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沙漠逃生 火龙传说(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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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珊惊讶的抬起头看着她,南宫玉道:“夫人为了救我不惜名节,我又且是不负责任的人,这个时候走我都会骂自己混蛋。”欧阳珊幽幽的叹了口气,道:“如果公子只是为了感激我才想这么做,那大可不必。公子丧妻,我也丧夫,我们也才刚刚相识,还是保持着这份友谊吧。”南宫玉点了点头,他那么说主要是不想让别人对欧阳珊说三道四,他们确实只是刚刚相识,谁对谁都没什么感情,确实不适合再深谈下去。
他们就这样在尴尬的气氛中无语了许久,忽听有名教徒在远处唤道:“羊烤好了,来吃吧。”他们同时松了口气,南宫玉被搀扶着,一瘸一拐的走了回去。
给南宫玉办药的教徒也顺带带回来了几只羔羊,南宫玉这两天吃了羊肉串和羊肉汤,大大滋补了虚弱的身子。今天吃的是烤全羊,羊油滴入腾腾燃烧的篝火,发出“啪啪啪”的爆裂声。众人围坐一周,有几名教徒来了兴致,围着篝火边唱边跳,气氛一下子烘托了起来,所有人都拍手打着节奏。南宫玉呆呆的望着赤红的篝火,脑子一片空白,也不知哪根神经动了一下,忽然抬头向欧阳珊看去,却发现欧阳珊也在看着他。二人对视了一眼,几乎同时尴尬的扭过头去。这时一名年轻的教徒邀请欧阳珊一起跳舞,欧阳珊回过神来,也加入了跳舞的人群中,就这样欢闹的过了一夜。
两天过后,他们启程赶路。南宫玉的伤势大有好转,已能单独乘马。朱伤在阚长龙的极力劝说下也随大队同行。如今锦衣卫和通天帮联手相犯,形势危急,他也是小明教的一员,自然也要出一份力。
又在沙漠上行了七天,气候更加炎热,所有人都只穿一件无袖坎肩。南宫玉的伤口已经结巴,他也适应了这里的天气,他心知朱心琪和魏玉柔肯定十分担心自己,但小明教也是他自己家的事,父亲不在,他不能再不闻不问,就算帮不上什么忙,总能打打下手,出出主意,他的人在这里就是意义。另一方面他也不想让欧阳珊难堪,就算要走也要给别人一个交代。刚被别人承认是未婚夫就弃人而去的事他做不出来。
这几天越走地势越低,进入到吐鲁番盆地,他和欧阳珊很少交流,只有欧阳珊替他换药时才说上两句话,也只是一问一答的内容。两人都在刻意回避着什么,心中都背负着难以释怀的包袱。
这一日来到火焰山下。脚下土路的裂痕就好像乌龟壳上的裂纹般向天际蔓延。火焰山连绵起伏,沟壑林立,曲折浑雄。放眼望去看不见一丁点绿色,山上寸草不生,飞鸟匿踪,如果真有传说中的火龙,那它的巢穴一定就在火焰山上。
一名教徒对南宫玉说到了夏天最热的时候,整座火焰山会冒起白烟,就好像真的被烧着了一般,甚至可以在凹型的岩石上炒菜做饭,连火都不用点。南宫玉擦了擦额上的薄汗,道:“都快立冬还如此炎热,真不知到了夏天该怎么生活。”那教徒笑道:“火焰山虽然可怕,但山中也有许多泉水,深谷中更有许多美丽的绿洲。你未婚妻的刀魔山庄就在其中最美的一片绿洲里,四季林荫如盖,甘泉清冽,还有一处人工的小湖,你能娶到她真是你的福气嘞。”南宫玉笑而无语。
中午吃饭时,阚长龙和欧阳珊商量行止,阚长龙的意见是让他们先不要回刀魔山庄,因为现在教里出现了叛徒,欧阳野至今也没有回来,山庄不够安全,最好先一起返回高昌,看看事情的发展再做决定。欧阳珊也同意了下来,写了封书信让一名教徒带到刀魔山庄,让府上的下人也一起前往高昌躲避。南宫玉暗赞她的心细,谁都照顾到了。
朱伤独自坐在远处,呆呆的望着火焰山出神。南宫玉自从伤好后,还没有正式向他道过谢,便想走过去表示谢意。谁知朱伤好像知道他来干什么,还没等他开口,就先说道:“不用谢我,要不是那丫头为你求情,我根本不会救你。”南宫玉点了点头,道:“不管怎样,是前辈把我从鬼门关里拉了回来,救命之恩在下没齿难忘。”朱伤淡淡道:“你以后要是敢对不起那丫头,我还会把你送回鬼门关。”南宫玉尴尬的笑了笑。
一路无话,又行了几天抵达了高昌城。高昌国曾作为丝绸之路的重要枢纽而繁荣一时。因为地域和人口的缘故,高昌国一直没有机会比拟那些中土大城,所以历代都被周边的国家欺负。在宋朝时被高车国所灭,从此变成了一座荒城。直到建文帝朱允炆逃到西域后,才渐渐的将高昌经营起来,作为了小明教的主坛。一百多年来,高昌再次成为丝绸北路的重要交易市场,几乎复兴了全盛时期的繁荣。
高昌城依山而建,城墙不高,所用的砖石皆取自火焰山,城郭虽不大,但还没进城就能听见城里热闹的买卖吆喝声。他们接近城门时,发现道旁扎着一座帐篷,有一个老人跪在帐篷前,他的身前铺着一张毛毡,摆着一具年轻人的尸体。尸体死去了好几天,在炎热的太阳下已开始腐烂发臭,一群群的苍蝇绕着尸体打转,欧阳珊忙捂上了果果的眼睛,她自己也捏住了鼻子。
阚长龙皱了皱眉,看得出那老头应该是来办货的商人,来西域做生意的利润确实很大,但同样也充满了风险,死在这条丝绸之路上的商人不尽其数,阚长龙早已司空见惯,但他却不允许有人死在城门前,这样会对其他人造成恐慌。他问道:“老丈,死的是什么人啊。”那老人哭道:“是我儿子!”阚长龙道:“怎么死的,怎么不收敛?摆在这里干什么?”那老人抽泣道:“我带着儿子和女儿来做生意,好不容易把货卖完,带着银子返家。谁知在路上碰上了一伙马贼,不但抢了银子还杀死我了的儿子,带走了我的女儿,带来的伙计也全跑散了,只剩下小老儿一人。”阚长龙奇道:“马贼向来取财不害命,不应该会动手杀人。”老人道:“那些银子是我们的千辛万苦才赚来的,我儿子不舍得给,和领头的口角了两句,就被杀了。”
阚长龙“咦”了一声道:“既然这样,那他们为什么不杀你?”老人哭道:“当时我正在马车里睡觉,发现时我的儿子已然被杀,他们搜查马车时我藏在了暗格,这才免遭一死。”阚长龙点了点头,道:“所以你就带着尸体回来请人帮忙?”老人道:“是,你们说过凡是这里的商人都能保证平安无事,但我的儿子。。。你们可要给我个话啊。”阚长龙叹道:“我们的承诺是保证在高昌城里平安无事,出城后就只能各安天命。不过说来也怪,我们明明警告过马贼,让他们就算劫财也不要害命,没想到还敢明知故犯,分明不把我小明教放在眼里。你可还记得那帮马贼穿得什么衣服,长什么样子。”
老人道:“我已对贵教的一个人说过,那人说会帮我找回女儿,说完就一个人前去找那批马贼了,让老夫在这里等他。老夫没钱给我儿子置办棺材,已在这里等了三天了,可那人还没回来,哎,只苦了我儿的尸体,死了还要遭这毒日之罪。我。。。我如何向老伴交代。”
欧阳珊惊讶的抬起头看着她,南宫玉道:“夫人为了救我不惜名节,我又且是不负责任的人,这个时候走我都会骂自己混蛋。”欧阳珊幽幽的叹了口气,道:“如果公子只是为了感激我才想这么做,那大可不必。公子丧妻,我也丧夫,我们也才刚刚相识,还是保持着这份友谊吧。”南宫玉点了点头,他那么说主要是不想让别人对欧阳珊说三道四,他们确实只是刚刚相识,谁对谁都没什么感情,确实不适合再深谈下去。
他们就这样在尴尬的气氛中无语了许久,忽听有名教徒在远处唤道:“羊烤好了,来吃吧。”他们同时松了口气,南宫玉被搀扶着,一瘸一拐的走了回去。
给南宫玉办药的教徒也顺带带回来了几只羔羊,南宫玉这两天吃了羊肉串和羊肉汤,大大滋补了虚弱的身子。今天吃的是烤全羊,羊油滴入腾腾燃烧的篝火,发出“啪啪啪”的爆裂声。众人围坐一周,有几名教徒来了兴致,围着篝火边唱边跳,气氛一下子烘托了起来,所有人都拍手打着节奏。南宫玉呆呆的望着赤红的篝火,脑子一片空白,也不知哪根神经动了一下,忽然抬头向欧阳珊看去,却发现欧阳珊也在看着他。二人对视了一眼,几乎同时尴尬的扭过头去。这时一名年轻的教徒邀请欧阳珊一起跳舞,欧阳珊回过神来,也加入了跳舞的人群中,就这样欢闹的过了一夜。
两天过后,他们启程赶路。南宫玉的伤势大有好转,已能单独乘马。朱伤在阚长龙的极力劝说下也随大队同行。如今锦衣卫和通天帮联手相犯,形势危急,他也是小明教的一员,自然也要出一份力。
又在沙漠上行了七天,气候更加炎热,所有人都只穿一件无袖坎肩。南宫玉的伤口已经结巴,他也适应了这里的天气,他心知朱心琪和魏玉柔肯定十分担心自己,但小明教也是他自己家的事,父亲不在,他不能再不闻不问,就算帮不上什么忙,总能打打下手,出出主意,他的人在这里就是意义。另一方面他也不想让欧阳珊难堪,就算要走也要给别人一个交代。刚被别人承认是未婚夫就弃人而去的事他做不出来。
这几天越走地势越低,进入到吐鲁番盆地,他和欧阳珊很少交流,只有欧阳珊替他换药时才说上两句话,也只是一问一答的内容。两人都在刻意回避着什么,心中都背负着难以释怀的包袱。
这一日来到火焰山下。脚下土路的裂痕就好像乌龟壳上的裂纹般向天际蔓延。火焰山连绵起伏,沟壑林立,曲折浑雄。放眼望去看不见一丁点绿色,山上寸草不生,飞鸟匿踪,如果真有传说中的火龙,那它的巢穴一定就在火焰山上。
一名教徒对南宫玉说到了夏天最热的时候,整座火焰山会冒起白烟,就好像真的被烧着了一般,甚至可以在凹型的岩石上炒菜做饭,连火都不用点。南宫玉擦了擦额上的薄汗,道:“都快立冬还如此炎热,真不知到了夏天该怎么生活。”那教徒笑道:“火焰山虽然可怕,但山中也有许多泉水,深谷中更有许多美丽的绿洲。你未婚妻的刀魔山庄就在其中最美的一片绿洲里,四季林荫如盖,甘泉清冽,还有一处人工的小湖,你能娶到她真是你的福气嘞。”南宫玉笑而无语。
中午吃饭时,阚长龙和欧阳珊商量行止,阚长龙的意见是让他们先不要回刀魔山庄,因为现在教里出现了叛徒,欧阳野至今也没有回来,山庄不够安全,最好先一起返回高昌,看看事情的发展再做决定。欧阳珊也同意了下来,写了封书信让一名教徒带到刀魔山庄,让府上的下人也一起前往高昌躲避。南宫玉暗赞她的心细,谁都照顾到了。
朱伤独自坐在远处,呆呆的望着火焰山出神。南宫玉自从伤好后,还没有正式向他道过谢,便想走过去表示谢意。谁知朱伤好像知道他来干什么,还没等他开口,就先说道:“不用谢我,要不是那丫头为你求情,我根本不会救你。”南宫玉点了点头,道:“不管怎样,是前辈把我从鬼门关里拉了回来,救命之恩在下没齿难忘。”朱伤淡淡道:“你以后要是敢对不起那丫头,我还会把你送回鬼门关。”南宫玉尴尬的笑了笑。
一路无话,又行了几天抵达了高昌城。高昌国曾作为丝绸之路的重要枢纽而繁荣一时。因为地域和人口的缘故,高昌国一直没有机会比拟那些中土大城,所以历代都被周边的国家欺负。在宋朝时被高车国所灭,从此变成了一座荒城。直到建文帝朱允炆逃到西域后,才渐渐的将高昌经营起来,作为了小明教的主坛。一百多年来,高昌再次成为丝绸北路的重要交易市场,几乎复兴了全盛时期的繁荣。
高昌城依山而建,城墙不高,所用的砖石皆取自火焰山,城郭虽不大,但还没进城就能听见城里热闹的买卖吆喝声。他们接近城门时,发现道旁扎着一座帐篷,有一个老人跪在帐篷前,他的身前铺着一张毛毡,摆着一具年轻人的尸体。尸体死去了好几天,在炎热的太阳下已开始腐烂发臭,一群群的苍蝇绕着尸体打转,欧阳珊忙捂上了果果的眼睛,她自己也捏住了鼻子。
阚长龙皱了皱眉,看得出那老头应该是来办货的商人,来西域做生意的利润确实很大,但同样也充满了风险,死在这条丝绸之路上的商人不尽其数,阚长龙早已司空见惯,但他却不允许有人死在城门前,这样会对其他人造成恐慌。他问道:“老丈,死的是什么人啊。”那老人哭道:“是我儿子!”阚长龙道:“怎么死的,怎么不收敛?摆在这里干什么?”那老人抽泣道:“我带着儿子和女儿来做生意,好不容易把货卖完,带着银子返家。谁知在路上碰上了一伙马贼,不但抢了银子还杀死我了的儿子,带走了我的女儿,带来的伙计也全跑散了,只剩下小老儿一人。”阚长龙奇道:“马贼向来取财不害命,不应该会动手杀人。”老人道:“那些银子是我们的千辛万苦才赚来的,我儿子不舍得给,和领头的口角了两句,就被杀了。”
阚长龙“咦”了一声道:“既然这样,那他们为什么不杀你?”老人哭道:“当时我正在马车里睡觉,发现时我的儿子已然被杀,他们搜查马车时我藏在了暗格,这才免遭一死。”阚长龙点了点头,道:“所以你就带着尸体回来请人帮忙?”老人道:“是,你们说过凡是这里的商人都能保证平安无事,但我的儿子。。。你们可要给我个话啊。”阚长龙叹道:“我们的承诺是保证在高昌城里平安无事,出城后就只能各安天命。不过说来也怪,我们明明警告过马贼,让他们就算劫财也不要害命,没想到还敢明知故犯,分明不把我小明教放在眼里。你可还记得那帮马贼穿得什么衣服,长什么样子。”
老人道:“我已对贵教的一个人说过,那人说会帮我找回女儿,说完就一个人前去找那批马贼了,让老夫在这里等他。老夫没钱给我儿子置办棺材,已在这里等了三天了,可那人还没回来,哎,只苦了我儿的尸体,死了还要遭这毒日之罪。我。。。我如何向老伴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