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富二代楚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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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楚歌从一夜修炼中醒来之后已经是九点多了,起床洗漱之后,从衣柜里拿了一条牛仔裤和半袖换上,他才顾得上去地下车库看看什么情况。
车库里有三辆车,两辆SUV,是保时捷卡宴和路虎揽胜,还有一辆玛莎拉蒂总裁,看来唐正兴平时也比较喜欢SUV类型的车。
楚歌选择开了卡宴出去。
楚大仙人虽然是仙界回来的,但是他也是有驾照的人。大一的时候勤工俭学一年,好不容易才把驾校的钱攒够,他的驾照是前不久刚刚考下来的,然后就直接开着保时捷卡宴这种车上路了。
不过楚大仙人的车技没什么可说的,即使在仙界过了千年,地球上的一切仍然深深的刻在楚歌的元神中,再加上楚歌反应力远超常人,即使一开始不怎么会开,当他把车从地下车库开出别墅区门口的时候,就已经成为一名老司机了。
出门之后,楚歌先去安海市的手机卖场买了一部手机,他原来的手机实在太落后了,除了打电话发短信就没有别的功能。
手机卖场里,自然不会发生什么狗血的打脸剧情,倒是导购员妹子看楚歌一身名牌,人又帅气,都恨不得贴到他身上给他介绍手机了。
楚歌对此不假辞色。
不说在仙界,就算回到地球,他最近见得也大都是九分以上的美女,洛祈更是美的让楚歌这个在仙界与倾莲仙子朝夕相处的人都觉得心动。
所以楚歌实在看不上这些浓妆艳抹,实际长相不过六分的导购员妹子。
楚歌现在也是个不差钱的主,挥舞着手里的卡迅速的就买好了手机,当前最新型号的苹果手机。
楚歌以前对这些根本不了解,也不知道什么手机性能好性价比高,什么手机用的操作系统简单方便,反正他在以前,只听说过苹果的大名,进了商场,也是直接冲着苹果的专卖店去的。
从楚歌走近商场,买手机试用注册剪卡等等一系列事,不过三十分钟就搞定了。
这让楚歌不得不感慨,有钱就是好啊!
买了手机之后,楚歌的形象可以说就是一个标准的富二代形象,名牌休闲装,200多万的豪车,最新一代的苹果手机,再加上本人年轻帅气,往什么艺术大学门口一站,估计不超过十分钟就会有妹子来搭讪。
办好了这些琐事,楚歌就开车去安海大学门口准备去等洛祈了。
安海市上午十点多的这个时间段并不是很堵车,但潮音盛景在安海市的东边,楚歌去了靠近市中心的地方买了手机,现在又要去安海市北边的大学城,路上还是用了一些时间的。
当楚歌到安海大学门口的,已经将近十一点了。
楚歌感觉有点不妙,自己第一次跟女孩约会,而且是一个容貌可以说十分的女孩,虽然她是自己的徒弟,但是迟到也不好啊。
楚歌在咖啡店门口停了车,进了咖啡店之后先用元神感应了一下,没有感应到洛祈身边那种带着些清新感觉的灵气,心里稍安,看来自己应该没迟到。
服务员妹子带着明媚的笑靥迎上来,问道:“先生您几位呢?”
昨天楚歌来这里的时候是见过这妹子的,但这妹子却完全不记得楚歌,毕竟楚歌昨天穿着与今天大不一样,她自然不会怎么注意昨天的楚歌,而今天态度却截然不同。
楚歌想了想,小祈昨天似乎说收留她的那个同学今天会来见见自己,便道:“两位或者三位吧。”
服务员带着楚歌坐到一张四个人的座位上,便询问楚歌要点什么,楚歌点了一杯拿铁之后,就说等剩下两个人来了再说。
楚歌坐的座位离门口比较近,选的也是容易看到门口的位置,楚歌点完咖啡之后,那服务员妹子还想跟他多说两句,问问联系方式什么的,楚歌却突然站起来,说了一句“不好意思”之后便向门口招了招手,叫道:“小祈,这里!”
门口进来了两位很漂亮的女孩,正式洛祈与林晚。
洛祈看到楚歌今天的穿着和昨天大不一样,不由有些疑惑,他既然有这样的衣服,为什么昨天却穿的那么民工?
洛祈有些犹豫,不由得想到昨天楚歌是有意骗自己的,心里一紧,正当她心里难受的时候,看到了楚歌的眼睛。
他的眼里一如昨天般的温和,带着浓浓的宠溺之意,以及一丝想念与再见的欣喜。
洛祈一下子就不再犹豫了,仿佛又回到了昨天,楚歌带着自己逛逛玩玩的时候,强烈的幸福感立刻再次占领了她内心的每一寸空间,让她精致的脸蛋上不由自主的就溢出了笑意。
旁边的林晚看到她这样子,心里暗暗感叹,完了,这姑娘没救了,在学校里明明是好好的一个文艺女神,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笑的次数都能数的过来,什么时候露出过这么甜蜜的表情?
她再看楚歌,完全符合她心里对楚歌富二代形象的猜测,虽然长得帅了一点,气质好了一点,但是哪里值得小祈这样出色的女孩喜欢了?
林晚不得不承认,要是不带着偏见去看楚歌的话,这确实是个帅哥,气度非凡,她甚至在楚歌的身上看到了只在一位安海师大的国学教授身上看到过的儒雅之风。
那位教授是林晚父亲的好友,待人接物完全就是古之君子,温润如玉,比林晚父亲要年轻一些,将近四十岁,在学校里甚至遇到过女学生的表白。
由此可见这种非凡的风度对女孩的杀伤力有多大。
而楚歌身上的气质又不是完全的儒雅味道,其中更多了一些出尘与洒脱,林晚不得不承认,楚歌似乎确实和那些不学无术,天天就知道搞事的富二代不太一样。
但无论如何,这都不是他能抢走小祈的理由!
其实在高一期间,林晚和洛祈的关系并不算特别要好,只能说是普通朋友关系罢了,因为洛祈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的时候,身边总是弥漫着一股不问红尘的气场,让人找不到与她搭话的理由。
林晚作为班长,偶尔可以在收作业或者别的什么时候与洛祈闲聊几句,只对她有了个初步的了解。
但就在这两天,她觉得自己快要被洛祈掰弯了。
洛祈在她家里住的这两天,展现出了与她在学校时截然不同的一面。
平日里看到的洛祈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不问世事的样子,其实不过是她在发呆而已,这时候如果叫她,她会睁着朦胧的眼睛迷茫的看着你,看起来简直可爱到了极点;洛祈的自理能力很好,这两天真是受了她不少照顾,洛祈做饭很好吃,而且自己每次吃的不顾形象满嘴流油的时候,都能看见她发自内心的微笑,笑容绝美,充满了母性;洛祈的睡相很差,会时不时的把被子踢掉,露出纤细洁白的玉腿,给她盖上被子之后,她会稍微打个滚,要是偷偷揉揉她的脸,她还会一脸满足的蹭蹭……
这样的洛祈,哪有人会不喜欢?
第二天,楚歌从一夜修炼中醒来之后已经是九点多了,起床洗漱之后,从衣柜里拿了一条牛仔裤和半袖换上,他才顾得上去地下车库看看什么情况。
车库里有三辆车,两辆SUV,是保时捷卡宴和路虎揽胜,还有一辆玛莎拉蒂总裁,看来唐正兴平时也比较喜欢SUV类型的车。
楚歌选择开了卡宴出去。
楚大仙人虽然是仙界回来的,但是他也是有驾照的人。大一的时候勤工俭学一年,好不容易才把驾校的钱攒够,他的驾照是前不久刚刚考下来的,然后就直接开着保时捷卡宴这种车上路了。
不过楚大仙人的车技没什么可说的,即使在仙界过了千年,地球上的一切仍然深深的刻在楚歌的元神中,再加上楚歌反应力远超常人,即使一开始不怎么会开,当他把车从地下车库开出别墅区门口的时候,就已经成为一名老司机了。
出门之后,楚歌先去安海市的手机卖场买了一部手机,他原来的手机实在太落后了,除了打电话发短信就没有别的功能。
手机卖场里,自然不会发生什么狗血的打脸剧情,倒是导购员妹子看楚歌一身名牌,人又帅气,都恨不得贴到他身上给他介绍手机了。
楚歌对此不假辞色。
不说在仙界,就算回到地球,他最近见得也大都是九分以上的美女,洛祈更是美的让楚歌这个在仙界与倾莲仙子朝夕相处的人都觉得心动。
所以楚歌实在看不上这些浓妆艳抹,实际长相不过六分的导购员妹子。
楚歌现在也是个不差钱的主,挥舞着手里的卡迅速的就买好了手机,当前最新型号的苹果手机。
楚歌以前对这些根本不了解,也不知道什么手机性能好性价比高,什么手机用的操作系统简单方便,反正他在以前,只听说过苹果的大名,进了商场,也是直接冲着苹果的专卖店去的。
从楚歌走近商场,买手机试用注册剪卡等等一系列事,不过三十分钟就搞定了。
这让楚歌不得不感慨,有钱就是好啊!
买了手机之后,楚歌的形象可以说就是一个标准的富二代形象,名牌休闲装,200多万的豪车,最新一代的苹果手机,再加上本人年轻帅气,往什么艺术大学门口一站,估计不超过十分钟就会有妹子来搭讪。
办好了这些琐事,楚歌就开车去安海大学门口准备去等洛祈了。
安海市上午十点多的这个时间段并不是很堵车,但潮音盛景在安海市的东边,楚歌去了靠近市中心的地方买了手机,现在又要去安海市北边的大学城,路上还是用了一些时间的。
当楚歌到安海大学门口的,已经将近十一点了。
楚歌感觉有点不妙,自己第一次跟女孩约会,而且是一个容貌可以说十分的女孩,虽然她是自己的徒弟,但是迟到也不好啊。
楚歌在咖啡店门口停了车,进了咖啡店之后先用元神感应了一下,没有感应到洛祈身边那种带着些清新感觉的灵气,心里稍安,看来自己应该没迟到。
服务员妹子带着明媚的笑靥迎上来,问道:“先生您几位呢?”
昨天楚歌来这里的时候是见过这妹子的,但这妹子却完全不记得楚歌,毕竟楚歌昨天穿着与今天大不一样,她自然不会怎么注意昨天的楚歌,而今天态度却截然不同。
楚歌想了想,小祈昨天似乎说收留她的那个同学今天会来见见自己,便道:“两位或者三位吧。”
服务员带着楚歌坐到一张四个人的座位上,便询问楚歌要点什么,楚歌点了一杯拿铁之后,就说等剩下两个人来了再说。
楚歌坐的座位离门口比较近,选的也是容易看到门口的位置,楚歌点完咖啡之后,那服务员妹子还想跟他多说两句,问问联系方式什么的,楚歌却突然站起来,说了一句“不好意思”之后便向门口招了招手,叫道:“小祈,这里!”
门口进来了两位很漂亮的女孩,正式洛祈与林晚。
洛祈看到楚歌今天的穿着和昨天大不一样,不由有些疑惑,他既然有这样的衣服,为什么昨天却穿的那么民工?
洛祈有些犹豫,不由得想到昨天楚歌是有意骗自己的,心里一紧,正当她心里难受的时候,看到了楚歌的眼睛。
他的眼里一如昨天般的温和,带着浓浓的宠溺之意,以及一丝想念与再见的欣喜。
洛祈一下子就不再犹豫了,仿佛又回到了昨天,楚歌带着自己逛逛玩玩的时候,强烈的幸福感立刻再次占领了她内心的每一寸空间,让她精致的脸蛋上不由自主的就溢出了笑意。
旁边的林晚看到她这样子,心里暗暗感叹,完了,这姑娘没救了,在学校里明明是好好的一个文艺女神,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笑的次数都能数的过来,什么时候露出过这么甜蜜的表情?
她再看楚歌,完全符合她心里对楚歌富二代形象的猜测,虽然长得帅了一点,气质好了一点,但是哪里值得小祈这样出色的女孩喜欢了?
林晚不得不承认,要是不带着偏见去看楚歌的话,这确实是个帅哥,气度非凡,她甚至在楚歌的身上看到了只在一位安海师大的国学教授身上看到过的儒雅之风。
那位教授是林晚父亲的好友,待人接物完全就是古之君子,温润如玉,比林晚父亲要年轻一些,将近四十岁,在学校里甚至遇到过女学生的表白。
由此可见这种非凡的风度对女孩的杀伤力有多大。
而楚歌身上的气质又不是完全的儒雅味道,其中更多了一些出尘与洒脱,林晚不得不承认,楚歌似乎确实和那些不学无术,天天就知道搞事的富二代不太一样。
但无论如何,这都不是他能抢走小祈的理由!
其实在高一期间,林晚和洛祈的关系并不算特别要好,只能说是普通朋友关系罢了,因为洛祈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的时候,身边总是弥漫着一股不问红尘的气场,让人找不到与她搭话的理由。
林晚作为班长,偶尔可以在收作业或者别的什么时候与洛祈闲聊几句,只对她有了个初步的了解。
但就在这两天,她觉得自己快要被洛祈掰弯了。
洛祈在她家里住的这两天,展现出了与她在学校时截然不同的一面。
平日里看到的洛祈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不问世事的样子,其实不过是她在发呆而已,这时候如果叫她,她会睁着朦胧的眼睛迷茫的看着你,看起来简直可爱到了极点;洛祈的自理能力很好,这两天真是受了她不少照顾,洛祈做饭很好吃,而且自己每次吃的不顾形象满嘴流油的时候,都能看见她发自内心的微笑,笑容绝美,充满了母性;洛祈的睡相很差,会时不时的把被子踢掉,露出纤细洁白的玉腿,给她盖上被子之后,她会稍微打个滚,要是偷偷揉揉她的脸,她还会一脸满足的蹭蹭……
这样的洛祈,哪有人会不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