上京城之地,但也自由一番滋味。
诗人骚客大都游览于此,在拱阳门外的石桥前,至今还保留着前朝诗人送行好友时留下的经典诗句:“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
城分四门,要讲繁华,还得数南门,拱阳门,店面铺户大多集中于此,卖珠宝饰的,卖兵器锄头的,卖绸缎布料的,卖胭脂水粉的,卖瓜果梨枣的,卖煎饼果子的,各种叫卖声不绝于耳。
每当早市开始的时候,商家都会拿出店里最好的商品摆在铺子里最显眼的地方,用来招揽顾客。
附近的农人们则会把一年的收成拿到嵩阳城的估粮店里卖掉,再买一些稀罕的小玩意儿拿回家,用来哄哄孩子。
喧哄哄的人群中,不时传来一阵阵讨价还价的争吵声,吵闹声中却流露出一种和平盛世的气象。
李洛阳走在人群中,有种沉醉的感觉。
刚才与大小姐的那场交锋虽然让他尴尬,可是,并没有影响到他的心绪。
他此次走出掷金山庄的真正目的,并不是为了儿女私情。
他已经二十岁,作为掷金山庄的二公子,已经足以为传宗接代的事忙碌。
可是,他志不在此。
自从他十五岁拿起剑的那一天起,他已经决定殉身剑道。
要想成为一个绝顶的剑客,决不能被感情纠葛,感情一旦被剑以外的事情分占,将永远无法登上剑客的巅峰。
“钝刀钝剑,阴天好磨。”
街边一个磨刀的小贩靠在箱子上,当街叫喊。
这小贩不像是其他经营这种低俗营生的人那样精赤着上身只穿一件鼻犊短裤,而是将自己裹在一件宽大的黑色袍子里。
他之所以这样做,因为他的面孔与色与中州人不同。
他青高鼻,不似中州人。
所以,他将自己裹在宽大的袍子里,目的就是不想吸引太多人的注意。
磨刀的家什靠着箱子放在地上。
李洛阳在他面前停下来。
那小贩立刻用不太圆润的中原话问道:“公子,要磨刀吗?”
李洛阳道:“我是用剑的。拔出你的剑。”
那小贩一怔,赔笑道:“公子,想必你误会了,我只是个低贱的磨刀小贩,哪有什么剑呀?”
逼近了李洛阳倏然逼近了一步,冷冷地盯着他看,道:“你骗不了我的,我说过,我是用剑的,对于同样用剑的人,一向都是很敏感的。你虽然将自己的剑藏了起来,可是,却隐藏不了你那剑中的气。就像是一个人的武功再高,走路的时候可以不出任何声音,却无法阻止自己的心跳,无法让毛孔不呼吸。我敢保证,你的剑,就在你身旁的这只箱子里,打开来看看。”
那小贩急了,期期艾艾地道:“公……公子……”
李洛阳盯着他,堵住了他所有的退路,一步一步地逼近,道:“我这次出来,最大的目标就是与剑三十一战,可是,在那之前,我给自己定下的目标,就是击败江湖中所有用剑高手,很不幸,或者说很幸运,你是第一个,拔剑吧。”
那小贩:“……”
李洛阳一抖手,宽大的袍袖突然迎空张开,从里面滑下来一柄绛青色的剑,剑身修长,犹如一根碧色的葱。
刚才去富家山庄拜会凤南天的时候,他将这把剑隐到了袖子中,取而代之一把泥金的折扇,用以掩藏自己的剑气。
从富家山庄里出来之后,他凭着直觉直接走进了这条街。
不是因为这条街上川流不息的繁华,而是因为他感受到了某种强烈的剑气的招引。
那是一个剑客对剑最直接的感觉,不会错的。
这个看似平常的小贩,绝对是个用剑的高手。
遇到高手,李洛阳绝对不会错过的。
所以,他要迫使这化身为小贩的剑客出手。
可是,面对着他的出鞘剑,那小贩居然盘腿在他的面前坐了下来,用一种很特殊的姿势,就像是忠诚的信徒在神灵前的祈祷。
他用不太流畅的汉话一字一句地道:“如果阁下真的要出手的话,那么请便,我是绝对不会出手的。因为从我走出圣域穿上这件长袍的那一天起,我就已经决定将自己的一生奉献给了我们的女神雅典娜。谁都知道,雅典娜最讨厌的,就是杀戮。”
李洛阳收剑,皱眉:“圣域?你是来自圣域的圣斗士?”
不过,她知道阿爹是为她好。
她也不想让阿爹太伤心,便走过去搂着凤南天的脖子撒娇道:“哎呀,爹,我不是都已经跟你说过很多遍了嘛,我要嫁人呢,也要像嫁剑三十那样的男人。他们这些凡夫俗子,哪里配得上我这个富甲山庄堂堂的千金大小姐呀?你也希望你的宝贝女儿嫁个名满天下的大侠不是,到时候你也可以跟着风光风光嘛。”
一听这话,凤南天就开始摇头,几乎都要把头摇下来了。
碰上这么刁蛮任性的女儿,他简直连一点儿办法也没有。
他只好很无奈地道:“你以前说要嫁给慕如净叶,前一阵子说要嫁给姬四绝,后来又说要嫁给闻停远,怎么现在又变成剑三十啦?”
凤飞飞被他爹这么一说,仿佛也感到有点儿不好意思起来。
她摸了摸头,嘻嘻笑道:“哎呀,爹呀,以前是以前,现在是现在嘛,怎么能混为一谈呢。”
一说起剑三十,凤飞飞就满脸的兴奋,甚至开始给他讲述《江湖见闻录》里记录的剑三十与仇万千的那一战了:“话说……冷风如刀,以大地为砧板,视众生为鱼肉。万里飞雪,将苍穹作洪炉,溶万物为白银……”
凤南天叹了口气,道:“好啦好啦,宝贝女儿,我算是服了你啦,江湖中哪个大侠刚刚成名,你就要嚷着要嫁给哪个,现在你究竟想要嫁的是谁呀?”
大小姐撅着嘴,喃喃地道:“我怎么知道呀,我又没有见过他们?”
这话立刻让凤南天抓住了把柄,道:“就是嘛,你连人都没有见过,就说要嫁人了,假如人家是瞎子,是瘸子,是个糟老头子,你也要嫁嘛,再者说了,你乐意嫁,你知道人家就乐意要你吗?我可听说剑三十的关门弟子闻停远都三十了,那你说剑三十本人还不是七老八十比你爹我还还老吗?”
大小姐吐了吐舌头,笑嘻嘻地道:“唉,爹,你不是都说过了吗,只要我们富甲山庄要嫁女儿,很多人都会抢着来的。不是吗?”
凤南天一脸苦相,使劲地拽着自己的胡子,道:“话是这么说,可是,这些人又怎么能跟那些人相同呢?”
大小姐道:“有什么不同的,他们不全都是人吗?我不管,你一定要给我找这些人给我找来呀。”
凤南天的脸色更加难看了,叹了口气,道:“天下那么大,你让爹到哪里去给你找这些人来呢?”
大小姐笑嘻嘻地道:“你不找呀,我自己去找。”
凤南天脸色一沉,道:“去哪里找?”
凤飞飞一脸的憧憬,道:“重渡沟,滴翠河。”
嵩阳,是座古城,据说自从人类诞生以来,就有人在这里建立了人类氏族的第一城池,进行贸易,所以被称作商城,是商之始源。
所以,嵩阳,又被称作商城。
其繁华喧嚣程度可想而知。
虽然比不上京城之地,但也自由一番滋味。
诗人骚客大都游览于此,在拱阳门外的石桥前,至今还保留着前朝诗人送行好友时留下的经典诗句:“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
城分四门,要讲繁华,还得数南门,拱阳门,店面铺户大多集中于此,卖珠宝饰的,卖兵器锄头的,卖绸缎布料的,卖胭脂水粉的,卖瓜果梨枣的,卖煎饼果子的,各种叫卖声不绝于耳。
每当早市开始的时候,商家都会拿出店里最好的商品摆在铺子里最显眼的地方,用来招揽顾客。
附近的农人们则会把一年的收成拿到嵩阳城的估粮店里卖掉,再买一些稀罕的小玩意儿拿回家,用来哄哄孩子。
喧哄哄的人群中,不时传来一阵阵讨价还价的争吵声,吵闹声中却流露出一种和平盛世的气象。
李洛阳走在人群中,有种沉醉的感觉。
刚才与大小姐的那场交锋虽然让他尴尬,可是,并没有影响到他的心绪。
他此次走出掷金山庄的真正目的,并不是为了儿女私情。
他已经二十岁,作为掷金山庄的二公子,已经足以为传宗接代的事忙碌。
可是,他志不在此。
自从他十五岁拿起剑的那一天起,他已经决定殉身剑道。
要想成为一个绝顶的剑客,决不能被感情纠葛,感情一旦被剑以外的事情分占,将永远无法登上剑客的巅峰。
“钝刀钝剑,阴天好磨。”
街边一个磨刀的小贩靠在箱子上,当街叫喊。
这小贩不像是其他经营这种低俗营生的人那样精赤着上身只穿一件鼻犊短裤,而是将自己裹在一件宽大的黑色袍子里。
他之所以这样做,因为他的面孔与色与中州人不同。
他青高鼻,不似中州人。
所以,他将自己裹在宽大的袍子里,目的就是不想吸引太多人的注意。
磨刀的家什靠着箱子放在地上。
李洛阳在他面前停下来。
那小贩立刻用不太圆润的中原话问道:“公子,要磨刀吗?”
李洛阳道:“我是用剑的。拔出你的剑。”
那小贩一怔,赔笑道:“公子,想必你误会了,我只是个低贱的磨刀小贩,哪有什么剑呀?”
逼近了李洛阳倏然逼近了一步,冷冷地盯着他看,道:“你骗不了我的,我说过,我是用剑的,对于同样用剑的人,一向都是很敏感的。你虽然将自己的剑藏了起来,可是,却隐藏不了你那剑中的气。就像是一个人的武功再高,走路的时候可以不出任何声音,却无法阻止自己的心跳,无法让毛孔不呼吸。我敢保证,你的剑,就在你身旁的这只箱子里,打开来看看。”
那小贩急了,期期艾艾地道:“公……公子……”
李洛阳盯着他,堵住了他所有的退路,一步一步地逼近,道:“我这次出来,最大的目标就是与剑三十一战,可是,在那之前,我给自己定下的目标,就是击败江湖中所有用剑高手,很不幸,或者说很幸运,你是第一个,拔剑吧。”
那小贩:“……”
李洛阳一抖手,宽大的袍袖突然迎空张开,从里面滑下来一柄绛青色的剑,剑身修长,犹如一根碧色的葱。
刚才去富家山庄拜会凤南天的时候,他将这把剑隐到了袖子中,取而代之一把泥金的折扇,用以掩藏自己的剑气。
从富家山庄里出来之后,他凭着直觉直接走进了这条街。
不是因为这条街上川流不息的繁华,而是因为他感受到了某种强烈的剑气的招引。
那是一个剑客对剑最直接的感觉,不会错的。
这个看似平常的小贩,绝对是个用剑的高手。
遇到高手,李洛阳绝对不会错过的。
所以,他要迫使这化身为小贩的剑客出手。
可是,面对着他的出鞘剑,那小贩居然盘腿在他的面前坐了下来,用一种很特殊的姿势,就像是忠诚的信徒在神灵前的祈祷。
他用不太流畅的汉话一字一句地道:“如果阁下真的要出手的话,那么请便,我是绝对不会出手的。因为从我走出圣域穿上这件长袍的那一天起,我就已经决定将自己的一生奉献给了我们的女神雅典娜。谁都知道,雅典娜最讨厌的,就是杀戮。”
李洛阳收剑,皱眉:“圣域?你是来自圣域的圣斗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