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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五章 山雨欲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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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子、油条、蒸饼,还冒着热气儿。

    豆腐脑,撒上一点油花,配上切碎的点点青色。

    一顿早餐,吃的有滋有味。

    陆红岩走到易小晶跟前汇报说道:“公子,我们回来了,在马市买了几匹麟马。”

    自打出了皇城之后,陆红岩俨然成了易小晶的管家角色,鞍前马后置办东西。

    等到吃饱喝足,易小晶和男装打扮的明月,一起出了客栈。

    “客官,这六匹麒麟墨血马都已经喂饱了!”

    客栈的小厮看到易小晶几人出来,立即上前满脸讨好的说道。

    虽然身份卑微,但常年迎来送往之间,这小厮所知道的可比只知道埋头种田的农夫多得多。

    这麟马,价值千金。

    比之普通的马,就如同兰博基尼和奥拓去比一样。

    而且,麟马和普通的马饮食也不一样,普通的马吃草,而这麟马是吃肉的!一只麟马,通常都要日啖三羊!

    就算买得起,都难喂得起!

    据说,麟马是麒麟和马杂交之后产生的一个品种,有着极快的速度和优秀的耐力,一匹麟马能够日行三千里,即便是在高低不平的山地丘陵之间行走,也能日行千里。

    无论是耐力,还是速度,都不是普通的马可以比的。

    不是达官贵人,江湖名宿,是养不起这种麟马的。

    而眼前这一行人,竟然一下买了六匹麟马,这绝对是不差钱的主啊!

    不是高门贵公子,就是显宗大弟子!

    伺候好了,定然有赏。

    果然,陆红岩随手扔了一颗碎银子给他:“快些把麟马刷干净了,把马鞍子配好了,在给我们准备几个水壶去,快点。”

    收到打赏的小厮小鸡啄米般点头,快速的招呼着另外一个伙计,把麟马刷干净了,配好了马鞍子。

    易小晶牵出了一匹麟马。

    这麟马粗壮的和骆驼有的一拼,双腿修长而且粗壮,浑身覆盖着一层墨色的水晶鳞片,非常的威风!

    这种麟马虽然昂贵,但还是非常常见的杂血马。在精锐的骑兵军队之中,那些麟马的血脉更加纯粹,也更加凶悍!

    一行人骑上了麟马,朝着大理的方向而去。

    “哒哒哒、哒哒哒······”

    出了城,到了官道上。

    “驾!驾!驾!”

    几声呼喝,麟马速度提了起来。

    麟马的速度非常快,比之高速上的车也不遑多让。耳边是呼呼的风声,身上是凛冽的风吹。

    也好在大家都是修炼有成的人,并不在乎这风吹,也不在乎这些许颠簸。

    一直跑到中午,麟马终于有些体力不支,喘起了粗气。

    “嘣,嗡~”

    傅长英背着长剑,马上还挎着一把银枪。

    手持长弓,松开了手上的箭矢。

    “嗷~”

    一声兽吼。接着,几声“呜呜”的惨叫中,一只花鹿倒在了地上,不动了。

    傅长英骑着马,哒哒哒跑到了花鹿倒地的地方,一枪将花鹿挑了起来。

    易小晶看着傅长英挑回来的花鹿,笑道:“这只花鹿够肥的,今天中午有口福了。”

    傅长英笑道:“哈哈,这一带的花鹿、獐子、兔子多得是,公子若是想吃,属下多打几只就是。而且马儿也饿了,吃饱了下午也好继续赶路!”

    “那好,你和云兴都是打猎好手。我们在这里扎营,你们去打猎吧。”

    易小晶说着,翻身下马。牵着马,走到了一处开阔地。

    旁边是一条流过的青澈溪流,另一边是刚刚抽芽的一片疏林。

    傅长英和荆云兴去打猎。

    陆红岩去砍柴打水。

    殿秋霜一步不离的跟在易小晶身边,贴身保护。

    很快,陆红岩点着了火,烧上了水。

    在水“咕嘟嘟”烧开的时候,傅长英和荆云兴也满载着猎物回来了。

    一只花鹿,两只獐子,五只火兔,另外还有一只黑熊。

    “我们竟然碰到了一只黑熊,都有些妖化了!”

    荆云兴拖着三米多长的黑熊,扔到了地上。地面都被黑熊砸的“Duang”了一声。

    这个世界,确实有着各种妖物的传说。

    像是麒麟,据说就是真实存在的。在北方的麒麟窟,据说就有神兽麒麟的存在。

    这些麟马,据说就是那一头麒麟和马杂交出来的物种。

    傅长英说道:“这黑熊,亏了撞到了我们的手里,不然再过几年,这只黑熊真的妖化了,知道人类好吃了,恐怕附近的村子就要遭殃了!”

    易小晶好笑的说道:“人肉好吃?还有这么个说法?”

    傅长英答道:“人为万物之灵长,魂为众生之精魄。人类是自然精灵凝结,才产生的一个物种,自然比之普通动物更加有灵气。

    除了麒麟、龙凤这些天生神物之外。

    其他动物,就像这只黑熊,若是想要产生灵智,不修炼个上百年,难以成就。而人类,生而有智,智而生知。”

    易小晶摇摇头,并不认可傅长英所说的话。

    虽然人类的灵智比之普通动物要强的多,但这并不代表人类的肉就更好吃,人类的肉就更有营养。

    所有这些,不过是无稽之谈。

    黑熊剁了熊掌,一只放到火上烧烤,一只放上调料蒸煮。

    其他的部分,扔到了远处,给了六匹麟马。

    众马撕咬,很快一只硕大的黑熊就被撕扯食尽了。

    火兔有着一身火红的皮毛。这种兔子喜欢热,愤怒的时候,皮毛上甚至会燃起火焰。经常是森林的纵火者,被大宋官方认定为是一种害虫,被大量捕杀,但因为太能繁殖,反而杀之不尽。

    不过作为一道菜的话,它还是既美味又营养的。

    很快,烹制的熊掌、兔肉、鹿肉散发出了诱人的香味。

    易小晶拿出匕首,将肉分割。

    午餐就在这潺潺溪流边,沐浴在清新的微风中,解决掉了。

    下午上路的时候,麟马已经再次充满了精神,朝着大理狂奔而去。

    不过这地界,山丘起伏,道路受阻。

    到了四五点的时候,天色变得阴沉了下来,厚厚的乌云在头顶的天空之中汇聚,山间的风渐渐消失,空气之中的湿气渐渐浓郁。

    沉闷的空气,压的人也沉闷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