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幼女许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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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珞华略施小计,初步达成了自己的目的,看着面前木愣愣发呆的小姑娘,一脸的笑容可掬。虽然还是远未长开的幼女,穿的也是破衣烂衫,但小姑娘已初具小美人的雏形,金珞华觉得哄回家里做个童养媳,怎么看都是赚到了。
儿子林暮没有修行资质,金珞华便不得不提早为他的将来做些筹谋,至少要让他有点安身立命的资本。小狗黑豆就是她向计老先生讨来的,来沙水这边,也是要为林暮做一件极重要的事,只是眼下还没有什么眉目。当然,给儿子找一门好的姻亲也是必不可少的,不能修行的世家少爷,大多会娶些修为低浅的平民女孩为妻,也有少数只求门当户对,会找个大家族不能修行的小姐,可无论哪种,都不合金珞华的意。不过林暮还小,还有七八年的时间从容安排,她也不急,只是在听林暮讲过海边遇险的事情之后,她的心思又被突然地勾了起来。
这个小姑娘不简单。七八岁独自流浪在外,一般的女孩子根本没有活下来的能力,她却把自己照顾得很好,这一定得益于早期的心智催化和意志培养,能这样做的只有那些家风严苛的修行大族。她能在水下呼吸,能瞬间击溃章鱼,凭空生出一身星力,却只能维持很短的一段时间,不出意外应该是用了某种灵宝。而能让非修行人水下呼吸,且暂时拥有一定星力的灵宝,金珞华能想到的只有“海神三宝”之一的“碧海冰心”。但那是可渡江海如平陆、可吸取他人星力为己所用的传说级至宝,两千余年未曾现世,她也不敢相信会出现在一个小女孩身上,可至少能确定那不是一般的宝贝。
小姑娘平时一定不敢以灵宝示人,这次为了救林暮才不小心暴露出来。换了别人一定会打灵宝的主意,但是金珞华不会,她打的是小姑娘本人的主意。
世家幼女,身怀重宝,孤身流浪,无依无靠,这简直是天赐良缘,是天上掉下来个儿媳妇给她。要血统有血统,要家世有家世,要宝贝有宝贝,要资质也一定有资质——重宝护身并催化过心智的孩子,一般都是家族下一代的核心子弟,要说没资质她可不信——最关键的是方便下手,方便从小培养感情,成就了一番美姻缘,生米煮成了熟饭,就算大人找上门来也为时晚矣。
所以金珞华果断出手了。一番蛊惑之后小姑娘已经棱角尽去,只有惶惑地站在她面前可怜巴巴望着这位未来的婆婆。小姑娘乍一听说金珞华就是白天那个男孩的妈妈,她也怀疑过对方是不是刻意过来骗她,但是先前那番欲擒故纵的戏码让她觉得人家好像还不乐意要自己,如果不是自己好奇追问,这女人就摇头叹气地走掉了。于是为了肚子里尚未发芽可迟早会发芽的孩子,她六神无主地站在金珞华面前,不知该把手脚放在哪儿。
“我家小暮是淮清侯的第五子,名副其实的王侯之子,你却只是个普通的流浪儿,门第相差实在是太悬殊。即便是机缘巧合,你有了小暮的孩子,也很难嫁过来做正妻,连妾室都不是很够资格啊。”金珞华仍是一副为难的语气,她要诱使对方说出真正的身世。
孩子毕竟是孩子,到了这个节骨眼儿上,小姑娘早已乱了分寸。她生怕人家又掉头走掉,慌忙问道:“那,我是海神的后人,这样够不够?”
“海神?”金珞华一怔,眼睛不由亮了起来。她又想到了至宝“碧海冰心”,那就是海神一族的传承之宝,难道真在这小姑娘身上?
海神并不是盘古、女娲那种上古神祗,而是两千多年前现世的一位强大修行人,名叫徐福。此人曾一度威震南北海域,凭一人之力驱退威胁海岸渔民的亿万海洋星兽,时至今日,沿海百里之内都少有星兽敢于出没,他平生数次出海探索海外岛屿,并保护国人向海外移民,只是最终不知所踪,人们纷纷传言他已升入神界,尊其为海洋渔民的保护神,是为海神。他是古往今来大周帝国最顶尖的修行人之一,也是琅琊徐氏家族的创始人,只是修行界纷传其真正传承在海外琉球,也不知是真是假。
“你来自琅琊?”金珞华问。
小姑娘摇了摇头:“我从海上来。”
“琉球?”金珞华心里一颤。
“嗯。”小姑娘点点头,神色一片黯然,“我和哥哥渡海来的,途中遇到大群海兽袭击,走散了。我昏迷以后醒过来,就到了这片海滩。”
看来传说是真的了,海神的传承果然是在琉球,琉球与大陆之间隔着汪洋大海,数不尽的强大海兽拦在中间,难怪大陆修行界对海神至宝的下落一无所知。金珞华知道,这次八成是真的捡到宝了。小姑娘提到家人,显然是勾起了伤心事,她清冷倔强的眼睛里又开始泛起了泪光,泫然欲泣的样子极惹人怜爱。金珞华走上前去,俯身轻轻摸了摸她有些杂乱的头发,柔声安抚道:“不要难过,哥哥只是跟你走散了,你看你都没事,他也一定不会有事的。”
小姑娘紧紧绷着嘴唇,努力不让眼泪流下来,默默地点了点头。她觉得眼前的女人真的很温柔,像妈妈一样。
“丫头,你叫什么名字?我也不能一直丫头丫头地叫你。”
“巫山月。”
金珞华又是一怔:“你姓巫?海神一族不是姓徐吗?”
“我随母姓。”巫山月说完,稍稍犹豫了一下,又补充道:“我爹死了,妈妈也死了,家族内乱,他们要赶我们走,妈妈死前说让我们来帝国寻亲,让我以后就用这个名字。……我没骗你!”
“我相信你。”金珞华微微一笑,心想这也是一个身世坎坷的孩子,父母双亡,无家可归,只是那些海神族人多半不知道碧海冰心在她身上,才会赶她出来,不由轻叹了一声,“你是海神后裔,出身倒是配得上小暮……”
她话未说完,巫山月便急切地问道:“那我能做正妻吗?”她只想做原配正妻,不想做二夫人三夫人四夫人,妈妈就是做妾的,爹爹一死就再无地位,而且做正妻做大房,这关系到个人尊严。
看惯了男人三妻四妾,这里的女孩子根本不懂一夫一妻的平等相待,她们只想为自己争一个合理的地位,巫山月也不例外。
金珞华已经占了大便宜,倒也没想再为难这可怜的小姑娘。她本想再谨慎一点,确认一下对方会不会修行,但是一想小暮不会修行的事迟早会暴露,不如就故意忽略这一步,到时也好说“我家没就修行的事要求你,你也不该要求我家小暮”,反正这个疑似身携秘宝的小儿媳妇是不大可能不会修行的,区别只是资质好一点还是差一点而已。
为儿子机关算尽之后,金珞华终于点了点头:“你嫁过来就是原配啊,自然是正妻。”
巫山月一颗吊着的心总算是放了下来,可是还远不到结婚年龄就莫名其妙把自己许出去了,跟对方还仅见过一面,想起来她仍是满心委屈,微微嘟着小嘴儿看着眼前的未来婆婆,脑子里一片空白。金珞华手臂伸过来轻轻搂住了她,她下意识地挣扎了一下,但还是容忍了对方的“唐突”。
“那就跟我回去吧。”金珞华怜爱地说道,“一个人住在这儿太危险了。”
怀里的小姑娘却依然倔强地摇了摇头:“不,我还没过门儿,不能去你家,我是海神的后人,海神庙就是我的家,我哪儿也不去!”嘴上这样说着,她心里想的却是不能让人家看不起,自己没有亲人撑腰做主,跑过去吃人家住人家的,这样过上几年,哪好意思再去讲究什么尊严要求什么地位?大人空口白牙的许诺,恐怕没几句是靠得住的。
想到这一节,巫山月灵机一动,从金珞华臂弯里挣出来,跑到由几块木板拼成的小床边上,从床底摸出一个蜡烛头,点燃了,小心翼翼地把它放在正对庙门的海神像前。海神徐福长得很富态,面带着千年不变的和蔼微笑。神像前摆着两个木板做的粗糙牌位,上面分别刻着“母亲巫梦灵”和“父亲徐闻钟”字样,这是小姑娘一早就刻了供奉好的。
然后她跑过来抓住金珞华的手,一板一眼地说道:“我们要在这里起个誓,以后谁都不能反悔。”
金珞华看她跑来跑去地忙活,正想出声询问,一听她这样说,心里不禁乐开了花。就是要做个简单的订婚仪式嘛,就算她不说,自己也要提的。巫山月觉得大人的话不靠谱,金珞华更觉得小孩子的话才做不得数,今天说好了没准明天就开始倒账,为防万一,让她在敬爱的家人面前起誓是必须的,当下自然是一口答应。
巫山月弯腰跪在神像和灵牌前面,十分郑重地磕了三个响头,用脆生生的声音说道:“爹爹,妈妈,还有海神老祖宗在上,今天月儿要跟淮清侯五少爷林暮订下婚事,你们一定要祝福月儿,保佑月儿。林暮他不在这里,我不知道你们喜不喜欢他,嗯,我也不知道自己喜不喜欢他,可是我,我……怀了他的孩子,我不能让孩子没有父亲,所以我只能嫁给他,……妈妈说不要做妾,我不是做妾,是正室,我们,一定会好好在一起的,请你们放心。”
金珞华在一旁静静听着,虽然中间有些不必要的孩子话,但整个看来中规中矩,她很满意。
巫山月跪拜完毕站起身,金珞华便拿着一束香走上前去,凑在蜡烛上点着了,双手持香对着女孩父母的灵牌鞠了三个躬,郑重其事地说道:“徐家哥哥嫂子在天有灵,今天,我金珞华代儿子小暮和你们的女儿月儿定下婚约,从现在起,她就是我林家的媳妇,我会待她如我的亲生女儿,且必在十年之内正式迎娶她进门,让她做小暮的正室妻子,如违此誓,天罚加身。”
说完,金珞华把那束香插在巫山月父母的牌位前,又拜了一拜。转过身,见小姑娘站在一侧,摇曳的烛光映得小脸红扑扑的,羞意十足,憨态可掬。
一大一小两个女人,在烛光中相视一笑。各自一番算计之后,都觉得自己心愿得遂,就这样连个招呼都没打就私自做主,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订下了林暮的终身大事。
相对于世家大族隆重而复杂的定亲仪式,海神庙内的这场约定寒酸得如同儿戏,不过这有什么要紧?两个当事人各怀诚意俱都心满意足就够了。金珞华还不想把这件事情告知林府上下,毕竟女孩身份特殊,她唯恐知道的人多了会生出许多事端,说到底小暮是配不上人家的,真能把这个儿媳妇牢牢攥在手里时再广而告之也不迟。至于林凤山会不会同意这场婚事,他又有什么反对的理由?除了飘零孤苦,相貌、资质、家世、修养,哪一点不尽人意?何况,他还会真正关心林暮这个废柴儿子吗?
金珞华只是觉得有些对不起儿媳妇。仪式简单些也就罢了,礼物和定金还是一定要给的。她送给巫山月一只黑宝石戒指,能自动调整宽窄大小,其内开辟有十数平米的储存空间,并自带短距离瞬间传送的能力,只是需要星力激发才能使用。这是一件比较实用的护身灵宝,还是当年林凤山送她的定情信物,如今她毫不吝惜地把它转给了自己的儿媳。巫山月珍而重之地收下了这件礼物,很不好意思地回赠了一条自己串的贝壳项链,她在来大陆的途中与哥哥失散,身上的东西也都被海水冲走了。
让金珞华十分头疼的是,这个倔强的小女孩死活不肯跟她回家,坚持要继续住在海神庙里。金珞华拗不过她,不过第二天一早就请了几个工匠对海神庙进行了精心修缮,重新加固了屋顶,换上了结实的门窗,又给她定做了一张真正的床,添置了几件新衣服,可是再送去别的财物,她却又死活都不肯接受了。她觉得受人帮助总该有个限度,不想过于依赖别人,哪怕是亲人也一样。
于是林暮的小未婚妻依然住在海神庙里延续着原来的生活轨迹,林暮本人却浑浑噩噩对婚约一无所知。不是所有孩子都像巫山月小朋友那样早熟,金珞华觉得儿子太小不懂婚姻是怎么回事,知道了反而扰乱心绪,打算过几年再对他说,不过女孩回赠的贝壳项链她还是给了儿子,也告诉了他这是巫山月送的礼物。林暮高高兴兴地挂在了脖子上,好像受了别人天大的恩惠一般,更多地央求妈妈去帮助那个可怜的流浪儿。(未完待续。)
金珞华略施小计,初步达成了自己的目的,看着面前木愣愣发呆的小姑娘,一脸的笑容可掬。虽然还是远未长开的幼女,穿的也是破衣烂衫,但小姑娘已初具小美人的雏形,金珞华觉得哄回家里做个童养媳,怎么看都是赚到了。
儿子林暮没有修行资质,金珞华便不得不提早为他的将来做些筹谋,至少要让他有点安身立命的资本。小狗黑豆就是她向计老先生讨来的,来沙水这边,也是要为林暮做一件极重要的事,只是眼下还没有什么眉目。当然,给儿子找一门好的姻亲也是必不可少的,不能修行的世家少爷,大多会娶些修为低浅的平民女孩为妻,也有少数只求门当户对,会找个大家族不能修行的小姐,可无论哪种,都不合金珞华的意。不过林暮还小,还有七八年的时间从容安排,她也不急,只是在听林暮讲过海边遇险的事情之后,她的心思又被突然地勾了起来。
这个小姑娘不简单。七八岁独自流浪在外,一般的女孩子根本没有活下来的能力,她却把自己照顾得很好,这一定得益于早期的心智催化和意志培养,能这样做的只有那些家风严苛的修行大族。她能在水下呼吸,能瞬间击溃章鱼,凭空生出一身星力,却只能维持很短的一段时间,不出意外应该是用了某种灵宝。而能让非修行人水下呼吸,且暂时拥有一定星力的灵宝,金珞华能想到的只有“海神三宝”之一的“碧海冰心”。但那是可渡江海如平陆、可吸取他人星力为己所用的传说级至宝,两千余年未曾现世,她也不敢相信会出现在一个小女孩身上,可至少能确定那不是一般的宝贝。
小姑娘平时一定不敢以灵宝示人,这次为了救林暮才不小心暴露出来。换了别人一定会打灵宝的主意,但是金珞华不会,她打的是小姑娘本人的主意。
世家幼女,身怀重宝,孤身流浪,无依无靠,这简直是天赐良缘,是天上掉下来个儿媳妇给她。要血统有血统,要家世有家世,要宝贝有宝贝,要资质也一定有资质——重宝护身并催化过心智的孩子,一般都是家族下一代的核心子弟,要说没资质她可不信——最关键的是方便下手,方便从小培养感情,成就了一番美姻缘,生米煮成了熟饭,就算大人找上门来也为时晚矣。
所以金珞华果断出手了。一番蛊惑之后小姑娘已经棱角尽去,只有惶惑地站在她面前可怜巴巴望着这位未来的婆婆。小姑娘乍一听说金珞华就是白天那个男孩的妈妈,她也怀疑过对方是不是刻意过来骗她,但是先前那番欲擒故纵的戏码让她觉得人家好像还不乐意要自己,如果不是自己好奇追问,这女人就摇头叹气地走掉了。于是为了肚子里尚未发芽可迟早会发芽的孩子,她六神无主地站在金珞华面前,不知该把手脚放在哪儿。
“我家小暮是淮清侯的第五子,名副其实的王侯之子,你却只是个普通的流浪儿,门第相差实在是太悬殊。即便是机缘巧合,你有了小暮的孩子,也很难嫁过来做正妻,连妾室都不是很够资格啊。”金珞华仍是一副为难的语气,她要诱使对方说出真正的身世。
孩子毕竟是孩子,到了这个节骨眼儿上,小姑娘早已乱了分寸。她生怕人家又掉头走掉,慌忙问道:“那,我是海神的后人,这样够不够?”
“海神?”金珞华一怔,眼睛不由亮了起来。她又想到了至宝“碧海冰心”,那就是海神一族的传承之宝,难道真在这小姑娘身上?
海神并不是盘古、女娲那种上古神祗,而是两千多年前现世的一位强大修行人,名叫徐福。此人曾一度威震南北海域,凭一人之力驱退威胁海岸渔民的亿万海洋星兽,时至今日,沿海百里之内都少有星兽敢于出没,他平生数次出海探索海外岛屿,并保护国人向海外移民,只是最终不知所踪,人们纷纷传言他已升入神界,尊其为海洋渔民的保护神,是为海神。他是古往今来大周帝国最顶尖的修行人之一,也是琅琊徐氏家族的创始人,只是修行界纷传其真正传承在海外琉球,也不知是真是假。
“你来自琅琊?”金珞华问。
小姑娘摇了摇头:“我从海上来。”
“琉球?”金珞华心里一颤。
“嗯。”小姑娘点点头,神色一片黯然,“我和哥哥渡海来的,途中遇到大群海兽袭击,走散了。我昏迷以后醒过来,就到了这片海滩。”
看来传说是真的了,海神的传承果然是在琉球,琉球与大陆之间隔着汪洋大海,数不尽的强大海兽拦在中间,难怪大陆修行界对海神至宝的下落一无所知。金珞华知道,这次八成是真的捡到宝了。小姑娘提到家人,显然是勾起了伤心事,她清冷倔强的眼睛里又开始泛起了泪光,泫然欲泣的样子极惹人怜爱。金珞华走上前去,俯身轻轻摸了摸她有些杂乱的头发,柔声安抚道:“不要难过,哥哥只是跟你走散了,你看你都没事,他也一定不会有事的。”
小姑娘紧紧绷着嘴唇,努力不让眼泪流下来,默默地点了点头。她觉得眼前的女人真的很温柔,像妈妈一样。
“丫头,你叫什么名字?我也不能一直丫头丫头地叫你。”
“巫山月。”
金珞华又是一怔:“你姓巫?海神一族不是姓徐吗?”
“我随母姓。”巫山月说完,稍稍犹豫了一下,又补充道:“我爹死了,妈妈也死了,家族内乱,他们要赶我们走,妈妈死前说让我们来帝国寻亲,让我以后就用这个名字。……我没骗你!”
“我相信你。”金珞华微微一笑,心想这也是一个身世坎坷的孩子,父母双亡,无家可归,只是那些海神族人多半不知道碧海冰心在她身上,才会赶她出来,不由轻叹了一声,“你是海神后裔,出身倒是配得上小暮……”
她话未说完,巫山月便急切地问道:“那我能做正妻吗?”她只想做原配正妻,不想做二夫人三夫人四夫人,妈妈就是做妾的,爹爹一死就再无地位,而且做正妻做大房,这关系到个人尊严。
看惯了男人三妻四妾,这里的女孩子根本不懂一夫一妻的平等相待,她们只想为自己争一个合理的地位,巫山月也不例外。
金珞华已经占了大便宜,倒也没想再为难这可怜的小姑娘。她本想再谨慎一点,确认一下对方会不会修行,但是一想小暮不会修行的事迟早会暴露,不如就故意忽略这一步,到时也好说“我家没就修行的事要求你,你也不该要求我家小暮”,反正这个疑似身携秘宝的小儿媳妇是不大可能不会修行的,区别只是资质好一点还是差一点而已。
为儿子机关算尽之后,金珞华终于点了点头:“你嫁过来就是原配啊,自然是正妻。”
巫山月一颗吊着的心总算是放了下来,可是还远不到结婚年龄就莫名其妙把自己许出去了,跟对方还仅见过一面,想起来她仍是满心委屈,微微嘟着小嘴儿看着眼前的未来婆婆,脑子里一片空白。金珞华手臂伸过来轻轻搂住了她,她下意识地挣扎了一下,但还是容忍了对方的“唐突”。
“那就跟我回去吧。”金珞华怜爱地说道,“一个人住在这儿太危险了。”
怀里的小姑娘却依然倔强地摇了摇头:“不,我还没过门儿,不能去你家,我是海神的后人,海神庙就是我的家,我哪儿也不去!”嘴上这样说着,她心里想的却是不能让人家看不起,自己没有亲人撑腰做主,跑过去吃人家住人家的,这样过上几年,哪好意思再去讲究什么尊严要求什么地位?大人空口白牙的许诺,恐怕没几句是靠得住的。
想到这一节,巫山月灵机一动,从金珞华臂弯里挣出来,跑到由几块木板拼成的小床边上,从床底摸出一个蜡烛头,点燃了,小心翼翼地把它放在正对庙门的海神像前。海神徐福长得很富态,面带着千年不变的和蔼微笑。神像前摆着两个木板做的粗糙牌位,上面分别刻着“母亲巫梦灵”和“父亲徐闻钟”字样,这是小姑娘一早就刻了供奉好的。
然后她跑过来抓住金珞华的手,一板一眼地说道:“我们要在这里起个誓,以后谁都不能反悔。”
金珞华看她跑来跑去地忙活,正想出声询问,一听她这样说,心里不禁乐开了花。就是要做个简单的订婚仪式嘛,就算她不说,自己也要提的。巫山月觉得大人的话不靠谱,金珞华更觉得小孩子的话才做不得数,今天说好了没准明天就开始倒账,为防万一,让她在敬爱的家人面前起誓是必须的,当下自然是一口答应。
巫山月弯腰跪在神像和灵牌前面,十分郑重地磕了三个响头,用脆生生的声音说道:“爹爹,妈妈,还有海神老祖宗在上,今天月儿要跟淮清侯五少爷林暮订下婚事,你们一定要祝福月儿,保佑月儿。林暮他不在这里,我不知道你们喜不喜欢他,嗯,我也不知道自己喜不喜欢他,可是我,我……怀了他的孩子,我不能让孩子没有父亲,所以我只能嫁给他,……妈妈说不要做妾,我不是做妾,是正室,我们,一定会好好在一起的,请你们放心。”
金珞华在一旁静静听着,虽然中间有些不必要的孩子话,但整个看来中规中矩,她很满意。
巫山月跪拜完毕站起身,金珞华便拿着一束香走上前去,凑在蜡烛上点着了,双手持香对着女孩父母的灵牌鞠了三个躬,郑重其事地说道:“徐家哥哥嫂子在天有灵,今天,我金珞华代儿子小暮和你们的女儿月儿定下婚约,从现在起,她就是我林家的媳妇,我会待她如我的亲生女儿,且必在十年之内正式迎娶她进门,让她做小暮的正室妻子,如违此誓,天罚加身。”
说完,金珞华把那束香插在巫山月父母的牌位前,又拜了一拜。转过身,见小姑娘站在一侧,摇曳的烛光映得小脸红扑扑的,羞意十足,憨态可掬。
一大一小两个女人,在烛光中相视一笑。各自一番算计之后,都觉得自己心愿得遂,就这样连个招呼都没打就私自做主,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订下了林暮的终身大事。
相对于世家大族隆重而复杂的定亲仪式,海神庙内的这场约定寒酸得如同儿戏,不过这有什么要紧?两个当事人各怀诚意俱都心满意足就够了。金珞华还不想把这件事情告知林府上下,毕竟女孩身份特殊,她唯恐知道的人多了会生出许多事端,说到底小暮是配不上人家的,真能把这个儿媳妇牢牢攥在手里时再广而告之也不迟。至于林凤山会不会同意这场婚事,他又有什么反对的理由?除了飘零孤苦,相貌、资质、家世、修养,哪一点不尽人意?何况,他还会真正关心林暮这个废柴儿子吗?
金珞华只是觉得有些对不起儿媳妇。仪式简单些也就罢了,礼物和定金还是一定要给的。她送给巫山月一只黑宝石戒指,能自动调整宽窄大小,其内开辟有十数平米的储存空间,并自带短距离瞬间传送的能力,只是需要星力激发才能使用。这是一件比较实用的护身灵宝,还是当年林凤山送她的定情信物,如今她毫不吝惜地把它转给了自己的儿媳。巫山月珍而重之地收下了这件礼物,很不好意思地回赠了一条自己串的贝壳项链,她在来大陆的途中与哥哥失散,身上的东西也都被海水冲走了。
让金珞华十分头疼的是,这个倔强的小女孩死活不肯跟她回家,坚持要继续住在海神庙里。金珞华拗不过她,不过第二天一早就请了几个工匠对海神庙进行了精心修缮,重新加固了屋顶,换上了结实的门窗,又给她定做了一张真正的床,添置了几件新衣服,可是再送去别的财物,她却又死活都不肯接受了。她觉得受人帮助总该有个限度,不想过于依赖别人,哪怕是亲人也一样。
于是林暮的小未婚妻依然住在海神庙里延续着原来的生活轨迹,林暮本人却浑浑噩噩对婚约一无所知。不是所有孩子都像巫山月小朋友那样早熟,金珞华觉得儿子太小不懂婚姻是怎么回事,知道了反而扰乱心绪,打算过几年再对他说,不过女孩回赠的贝壳项链她还是给了儿子,也告诉了他这是巫山月送的礼物。林暮高高兴兴地挂在了脖子上,好像受了别人天大的恩惠一般,更多地央求妈妈去帮助那个可怜的流浪儿。(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