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重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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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夕退学后,她说她要去上海打拼了。
子书顿时有一种自己砸了自己的脚的感觉,牙齿都要咬碎了,还是要笑了笑,支持她去。
高三那年是最难捱的,晚上想她想的睡不着,电话从来也没有停过,但是还是害怕她会离自己越来越远。
他义无反顾的考到了上海。
明明有去清华北大的机会,也硬生生的被他自己放弃了。
到了上海之后,他的心还算是安定了下来,至少能经常看见晨夕了,大一的时候课业繁忙,但是他还是经常逃课去接晨夕下班,那个时候他就在心里暗暗的发誓将来一定不会再让晨夕过这种苦日子。
这个社会挣钱从来都是没有那么容易的,每一分都是血汗钱,他对股市这方面其实很有天分,但是自己手里根本就没有去涉及股市的资本。
他认识了六爷那个人,只一眼就看出了六爷的狼子野心。
虽然很不想承认,但是他还是跟着六爷干起了贩卖儿童这种活,他挣到的第一笔钱就是给晨夕买了一条裙子,很贵,但是他一点都没手软,除了房租的钱,剩下的钱他全都给了奈奈。
他还记得晨夕收到那条裙子时候的表情,那种雀跃那种欢喜表现的那么明显,那一刻,他有点心酸,是他自己不够好,才会让她跟着他吃苦,于是他就更下定决定,将来一定要出人头顶,给她最好的生活。
他其实没有想过一直跟着六爷的,但是钱确实是摆在他面前的难题,狠下心来,他就跟着六爷干了四年,他很聪明,从来没有失手过,不像其他人早就死的死,伤的伤,也就是因为他足够聪明六爷才会一直留着他,重用他。
他和六爷的勾当一直做了四年,晨夕也从来没发现过。
这四年除了吃穿用度,剩下的钱虽然不多,但对学生来说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他用这笔钱投资到了股市,利滚利,很快他凭着精准的眼光挣了一笔钱。
他买了一套房子,不大,已经是他目前能力范围内能承受的极限了,上海的房价贵的让人咂舌,从股市里挣来的钱基本上都花在了这套房子上。
拿到钥匙的那瞬间,他内心酸涩,他握着钥匙的手都有点抖,他想,他终于有能力给她一个家了,给她一个休息的地方,不用担惊受怕明天会不会被赶出去。
也就是在买下房子的那天,他听见了奈奈和晨夕的争吵,他知道了原来她已经属于了别人,他心中仿佛有一把火在烧!他恨!恨死了!
她是他的,怎么能背叛他呢?
怎么能和别人上床呢?
可是她给出的理由,几乎让他哑口无言,她说,她不想等了,不想把时间浪费了,她不年轻了,她需要钱,她想要过的生活他给不起。
是啊,她说的对,爱情不需要钱,可是生活需要啊。
即便是她犯下了这样的大错,他还是不想放弃她,他还是只喜欢她这一个人,可是他对她就就不只是喜欢那么简单了,他还深深的恨着她。
恨她的背叛。
子书和安宁在一起大概就是相互利用而已,安宁这个卧底当的一点都不称职,他第一次看见她就看出来了她是警察那边的人。
但是他还是玩火自焚一般的将所有的证据都摊在她的面前。
因为他本来就是抱着同归于尽的念头的,那是他刚刚才知道晨夕怀孕了,他不信那是自己的孩子,所以毫不犹豫的给晨夕注射了。
得不到,为什么不毁掉?
不过,晨夕,你别害怕,我会陪着你一起受折磨的。
我不会让你一个人白白的被折磨,你有多痛,我就有多痛。
他是真的打算死在那场审判当中,但是陆许南救了他,他连死都没死成,不过所有人都以为他已经不在了。
安宁的痛苦不比晨夕少,他是故意的,庭审的时候,故意申请检方的公诉人必须安宁,他知道安宁喜欢他,他却安宁认为是自己杀了他。
晨夕生产那天,他就躲在同学的办公室里,抱起孩子瞬间,他觉得有点神奇,莫名其妙的他对这个孩子不讨厌,反而还有点喜欢,但是最后他还是把孩子给卖了。
那个时候的他不缺钱,只是单纯的不想照顾这个孩子了,他怕养着养着就产生感情了,到时候不舍得了怎么办呢?
后来晨夕死了,他回了一趟十三中也不想活了。
拿着枪对着自己的太阳穴想把自己给解决了,交大同学的电话救了他一命。
同学在那边支支吾吾的只说了一句话,他说,子书,孩子好像真的是你的。
他顿了一下,忽略了胸腔中那股痛,咬牙切齿的问,什么叫好像?
他说,你之前不是在医院献过血吗?然后医院里又有那个女娃娃的脐带血,我这不是觉得你那么信誓旦旦的认为不是你的种,有点不靠谱,我就给你做了个检查,这一查……就查出来了。
子书的耳边有着巨大的轰鸣声,你再说一遍。
那人不敢再说一遍了,一直问,你不会真的把孩子给卖了吗?
子书把手中的电话狠狠的往墙壁上一砸,瞬间就四分五裂了。
他跪在地上,眼眶中有泪缓缓落下。
这算什么?
他仰着头,看着天空,觉得人生无望。
他没再继续寻死,他没想到自己有一天也会成为寻找孩子的大军中,无异于大海捞针,没那么容易。
时间已经过去了十年了,陆许南和奈奈的第二个孩子都五岁了,他的女儿还是没有找到,不过这十年里,他也不是一无所获的,他被他的亲生父亲认了回去。
倒不是他的父亲有多想认他,只不过是因为他父亲除了他也没有别的儿子,这么大的家业怎么也不能落在外人手里,于是就找上了他。
他没什么不情愿的,在商场中依旧混的风生水起。
但是这些年寻找女儿的脚步就没有停过,早些年是自己亲自去找,后来就交给了更专业的人,有时候他站在办公室,透过落地窗向外望去时,总会觉得自己有今天全都是报应。
他在上海给晨夕立了个坟墓,就在他自己的那个旁边,多数时候他下班之后就都会去那里,他没有再买过房子,也从来不回老宅住,不是住酒店就是直接在墓地里靠着墓碑睡过去。
这一点,他的司机老刘是知道的,少爷只有在墓地才睡的安稳,说起来怪渗人。
子书住酒店的时候,晚上也是睡不着的,只是彻夜的坐着,折磨自己。
他的生活越发麻木,没了一点颜色。
这一天,他又坐上了车,不用吩咐老刘径直把车开往了墓地,子书熟悉的坐在那个墓碑前,墓里面其实也就只有晨夕的几件衣服而已。
他仿佛魔怔了一般,“晨夕,你是不是早就投胎去了?你在奈何桥旁等等我,等我找到了我们的女儿,我去下去找你。”
“晨夕,我眼角的皱纹也越来越明显了,我也快老了。”
“你放心,我过的不好,过的一点都不好,没有一天是快乐的。”
这一次他在墓地只待了十几分钟,就重新坐上了老刘的车,让老刘将他带到了机场,一天之前,他收到了消息,他的女儿找到了。
在北京,被一户没有生育能力的家庭收养了。
这一状况比他想象中要好。
下午五点,他坐上了上海到北京的飞机。
下午五点半,电视上滚动播放着:“本台最新消息,今日下午机号为给g309的飞机,由上海飞往北京的飞机,发生了意外,机毁人亡,无一人生还。”
……
子书睁开眼醒过来的时候,觉得自己浑身都很累,记忆里,他最后的画面是倾斜的飞机,以及人们不安的尖叫声,还有飞机坠落的失重感,他都以为他死定了。
难道他还没死?
有人拍了拍他的头,那是一个熟悉的声音,“你终于醒来,你知不知道刚刚数学老师看着你睡倒的眼神跟杀人武器似的!”
子书呆呆的看着眼前的人,她扎着一个马尾辫,脸上洋溢着青春的气息,最重要的是一个活生生的出现在他的面前。
他的手摸上她的脸,真实的触感让他知道,不是在做梦。
“什么?”
“你呆了?这样看着我干嘛,我说数学老师逮到你睡觉了,不过谁让你成绩好呢,没事哒没事哒。”晨夕说。
子书坐端正了,打量着她,她穿着校服,自己也是,这分明是十七岁时候的他们。
过了很久,他才接受过来。
他对面前的人笑了笑说:“恩,没事了。”
老天爷还是厚待他的,一场事故让他回到了十七岁。
晨夕只觉得眼前的子书有些陌生,至于哪里不对她也说不上来。
“你别看我啦,上课了。”
“好。”
良久之后,那道视线还是在她脸上,她用笔尖戳了戳身边的人,“叫你别看我了,你还看!?”
“我不看了。”可目光也还是没移。
晨夕无奈,又说了一遍,“别看了。”
“好。”
午后的教室里,就重复着这样一组对话。
子书眯着眼,靠着椅子,慵懒的看着身边的人。
真好呢。
给了一次重来的机会。
再也不会重蹈覆辙了。
我会好好爱你,我发誓。
晨夕退学后,她说她要去上海打拼了。
子书顿时有一种自己砸了自己的脚的感觉,牙齿都要咬碎了,还是要笑了笑,支持她去。
高三那年是最难捱的,晚上想她想的睡不着,电话从来也没有停过,但是还是害怕她会离自己越来越远。
他义无反顾的考到了上海。
明明有去清华北大的机会,也硬生生的被他自己放弃了。
到了上海之后,他的心还算是安定了下来,至少能经常看见晨夕了,大一的时候课业繁忙,但是他还是经常逃课去接晨夕下班,那个时候他就在心里暗暗的发誓将来一定不会再让晨夕过这种苦日子。
这个社会挣钱从来都是没有那么容易的,每一分都是血汗钱,他对股市这方面其实很有天分,但是自己手里根本就没有去涉及股市的资本。
他认识了六爷那个人,只一眼就看出了六爷的狼子野心。
虽然很不想承认,但是他还是跟着六爷干起了贩卖儿童这种活,他挣到的第一笔钱就是给晨夕买了一条裙子,很贵,但是他一点都没手软,除了房租的钱,剩下的钱他全都给了奈奈。
他还记得晨夕收到那条裙子时候的表情,那种雀跃那种欢喜表现的那么明显,那一刻,他有点心酸,是他自己不够好,才会让她跟着他吃苦,于是他就更下定决定,将来一定要出人头顶,给她最好的生活。
他其实没有想过一直跟着六爷的,但是钱确实是摆在他面前的难题,狠下心来,他就跟着六爷干了四年,他很聪明,从来没有失手过,不像其他人早就死的死,伤的伤,也就是因为他足够聪明六爷才会一直留着他,重用他。
他和六爷的勾当一直做了四年,晨夕也从来没发现过。
这四年除了吃穿用度,剩下的钱虽然不多,但对学生来说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他用这笔钱投资到了股市,利滚利,很快他凭着精准的眼光挣了一笔钱。
他买了一套房子,不大,已经是他目前能力范围内能承受的极限了,上海的房价贵的让人咂舌,从股市里挣来的钱基本上都花在了这套房子上。
拿到钥匙的那瞬间,他内心酸涩,他握着钥匙的手都有点抖,他想,他终于有能力给她一个家了,给她一个休息的地方,不用担惊受怕明天会不会被赶出去。
也就是在买下房子的那天,他听见了奈奈和晨夕的争吵,他知道了原来她已经属于了别人,他心中仿佛有一把火在烧!他恨!恨死了!
她是他的,怎么能背叛他呢?
怎么能和别人上床呢?
可是她给出的理由,几乎让他哑口无言,她说,她不想等了,不想把时间浪费了,她不年轻了,她需要钱,她想要过的生活他给不起。
是啊,她说的对,爱情不需要钱,可是生活需要啊。
即便是她犯下了这样的大错,他还是不想放弃她,他还是只喜欢她这一个人,可是他对她就就不只是喜欢那么简单了,他还深深的恨着她。
恨她的背叛。
子书和安宁在一起大概就是相互利用而已,安宁这个卧底当的一点都不称职,他第一次看见她就看出来了她是警察那边的人。
但是他还是玩火自焚一般的将所有的证据都摊在她的面前。
因为他本来就是抱着同归于尽的念头的,那是他刚刚才知道晨夕怀孕了,他不信那是自己的孩子,所以毫不犹豫的给晨夕注射了。
得不到,为什么不毁掉?
不过,晨夕,你别害怕,我会陪着你一起受折磨的。
我不会让你一个人白白的被折磨,你有多痛,我就有多痛。
他是真的打算死在那场审判当中,但是陆许南救了他,他连死都没死成,不过所有人都以为他已经不在了。
安宁的痛苦不比晨夕少,他是故意的,庭审的时候,故意申请检方的公诉人必须安宁,他知道安宁喜欢他,他却安宁认为是自己杀了他。
晨夕生产那天,他就躲在同学的办公室里,抱起孩子瞬间,他觉得有点神奇,莫名其妙的他对这个孩子不讨厌,反而还有点喜欢,但是最后他还是把孩子给卖了。
那个时候的他不缺钱,只是单纯的不想照顾这个孩子了,他怕养着养着就产生感情了,到时候不舍得了怎么办呢?
后来晨夕死了,他回了一趟十三中也不想活了。
拿着枪对着自己的太阳穴想把自己给解决了,交大同学的电话救了他一命。
同学在那边支支吾吾的只说了一句话,他说,子书,孩子好像真的是你的。
他顿了一下,忽略了胸腔中那股痛,咬牙切齿的问,什么叫好像?
他说,你之前不是在医院献过血吗?然后医院里又有那个女娃娃的脐带血,我这不是觉得你那么信誓旦旦的认为不是你的种,有点不靠谱,我就给你做了个检查,这一查……就查出来了。
子书的耳边有着巨大的轰鸣声,你再说一遍。
那人不敢再说一遍了,一直问,你不会真的把孩子给卖了吗?
子书把手中的电话狠狠的往墙壁上一砸,瞬间就四分五裂了。
他跪在地上,眼眶中有泪缓缓落下。
这算什么?
他仰着头,看着天空,觉得人生无望。
他没再继续寻死,他没想到自己有一天也会成为寻找孩子的大军中,无异于大海捞针,没那么容易。
时间已经过去了十年了,陆许南和奈奈的第二个孩子都五岁了,他的女儿还是没有找到,不过这十年里,他也不是一无所获的,他被他的亲生父亲认了回去。
倒不是他的父亲有多想认他,只不过是因为他父亲除了他也没有别的儿子,这么大的家业怎么也不能落在外人手里,于是就找上了他。
他没什么不情愿的,在商场中依旧混的风生水起。
但是这些年寻找女儿的脚步就没有停过,早些年是自己亲自去找,后来就交给了更专业的人,有时候他站在办公室,透过落地窗向外望去时,总会觉得自己有今天全都是报应。
他在上海给晨夕立了个坟墓,就在他自己的那个旁边,多数时候他下班之后就都会去那里,他没有再买过房子,也从来不回老宅住,不是住酒店就是直接在墓地里靠着墓碑睡过去。
这一点,他的司机老刘是知道的,少爷只有在墓地才睡的安稳,说起来怪渗人。
子书住酒店的时候,晚上也是睡不着的,只是彻夜的坐着,折磨自己。
他的生活越发麻木,没了一点颜色。
这一天,他又坐上了车,不用吩咐老刘径直把车开往了墓地,子书熟悉的坐在那个墓碑前,墓里面其实也就只有晨夕的几件衣服而已。
他仿佛魔怔了一般,“晨夕,你是不是早就投胎去了?你在奈何桥旁等等我,等我找到了我们的女儿,我去下去找你。”
“晨夕,我眼角的皱纹也越来越明显了,我也快老了。”
“你放心,我过的不好,过的一点都不好,没有一天是快乐的。”
这一次他在墓地只待了十几分钟,就重新坐上了老刘的车,让老刘将他带到了机场,一天之前,他收到了消息,他的女儿找到了。
在北京,被一户没有生育能力的家庭收养了。
这一状况比他想象中要好。
下午五点,他坐上了上海到北京的飞机。
下午五点半,电视上滚动播放着:“本台最新消息,今日下午机号为给g309的飞机,由上海飞往北京的飞机,发生了意外,机毁人亡,无一人生还。”
……
子书睁开眼醒过来的时候,觉得自己浑身都很累,记忆里,他最后的画面是倾斜的飞机,以及人们不安的尖叫声,还有飞机坠落的失重感,他都以为他死定了。
难道他还没死?
有人拍了拍他的头,那是一个熟悉的声音,“你终于醒来,你知不知道刚刚数学老师看着你睡倒的眼神跟杀人武器似的!”
子书呆呆的看着眼前的人,她扎着一个马尾辫,脸上洋溢着青春的气息,最重要的是一个活生生的出现在他的面前。
他的手摸上她的脸,真实的触感让他知道,不是在做梦。
“什么?”
“你呆了?这样看着我干嘛,我说数学老师逮到你睡觉了,不过谁让你成绩好呢,没事哒没事哒。”晨夕说。
子书坐端正了,打量着她,她穿着校服,自己也是,这分明是十七岁时候的他们。
过了很久,他才接受过来。
他对面前的人笑了笑说:“恩,没事了。”
老天爷还是厚待他的,一场事故让他回到了十七岁。
晨夕只觉得眼前的子书有些陌生,至于哪里不对她也说不上来。
“你别看我啦,上课了。”
“好。”
良久之后,那道视线还是在她脸上,她用笔尖戳了戳身边的人,“叫你别看我了,你还看!?”
“我不看了。”可目光也还是没移。
晨夕无奈,又说了一遍,“别看了。”
“好。”
午后的教室里,就重复着这样一组对话。
子书眯着眼,靠着椅子,慵懒的看着身边的人。
真好呢。
给了一次重来的机会。
再也不会重蹈覆辙了。
我会好好爱你,我发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