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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一不小心立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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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魏斯手上有一块表,从构造来看,应该是机械驱动的普通计时器,时针、分针、秒针一应俱全,但它的表面分为16大格、64小格,以钟表的计时规则,结合自己对时间的估量,这里每天有32个小时,每个小时是64分钟,每分钟是64秒,所以,这里的一个昼夜大致相当于1.5个地球日,而每个小时比地球小时要长14%。

    在这块表的分针转到第4圈的时候,一刻不停行走的魏斯也来到了那片树林的边缘。

    这里的树木,外观类似于雪松,但树干普遍有两人合抱那么粗,高度约有四五十米,最矮的枝条也在离地三米的位置,徒手攀爬非常困难。站在树下,魏斯不得不为自己昨天面对“大白熊”时的抉择感到庆幸,或许,在这个跟地球存在诸多不同的新世界,狭路相逢勇者胜是生存下去的第一法则……

    咚哒!咚哒!

    接连两声枪响从树林中传来,听着离自己并不很远,也许交火的位置就在几百米之外。

    魏斯连续做了几个深呼吸,然后循着枪声朝树林深处走去。

    枪声,依然时不时地响起,听起来毫无规律可循。仔细辨认,昨天那伙军人开枪的次数要远远多过于对手,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在场面上占据优势,实际情况可能恰恰相反。

    以较快的速度走了将近半个小时,听到的枪声已经很近很近了,魏斯放慢速度,一边观察,一边前行。这林中的树木种类单调如一,地形却如丘陵般起起伏伏,树与树的间隔虽然比较开阔,但因为生得错落有致,林间的可视距离最多三四百米。

    咚咔!

    听到“敌人”的枪声近在咫尺,魏斯停住了脚步,侧耳倾听。片刻过后,他捕捉到一阵轻微的沙沙声,而且,这声音在隐约朝自己靠近,他顿时有种置身生死边缘的危险感官,毫不迟疑地打开保险,以轻缓的动作端起猎枪,放慢呼吸节奏,整个人如弹簧板慢慢压紧……

    突然间,一道白影从左前方的雪丘上跃出,这家伙动作之敏捷,毫不逊色于魏斯昨晚遭遇的白狼,但他显然没料到这雪丘后面猫了个人,猝不及防地撞到了对方的枪口上:两人只隔了七八米的距离,只要魏斯扣动扳机,这家伙不死也得重伤!

    “别动!”魏斯喝道,“动就死!”

    被双管猎枪又黑又粗的枪口盯着,这个披着白色风衣的男子没有妄动,而是轻声说道:“嘿,伙计,别开枪,我是自己人!对面那些是诺曼帝国的奸细,他们试图劫走我们的科学家,我是阿尔斯特自由联邦军边防部队的,我们要阻止他们越过边境逃离这里!”

    这家伙不开口,魏斯还不能百分百确定他的身份,但这一说话,立马就露馅了。

    你这鬼鬼祟祟的家伙才是诺曼帝国的奸细好不好!

    眯眼三秒,跳出的方框果然是红色。

    生物机能2.7/2.7

    精神活力3.9/4.2

    战斗潜能12.5-299.3

    等效防护7.0-12.5

    行动速度17.0-36.2

    喵的,这家伙杀伤力的上限接近三千,昨晚的那些战士可没有一个超过二百五的。

    “别动!”魏斯厉声喝道,“我不想杀你,但千万别逼我!”

    “你疯了吗?”那家伙恐吓道,“你要敢伤害一名阿尔斯特自由联邦军的军官,下半辈子就完蛋了!”

    “滚爬!你个诺曼帝国的骗子!”魏斯骂道。

    就在这时,一个熟悉的声音从雪丘那边传来:“嘿,龙,是你吗?”

    “是我!”魏斯答道,“我逮住他了,只要他敢动一下,我就轰爆他的脑袋!”

    那边回答:“你得小心点,他们还有一个人!”

    还有一个人?

    魏斯瞧了瞧这家伙手里的武器,一支配有瞄准镜的长枪,既然是狙击手,有个搭档从旁协助很正常。如果说那人就在附近,自己此刻的处境岂不是很危险了?

    “怎么样?”面前这白衣人狡黠地笑了起来,“他们压根不敢离开那屋子,出来就是一个死,你想当英雄,嗯?可惜英雄都没什么好下场的,看看你身后!”

    魏斯没有转头,而是保持着瞄准的姿态,就这种老套路还想诓自己?

    “嘿,你,听好了,只要敢动一下,我保证一枪轰烂你的肺,再一枪打烂你的屁股!别不信!”他厉声道,“就在昨天,我一个人干掉了一头雪罴,杀死了六七头鬣齿兽,所以,我绝对不介意再多杀一个诺曼帝国的越境者。”

    白衣人悻悻地收起了笑容:“那你想怎么样?”

    魏斯迅速思考了一下,自己碰到的那伙军人眼下肯定是被这个狙击手和他的搭档困在了山丘那边的屋子里。自己可以一枪轰掉这个狙击手的脑袋,然后跟他们一起想办法对付另一个家伙,或者做一笔双方都能够接受的交易?

    于是,他试探道:“你们放我们走,我们放你走,如何?”

    “你在做梦吗?”白衣人阴阴地回应说,“就算我死,我的同伴也会替我完成阻击任务,我们是无论如何都不会让你们带走Z博士的!你们要想活着离开这里,就把Z博士留下!”

    Z博士?这就是军人们口中所说的特殊任务?

    “龙!”雪丘那边喊道,“你可千万别上他的当啊!另外一个狙击手离你们还远,只要别轻易走出来,暂时还是安全的。”

    “这话你应该早说啊,兄弟!”魏斯应道,“我只差一点就上当了!”

    “哎,小子,我说你也真够墨迹的!”面前这白衣人挑衅道,“大爷我征战多年,威震沙场,杀过的人比你见过的鬣齿兽还要多,做梦都没想到,自己到头来会栽在你这样一个小人物的手里。嘿,干脆点,要么把我杀了,要么照我说的,把Z博士留下,我以帝国骑士的名义保证你们的安全。”

    妥协,肯定是不行的,但杀了这家伙,也还是不能彻底摆脱困境。该怎么办呢?魏斯不禁犹豫起来。

    咚咔!

    雪丘那边突然传来枪响,与此同时,魏斯看到面前的白衣人身形一矮,来不及多想,略微压低枪口,果断扣动扳机,再借势往右后方退了一步,既化解了猎枪的强劲后座力,又避开了硝烟对视线的遮挡。

    打中了!

    看到那白衣人腰部以下被猎枪的霰弹轰出了许多洞孔,魏斯心里微感雀跃。这一枪既没有将那人置于死地,又避免让他逃走,应该是比较好的接过吧!

    下一秒,魏斯不禁为自己刚刚的想法感到懊悔,因为他眼睁睁地看着那白衣人在倒地的过程中端起枪朝自己开火了……

    娘的,这是刚出新手村就被野怪干掉的节奏啊?

    咚!

    这枪声前所未有的响亮,魏斯来不及多想,更来不及躲避,只觉左臂像是被人重重打了一拳,顿时火辣辣的疼!

    没死?

    没死!

    没死就好!

    愤怒之下,魏斯进入暴走状态,他不顾察看左臂的伤势,咬着牙,端着枪,噔噔噔地冲到白衣人跟前,一脚踢飞他手里的长枪,然后将猎枪顶在他的脑门上!

    喵了咪个的!小人物又怎样?量你战功卓著,射术超群,还不是被我一板砖撂倒!

    咚哒!

    咚哒!

    雪丘那边接连响了两声熟悉的枪声,紧接着,黑发黄肤的青年冲上了雪丘,飞快地跑了过来。也不管地上那家伙腿部被打了多少个窟窿,上去便是狠狠一枪托。

    魏斯分明看到有几颗带着血丝的牙齿飞了出去。

    泄愤之后,黑发黄肤的青年转过身看着魏斯:“你怎么会来?”

    魏斯不以为然地耸了耸肩:“你们救了我一次,现在我还你们一次,互不相欠咯!”

    黑发黄肤青年怔怔地盯着他看了两秒,突然照他胸前来了一拳:“你这家伙,知道自己刚刚为阿尔斯特自由联邦立了多大的功劳吗?”

    这一下,让魏斯疼的龇牙咧齿:“你这家伙……想要我的命啊!没看我受了伤吗?”

    “哪里受伤了?”黑发黄肤青年脸连忙上下察看,发现他左臂受伤,毫不迟疑地仔细检查了一番,确认这只是一道无足轻重的擦伤,这才松了一口气,掏出急救包,三两下包扎好,然后毫不客气地嘲讽说:

    “瞧瞧,进军校也有一年时间了,怎么还是这公子哥的柔弱身板?”

    魏斯没接这茬,也接不了这茬,他看了看这躺在地上放弃了抵抗的白衣人,问说:“你们一伙人,这几个小时就被他跟另外一个人整得毫无脾气?”

    黑发黄肤青年“嗯”了一声:“巴斯顿军校倒是没白上啊,这都能猜到了。”

    “切!”魏斯不屑道,“十几个人被两个人吊打,你们也不嫌丢脸?”

    黑发黄肤青年怼道:“少来了!你可知道他们是什么身份吗?再说了,要不是顾忌Z博士的安危,我们也不会被他们困住。”

    说话间,雪丘那边又过来两名军人,他们带来了敌人另一名狙击手已被干掉的好消息。

    黑发黄肤青年遂对这两名同伴说:“把这诺曼狗给绑起来,要绑紧了!嗯,顺便给他做应急的止血处理吧!”

    听这口气,他在这支队伍里还是有点地位的。

    紧接着,黑发黄肤青年从地上拾起白衣人的枪,煞有介事地检查了一遍:“看看,果然是‘猎鹰’狙击步枪,精工打造,误差率极低,训练有素的射手能从3000码之外射中目标。每支造价超过8000克朗,黑市上能卖20000到30000克朗,即便是诺曼帝国,也只有最精锐的几支部队有资格装备……啧啧,好东西,真是好东西!”

    魏斯眯眼一看,这黑发黄肤青年的战斗力上线果然也暴涨到了一万五。

    “你们少爷的这支猎枪,拿到黑市也能卖上两三万克朗吧?”正给白衣人止血的军人接话道。

    黑发黄肤青年冷哼一声:“你懂个屁!作为上流社会的收藏品,这支‘星芒’可说是价值连城,但放在战场上,它就是个中看不中用的家伙。”

    “中看不中用?”魏斯嚷道,“要不是刚刚这一枪,你们能这么轻松地摆脱困境?”

    黑发黄肤青年扭头瞥了眼魏斯:“是,您说的一点都没错,所以啊,我谨代表阿尔斯特自由联邦军第1特勤大队向您表示最为崇高的谢意,并如实向国防部报告您对此次任务的重要贡献!不过啊,我的少爷,既然你掺合进来了,在我们完全结束任务之前,你只能跟着我们一起行动了,明白吗?”

    暂时跟这伙军人结伴,魏斯当然没什么意见,他见黑发黄肤青年把原配的步枪挎在背上,手里端着从对手那里缴来的“猎鹰”,便向他索要背上那支步枪,毕竟猎枪只适合近距离使用,再碰到敌人,总不能又让自己找个地方守株待兔吧?

    “这‘格鲁曼烧火棍’,你也看得上?”黑发黄肤青年那一脸讶异,感觉比刚才看到魏斯逮住敌方狙击手还要吃惊。

    魏斯冲他翻了个白眼,也懒得解释那么许多,把猎枪背在背上,从他那里要来所谓的“格鲁曼烧火棍”,边走便摆弄。

    这是一支栓动步枪,旋转后拉式枪机和内置弹仓的构造方式跟地球人用过的毛瑟、恩菲尔德、春田、莫辛-纳甘步枪大同小异,但枪管格外粗,枪身非常重,从子弹的规格判断,这枪估计是13-15毫米口径,难怪能把那些“白狼”打得血肉模糊。至于说射击精度,从昨晚的情形来看来看,应该不会差吧!可为什么会得到“烧火棍”的恶名呢?是因为过于笨重,可靠度不高,还是射速太慢,在战场上的表现非常不给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