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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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大的艺术学院、生化院、法学院以及医学院并称为c大的文房四宝。
而艺术学院的表演班是全国唯一一个不需要艺考就可以进的表演系,但是表演系的录取分数线极高,可以称为是除了医学院最难考的专业,而且报考c大表演系的容貌要求极高,一般人也是进不了的,当初黎歌也是侥幸靠着高分数和出挑的容貌被录取的。
所以c大每年表演班只有一个班,宿舍也都是两人居,当初黎歌班上25个女生,都是两两相住,而黎歌就是很不幸的被多出来的那个,而宋尘音报考的行政管理专业,女生太多,她也是很不幸被挤出来跟不同专业一个宿舍的倒霉蛋。
两个倒霉蛋相遇,自然有些惺惺相惜的意味,关系也比同班同学要亲厚一点。
两个人打打闹闹这一晃就是四年,黎歌和宋尘音也成为被宿管阿姨催赶搬宿舍的老学姐。
还好两个人都是本地人,搬宿舍的时候都比较方便。
这天黎歌和宋尘音正在万达广场买箱子装书,黎歌接到了家里司机的电话,说是母亲沈安怀发生了车祸,正在医院,黎歌也顾不得买什么东西了,跟宋尘音打了声招呼就往医院去。
匆匆忙忙赶到医院,黎歌随手丢了张一百的给司机后,下车就往医院大厅跑去,正好看到母亲被司机搀扶着从里面走出来,胳膊上还打着石膏。
“妈,你没事吧?怎么出车祸了呢?”黎歌连忙走了过去,从司机手里接过母亲的手。
“我没事,你别听小方说的那么严重,就是路上遇到了追尾,我一时没坐稳,胳膊撞了一下,有些骨折。”沈安怀怕女儿担心,开口安慰到。
“就这还没事,您身体才刚好,爸不是让您尽量少出来吗?”沈安怀半年前刚接受胃切除手术,身体本就没好彻底现在又出了这档子事,黎歌担心她身体吃不消,一时间语气也有些冲。
“今天是来医院复查日子,你爸有事出差去了,你又在忙毕业的事,我不是不想麻烦你们嘛。”
听着母亲明显迁就自己的语气,黎歌的眼眶都有些发酸,最近自己一直忙着毕业答辩的事情确实忽略了母亲,“妈,都是我不好,最近一直忙着毕业的事也不怎么回家。”
“你这傻孩子,这哪能怪你呢,好了不说了回家吧。”
“恩,好。”黎歌扶着母亲在路边站着等着司机取车出来。
“安怀?”一旁站着的妇人,试探的出了声。
听到有人喊母亲的名字,黎歌扶着母亲偏过头。
“安怀,真的是你啊。”只见那妇人见着她们回了头,激动的走了过来,“我是周寻啊,你不认识我了么?”
只见沈安怀恍然大悟的点了点头,有些激动的说道,“周寻?你怎么也在这边啊?”
“前些天我来医院做了个检查,今天来拿报告的,你这是怎么了?”
“出了点意外,没事。”
“这位是?”周寻看向站在一旁的黎歌,疑惑问道。
“这是我女儿黎歌,”沈安怀随即又对黎歌解释道,“这位是妈妈的大学同学,快叫人。”
“伯母好。”
周寻笑着握住黎歌的手,“长得真标致,简直跟你母亲年轻时候一个模样刻出来的。”
黎歌有些不好意思的咬咬下唇,“伯母,您也很好看啊。”
周寻摇摇头轻笑着,“这时间过的真快。”
“是啊,时间过的真快,对了你在这边有事么?要不中午一起吃个饭吧。”沈安怀见也快到饭点了,想着一起吃个饭叙一叙。
“行啊,那我给我儿子打个电话,让他不要过来了。”周寻摸出手机站到一边去打电话。
“妈,别催了,我已经看到你了,先挂了。”电话刚一接通,周寻还没开口说话,自己儿子就已经噼里啪啦的说了起来,也没听她说什么就把电话挂了。
电话刚一挂断,周寻就看到不远处缓缓驶来的车子,不一会儿,就看到从车上下来一个人,周寻笑着朝他招招手,盛逢轻叹了口气,认命的走了过去。
“我跟你说,我今天见到我二十多年都没有见到的老同学了,我们等会要一起吃饭,你陪我一起。”周寻挽着盛逢的胳膊朝黎歌她们走去。
盛逢刚想开口拒绝,周寻抢在他前面开口,“你别想拒绝,我刚给你打电话就准备告诉你不要来接我的,是你自己自作聪明非要来的。”
盛逢,“???”what?
“安怀,这是我儿子盛逢。”周寻又笑着说道,“阿逢,这位是你沈伯母,这是她女儿,黎歌.”
“伯母,您好,我是盛逢。”转而又朝站在一旁的黎歌伸出手,“你好,盛逢。”
这是西藏一别后,黎歌第一次见到盛逢,依旧是那般清朗俊秀,只不过是多了些男子汉的英气,剃短的头发显得整个人更加有精神,要说四年前的盛逢是翩翩如玉的公子,那如今的盛逢就是权倾天下的君王。
不过,显然他好像已经忘了她是谁了。
“你好,我是黎歌。”不管他还记不记得四年前的相遇,她也不是当年那个稚嫩羞涩的小姑娘了。
之后,他们四个又在一起吃了午餐,中途的时候黎歌接到导师的电话要先离开。
“让阿逢送你吧,这大中午也不好打车。”
黎歌下意识的看了一眼坐在一旁的盛逢,而后又迅速收回视线笑着拒绝了,“谢谢伯母,就不麻烦了。”
“没事的,阿逢去送一下黎歌。”
“伯母真的不用了。”黎歌摆摆手,拿起放在一旁的包就准备走。
“我送你。”一直没说话的盛逢拿起放在桌子上的车钥匙,率先起身走了出去。
“那伯母,妈我就先走了。”
“恩,路上慢点。”
出了门,盛逢就等在门口,黎歌站到他面前,“走吧。”盛逢没有应,盯着她看了半天,才点点头双手插在兜里自顾自的往前走。
黎歌撇撇嘴小跑着追了上去。
一路无言。
直到黎歌到学校的时候,两个人才有了“谢谢”“不客气”中国式的交流。
“拉玛。”
黎歌正在解安全带,只听到他的声音,不知道他在说什么,有些疑惑的抬头,“恩?”
盛逢降下一边的车窗,手肘搭在上面撑着脑袋,清清楚楚的又喊了句,“拉玛。”
“你......认出我了?”黎歌一时间觉得有些不好意思。
“一开始没认出来,刚才仔细看了一遍,差不多认出来了。”盛逢砸了砸嘴,“阿拉玛家的小孙女怎么就变成沈伯母的女儿了?”
拉玛是当初盛逢问她名字的时候,她随口胡诌的一个名字,谁知道他们会以为这种方式重逢,自己还被人认出来了。
“时间过了这么久,你怎么还记得我长什么样子?”
“我每年都去一趟西藏住在阿拉玛家,那里有你的照片。”
“哦。”
“你不是说有急事么?”
听他这么一说黎歌才想起来导师还在办公室等她,匆匆忙忙的解开安全带,就准备下车,一个不留神一头撞在门框上,“哎呀呀。”黎歌捂着前额,头也不回的就往学校里面跑去。
丢死人了......
盛逢看着她落荒而逃的背影,莫名的觉得好笑,摇摇头驱车离开。
***
得知两人是旧识后黎歌出入盛家的次数越发的频繁,而她和盛逢的关系也熟到偶尔可以互相调侃一下,这些在两家父母看来都是乐见其成的事情,毕竟两个人都是单身,且都是适婚年纪。
后来,两家父母提出结为亲家,盛逢也没有提出什么反对的意见,黎歌只当他是答应的,可谁知道,就在结婚前一个星期两个人就闹翻了。
这天,刚出完差的盛逢去黎歌学校接她去试婚纱。
打从两家父母提出结婚的时候,黎歌就再也没见过盛逢,也没有听到盛逢说什么拒绝的话,两个人之前的关系仅仅止步于朋友,如今身份的突然转换,黎歌一时间还有些不好意思。
到了婚纱店的时候,盛逢没提出下车,黎歌也就陪着他坐在车里。
片刻后,黎歌听到盛逢略有些疲惫的声音。
“黎歌,你真的想好了吗?”
“什么?”
“坦白跟你说,我不爱你。”
黎歌有些错愕的盯着他的侧脸,一如四年前那般疏朗俊秀,可说出来的话却又是那般伤人。
盛逢见她没说话,有些疲倦的靠在椅背上,语气带着些许的颓败,“我之前谈了个女朋友,我忘不了她。这段时间我想了很多,总觉得答应这段婚姻是对你的不公平,我不想成为那个伤害你的人。”
这一切对于黎歌来说莫不是晴天霹雳,她抖着嗓音问道,“你之前的那个女朋友是唐安年吗?”
莫名的,尽管时隔四年可黎歌脑海里的第一反应就是那个她只听过一次的名字。
“你怎么知道安年?”
安年,安年,黎歌听着他语气中的柔情只觉得心如刀割,都说女人的第六感通常都是用在自己的情敌身上,百猜百准,真是一点也不假,她带着泪笑着说道,“盛逢你真是失败啊,为着一个不要你的女人,沦落到这个地步。”
她就是要刺激他,他让她不痛快,她就让他更不痛快。
“呵,就算沦落至此我又能怎么办?”
盛逢讶异于自己平静,四年了,身边人顾忌着都不敢在他面前提起这个名字,而他也快忘了那个女人的面容,可真当再被提起的时候,他知道的那些遗忘都只不过是自欺欺人。
“我希望你能好好考虑,毕竟这对于你来说是一辈子的事情,我不想害了你。”
黎歌垂眸,“不用了,我答应嫁给你也不是因为爱你啊,我妈妈的身体不好,她一直都挺担心我的终身大事,我想我嫁给你比嫁给别人,她会更放心。”
那个时候的黎歌多愚蠢啊,总觉得他不爱她是因为没有在一起好好相处过,那结了婚总可以日久生情啊,可谁知到头来都只不过是她自己的一厢情愿。
不爱就是不爱,再怎么相处都不会有感情。
c大的艺术学院、生化院、法学院以及医学院并称为c大的文房四宝。
而艺术学院的表演班是全国唯一一个不需要艺考就可以进的表演系,但是表演系的录取分数线极高,可以称为是除了医学院最难考的专业,而且报考c大表演系的容貌要求极高,一般人也是进不了的,当初黎歌也是侥幸靠着高分数和出挑的容貌被录取的。
所以c大每年表演班只有一个班,宿舍也都是两人居,当初黎歌班上25个女生,都是两两相住,而黎歌就是很不幸的被多出来的那个,而宋尘音报考的行政管理专业,女生太多,她也是很不幸被挤出来跟不同专业一个宿舍的倒霉蛋。
两个倒霉蛋相遇,自然有些惺惺相惜的意味,关系也比同班同学要亲厚一点。
两个人打打闹闹这一晃就是四年,黎歌和宋尘音也成为被宿管阿姨催赶搬宿舍的老学姐。
还好两个人都是本地人,搬宿舍的时候都比较方便。
这天黎歌和宋尘音正在万达广场买箱子装书,黎歌接到了家里司机的电话,说是母亲沈安怀发生了车祸,正在医院,黎歌也顾不得买什么东西了,跟宋尘音打了声招呼就往医院去。
匆匆忙忙赶到医院,黎歌随手丢了张一百的给司机后,下车就往医院大厅跑去,正好看到母亲被司机搀扶着从里面走出来,胳膊上还打着石膏。
“妈,你没事吧?怎么出车祸了呢?”黎歌连忙走了过去,从司机手里接过母亲的手。
“我没事,你别听小方说的那么严重,就是路上遇到了追尾,我一时没坐稳,胳膊撞了一下,有些骨折。”沈安怀怕女儿担心,开口安慰到。
“就这还没事,您身体才刚好,爸不是让您尽量少出来吗?”沈安怀半年前刚接受胃切除手术,身体本就没好彻底现在又出了这档子事,黎歌担心她身体吃不消,一时间语气也有些冲。
“今天是来医院复查日子,你爸有事出差去了,你又在忙毕业的事,我不是不想麻烦你们嘛。”
听着母亲明显迁就自己的语气,黎歌的眼眶都有些发酸,最近自己一直忙着毕业答辩的事情确实忽略了母亲,“妈,都是我不好,最近一直忙着毕业的事也不怎么回家。”
“你这傻孩子,这哪能怪你呢,好了不说了回家吧。”
“恩,好。”黎歌扶着母亲在路边站着等着司机取车出来。
“安怀?”一旁站着的妇人,试探的出了声。
听到有人喊母亲的名字,黎歌扶着母亲偏过头。
“安怀,真的是你啊。”只见那妇人见着她们回了头,激动的走了过来,“我是周寻啊,你不认识我了么?”
只见沈安怀恍然大悟的点了点头,有些激动的说道,“周寻?你怎么也在这边啊?”
“前些天我来医院做了个检查,今天来拿报告的,你这是怎么了?”
“出了点意外,没事。”
“这位是?”周寻看向站在一旁的黎歌,疑惑问道。
“这是我女儿黎歌,”沈安怀随即又对黎歌解释道,“这位是妈妈的大学同学,快叫人。”
“伯母好。”
周寻笑着握住黎歌的手,“长得真标致,简直跟你母亲年轻时候一个模样刻出来的。”
黎歌有些不好意思的咬咬下唇,“伯母,您也很好看啊。”
周寻摇摇头轻笑着,“这时间过的真快。”
“是啊,时间过的真快,对了你在这边有事么?要不中午一起吃个饭吧。”沈安怀见也快到饭点了,想着一起吃个饭叙一叙。
“行啊,那我给我儿子打个电话,让他不要过来了。”周寻摸出手机站到一边去打电话。
“妈,别催了,我已经看到你了,先挂了。”电话刚一接通,周寻还没开口说话,自己儿子就已经噼里啪啦的说了起来,也没听她说什么就把电话挂了。
电话刚一挂断,周寻就看到不远处缓缓驶来的车子,不一会儿,就看到从车上下来一个人,周寻笑着朝他招招手,盛逢轻叹了口气,认命的走了过去。
“我跟你说,我今天见到我二十多年都没有见到的老同学了,我们等会要一起吃饭,你陪我一起。”周寻挽着盛逢的胳膊朝黎歌她们走去。
盛逢刚想开口拒绝,周寻抢在他前面开口,“你别想拒绝,我刚给你打电话就准备告诉你不要来接我的,是你自己自作聪明非要来的。”
盛逢,“???”what?
“安怀,这是我儿子盛逢。”周寻又笑着说道,“阿逢,这位是你沈伯母,这是她女儿,黎歌.”
“伯母,您好,我是盛逢。”转而又朝站在一旁的黎歌伸出手,“你好,盛逢。”
这是西藏一别后,黎歌第一次见到盛逢,依旧是那般清朗俊秀,只不过是多了些男子汉的英气,剃短的头发显得整个人更加有精神,要说四年前的盛逢是翩翩如玉的公子,那如今的盛逢就是权倾天下的君王。
不过,显然他好像已经忘了她是谁了。
“你好,我是黎歌。”不管他还记不记得四年前的相遇,她也不是当年那个稚嫩羞涩的小姑娘了。
之后,他们四个又在一起吃了午餐,中途的时候黎歌接到导师的电话要先离开。
“让阿逢送你吧,这大中午也不好打车。”
黎歌下意识的看了一眼坐在一旁的盛逢,而后又迅速收回视线笑着拒绝了,“谢谢伯母,就不麻烦了。”
“没事的,阿逢去送一下黎歌。”
“伯母真的不用了。”黎歌摆摆手,拿起放在一旁的包就准备走。
“我送你。”一直没说话的盛逢拿起放在桌子上的车钥匙,率先起身走了出去。
“那伯母,妈我就先走了。”
“恩,路上慢点。”
出了门,盛逢就等在门口,黎歌站到他面前,“走吧。”盛逢没有应,盯着她看了半天,才点点头双手插在兜里自顾自的往前走。
黎歌撇撇嘴小跑着追了上去。
一路无言。
直到黎歌到学校的时候,两个人才有了“谢谢”“不客气”中国式的交流。
“拉玛。”
黎歌正在解安全带,只听到他的声音,不知道他在说什么,有些疑惑的抬头,“恩?”
盛逢降下一边的车窗,手肘搭在上面撑着脑袋,清清楚楚的又喊了句,“拉玛。”
“你......认出我了?”黎歌一时间觉得有些不好意思。
“一开始没认出来,刚才仔细看了一遍,差不多认出来了。”盛逢砸了砸嘴,“阿拉玛家的小孙女怎么就变成沈伯母的女儿了?”
拉玛是当初盛逢问她名字的时候,她随口胡诌的一个名字,谁知道他们会以为这种方式重逢,自己还被人认出来了。
“时间过了这么久,你怎么还记得我长什么样子?”
“我每年都去一趟西藏住在阿拉玛家,那里有你的照片。”
“哦。”
“你不是说有急事么?”
听他这么一说黎歌才想起来导师还在办公室等她,匆匆忙忙的解开安全带,就准备下车,一个不留神一头撞在门框上,“哎呀呀。”黎歌捂着前额,头也不回的就往学校里面跑去。
丢死人了......
盛逢看着她落荒而逃的背影,莫名的觉得好笑,摇摇头驱车离开。
***
得知两人是旧识后黎歌出入盛家的次数越发的频繁,而她和盛逢的关系也熟到偶尔可以互相调侃一下,这些在两家父母看来都是乐见其成的事情,毕竟两个人都是单身,且都是适婚年纪。
后来,两家父母提出结为亲家,盛逢也没有提出什么反对的意见,黎歌只当他是答应的,可谁知道,就在结婚前一个星期两个人就闹翻了。
这天,刚出完差的盛逢去黎歌学校接她去试婚纱。
打从两家父母提出结婚的时候,黎歌就再也没见过盛逢,也没有听到盛逢说什么拒绝的话,两个人之前的关系仅仅止步于朋友,如今身份的突然转换,黎歌一时间还有些不好意思。
到了婚纱店的时候,盛逢没提出下车,黎歌也就陪着他坐在车里。
片刻后,黎歌听到盛逢略有些疲惫的声音。
“黎歌,你真的想好了吗?”
“什么?”
“坦白跟你说,我不爱你。”
黎歌有些错愕的盯着他的侧脸,一如四年前那般疏朗俊秀,可说出来的话却又是那般伤人。
盛逢见她没说话,有些疲倦的靠在椅背上,语气带着些许的颓败,“我之前谈了个女朋友,我忘不了她。这段时间我想了很多,总觉得答应这段婚姻是对你的不公平,我不想成为那个伤害你的人。”
这一切对于黎歌来说莫不是晴天霹雳,她抖着嗓音问道,“你之前的那个女朋友是唐安年吗?”
莫名的,尽管时隔四年可黎歌脑海里的第一反应就是那个她只听过一次的名字。
“你怎么知道安年?”
安年,安年,黎歌听着他语气中的柔情只觉得心如刀割,都说女人的第六感通常都是用在自己的情敌身上,百猜百准,真是一点也不假,她带着泪笑着说道,“盛逢你真是失败啊,为着一个不要你的女人,沦落到这个地步。”
她就是要刺激他,他让她不痛快,她就让他更不痛快。
“呵,就算沦落至此我又能怎么办?”
盛逢讶异于自己平静,四年了,身边人顾忌着都不敢在他面前提起这个名字,而他也快忘了那个女人的面容,可真当再被提起的时候,他知道的那些遗忘都只不过是自欺欺人。
“我希望你能好好考虑,毕竟这对于你来说是一辈子的事情,我不想害了你。”
黎歌垂眸,“不用了,我答应嫁给你也不是因为爱你啊,我妈妈的身体不好,她一直都挺担心我的终身大事,我想我嫁给你比嫁给别人,她会更放心。”
那个时候的黎歌多愚蠢啊,总觉得他不爱她是因为没有在一起好好相处过,那结了婚总可以日久生情啊,可谁知到头来都只不过是她自己的一厢情愿。
不爱就是不爱,再怎么相处都不会有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