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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作为外星贵族老爷的宠物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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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钟瑾,死在了二十九岁的尾巴上。

    她工作繁忙,忙的每天脱发年纪轻轻差点变成秃头,所以脑袋里长了颗肿瘤也没发现,等到实在受不了头疼去医院检查的时候,已经晚了。医生们斗不赢那颗嚣张的肿瘤,成功几率小到几乎没有的手术理所当然的失败了。

    她生命的最后一刻是在手术台上度过的,睁着将死的眼,钟瑾看了一圈身边晃来晃去的医生护士们,感觉他们面色沉重的仿佛在参加一场葬礼,围着棺材正看着往里填土的那种。

    而手术室外空荡荡的,没有一个等待她出来的亲人朋友。

    混到这份上简直惨。然而面对这种惨绝人寰的情况,钟瑾却差点忍不住笑出声。这是一个多么操蛋的世界啊,钟瑾心想,房贷才刚还完,早知道买的房子享受不了几天,她那么急着攒钱买房干嘛?躺着当咸鱼不是很好嘛。

    可这世界上最令人觉得烦恼的就是‘早知道’。

    要是早知道会得这破病,她就尽情享受人生去了。

    或者再往前,要是早知道回来后生活这么艰辛,她当初就留在外星球给人当宠物算了。

    临死前的钟瑾不由自主的想起了十二年前,心里再一次后悔起自己当年的天真,好吧,她已经不是第一次后悔了。要是老天爷再给她一次机会,她保证绝对接受外星人糖衣炮弹的腐蚀,抛弃那点年少轻狂的脸面和中二自尊,做一个享受生活的资本主义宠物,每天躺着吃吃喝喝什么都不用干。

    眼睛一闭,这辈子就悄无声息的过去了。

    钟瑾出生于一个重男轻女之风最为盛行的年代,所以一生下来就倒霉的被不知道哪对不负责任的爹妈给扔到了村头水井边,让她自生自灭。好在十二月的寒风没有冻死她,她被路过一个好心男人收养了。

    她的养父将她当成亲生女儿一样照顾,可惜在她九岁的时候养父发生意外去世,她的养母不喜欢她。在养父死后还愿意养着她这个毫无血缘关系的拖油瓶,钟瑾就对她那养母感恩戴德了,至于她将自己养到十六岁就撒手不管了的事,钟瑾也实在没有理由去怨她。

    二十九岁的钟瑾已经是个朝九晚五的上班族,上班的时候画着眉毛,每天换不同颜色的口红,烫着大波浪卷,是个抽烟模样很性感的d罩杯大姐姐。下班后就是个踩着大拖鞋搬着脚丫,不穿胸罩,一身颓废气息坐在电脑前看喜剧片吃麻辣烫的糙汉。

    与她十六岁时候的模样,截然不同。

    十六岁的钟瑾虽然每天顶着养母厌弃的冷淡目光,但却是个每天傻乐的元气少女,一头齐耳小短发十几年都没换过样式,土里土气却朝气蓬勃,每天早上会对着太阳感叹又是新的一天然后鼓励自己要努力的那种。

    就像后来几年流行的那种偶像剧女主。

    直到她的人生忽然一个大转弯,迎来了莫名其妙的剧情展开,她在上学路上被外星人抓走了。

    嗯,对,她被外星人抓走了。

    不是开玩笑,虽然后来她回来后对别人说起,没有一个人相信她,但这确实是真的。

    她被长得像个路边垃圾桶的外星人带走了,等她醒过来人已经到了外星,和另外一些奇怪的生物一起,被摆在一个类似市场的地方贩卖。

    说到这里就不得不讲讲钟瑾的初恋了,就是把她买下的那个外星人。那个家伙貌似还是个外星贵族老爷,把她买回去是当宠物的。她当时年纪小见识少,又缺爱,而那家伙对她实在太好,所以不到一个月钟瑾就单方面陷入爱河。

    这下就糟了,想一想,哪里会有人会爱上自己养的一只宠物?就算地球上那些被猫主子踩到头上也不敢出声的猫奴们,也不会想着要娶自家猫当老婆啊。于是面对这个悲惨现实的钟瑾十分抑郁。

    她是吃饭吃不下,睡觉睡不好,在陌生的环境中面对着各种陌生的外星人,对环境的不认同感,还有对于自己第一段感情的无望,不想当宠物的自尊心,这一切使她心灵上格外煎熬,在这种情况下,她越来越想念地球。

    后来,没过多久,她那位主人也许是觉得她再这么忧郁下去会死,干脆就把她送回地球了。从这一点上来说,那个外星人当主人还是相当不错的。多年后撇开了恋爱脑的大姐姐钟瑾每次想起自己当年的天真矫情,就感到一阵痛心疾首。

    年轻人啊,总是觉得爱情大过一切,可是等到真正开始直面贫穷生活的时候才会发现,那点让人辗转反侧的感情还比不上拿到手的三个月工资。

    再后来,就是她的养母宣布不想养她了,她表示理解,开始努力赚学费,然后进入社会工作,忙碌十几年买了一套房,手术失败,死亡。

    ——

    “你想重来一次吗?”

    “如果能重来,你会怎么做呢?”

    ——

    红衣仙女儿啊,如果能重来一次,我觉得自己就留在外星人身边,当个被资本主义糖衣炮弹腐蚀的宠物就挺好,不用工作有人养,天天无忧无虑的睡觉,无忧无虑的度过接下来短暂的一生,多好啊。

    反正只要不爱他,我就坚不可摧啊。

    ——

    “哦,原来红衣仙女不是我做梦吗?”钟瑾晃了晃自己的土气齐耳短发,看了看自己胸前还没发育完好的小胸,差点哭出来。

    “我他妈这是愿望成真了啊!仙女的名字还没告诉我,我该怎么给她上香还愿!”钟瑾快乐的几乎想去跑上三千米表达自己的激动,可惜她现在被捆着,没法挣脱。

    她现在所在的地方已经不是地球了,而是外星球。天上没有太阳,照明的是十二颗不知名星球,从左边的地平线上到右边的地平线之间,十二颗星球每隔一段距离就有一颗,缓缓移动着,反正不管怎么移动都能看到十二颗,光芒明亮的能闪瞎人眼。

    捆着她的是个在市场上摆摊卖东西的老板,长成一棵树的模样,他(她?)把自己的根扎在紫色的土里,柔韧的枝条绑着许多奇形怪状的生物,钟瑾就是那奇形怪状的生物之一。

    在她左边被绑着的难兄难弟是一坨绿油油的果冻,上面伸出毛茸茸的小触手,颤抖着往周围发散,抖成了波浪。

    在她右边被绑的更结实的是一把面条,毫无动静的垂在那里。

    外星人中的触手怪是不是太多了?钟瑾探着脑袋兴致勃勃的把这个外星人市场上的摊子一一看过去。上辈子这个时候她光害怕了,根本不敢多看就被那个外星人主人买走了,现在变成老司机再来看之后,发现这些外星人还是挺有趣的。

    瞧那边那个摆摊的外星人老板,跟个球似得,身上坑坑洼洼全是洞,隔一会儿那些洞里就喷出泡泡,简直就是个大型的吹泡泡机。从他身边走过去的各种外星人偶尔有拿着一个泡泡走的,嘿那泡泡还能拿在手上不破?

    除了那些各种形状的外星人,这片地方还有不少类似人类的外星人。四只眼八只眼十六只眼满身是眼的都有,脑袋上长角,屁股上长尾巴的也有,多一对手一对脚或者多个脑袋的也不在少数。

    看过一圈之后,钟瑾为自己的好运气感到叹服,因为在这么多奇形怪状的外星人中,买下她的那位外星人完全就是地球人的模样,虽然个头实在太大了点,但至少没有多出什么奇怪的部位啊,多让人有亲切感。

    想到马上就要再见到他,还有点小激动呢。

    “啊~怎么还不来啊~”

    钟瑾瘫在那等人,而她等待的人,此刻才刚刚来到这片市场入口。

    “尼尔,你想买个什么样的宠物?”

    “我不想买宠物。”

    “你那么喜欢打架,买个皮厚耐揍的包包星人回去怎么样?它们最老实忠厚,能陪伴主人一起愉快的玩耍哟~”

    “我不买宠物。”

    “那买个花花树?不用你带它出去玩,只要每天浇浇营养液就行了,你要是跟人打完架回家心情不好,就可以让你的宠物给你开花看看~你喜欢什么颜色的花花树?”

    “我不买宠物。”

    “哦我明白了,那你就买个黏黏球虫虫,可以贴在身上让它按摩,听说超级舒服,芭娜娜就买了两个,经常贴在胸前呢~”

    “我不买宠物。”

    “既然这样那就买个……”

    轰!

    一声巨响后,块头跟座小山一样的壮汉被另一个壮汉一巴掌扇到了十几米外的地上,原本在那摆摊的外星人老板们纷纷退开一圈,等那个壮汉没事人似得爬起来后,才再次聚回原来的地方。

    站在原地一脸暴躁的男人叫尼尔,他有一头刺猬一样竖起来的黑色短发,重瞳金色眼珠,两米多高的海拔,活像一座凶神恶煞的铁塔。身上穿着类似军装一样的利落服装,肩上胸前都是亮闪闪的金章,腰上插着七把金剑。就算不认识他的,看到这身装扮都知道了,他是附近莱亚星系的贵族。

    尼尔收回拳头,扯了扯嘴角,很不耐烦的说:“我说了不买宠物。”

    被打飞出去的那个话痨壮汉叫飒,他穿着和尼尔类似的衣服,身上也有金章和金剑。他笑哈哈的踩着小山一样沉重的步伐走回来,“难得你愿意跟我一起来宠物市场看看,买个宠物陪陪你又怎么样,你看看你一个人度过了这么久了,难道之后也准备继续这样一个人过下去?”

    尼尔冷哼一声,满脸想要毁灭世界的暴躁,“宠物什么的太麻烦了!”

    这么说着的人,在走过半个市场,看到一个被绑在琉星人身上的生物后,忽然手指一指:“那是什么?”

    他的同伴飒顺着他的手指看过去,耸耸肩说:“蓝星人,非常脆弱,饲养起来非常麻烦,而且什么功能都没有,用的力气大一点就会死,吃错了东西会死,睡觉没睡好会死,摔进水里会死,总之一不小心就会死。最近咱们莱亚星系西边的那些贵族们流行起来饲养这种蓝星人宠物了,那些家伙们觉得跟我们这些东边贵族不一样,连养个宠物也要养这么麻烦又没用的。”

    尼尔:“我要买这个。”

    尼尔面不改色的打了自己的脸。

    飒瞪大了铜铃一样的大眼,“我敢肯定,买回去一天就会被你弄死的,尼尔!”

    尼尔又不耐烦听他扯了,呼啦老大一巴掌又把他推到一边,大步上前走到那个摊子前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