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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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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荀玉卿倒没那么天真的以为自己逃得了一时就能逃得了一辈子。

    那荷包叫他丢掉了,无论仇天信不信,反正这麻烦算是上身了,若他信,自己随随便便丢掉人家重要的东西,想来仇天是恨不得抽筋拔骨了。若是他不信,那定然以为荷包还在自己身上,说到底还是要抽筋扒皮。

    无论哪一样,荀玉卿都觉得不太乐观。

    这几日来姑苏,他已洗过好几次澡了,想来那荷包上头一定有什么特殊的东西,才能沾染这么久都不散,但东西总是有时效的。今天好在他是巧合打扮成女装与仇天相见,要换在平日里,那可真是麻烦大了。

    旧情人,老相识,还带一封神秘的重要信封。

    换是荀玉卿,能顷刻间想出七八个阴谋论来,也不知道仇天的脑子好不好使,但无论是太好使,还是不太好使,看起来似乎都对他如今的情况不太有利。

    而等荀玉卿到达碰头的地点时,他忽然想起来,仇天大可以用那只蛾子找到自己。但这也没有什么,大不了,这几日风声较紧,他都以女装见人就是了。

    秦雁与柴小木已经到了,柴小木将嘴上的胭脂吃了小半,脸颊红扑扑的,两条粗粗的辫子垂在前胸,整个人都看起来娇俏可爱的很。就好像刚刚长成的水灵小姑娘,若他不开口说话,简直甜的要人命。

    只是他穿了一身黑衣裳,倒像个要人命的黑寡妇,还是那种又甜又可爱的,年轻貌美的黑寡妇。黑色太沉,便是十七八岁的漂亮闺女穿着都显得老气,可柴小木穿起来,却又灵动,又可爱。

    他们两个人瞧着荀玉卿,虽早已经见过了,却见他当空飞来,月光明亮,却顿时又生出别样的美丽来,竟一时都说不出话来。

    半晌,柴小木才嘀咕道:“大哥哥生的好看,穿什么都好看,哪像我,浑身都不自在的很。”

    “我瞧你倒也很漂亮。”秦雁微微笑了笑。“适合那套绿衣裳,上头还绣了女萝,穿起来比如今定然还要好看上许多倍。”

    柴小木打颤道:“秦大哥,你的眼光虽然很好,可这样的事,还是越少越好的很,我这会儿恨不得赶紧换了这身打扮。”

    荀玉卿的头发梳得整整齐齐,他稍稍施了点粉黛,到底已经是个男人,不如柴小木那般稍作打扮就难辨男女。只因他的个子未免太高了一些,身子骨也未免太宽了些,好在他的腰足够纤细,腿也足够的长,只要将过于硬朗的下半张脸遮住,单独瞧那双妩媚的凤眼,人家至多只觉得这个女人高的出奇。

    也正因为他实在是太高了,便不能盘发,也不好挽髻,这一握如云般丰厚绵长的头发盈盈落下来,被削去的一截因此显得格外明显。

    “怎么了?”秦雁问他,“苏箐很麻烦吗?”

    “她不麻烦。”荀玉卿微微叹气道,“咱们三个人混迹在一块儿,哪有功夫接触到女人的麻烦呢?与感情无关的时候,总是男人的麻烦要更多一些。”他将头发微微卷在手指上,神情复杂。

    秦雁若有所思的笑了笑,问道:“那么,又是哪个男人的麻烦?”

    “你认识仇天么?”荀玉卿问道。

    “那可真是个……”秦雁微微抽了口气,轻声道,“了不起的麻烦。”

    荀玉卿忽然拉住了他们二人的手,问道:“你们对他到底有多少了解,都尽快说出来,这可事关咱们三人的身家性命,阿雁那天杀的那个大汉,是仇天的线人,他们还将什么破信弄在荷包上,我花了钱,哪知道那荷包丢哪儿去了。我如今是信吐不出来,钱也吐不出来。”

    “把信藏在荷包上……”柴小木吃惊道,“这人好聪明啊!”

    荀玉卿与秦雁都忍不住看了一眼柴小木,瞧得少年满脸通红,讪讪低下头去。

    秦雁只觉得掌心里的手虽不算温软,甚至凉的可怕,心头却仍然泛起一阵阵的暖意。他轻轻的,但颇为坚定的握住了荀玉卿的手掌,他深知如何安抚一个人,也深知如何才会叫对方镇定下来。

    “仇天这人名气很大,江湖传闻也不少,不过他这人平素独来独往的很,消息并不太多,听说他当年好似与蓝千琊因为一个人结了仇怨。”

    辛夷……

    瞧着秦雁冷静无比的模样,荀玉卿也稍稍稳定了一些,他催促道:“说些有用的,好比他有什么弱点之类的?或者是他怕不怕什么蟑螂老鼠的,要不然,就像小木那样怕鬼?”

    “我才不怕鬼。”柴小木小声嘟囔着反驳,但好似又怕荀玉卿跟秦雁会突然抓只鬼来吓他似得,并不敢插话。

    “若是有。”秦雁好笑道,“那期盼着打败他好扬名的人,岂不是一个个都是抓耗子或是抓蟑螂的能手了。”

    荀玉卿若有所思道:“想打败他的人很多么?”

    “早些年很多,近些年也不少。”秦雁淡淡道,“就好像想杀岁栖白的人也不在少数一样,但从无人能够成功一样。”

    人越出名,往往麻烦就会越多;人越有钱,往往就会越忙。偏生人们最开始对权势的热衷,就是为了不受人欺负,为了不被人麻烦;而人们想要有金钱,也总是觉得有了钱就可以自由自在,偏生恰好相反。

    这好似是个悖论,但却又合情合理的很。

    “看起来他好像无懈可击?”荀玉卿听出了秦雁的言下之意,他苦笑了声,淡淡道,“我能从岁栖白手中偷到肉灵芝,如今看来,实在是一样很了不起的事情。”

    “不。”秦雁瞧了他一眼,微微笑道,“你偷到了东西,如今却还没有死,也没有被岁寒山庄通缉,这才是一件最了不起的事。因为这代表着,岁栖白已对你低头了。”

    荀玉卿的微笑稍稍一僵,他脸上的笑容忽然收敛了起来,这就好像秦雁碰到扎在他心头的一根刺,那根刺毛毛糙糙的,叫人一下子锤进了肉里,疼得荀玉卿几乎说不出话来。

    秦雁向来最懂得察言观色,也最知道如何体谅别人。因此他若是想叫一个人伤心难受,也是十分轻而易举。

    “如此一说,我倒盼望着,岁寒山庄能通缉我。”荀玉卿将长发一挽,他脸上忽然露出了笑容来,他的面容大半掩在面纱之下,秦雁看不大清楚,但倒也明白,他大概是不会太快活的。

    “这世上最麻烦的,最难还的,岂非就是人情债了。”

    荀玉卿淡淡道:“我实在是太高估自己了,把话说得太满,总是在自讨苦吃的。”他说得虽然感慨万分,但语气却好似不如方才那般沉重,“不过有些事反正已经发生了,总不能把自己烦恼死不是。”

    柴小木不解的举起手问道:“大哥哥,秦大哥,所以这个仇天跟岁栖白有什么关系。”

    “那倒没有什么关系。”荀玉卿道,“随口提到罢了,他们俩都是一样的麻烦。”

    “那我们还是不要增加敌人了吧。”柴小木谨慎道。

    有时候荀玉卿一直在想柴小木的脑回路到底是什么构造,他好像总是神游在外,无法参与话题,但是每次说话,又令人惊讶的命中准心,莫非这就是主角光环不成?

    “我倒是觉得。”秦雁笑话道,“应当叫你大哥哥往后不要再为难自己去偷东西了,他拿别人东西的运气实在是太差了。”

    这话自己想想也就罢了,叫人说出来,脸皮难免就有点挂不住。

    荀玉卿忍不住说道:“好了,就别挖苦我了,有那么好笑么,说得好似咱们一个拿钱,一个杀人,一个挖坑,有哪个是个好胚子似得,算起来全都有份。眼下也别多说了,先回客栈吧。”

    “那姑苏双燕的情况?”秦雁问道,“小木没能问出什么来,你哪儿又如何?”

    “我已知道是什么情况了。”荀玉卿神色复杂的说道,但却对真实答案避而不答,只道,“没什么大事,她们二人就不必在意了。如今真正的麻烦,倒是仇天这人。”

    秦雁笑道:“你与小木将行头一换,难不成他还追得到咱们住在哪里不成。”

    “他还真追的到我。”荀玉卿微微抽了口气,露出个有些可怜兮兮的假笑来,“阿雁……我这几日怕是只能穿着女装了,他身上有只蛾子,那荷包上头不知道是动了什么手脚,竟然能追到我身上的情况,我沐浴过好几次,料想应当不是气味什么的东西。”

    “蛾子……”秦雁重复了一遍,微微蹙眉道,“你说是一只蛾子追踪到你身上?”

    “是哩。也不知道是蛾子还是什么蝴蝶,我没太瞧清楚,只知道他若是想,随时随地可以追上来。”荀玉卿苦笑道,“不知道咱们要是跨了水,他还追不追得上来。”

    秦雁的目光忽然移到了地上,他轻轻道:“看来这封信一定很了不得,看来,江湖要出大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