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 归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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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书对自己重生这事情还是觉得难以置信,按照道理说他这样坏事做尽的人老天爷应该不会给他重来一次的机会,他害怕眼前的一切都是假的,是虚幻的。
不过,不管怎么样,他回到了十七岁,一个最好的年纪,一个所有的事情都还没有发生,所有的伤害都没有发生的年纪,他不想重蹈覆辙了。
重活一世,很多事情都还没有变,按照上一世的步伐,晨夕在这个时候应该已经帮逼人递情书了,不过这一次他没有撕毁,而是对那些女孩子说,对不起,我不喜欢你。
至于晨夕那边只觉得子书变得怪怪,哪里奇怪他也说不上来,总之就是感觉不太对。
这一天,子书和晨夕牵手了,他们不是第一次牵手,比这更亲密的动作也不是没有过,只是这一次就是不一样了,子书的手强势的将她的手包在掌心里,那一瞬间,她听见自己心中某种声音。
十三中距离晨夕的家并不是很远,两个人手牵手压马路,一路晃荡到晨夕家的楼底下,晨夕跟往常一样的抱着书就要往家里冲,子书却一反常态的拉过她的手。
晨夕回头,看着他问:“怎么了,还有什么事情吗?”
子书伸手摸了摸她光滑的脸,轻声问:“晨夕,你喜欢不喜欢我?”
晨夕一愣,反应过来之后,整张脸都红透了,憋了半天还是一个字都说不出来,子书了然的笑笑,“喜欢的是吗?”
晨夕这个时候也没什么不好意思的了,抬头,一双水眸毫不避讳的望着他,然后说:“昂,你不是一直都知道吗?”
子书笑了笑,“我怎么会知道,你又没有告诉我。”
晨夕使劲的挥开他的手,佯装发怒,“我不信你没看出来了,你这么聪明,我的心思怎么可能瞒得住你。”
子书摸了摸自己的下巴,故作沉思道:“是啊,你对我的心思都表现的这么明显了,我也不好意思装作什么都不知道了。”
晨夕低下头看着自己的脚尖,“你都知道还说这些做什么?”
子书用手揽着她的腰,他比晨夕高出不少,从这个角度恰好能看见她白净的一张脸,这张还没有被化妆品侵蚀的脸,他的声音落在她的头顶上方,“因为我也喜欢你啊。”
“我以为你会一直憋着这句话呢。”晨夕好半天才吐出这句话。
子书回道:“原本是打算一直憋着的。”
晨夕抬眸问道:“那你现在怎么提前说出来了。”
子书低头轻轻咬了一口她的唇角,笑了笑说:“因为憋不住了。”
很多事情都要发生改变了,他不可能再一次看着上一世的事情眼睁睁的发生在他的面前,很多事情就是要提前了,他要改变,要阻止那些悲伤的事情的发生。
他要一步步的谋划自己和晨夕的未来。
暑假很快就要到来了,子书这个暑假没有跟以往一样去找暑假工,而是将自己的信息故意透露给了他生父那边,不管重活几世,钱都是很重要的,他不会跟上一次那样的自私,让晨夕生活在永无止境的等待中,这一次该有的,他会让晨夕都拥有。
晨夕的父亲很疼她,从来不肯让她出门打工,暑假工也不行,所以晨夕这个暑假依旧是无所事事,无非就是给家里打扫卫生做做饭,子书没事的时候总喜欢过来找她玩,一旦他到了她家,那么家务事都是他帮着干的,她只用坐在沙发上看着就好了。
晨夕坐在沙发上,手上还捧着一个梨,咬了一口之后,她问:“子书,你说我是学文还是学理好啊?”
她是知道的,子书肯定是要学理的,他这样好的成绩,无论学什么将来都是妥妥的高材生,可是自己不一样,偏科的离谱,理智上选择她应该学文,可是她就是不愿意和子书分开,总想和他黏在一起。
子书将的手中的梨抢过来,也不顾上面的口水,就自顾自的吃了起来,啃了大半个梨之后,才听见他说:“学文吧,你适合学文。”
自私过一次了,不能故意的毁了他的未来,曾经惨痛的后果他已经承担不起了。
“你都没有一点舍不得我啊?我还以为你不会回答我了。”
他轻轻点了点她的鼻头,“我是为了你好。”
晨夕何尝不知道他是为了自己好呢?但是心里头总有点那么别扭,他看上去就那么不在乎,以至于她生出了一种念头,那就是他根本不在乎她。
晨夕最终还是填了文科,命运的轨道已经渐渐偏离了。
可是高二开学那天,晨夕傻眼了。
不是因为其他的,她居然在教室里看见了子书,关键是他们两个又好死不死是同桌,她张着嘴巴,根本不知道是什么情况!?不仅她不知道,就连班上其他的人都不知道。
“你疯了啊?”
他一只手包住打过来的拳头,“没有,我不想和你分开,我牺牲好了,反正我学文学理都是第一名。”
这一次,我来为你牺牲,这一次把所有的事情都交给我就好了。
就这样时间晃晃荡荡就慢慢过去了,子书记不太清楚那群流氓盯着晨夕是什么时候了,反正大概就是那个星期。
那个星期,饶是活了那么久的他,也是战战兢兢的,生怕当年的事再来一次,几乎可以说,那个星期,他和晨夕是形影不离的,他的视线里必须有晨夕,就连晨夕也突然说她变得缠人了很多。
万幸的是那个星期很平安的度过了,至于那群流氓,他们是出现过的,只是将目标换了一个人而已,至于那个人是谁,子书当然不关心了。
时间眨眼而过,这样平淡的日子也是过的飞快,没有悲伤没有伤痛也没有分离,一切都很好。
六月,他们迎来了高考,所有的所有都顺利的不可思议。
他没有填交大,而是上了北方的一所全国知名的大学,晨夕虽然没有和他考到同一个学校,但是两人在同一所城市,而且两人的学校隔得很近,出门就能看到对方大学的大门。
晨夕越长越好看,加上她本来就足够优秀,喜欢她的人,追求她的人也越来越多,可这次子书却不慌不忙了,他和她的感情很稳定,他知道她想要什么,他打造了一座温柔的城来留住她。
可能是越幸福的时光过得就越快,这些年来他们的生活没有波折,没有磨难,很平凡就又到了毕业那天。
他们顺其自然的接吻,又顺其自然的做爱。
他们就像是这个世上最普通的情侣。
子书早就在大一就被生父认回去了,虽然他很厌恶他父亲,但是他想,那个男人也并不是一无是处的,至少能给他想要的权势和金钱。
到大四的时候,他父亲的企业已经被他大换血,很多心腹都是他自己的人,他开始掌控了自己的命运。
毕业那天,他跟晨夕求婚了,拿着最普通的一枚铂金钻戒,跪在她面前,她看着半跪在地上的她哭的梨花带雨不能自己,含着泪点头答应了,他们给对方带上了戒指,他们在学校门口肆无忌惮的拥吻着,唇齿相依的感觉真的很好。
这是他第二次看见晨夕穿着洁白的婚纱,第一次的印象太不好了,他已经不想也不愿意去回忆了。
这一次她站在他面前,明艳动人。
他们自教父面前许下各自的承诺,他们成为了一对夫妻。
他在亲友的祝福中,抱着她,在她耳边低声道:“我会好好照顾你,一辈子。”
……
子书醒过来之后,看见了医院的天花板,他的视线还有些模糊,他看着眼前的人,眯着眼才看清楚了,是他的司机老刘,他出声,喉咙被磨的生疼,“这是怎么了?”
老刘老泪纵横,“少爷您终于醒过来了,您不记得了?您坐的飞机出事了,航道偏离,飞机坠海了,索性您还是被救了,捡回了一条命,这被救过来的人总共也不过就是二十多个。”
子书只觉得自己的耳边是嗡嗡的响声,像是一个炸弹一样炸在他的耳边。
尽管他浑身都没什么力气,他还是拿起床边的花瓶,狠狠朝墙壁一砸,花瓶瞬间四分五裂,他指着门,手都在哆嗦,“滚,你给我滚出去!”
老刘也不知道一向温柔尔雅的少爷怎么就成现在这样了,他不敢再留,抹了抹眼泪就从病房里退出去了。
子书大口大口的喘气,呼吸间都带着疼。
他就知道!他就知道老天爷就是在耍他!
为什么!!?如果那是一个梦,也太真实了!为什么要让他回来?
他不服!
子书以惊人的速度恢复了过来,他很快就出院了。
虽然他的心情很不好,但是他还是没有忘记自己还有一件很重要的事情没有做,那就是他的女儿。
那天是他第一次见到他的女儿,不顾众人的担忧,拖着病躯到了北京。
他一到北京天空中就下起了鹅毛大雪,飘飘荡荡的好看极了。
小姑娘十岁了,穿着红色羽绒服,一双眼睛长得很像晨夕,圆圆的,眸子漆黑,看上去很可爱,看的出来那户人家将她养的很好。
他一步步走到小姑娘面前,在她脚底一滑的时候,接住了她,使得她没有一屁股跌在地上,小姑娘睁着乌溜溜的眼睛对他笑了笑,“谢谢你,叔叔。”
他词穷,什么都说不出。
等他想到应该说什么的时候,小姑娘已经走远了。
他看着红色的一小团,目光温柔。
从此之后,他就再也没有去过北京,也没有回上海。
时隔十年,他再一次回到了小镇,他像个雕塑一般站在墓碑前,手中握着枪,他抬手,慢慢的将枪口移到自己的太阳穴。
他眼神迷离的看着墓碑上的照片,抖动着唇角,轻轻的说了一句,“我来看你了。”
我活着,再也没了任何意义。
“砰”的一声,安静的墓园被这声巨响打破,子书躺在地上,脑袋源源不断的流着血,他阖上眼眸,他想,他终于能睡上一觉了,这些年,他很少有睡着的时候。
在我心上用力的开一枪,让一切都归零于这一声巨响。
子书对自己重生这事情还是觉得难以置信,按照道理说他这样坏事做尽的人老天爷应该不会给他重来一次的机会,他害怕眼前的一切都是假的,是虚幻的。
不过,不管怎么样,他回到了十七岁,一个最好的年纪,一个所有的事情都还没有发生,所有的伤害都没有发生的年纪,他不想重蹈覆辙了。
重活一世,很多事情都还没有变,按照上一世的步伐,晨夕在这个时候应该已经帮逼人递情书了,不过这一次他没有撕毁,而是对那些女孩子说,对不起,我不喜欢你。
至于晨夕那边只觉得子书变得怪怪,哪里奇怪他也说不上来,总之就是感觉不太对。
这一天,子书和晨夕牵手了,他们不是第一次牵手,比这更亲密的动作也不是没有过,只是这一次就是不一样了,子书的手强势的将她的手包在掌心里,那一瞬间,她听见自己心中某种声音。
十三中距离晨夕的家并不是很远,两个人手牵手压马路,一路晃荡到晨夕家的楼底下,晨夕跟往常一样的抱着书就要往家里冲,子书却一反常态的拉过她的手。
晨夕回头,看着他问:“怎么了,还有什么事情吗?”
子书伸手摸了摸她光滑的脸,轻声问:“晨夕,你喜欢不喜欢我?”
晨夕一愣,反应过来之后,整张脸都红透了,憋了半天还是一个字都说不出来,子书了然的笑笑,“喜欢的是吗?”
晨夕这个时候也没什么不好意思的了,抬头,一双水眸毫不避讳的望着他,然后说:“昂,你不是一直都知道吗?”
子书笑了笑,“我怎么会知道,你又没有告诉我。”
晨夕使劲的挥开他的手,佯装发怒,“我不信你没看出来了,你这么聪明,我的心思怎么可能瞒得住你。”
子书摸了摸自己的下巴,故作沉思道:“是啊,你对我的心思都表现的这么明显了,我也不好意思装作什么都不知道了。”
晨夕低下头看着自己的脚尖,“你都知道还说这些做什么?”
子书用手揽着她的腰,他比晨夕高出不少,从这个角度恰好能看见她白净的一张脸,这张还没有被化妆品侵蚀的脸,他的声音落在她的头顶上方,“因为我也喜欢你啊。”
“我以为你会一直憋着这句话呢。”晨夕好半天才吐出这句话。
子书回道:“原本是打算一直憋着的。”
晨夕抬眸问道:“那你现在怎么提前说出来了。”
子书低头轻轻咬了一口她的唇角,笑了笑说:“因为憋不住了。”
很多事情都要发生改变了,他不可能再一次看着上一世的事情眼睁睁的发生在他的面前,很多事情就是要提前了,他要改变,要阻止那些悲伤的事情的发生。
他要一步步的谋划自己和晨夕的未来。
暑假很快就要到来了,子书这个暑假没有跟以往一样去找暑假工,而是将自己的信息故意透露给了他生父那边,不管重活几世,钱都是很重要的,他不会跟上一次那样的自私,让晨夕生活在永无止境的等待中,这一次该有的,他会让晨夕都拥有。
晨夕的父亲很疼她,从来不肯让她出门打工,暑假工也不行,所以晨夕这个暑假依旧是无所事事,无非就是给家里打扫卫生做做饭,子书没事的时候总喜欢过来找她玩,一旦他到了她家,那么家务事都是他帮着干的,她只用坐在沙发上看着就好了。
晨夕坐在沙发上,手上还捧着一个梨,咬了一口之后,她问:“子书,你说我是学文还是学理好啊?”
她是知道的,子书肯定是要学理的,他这样好的成绩,无论学什么将来都是妥妥的高材生,可是自己不一样,偏科的离谱,理智上选择她应该学文,可是她就是不愿意和子书分开,总想和他黏在一起。
子书将的手中的梨抢过来,也不顾上面的口水,就自顾自的吃了起来,啃了大半个梨之后,才听见他说:“学文吧,你适合学文。”
自私过一次了,不能故意的毁了他的未来,曾经惨痛的后果他已经承担不起了。
“你都没有一点舍不得我啊?我还以为你不会回答我了。”
他轻轻点了点她的鼻头,“我是为了你好。”
晨夕何尝不知道他是为了自己好呢?但是心里头总有点那么别扭,他看上去就那么不在乎,以至于她生出了一种念头,那就是他根本不在乎她。
晨夕最终还是填了文科,命运的轨道已经渐渐偏离了。
可是高二开学那天,晨夕傻眼了。
不是因为其他的,她居然在教室里看见了子书,关键是他们两个又好死不死是同桌,她张着嘴巴,根本不知道是什么情况!?不仅她不知道,就连班上其他的人都不知道。
“你疯了啊?”
他一只手包住打过来的拳头,“没有,我不想和你分开,我牺牲好了,反正我学文学理都是第一名。”
这一次,我来为你牺牲,这一次把所有的事情都交给我就好了。
就这样时间晃晃荡荡就慢慢过去了,子书记不太清楚那群流氓盯着晨夕是什么时候了,反正大概就是那个星期。
那个星期,饶是活了那么久的他,也是战战兢兢的,生怕当年的事再来一次,几乎可以说,那个星期,他和晨夕是形影不离的,他的视线里必须有晨夕,就连晨夕也突然说她变得缠人了很多。
万幸的是那个星期很平安的度过了,至于那群流氓,他们是出现过的,只是将目标换了一个人而已,至于那个人是谁,子书当然不关心了。
时间眨眼而过,这样平淡的日子也是过的飞快,没有悲伤没有伤痛也没有分离,一切都很好。
六月,他们迎来了高考,所有的所有都顺利的不可思议。
他没有填交大,而是上了北方的一所全国知名的大学,晨夕虽然没有和他考到同一个学校,但是两人在同一所城市,而且两人的学校隔得很近,出门就能看到对方大学的大门。
晨夕越长越好看,加上她本来就足够优秀,喜欢她的人,追求她的人也越来越多,可这次子书却不慌不忙了,他和她的感情很稳定,他知道她想要什么,他打造了一座温柔的城来留住她。
可能是越幸福的时光过得就越快,这些年来他们的生活没有波折,没有磨难,很平凡就又到了毕业那天。
他们顺其自然的接吻,又顺其自然的做爱。
他们就像是这个世上最普通的情侣。
子书早就在大一就被生父认回去了,虽然他很厌恶他父亲,但是他想,那个男人也并不是一无是处的,至少能给他想要的权势和金钱。
到大四的时候,他父亲的企业已经被他大换血,很多心腹都是他自己的人,他开始掌控了自己的命运。
毕业那天,他跟晨夕求婚了,拿着最普通的一枚铂金钻戒,跪在她面前,她看着半跪在地上的她哭的梨花带雨不能自己,含着泪点头答应了,他们给对方带上了戒指,他们在学校门口肆无忌惮的拥吻着,唇齿相依的感觉真的很好。
这是他第二次看见晨夕穿着洁白的婚纱,第一次的印象太不好了,他已经不想也不愿意去回忆了。
这一次她站在他面前,明艳动人。
他们自教父面前许下各自的承诺,他们成为了一对夫妻。
他在亲友的祝福中,抱着她,在她耳边低声道:“我会好好照顾你,一辈子。”
……
子书醒过来之后,看见了医院的天花板,他的视线还有些模糊,他看着眼前的人,眯着眼才看清楚了,是他的司机老刘,他出声,喉咙被磨的生疼,“这是怎么了?”
老刘老泪纵横,“少爷您终于醒过来了,您不记得了?您坐的飞机出事了,航道偏离,飞机坠海了,索性您还是被救了,捡回了一条命,这被救过来的人总共也不过就是二十多个。”
子书只觉得自己的耳边是嗡嗡的响声,像是一个炸弹一样炸在他的耳边。
尽管他浑身都没什么力气,他还是拿起床边的花瓶,狠狠朝墙壁一砸,花瓶瞬间四分五裂,他指着门,手都在哆嗦,“滚,你给我滚出去!”
老刘也不知道一向温柔尔雅的少爷怎么就成现在这样了,他不敢再留,抹了抹眼泪就从病房里退出去了。
子书大口大口的喘气,呼吸间都带着疼。
他就知道!他就知道老天爷就是在耍他!
为什么!!?如果那是一个梦,也太真实了!为什么要让他回来?
他不服!
子书以惊人的速度恢复了过来,他很快就出院了。
虽然他的心情很不好,但是他还是没有忘记自己还有一件很重要的事情没有做,那就是他的女儿。
那天是他第一次见到他的女儿,不顾众人的担忧,拖着病躯到了北京。
他一到北京天空中就下起了鹅毛大雪,飘飘荡荡的好看极了。
小姑娘十岁了,穿着红色羽绒服,一双眼睛长得很像晨夕,圆圆的,眸子漆黑,看上去很可爱,看的出来那户人家将她养的很好。
他一步步走到小姑娘面前,在她脚底一滑的时候,接住了她,使得她没有一屁股跌在地上,小姑娘睁着乌溜溜的眼睛对他笑了笑,“谢谢你,叔叔。”
他词穷,什么都说不出。
等他想到应该说什么的时候,小姑娘已经走远了。
他看着红色的一小团,目光温柔。
从此之后,他就再也没有去过北京,也没有回上海。
时隔十年,他再一次回到了小镇,他像个雕塑一般站在墓碑前,手中握着枪,他抬手,慢慢的将枪口移到自己的太阳穴。
他眼神迷离的看着墓碑上的照片,抖动着唇角,轻轻的说了一句,“我来看你了。”
我活着,再也没了任何意义。
“砰”的一声,安静的墓园被这声巨响打破,子书躺在地上,脑袋源源不断的流着血,他阖上眼眸,他想,他终于能睡上一觉了,这些年,他很少有睡着的时候。
在我心上用力的开一枪,让一切都归零于这一声巨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