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白鹤书院的小杂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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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10.168.58.178/qidian/post.php?id=1004148435&cid=328310359 楚国,交州,信义城。
在一个优美的草坪上坐着两个十五六的少年,人手一叠红烧肉,地上是散乱着的几个酒瓶,其中一个少年长相厚实,身材虚胖,身穿着一件华丽的白色学子服,另一个少年同样是长相平凡,不过他的身体却有些瘦弱,身上穿着的只是一套非常普通的粗布衣服。
“小方,你说我为何就这么苦,每次跟人表白不是被人当面羞辱,就是被人背后放冷枪。”厚实虚胖少年往自己的嘴里狠塞了三大块红烧肉,在他说话的期间,时不时有些肉汁溅射出来。
旁边的方易赶紧将手中捧着的书稍微移远一些,防止这些溅射出来的油脂玷污了手中的书本。
这可是书院的书籍,如果有丝毫的损坏,他可赔不起。
“你以前不一直都是这样的吗?应该早就已经习惯了吧!”方易往自己的嘴里小心地塞了一小块红烧肉,然后继续埋头看起了手中的书籍。
他和眼前这位可不一样,他只是白鹤书院的一名厨房杂役,而何金银却是白鹤书院的学子,两者的地位相差天与地。
白鹤书院作为信义城唯一一间书院,它拥有崇高的地位就不必多言了。而且最重要的是,它传授的并不是普通的知识和技能,而是法术!能够呼风唤雨、飞天遁地的神奇法术。
当然要想进入白鹤书院,难度也是非同一般。信义城总共一百多万人,而白鹤书院每次招生却只招收那么几十个人,可谓是真正的万里挑一,因此可以说这里集聚了信义城所有的少年天才。
方易八岁时便父母双亡,年少的他在当时被一个远方亲戚带到了白鹤书院这里当一名杂役,一当便当到了现在。而他那个远方亲戚,现在也从厨房的大厨当上了厨房的主管,日子过得那个叫滋润。
虽然只是一名杂役,但方易也是有一定的机会可以接触到法术这种神奇的东西,例如他可以向白鹤书院的功绩院借阅法术书籍,不过这需要花费一定量的功绩。
功绩对于一名杂役来说,是一种无比珍贵而且极难获取的东西,方易当然不舍得随意浪费,于是他想出了一些办法使得自己既不用花费功绩,又可以看到法术书籍。
例如他现在手中这本《回春术》,就是他用一叠红烧肉和几瓶酒从何金银手里换来的,不过他只有一顿饭的时间,他当然得抓紧其中的每一分每一秒。
“这次不一样!”何金银说完,便从怀里掏出了一封精美的书信,一脸幸福地说道:“你看,这是我女神叶珊写给我的,她约我等下去见面。”
“不会吧!叶珊写信约你见面?”方易立即忘记了什么抓紧时间看书,因为何金银口中的这个消息实在是太疯狂太震撼了,比白天鹅爱上癞蛤蟆还要疯狂震撼几十倍。
白鹤书院的女神之一——叶珊居然写信给何金银,并且约他出来见面?
我勒了个乖乖!
“当然!这封信可是她的闺蜜亲手交给我的,难道还会有假?”何金银得意道。
“那不就得了,这样的大好事都栽在了你头上,你不是应该来一场喜极裸奔之旅,亏你之前居然还说你心情苦闷,要我给你送酒和红烧肉来。”方易忍不住吐槽道。
本来还笑容满面的何金银一听完这句话,立即就悲催了,只见他苦闷地说道:“你又不是不知道我最近这几个月的桃花运有多烂,我不敢跟她见面,而且我也不确定这会不会是其他人在玩我,不如你代我去吧,顺便帮我看看什么情况。”
“这种事情也能代的吗?人家约的是你又不是我,我拒绝。”方易想都没想便拒绝了,他也觉得何金银被人耍的可能性很大,这种当替死鬼的事情他可不愿意去做。
“要不这样,你如果肯代我去赴约,这书我借你一天。”何金银道。
“太少了!”方易摇了摇头。
“三天!”何金银咬着牙道。
“成交!”
“记住了,如果真的是她,记得替我去转告她我很乐意和她书信交往。”何金银叮嘱道。
……
吃完饭后,方易便朝着叶珊和何金银约定的地方走去。
刚来到目的地,方易便看到远处走来了一个身穿雪白色花纹秀裙的美丽女孩,精致的水晶耳环,乌黑的长发上套着一个有点像美丽花环的发环,肤如凝脂的手上戴着一个银白色的镯子,腰系着半月水波宫绦,脚上穿的是软缎靴,整个人显得如同一个公主一样。
女孩大概十七八岁左右,长得那个叫清艳绝伦、靓丽唯美,让人一看就不由一阵怦然心动。
“不会吧!真有这么大的馅饼砸中何金银这家伙的头!”方易心中的震撼简直无法用语言来表达。
眼前这个如同公主一般的女孩就是叶珊,白鹤书院无数男性心中的最美女神。不过不知道为何,方易只是对于她的容貌感到有些震撼,却对她一点感觉也没有。
方易朝着她直接走了过来,叶珊似乎也见惯了这种情况,于是放慢了自己的脚步。
对于这种随时随地都能碰到自己粉丝的情况,她早已习惯了。
方易来到了叶珊的面前,道:“请问是叶珊姑娘吗?”
叶珊皱了一下眉,她之前一眼就看出了这人应该是白鹤书院的杂役,本来看在他是自己粉丝的份上,她特意放慢了速度,但没想到这人竟然如此不知好歹,敢跑来搭讪她,也不看看自己是什么身份。
“我是!”叶珊淡淡地应道。
“你好,这是给你的,我……”方易从怀里掏出了何金银写给叶珊的回信。
可是刚说到一半便被叶珊冷声打断了:“这种垃圾你自己留着吧!还有,请认清你自己的身份,和我做朋友的人很多,但这绝不包括你。”
说完,她便仰着头不理会方易了,仿若她眼前是一片空气。
方易皱着眉头,他怎么也没想到大名鼎鼎的叶珊竟然是这样一个人,不过他也没有生气,这些年他早就不知遇到了多少次类似的情况。
貌似除了何金银,他在白鹤书院还真没有遇到有哪个学子对他态度算得上是好的,这一切都只因他是身份是一名地位低下的厨房杂役。
方易不顾叶珊的反感,一把将信塞在了她的手中,口中以一种极为冷淡的语气快速说道:“我想你弄错了,这是何金银要我交给你的。”
“何金银?”叶珊似乎想起了什么,随后脸上露出了一丝愤怒:“他竟然没来……”
突然,她好像看到了什么,口中一顿,接着一把捉住方易的手放在了自己的腰间上,脸上迅速露出了厌恶和羞怒的神色。
就在方易一片茫然和不知所措时,他突然听到自己的身后传来了一声极为愤怒的怒吼:“畜生,我要砍了你的手。”
不用转头,方易都知道这把声音的主人是谁,叶珊的疯狂追求者之一,也是头号护花使者——林冲。
这时他如果还不知道什么情况,那他就真的是傻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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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优美的草坪上坐着两个十五六的少年,人手一叠红烧肉,地上是散乱着的几个酒瓶,其中一个少年长相厚实,身材虚胖,身穿着一件华丽的白色学子服,另一个少年同样是长相平凡,不过他的身体却有些瘦弱,身上穿着的只是一套非常普通的粗布衣服。
“小方,你说我为何就这么苦,每次跟人表白不是被人当面羞辱,就是被人背后放冷枪。”厚实虚胖少年往自己的嘴里狠塞了三大块红烧肉,在他说话的期间,时不时有些肉汁溅射出来。
旁边的方易赶紧将手中捧着的书稍微移远一些,防止这些溅射出来的油脂玷污了手中的书本。
这可是书院的书籍,如果有丝毫的损坏,他可赔不起。
“你以前不一直都是这样的吗?应该早就已经习惯了吧!”方易往自己的嘴里小心地塞了一小块红烧肉,然后继续埋头看起了手中的书籍。
他和眼前这位可不一样,他只是白鹤书院的一名厨房杂役,而何金银却是白鹤书院的学子,两者的地位相差天与地。
白鹤书院作为信义城唯一一间书院,它拥有崇高的地位就不必多言了。而且最重要的是,它传授的并不是普通的知识和技能,而是法术!能够呼风唤雨、飞天遁地的神奇法术。
当然要想进入白鹤书院,难度也是非同一般。信义城总共一百多万人,而白鹤书院每次招生却只招收那么几十个人,可谓是真正的万里挑一,因此可以说这里集聚了信义城所有的少年天才。
方易八岁时便父母双亡,年少的他在当时被一个远方亲戚带到了白鹤书院这里当一名杂役,一当便当到了现在。而他那个远方亲戚,现在也从厨房的大厨当上了厨房的主管,日子过得那个叫滋润。
虽然只是一名杂役,但方易也是有一定的机会可以接触到法术这种神奇的东西,例如他可以向白鹤书院的功绩院借阅法术书籍,不过这需要花费一定量的功绩。
功绩对于一名杂役来说,是一种无比珍贵而且极难获取的东西,方易当然不舍得随意浪费,于是他想出了一些办法使得自己既不用花费功绩,又可以看到法术书籍。
例如他现在手中这本《回春术》,就是他用一叠红烧肉和几瓶酒从何金银手里换来的,不过他只有一顿饭的时间,他当然得抓紧其中的每一分每一秒。
“这次不一样!”何金银说完,便从怀里掏出了一封精美的书信,一脸幸福地说道:“你看,这是我女神叶珊写给我的,她约我等下去见面。”
“不会吧!叶珊写信约你见面?”方易立即忘记了什么抓紧时间看书,因为何金银口中的这个消息实在是太疯狂太震撼了,比白天鹅爱上癞蛤蟆还要疯狂震撼几十倍。
白鹤书院的女神之一——叶珊居然写信给何金银,并且约他出来见面?
我勒了个乖乖!
“当然!这封信可是她的闺蜜亲手交给我的,难道还会有假?”何金银得意道。
“那不就得了,这样的大好事都栽在了你头上,你不是应该来一场喜极裸奔之旅,亏你之前居然还说你心情苦闷,要我给你送酒和红烧肉来。”方易忍不住吐槽道。
本来还笑容满面的何金银一听完这句话,立即就悲催了,只见他苦闷地说道:“你又不是不知道我最近这几个月的桃花运有多烂,我不敢跟她见面,而且我也不确定这会不会是其他人在玩我,不如你代我去吧,顺便帮我看看什么情况。”
“这种事情也能代的吗?人家约的是你又不是我,我拒绝。”方易想都没想便拒绝了,他也觉得何金银被人耍的可能性很大,这种当替死鬼的事情他可不愿意去做。
“要不这样,你如果肯代我去赴约,这书我借你一天。”何金银道。
“太少了!”方易摇了摇头。
“三天!”何金银咬着牙道。
“成交!”
“记住了,如果真的是她,记得替我去转告她我很乐意和她书信交往。”何金银叮嘱道。
……
吃完饭后,方易便朝着叶珊和何金银约定的地方走去。
刚来到目的地,方易便看到远处走来了一个身穿雪白色花纹秀裙的美丽女孩,精致的水晶耳环,乌黑的长发上套着一个有点像美丽花环的发环,肤如凝脂的手上戴着一个银白色的镯子,腰系着半月水波宫绦,脚上穿的是软缎靴,整个人显得如同一个公主一样。
女孩大概十七八岁左右,长得那个叫清艳绝伦、靓丽唯美,让人一看就不由一阵怦然心动。
“不会吧!真有这么大的馅饼砸中何金银这家伙的头!”方易心中的震撼简直无法用语言来表达。
眼前这个如同公主一般的女孩就是叶珊,白鹤书院无数男性心中的最美女神。不过不知道为何,方易只是对于她的容貌感到有些震撼,却对她一点感觉也没有。
方易朝着她直接走了过来,叶珊似乎也见惯了这种情况,于是放慢了自己的脚步。
对于这种随时随地都能碰到自己粉丝的情况,她早已习惯了。
方易来到了叶珊的面前,道:“请问是叶珊姑娘吗?”
叶珊皱了一下眉,她之前一眼就看出了这人应该是白鹤书院的杂役,本来看在他是自己粉丝的份上,她特意放慢了速度,但没想到这人竟然如此不知好歹,敢跑来搭讪她,也不看看自己是什么身份。
“我是!”叶珊淡淡地应道。
“你好,这是给你的,我……”方易从怀里掏出了何金银写给叶珊的回信。
可是刚说到一半便被叶珊冷声打断了:“这种垃圾你自己留着吧!还有,请认清你自己的身份,和我做朋友的人很多,但这绝不包括你。”
说完,她便仰着头不理会方易了,仿若她眼前是一片空气。
方易皱着眉头,他怎么也没想到大名鼎鼎的叶珊竟然是这样一个人,不过他也没有生气,这些年他早就不知遇到了多少次类似的情况。
貌似除了何金银,他在白鹤书院还真没有遇到有哪个学子对他态度算得上是好的,这一切都只因他是身份是一名地位低下的厨房杂役。
方易不顾叶珊的反感,一把将信塞在了她的手中,口中以一种极为冷淡的语气快速说道:“我想你弄错了,这是何金银要我交给你的。”
“何金银?”叶珊似乎想起了什么,随后脸上露出了一丝愤怒:“他竟然没来……”
突然,她好像看到了什么,口中一顿,接着一把捉住方易的手放在了自己的腰间上,脸上迅速露出了厌恶和羞怒的神色。
就在方易一片茫然和不知所措时,他突然听到自己的身后传来了一声极为愤怒的怒吼:“畜生,我要砍了你的手。”
不用转头,方易都知道这把声音的主人是谁,叶珊的疯狂追求者之一,也是头号护花使者——林冲。
这时他如果还不知道什么情况,那他就真的是傻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