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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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叫什么?”宋玉姐收回视线, 端起面前的一杯酒浅浅抿了一口问曹绮红。
曹绮红脱口而出:“单名一个珍字,也就是珍宝的珍,今年十六岁。”
宋玉姐笑:“你倒知道地如此清楚?”
曹绮红:“她爹是去年才进京的,官家亲封的殿前都指挥史,掌管禁军, 这个官职若不是深得官家信任的人是不能担任的。朝中大臣, 没有人不侧目, 对于其家眷亲戚定然也是探听得清清楚楚。我爹和我哥就在饭桌上说起过冯家人, 这个冯珍也是从他们嘴里听来的。据说这个冯珍弓马娴熟,在边关时就常随父兄上阵杀敌,没有人把她当女儿家。进了京之后,她也是我行我素, 常常男装示人, 让不知根底的人常把她错认为男子。对了, 上一回你大哥手下的人劫持谢二娘,就是让冯珍带着禁军斥候去找到谢二娘的……”
“这个我知道,只是, 我没想到她是长这样的。”宋玉姐端着酒杯,又遥遥地看了那个冯珍一眼。
曹绮红忽然皱了粥眉,有些玩味地看了看宋玉姐, 嗤笑道:“她可是个女子啊,自然是不同于一般男子,容貌俊秀。”
今日来宋家正店参加顺娘和谢二娘两个孩子的满月宴的也有几桌女客,曹绮红和宋玉姐坐一桌, 谢二娘和冯珍还有沈家姐妹坐一桌,两桌人之中还坐着其她几桌人。恰巧此时奶娘楚氏抱着两个孩子进来,坐在这间屋子里吃席的女人
有不少人过去看孩子,宋玉姐也站起来走了过去。
曹绮红见状,也跟随在宋玉姐身后过去了。
此时谢二娘从楚氏手里接过了女儿抱在怀里逗弄着,冯珍也凑过去笑眯眯地看着。
“哟,这小娘子生得好生标致,以后定然是个不比她娘差的美人儿。”忽然一个人染着丹蔻的手伸过去摸了摸喜明萱的脸笑着说。
都不用抬起头来看是谁,谢二娘已经知道了这个说话的人是谁了。
现如今面对宋玉姐,谢二娘也没像以往那样紧张了。自打上次出了劫持的事情之后,宋玉姐上门儿来向她致歉,然后再没有来喜家找顺娘,顺娘也没跟宋玉姐来往。谢二娘觉得自己的小日子过得十分宁静惬意,没有把宋玉姐再当成威胁。就是这一次顺娘为两个孩子办满月酒挑选了宋家正店作为办酒席的地方,谢二娘也没有出言反对。
“承宋娘子吉言。”谢二娘抬头迎着宋玉姐的目光笑道。
宋玉姐点点头,接着她撸下手腕上的一个金镯往小女郎的襁褓里塞,说自己就把这给孩子做见面礼吧。
谢二娘忙说太贵重了,使不得。
宋宋玉姐笑道:“你生了千金,她就能受得起我给的几两金,记住哟,我可只给你生的这个小女郎,小郎君可是没有的。”
“哎呀,宋娘子这是偏心了,为何独独爱女郎,不爱郎君。”
“这话没说对,宋娘子自己就生了个小郎君,她怎会不爱郎君了。”
宋玉姐含笑不语,转身走开时,被后面的人一挤,站不稳,尽然踩着了坐在谢二娘身边的冯珍的脚,于是宋玉姐很快就向冯珍道歉。
冯珍自然说不要紧,宋玉姐接了一句话:“冯小娘子,你说咱们是不打不相识还是不踩不相识呢?”
“两者兼有。”
“那改日有空我倒要向冯小娘子好好请教,还请你不吝赐教。”
“好说好说。”
“一言为定。”
说完,宋玉姐莲步轻移,重新走了回去入席。
曹绮红全程没吭一声,又跟在宋玉姐身后走回去,坐在了她身边,不咸不淡地说了一句:“其实玉姐你问人家冯小娘子的话,我也能替你指点迷津呢。”
宋玉姐笑:“我偏要她说。”
曹绮红:“这倒有些意思了,难不成你想攀附权贵?”
宋玉姐:“你这么说也是可以。”
曹绮红微微摇头,道:“我却是有些看不透你了……”
嘴上这样说,但她的心里却开始有了疑惑,想到了另外一种解释。
只不过,虽然想到了宋玉姐有可能男女不忌,喜欢穿男装的女子,但曹琦红还是不大敢肯定。
思及至此,她又去看那冯珍,不知道为何,她又想到了宋玉姐之前喜欢的那个喜二郎。
忽然,她脑子里就像是打了个闪一样,居然想到了喜二郎不会也是个女扮男装的女子吧?
有了这种想法之后,一时之间,就像是要印证这种推测一样,曹绮红想起了关于喜二郎的种种。
比如说身高,比如没有看见喉结,也没有看见过胡须,喜二郎的肤色尽管和普通男子差不多,可是脸上却要光滑得多。
但要是像自己推测的喜二郎是个女扮男装的男子,那人家可是跟谢二娘成亲,生了两个孩子呀。
这让曹绮红犯迷糊了,然而她觉得自己前一个推论是不会错的,那就是宋玉姐明显对女扮男装的冯珍感兴趣,刚才借着过去恭贺人家谢二娘喜得千金,故意跟冯珍搭话。
要是宋玉姐真得对女子感兴趣的话,她倒觉得是一件好事。
俗话不是说,近水楼台先得月吗,她可是比冯珍离宋玉姐要近得多。这么久了,宋玉姐都没有感觉出来自己对她的一些情意,或者在确定宋玉姐也能够喜欢女子接受女子之后,自己应该做出一些改变?
先前她一直那么久没有对宋玉姐表白,不过是担心自己过于冒昧了,以后跟宋玉姐连朋友都做不成。然而现在出现了这个冯珍,倒让她有了点儿危机感,觉得自己要是再不改变,宋玉姐怕是要属于别人了。
虽然,她觉得冯珍不大可能喜欢宋玉姐这样的,要是冯珍真是一个喜欢女子的女郎的话。
冯珍喜不喜欢女子,这个问题,其实还有一个人想过,那就是谢二娘。
她总觉得冯珍对自己过于好了,在扔掉那一瓶子治疗疤痕的御药之前,她是觉得冯珍大概会是跟自己和顺娘相同的人。尽管她面对着顺娘时,坚决不承认顺娘的推测,那就是冯珍喜欢自己。
后面她扔掉了那瓶冯珍给的祛疤痕的御药,也就想当然地将冯珍划在了不喜欢女人的那一类里面。
其实这不过是掩耳盗铃而已,只是她从来没有认真仔细去想过。
谢二娘此时在宋玉姐笑着对冯珍说了那么多话之后,忽然想,要是冯珍跟宋玉姐凑成一对的话,对大家都是好事。那样一来,估计顺娘会彻底放下宋玉姐,冯珍呢也不会成为顺娘嫉妒的对象,也不会成为自己的诱惑了。
她觉得自己现如今不但有顺娘,还有了孩子,有了一个完整的家,就应该杜绝一切诱惑,好好地跟顺娘和孩子们一起过日子。
所以,她惟愿冯珍若真是喜欢女子的话,能够跟同样也喜欢女子的宋玉姐在一起。比起对她始终是诱惑的冯珍来说,她更喜欢跟冯珍是淡淡若水的朋友。
宋玉姐隔天果然命人送了一张请柬去冯府,请冯珍到家里吃茶说话。
冯珍呢,接了请柬想了想,后面果真欣然赴约了,至于两个人谈了些什么,谁都不知道。只是两人就此成为了朋友,也常来常往了。碰到冯珍去宋玉姐家里玩,曹绮红也在的时候,三个人还在一起吃茶吃酒,俨然都成为了朋友一样。
倏忽一年多转眼过去,进入了嘉佑四年的八月,顺娘开始在汴梁城里找房子,打算买一座像样的宅院,让一家人住得好一些。
自从开了第二家石炭铺子,这一年多下来,她不但将之前借的岳父岳母的钱都还了,还攒下了三千多贯钱。她留下了一千贯钱,打算留着这个钱作为买卖的流动资金,剩下的二千三百贯钱,她呢,也做了安排,那就是用两千贯去买一个两进带花园,或者三进的房子。剩下的三百贯钱,她也有打算,回喜家庄把之前的喜家的老屋买回来,顺带着修葺一翻,再在喜家庄买上几十亩好地,然后雇佣当地庄子上的农人帮着守房子和将地租出去给别人种。
这要在京城买房子也不是小事,顺娘托了人帮着找那些要出售符合自己条件的房子,再慢慢去看。
在挑选到合适的房子并且买下之前,她带着老娘回了趟喜家庄,把之前卖出去的老宅和地都买了回来,趁着找工匠修葺破旧的老屋,她又去买了喜家庄附近的五十亩好地。
当然,这一趟她带着老娘回喜家庄是以穿女装的样子回去的。
刘氏经过宋玉姐介绍的御医的诊治,两年多后,已经可以说话,虽然话说得不是那么利索,也能够行走了,尽管要拄着拐杖。
那御医说了,再坚持治上一年,刘氏丢掉拐杖行走有望,话也能说得更加流利。
刘氏听了,私下对顺娘说要不别治了,就是现在这样她已经很满意了。因为就她知道的,之前她看见过的偏瘫的人,大多数都是要不了一两年就死了,哪有像她这样,居然还能够说话和拄着拐杖走路。
她能够这样,还是多亏了顺娘肯花钱,还给她找了御医来。
这两年下来,她晓得自己花的钱比回来买喜家老宅还有地的钱都多,再治上一年,怕是还要花一两百贯钱进去,这可比可成在华氏族学花的钱都更多,她实在舍不得。
顺娘听了就对她说,让她别操心钱的事情,她说自己的生意做得很好,这一二百贯不算什么。她还说,要是老娘不把病治好,这个钱可白花了,而且以后见了人家宋玉姐也不好交代。毕竟怕人说,请了个御医,又花了那么多钱,没把这偏瘫个治好,那不是让人家御医的名声受损吗?
刘氏听了顺娘的话,这才不固执地坚持不再治疗了。
这一趟回喜家庄来,她别提多高兴了。
顺娘亲自赶着自己家买的大青骡套的车,赶着车回喜家庄,到了喜家庄,花了几十文钱借住在原先喜家的老邻居家里,顺娘就去办事了。
刘氏就跟庄子上的妇人们唠嗑,大家都对喜家人三年后就回来买回原先卖出去的老房,又去买了庄子附近几十亩好地吃惊非小。
纷纷问刘氏是不是给顺娘找了个好女婿,女婿家又有钱,所以这才有钱回来买屋买地呀。当然,也有人在心里暗自猜测,别不是刘氏把守寡的大郎媳妇齐氏给人家做媳妇了吧。毕竟这一趟回来,要是顺娘嫁了有钱人,不是该那个有钱的女婿陪着顺娘一起回来吗?但顺娘却是一个人回来的,而齐氏又没见着回来,所以极有可能是刘氏把守寡的媳妇卖钱了。
刘氏骄傲地告诉她们,这一趟回来买房子买地,这都是因为顺娘能干,在外头做买卖赚的钱。
她这么一说,那些妇人同样吃惊不小,因为顺娘这么一个待嫁的女子又没有成亲,竟然有本事做买卖挣钱,这也是挺稀奇的。她们就问刘氏顺娘做的什么买卖啊,刘氏据说顺娘做的绸缎生意,去金城镇淘些便宜的货去东京城里卖,赚了钱。
这可是她来时跟顺娘商量好的,绝对不能对庄子上的人说实话,包括她做的什么生意,在哪里住。就是害怕有人到时候进城去找到喜家一打听,那时候她这女扮女装的事情被知道了,那是一定会有祸事上门的。
刘氏这一说,这些庄子上的妇人们都释然了,这出去三年做三年绸缎买卖,攒下二三百贯钱倒是可能。
庄子上修葺房子买地都是大新闻,顺娘和刘氏回到喜家庄的那段时间,整个庄子上的大人小孩就跟赶集一样往喜家老屋跟前凑。
顺娘毕竟不是原主,而且穿来的时候也没看见过这些人,见到那些人见天围堵着喜家的老宅,又吵又闹,真是很不喜欢,巴不得办完事就早点儿回去。
好容易半月之后,顺娘带着老娘回乡买房置地,雇了人守房子种地的事情办完,她就带着老娘回了城。
然后顺娘就惊奇地发现,老娘这一趟回了喜家庄之后,说话都比去之前更利索了,或者是跟那些庄子上的女人们整日家唠嗑的原因,这半个月说的话比一年在喜家都说得多。
刘氏告诉顺娘,这一趟回去把老家的事情办了,以后她就没那么操心顺娘了。因为就算顺娘的买卖哪日出了问题,再不济一家人还能够回喜家庄去过活呢。
顺娘点头:“古话说狡兔三窟,这才挖了一个呢,待到来年再赚些钱,我再去别的地方多买些地,弄个庄园起来,到时候我们一家人到了夏日还能去庄园里头消暑,别提多美了。”
刘氏一听,立马说这样好,她觉得买地永远比买房子实在。
顺娘却不这样认为,她认定一条,在东京城里买房子一样不比花同样的钱买地的收益少,甚至还要多。她想弄个庄园起来,除了想要多个退路外,另外就是她这个穿越者在穿前实在是很羡慕那些拥有庄园的人,尤其是英伦贵族的那种庄园。当然,在这时候的大宋,要建个庄园也不可能是欧式的,只可能是中式的。可即便是中式的庄园,顺娘也觉得能够满足她的梦想。
只是这样一个庄园,没有两三千贯也是弄不起来的,所以她才说还要赚上一年的钱才行。
回到了汴梁城家里,顺娘发现两个平时她一回来就摇摇晃晃跑过来抱住她小腿,亲热地在她腿上蹭,稚气地口齿不清喊她“爹”的两个娃儿不过来了。
原来顺娘这出去了半个多月,他们都不认识她了。
谢二娘走过来直笑,指着顺娘对两个孩子说:“大狗,二丑,快叫爹呀。爹出去一趟,你们就不认识了么?”
顺娘见他们还犹犹豫豫地,就走过去,一手一个把他们抱起来,说自己是大虫,要咬掉他们的小耳朵了。一边说,一边作势去咬他们的小耳朵,吓得他们两个哇哇叫,连忙喊娘救命。
喊完了,就咯咯咯地笑,最后抱着顺娘的脖颈,小嘴儿亲她的脸,喊爹了。
这个老虎吃耳朵的游戏是顺娘常跟他们一起玩的,只要这么一招,两个孩子就想起她是谁了。
顺娘狠狠地亲了两个孩子一通,这才把他们放下地,让随后进来的乳娘楚氏把两个孩子带出去玩,再接了谢二娘捧过来的茶,一边喝着一边跟她说起回喜家庄的事情。
谢二娘听她说完了,却是告诉了最近冯珍来找自己,说了一个五品官因为调动要卖掉在京城里置办的宅子的事情。那宅子是个带花园的三进院,卖价就在两千贯左右,宅子就在石磨街后面的一个名叫梧桐巷的巷子里。据说那宅子闹中有静,是个住人的好地方。
顺娘一听,倒觉得那位置不错,在这里也住了两年多了,她对于这附近的情况是比较了解的。
梧桐巷的居住人家不多,前面是很热闹便于购物的石磨街,她曾经路过那里,晓得那条巷子里住得人家多半都是有点儿钱或者做着不大不小官的人,要拿到现代比,也算是高级住宅小区了。
若真是买了那个宅子,离枣树街不远,便于去原先的铺子经管买卖,还能够跟原先枣树街的邻居来往,顺娘觉得不错。
遂对谢二娘说:“那你明日让人给冯小娘子送个信儿,看这两日,烦她带着我去瞧一瞧。我想既然这事儿是她说给你的,必定那五品官是她认识的人,我要看上了,一说就能买下来的。”
谢二娘道好。
次日,她果然派杏儿去了一趟冯府,传了信儿给冯珍,冯珍得了信儿,让杏儿传口信给谢二娘,约了两日后吃了晌午饭一起去梧桐巷看那个宅子。
两日后,顺娘吃了晌午饭,换了一身衣裳,步行去了梧桐巷。
她到的时候,冯珍已经在那里了,两人就结伴去梧桐巷第八家看那个待售的宅子。
冯珍去拍了门,门开后有个小厮把两人领了进去跟这个宅子的主人相见。
顺娘一路走着,看这个宅子的格局,房屋情况还有栽种的植物和花卉等。粗粗一看,她就挺满意,心想,这果然是官吏居住的房子,远比一般的百姓们住得更讲究。
到了二进院主人所在的大厅,顺娘见到了卖这个房子的一个五品武官,知道了他是调到别处去才卖房子的。他还说,因为他是冯珍爹的手下,所以这房子他也不胡乱喊价了,三年前两千贯买的,现如今还是两千贯卖给顺娘。要是顺娘满意,明日就可以带钱过来跟他交易。
顺娘没有立即表态,而是让这个武官带着自己去把这个宅子各个地方都看完了,然后才拍板买下来。她说明日还是这个时候,她会带着钱来跟这个五品武官交易,到时候劳烦冯珍做个见证。
冯珍一口就答应了,顺娘谢了她,说等到买了房子,搬了家,就请冯珍到家里吃饭,只要自己会的拿手菜,全都做给她吃。
两人边说边笑从宅子里出来,那五品武官将她们送到了门口。
恰在此时,隔壁一家门口停着的一辆装饰豪华的马车上头下来两个勾肩搭背,嘻嘻哈哈的年轻男女,看样子,他们不是夫妻就是情侣。
两人径直走进了已经打开的宅子门儿,那一辆马车则是随后被车夫赶离了这条巷子。
五品武官看到顺娘和冯珍在看到隔壁进去的那一对男女之后都面现惊色的样子,就悄悄地告诉她们:“这隔壁的私宅是方才那个美妇买下来跟人私会之处,我买下这宅子之后,可是见到过她换了好几个男子呢……”
顺娘跟冯珍听了面面相觑,嘴巴动了动,却没有说出话来。
因为刚才勾肩搭背进去的那两个年轻男女,她们认识啊。
男的,顺娘认识,那不是梁三郎吗?
女的,冯珍认识,那不是仁义街头一家杨枢密的掌上明珠,已经嫁为人妇的杨德仪吗?
“她叫什么?”宋玉姐收回视线, 端起面前的一杯酒浅浅抿了一口问曹绮红。
曹绮红脱口而出:“单名一个珍字,也就是珍宝的珍,今年十六岁。”
宋玉姐笑:“你倒知道地如此清楚?”
曹绮红:“她爹是去年才进京的,官家亲封的殿前都指挥史,掌管禁军, 这个官职若不是深得官家信任的人是不能担任的。朝中大臣, 没有人不侧目, 对于其家眷亲戚定然也是探听得清清楚楚。我爹和我哥就在饭桌上说起过冯家人, 这个冯珍也是从他们嘴里听来的。据说这个冯珍弓马娴熟,在边关时就常随父兄上阵杀敌,没有人把她当女儿家。进了京之后,她也是我行我素, 常常男装示人, 让不知根底的人常把她错认为男子。对了, 上一回你大哥手下的人劫持谢二娘,就是让冯珍带着禁军斥候去找到谢二娘的……”
“这个我知道,只是, 我没想到她是长这样的。”宋玉姐端着酒杯,又遥遥地看了那个冯珍一眼。
曹绮红忽然皱了粥眉,有些玩味地看了看宋玉姐, 嗤笑道:“她可是个女子啊,自然是不同于一般男子,容貌俊秀。”
今日来宋家正店参加顺娘和谢二娘两个孩子的满月宴的也有几桌女客,曹绮红和宋玉姐坐一桌, 谢二娘和冯珍还有沈家姐妹坐一桌,两桌人之中还坐着其她几桌人。恰巧此时奶娘楚氏抱着两个孩子进来,坐在这间屋子里吃席的女人
有不少人过去看孩子,宋玉姐也站起来走了过去。
曹绮红见状,也跟随在宋玉姐身后过去了。
此时谢二娘从楚氏手里接过了女儿抱在怀里逗弄着,冯珍也凑过去笑眯眯地看着。
“哟,这小娘子生得好生标致,以后定然是个不比她娘差的美人儿。”忽然一个人染着丹蔻的手伸过去摸了摸喜明萱的脸笑着说。
都不用抬起头来看是谁,谢二娘已经知道了这个说话的人是谁了。
现如今面对宋玉姐,谢二娘也没像以往那样紧张了。自打上次出了劫持的事情之后,宋玉姐上门儿来向她致歉,然后再没有来喜家找顺娘,顺娘也没跟宋玉姐来往。谢二娘觉得自己的小日子过得十分宁静惬意,没有把宋玉姐再当成威胁。就是这一次顺娘为两个孩子办满月酒挑选了宋家正店作为办酒席的地方,谢二娘也没有出言反对。
“承宋娘子吉言。”谢二娘抬头迎着宋玉姐的目光笑道。
宋玉姐点点头,接着她撸下手腕上的一个金镯往小女郎的襁褓里塞,说自己就把这给孩子做见面礼吧。
谢二娘忙说太贵重了,使不得。
宋宋玉姐笑道:“你生了千金,她就能受得起我给的几两金,记住哟,我可只给你生的这个小女郎,小郎君可是没有的。”
“哎呀,宋娘子这是偏心了,为何独独爱女郎,不爱郎君。”
“这话没说对,宋娘子自己就生了个小郎君,她怎会不爱郎君了。”
宋玉姐含笑不语,转身走开时,被后面的人一挤,站不稳,尽然踩着了坐在谢二娘身边的冯珍的脚,于是宋玉姐很快就向冯珍道歉。
冯珍自然说不要紧,宋玉姐接了一句话:“冯小娘子,你说咱们是不打不相识还是不踩不相识呢?”
“两者兼有。”
“那改日有空我倒要向冯小娘子好好请教,还请你不吝赐教。”
“好说好说。”
“一言为定。”
说完,宋玉姐莲步轻移,重新走了回去入席。
曹绮红全程没吭一声,又跟在宋玉姐身后走回去,坐在了她身边,不咸不淡地说了一句:“其实玉姐你问人家冯小娘子的话,我也能替你指点迷津呢。”
宋玉姐笑:“我偏要她说。”
曹绮红:“这倒有些意思了,难不成你想攀附权贵?”
宋玉姐:“你这么说也是可以。”
曹绮红微微摇头,道:“我却是有些看不透你了……”
嘴上这样说,但她的心里却开始有了疑惑,想到了另外一种解释。
只不过,虽然想到了宋玉姐有可能男女不忌,喜欢穿男装的女子,但曹琦红还是不大敢肯定。
思及至此,她又去看那冯珍,不知道为何,她又想到了宋玉姐之前喜欢的那个喜二郎。
忽然,她脑子里就像是打了个闪一样,居然想到了喜二郎不会也是个女扮男装的女子吧?
有了这种想法之后,一时之间,就像是要印证这种推测一样,曹绮红想起了关于喜二郎的种种。
比如说身高,比如没有看见喉结,也没有看见过胡须,喜二郎的肤色尽管和普通男子差不多,可是脸上却要光滑得多。
但要是像自己推测的喜二郎是个女扮男装的男子,那人家可是跟谢二娘成亲,生了两个孩子呀。
这让曹绮红犯迷糊了,然而她觉得自己前一个推论是不会错的,那就是宋玉姐明显对女扮男装的冯珍感兴趣,刚才借着过去恭贺人家谢二娘喜得千金,故意跟冯珍搭话。
要是宋玉姐真得对女子感兴趣的话,她倒觉得是一件好事。
俗话不是说,近水楼台先得月吗,她可是比冯珍离宋玉姐要近得多。这么久了,宋玉姐都没有感觉出来自己对她的一些情意,或者在确定宋玉姐也能够喜欢女子接受女子之后,自己应该做出一些改变?
先前她一直那么久没有对宋玉姐表白,不过是担心自己过于冒昧了,以后跟宋玉姐连朋友都做不成。然而现在出现了这个冯珍,倒让她有了点儿危机感,觉得自己要是再不改变,宋玉姐怕是要属于别人了。
虽然,她觉得冯珍不大可能喜欢宋玉姐这样的,要是冯珍真是一个喜欢女子的女郎的话。
冯珍喜不喜欢女子,这个问题,其实还有一个人想过,那就是谢二娘。
她总觉得冯珍对自己过于好了,在扔掉那一瓶子治疗疤痕的御药之前,她是觉得冯珍大概会是跟自己和顺娘相同的人。尽管她面对着顺娘时,坚决不承认顺娘的推测,那就是冯珍喜欢自己。
后面她扔掉了那瓶冯珍给的祛疤痕的御药,也就想当然地将冯珍划在了不喜欢女人的那一类里面。
其实这不过是掩耳盗铃而已,只是她从来没有认真仔细去想过。
谢二娘此时在宋玉姐笑着对冯珍说了那么多话之后,忽然想,要是冯珍跟宋玉姐凑成一对的话,对大家都是好事。那样一来,估计顺娘会彻底放下宋玉姐,冯珍呢也不会成为顺娘嫉妒的对象,也不会成为自己的诱惑了。
她觉得自己现如今不但有顺娘,还有了孩子,有了一个完整的家,就应该杜绝一切诱惑,好好地跟顺娘和孩子们一起过日子。
所以,她惟愿冯珍若真是喜欢女子的话,能够跟同样也喜欢女子的宋玉姐在一起。比起对她始终是诱惑的冯珍来说,她更喜欢跟冯珍是淡淡若水的朋友。
宋玉姐隔天果然命人送了一张请柬去冯府,请冯珍到家里吃茶说话。
冯珍呢,接了请柬想了想,后面果真欣然赴约了,至于两个人谈了些什么,谁都不知道。只是两人就此成为了朋友,也常来常往了。碰到冯珍去宋玉姐家里玩,曹绮红也在的时候,三个人还在一起吃茶吃酒,俨然都成为了朋友一样。
倏忽一年多转眼过去,进入了嘉佑四年的八月,顺娘开始在汴梁城里找房子,打算买一座像样的宅院,让一家人住得好一些。
自从开了第二家石炭铺子,这一年多下来,她不但将之前借的岳父岳母的钱都还了,还攒下了三千多贯钱。她留下了一千贯钱,打算留着这个钱作为买卖的流动资金,剩下的二千三百贯钱,她呢,也做了安排,那就是用两千贯去买一个两进带花园,或者三进的房子。剩下的三百贯钱,她也有打算,回喜家庄把之前的喜家的老屋买回来,顺带着修葺一翻,再在喜家庄买上几十亩好地,然后雇佣当地庄子上的农人帮着守房子和将地租出去给别人种。
这要在京城买房子也不是小事,顺娘托了人帮着找那些要出售符合自己条件的房子,再慢慢去看。
在挑选到合适的房子并且买下之前,她带着老娘回了趟喜家庄,把之前卖出去的老宅和地都买了回来,趁着找工匠修葺破旧的老屋,她又去买了喜家庄附近的五十亩好地。
当然,这一趟她带着老娘回喜家庄是以穿女装的样子回去的。
刘氏经过宋玉姐介绍的御医的诊治,两年多后,已经可以说话,虽然话说得不是那么利索,也能够行走了,尽管要拄着拐杖。
那御医说了,再坚持治上一年,刘氏丢掉拐杖行走有望,话也能说得更加流利。
刘氏听了,私下对顺娘说要不别治了,就是现在这样她已经很满意了。因为就她知道的,之前她看见过的偏瘫的人,大多数都是要不了一两年就死了,哪有像她这样,居然还能够说话和拄着拐杖走路。
她能够这样,还是多亏了顺娘肯花钱,还给她找了御医来。
这两年下来,她晓得自己花的钱比回来买喜家老宅还有地的钱都多,再治上一年,怕是还要花一两百贯钱进去,这可比可成在华氏族学花的钱都更多,她实在舍不得。
顺娘听了就对她说,让她别操心钱的事情,她说自己的生意做得很好,这一二百贯不算什么。她还说,要是老娘不把病治好,这个钱可白花了,而且以后见了人家宋玉姐也不好交代。毕竟怕人说,请了个御医,又花了那么多钱,没把这偏瘫个治好,那不是让人家御医的名声受损吗?
刘氏听了顺娘的话,这才不固执地坚持不再治疗了。
这一趟回喜家庄来,她别提多高兴了。
顺娘亲自赶着自己家买的大青骡套的车,赶着车回喜家庄,到了喜家庄,花了几十文钱借住在原先喜家的老邻居家里,顺娘就去办事了。
刘氏就跟庄子上的妇人们唠嗑,大家都对喜家人三年后就回来买回原先卖出去的老房,又去买了庄子附近几十亩好地吃惊非小。
纷纷问刘氏是不是给顺娘找了个好女婿,女婿家又有钱,所以这才有钱回来买屋买地呀。当然,也有人在心里暗自猜测,别不是刘氏把守寡的大郎媳妇齐氏给人家做媳妇了吧。毕竟这一趟回来,要是顺娘嫁了有钱人,不是该那个有钱的女婿陪着顺娘一起回来吗?但顺娘却是一个人回来的,而齐氏又没见着回来,所以极有可能是刘氏把守寡的媳妇卖钱了。
刘氏骄傲地告诉她们,这一趟回来买房子买地,这都是因为顺娘能干,在外头做买卖赚的钱。
她这么一说,那些妇人同样吃惊不小,因为顺娘这么一个待嫁的女子又没有成亲,竟然有本事做买卖挣钱,这也是挺稀奇的。她们就问刘氏顺娘做的什么买卖啊,刘氏据说顺娘做的绸缎生意,去金城镇淘些便宜的货去东京城里卖,赚了钱。
这可是她来时跟顺娘商量好的,绝对不能对庄子上的人说实话,包括她做的什么生意,在哪里住。就是害怕有人到时候进城去找到喜家一打听,那时候她这女扮女装的事情被知道了,那是一定会有祸事上门的。
刘氏这一说,这些庄子上的妇人们都释然了,这出去三年做三年绸缎买卖,攒下二三百贯钱倒是可能。
庄子上修葺房子买地都是大新闻,顺娘和刘氏回到喜家庄的那段时间,整个庄子上的大人小孩就跟赶集一样往喜家老屋跟前凑。
顺娘毕竟不是原主,而且穿来的时候也没看见过这些人,见到那些人见天围堵着喜家的老宅,又吵又闹,真是很不喜欢,巴不得办完事就早点儿回去。
好容易半月之后,顺娘带着老娘回乡买房置地,雇了人守房子种地的事情办完,她就带着老娘回了城。
然后顺娘就惊奇地发现,老娘这一趟回了喜家庄之后,说话都比去之前更利索了,或者是跟那些庄子上的女人们整日家唠嗑的原因,这半个月说的话比一年在喜家都说得多。
刘氏告诉顺娘,这一趟回去把老家的事情办了,以后她就没那么操心顺娘了。因为就算顺娘的买卖哪日出了问题,再不济一家人还能够回喜家庄去过活呢。
顺娘点头:“古话说狡兔三窟,这才挖了一个呢,待到来年再赚些钱,我再去别的地方多买些地,弄个庄园起来,到时候我们一家人到了夏日还能去庄园里头消暑,别提多美了。”
刘氏一听,立马说这样好,她觉得买地永远比买房子实在。
顺娘却不这样认为,她认定一条,在东京城里买房子一样不比花同样的钱买地的收益少,甚至还要多。她想弄个庄园起来,除了想要多个退路外,另外就是她这个穿越者在穿前实在是很羡慕那些拥有庄园的人,尤其是英伦贵族的那种庄园。当然,在这时候的大宋,要建个庄园也不可能是欧式的,只可能是中式的。可即便是中式的庄园,顺娘也觉得能够满足她的梦想。
只是这样一个庄园,没有两三千贯也是弄不起来的,所以她才说还要赚上一年的钱才行。
回到了汴梁城家里,顺娘发现两个平时她一回来就摇摇晃晃跑过来抱住她小腿,亲热地在她腿上蹭,稚气地口齿不清喊她“爹”的两个娃儿不过来了。
原来顺娘这出去了半个多月,他们都不认识她了。
谢二娘走过来直笑,指着顺娘对两个孩子说:“大狗,二丑,快叫爹呀。爹出去一趟,你们就不认识了么?”
顺娘见他们还犹犹豫豫地,就走过去,一手一个把他们抱起来,说自己是大虫,要咬掉他们的小耳朵了。一边说,一边作势去咬他们的小耳朵,吓得他们两个哇哇叫,连忙喊娘救命。
喊完了,就咯咯咯地笑,最后抱着顺娘的脖颈,小嘴儿亲她的脸,喊爹了。
这个老虎吃耳朵的游戏是顺娘常跟他们一起玩的,只要这么一招,两个孩子就想起她是谁了。
顺娘狠狠地亲了两个孩子一通,这才把他们放下地,让随后进来的乳娘楚氏把两个孩子带出去玩,再接了谢二娘捧过来的茶,一边喝着一边跟她说起回喜家庄的事情。
谢二娘听她说完了,却是告诉了最近冯珍来找自己,说了一个五品官因为调动要卖掉在京城里置办的宅子的事情。那宅子是个带花园的三进院,卖价就在两千贯左右,宅子就在石磨街后面的一个名叫梧桐巷的巷子里。据说那宅子闹中有静,是个住人的好地方。
顺娘一听,倒觉得那位置不错,在这里也住了两年多了,她对于这附近的情况是比较了解的。
梧桐巷的居住人家不多,前面是很热闹便于购物的石磨街,她曾经路过那里,晓得那条巷子里住得人家多半都是有点儿钱或者做着不大不小官的人,要拿到现代比,也算是高级住宅小区了。
若真是买了那个宅子,离枣树街不远,便于去原先的铺子经管买卖,还能够跟原先枣树街的邻居来往,顺娘觉得不错。
遂对谢二娘说:“那你明日让人给冯小娘子送个信儿,看这两日,烦她带着我去瞧一瞧。我想既然这事儿是她说给你的,必定那五品官是她认识的人,我要看上了,一说就能买下来的。”
谢二娘道好。
次日,她果然派杏儿去了一趟冯府,传了信儿给冯珍,冯珍得了信儿,让杏儿传口信给谢二娘,约了两日后吃了晌午饭一起去梧桐巷看那个宅子。
两日后,顺娘吃了晌午饭,换了一身衣裳,步行去了梧桐巷。
她到的时候,冯珍已经在那里了,两人就结伴去梧桐巷第八家看那个待售的宅子。
冯珍去拍了门,门开后有个小厮把两人领了进去跟这个宅子的主人相见。
顺娘一路走着,看这个宅子的格局,房屋情况还有栽种的植物和花卉等。粗粗一看,她就挺满意,心想,这果然是官吏居住的房子,远比一般的百姓们住得更讲究。
到了二进院主人所在的大厅,顺娘见到了卖这个房子的一个五品武官,知道了他是调到别处去才卖房子的。他还说,因为他是冯珍爹的手下,所以这房子他也不胡乱喊价了,三年前两千贯买的,现如今还是两千贯卖给顺娘。要是顺娘满意,明日就可以带钱过来跟他交易。
顺娘没有立即表态,而是让这个武官带着自己去把这个宅子各个地方都看完了,然后才拍板买下来。她说明日还是这个时候,她会带着钱来跟这个五品武官交易,到时候劳烦冯珍做个见证。
冯珍一口就答应了,顺娘谢了她,说等到买了房子,搬了家,就请冯珍到家里吃饭,只要自己会的拿手菜,全都做给她吃。
两人边说边笑从宅子里出来,那五品武官将她们送到了门口。
恰在此时,隔壁一家门口停着的一辆装饰豪华的马车上头下来两个勾肩搭背,嘻嘻哈哈的年轻男女,看样子,他们不是夫妻就是情侣。
两人径直走进了已经打开的宅子门儿,那一辆马车则是随后被车夫赶离了这条巷子。
五品武官看到顺娘和冯珍在看到隔壁进去的那一对男女之后都面现惊色的样子,就悄悄地告诉她们:“这隔壁的私宅是方才那个美妇买下来跟人私会之处,我买下这宅子之后,可是见到过她换了好几个男子呢……”
顺娘跟冯珍听了面面相觑,嘴巴动了动,却没有说出话来。
因为刚才勾肩搭背进去的那两个年轻男女,她们认识啊。
男的,顺娘认识,那不是梁三郎吗?
女的,冯珍认识,那不是仁义街头一家杨枢密的掌上明珠,已经嫁为人妇的杨德仪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