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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丁顺的故事

作者:沧海逍遥客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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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练习刺杀用的是一把三米长的长枪,刺的是一个真人大小的木头人,前跑三步后,刺中肚子者为合格,刺中胸部者为的是优,每日的刺杀成绩计入档案,月底统计,合格次数不达标者扣饷银,优的次数达标者奖银一两。这种练习刺杀的方法来自于后世抗战的电影,在电影里,无论日军还是八路军在刺杀时都是采用这种姿势,这种姿势的好处是下盘稳,刺杀时刺的准,刺的狠。

    这天晚饭后,管家杨福正在屋里向和杨得贵父子说着鸣凤村发生的事。

    此时已是暮色四合,最后一抹斜阳还留恋地抚摸着地平线。天空从青苍色渐渐变成鸭蛋一般的湖绿色,一种幽静的暮色暗暗地围拢来。

    “老爷,鸣凤村的穷鬼们组织了一个名叫保安队的队伍,不知您老是否知道?”杨福躬身弯着腰问道,一副奴颜婢膝的样子

    杨得贵说道:“这事我早已知道了,听说是知县宋大人批准的……”说完手抚胡须,阴沉着脸,皱着眉头看着外面逐渐黑下去的天色。

    “爹,这宋大人怎么会批准这伙穷鬼们成立这狗屁的保安队?”

    瞪了他一眼,杨得贵怒道:“你还问我?还不是因为你们上次带人去鸣凤村的事……”

    “老爷,你是不知道啊,我们家的皂角和猪苓生意都快被那肥皂和洗发膏挤的没有了……”杨管家急忙凑上去说道。

    手捩胡须在屋里踱了几步,杨得贵停下脚步道:“瑞儿,这保安队的事你怎么看?”

    杨瑞眼珠咕噜咕噜转着,手摇扇子走了几圈,才说道:“这保安队听说也就百十个人,他就是浑身是铁也打不了几根钉,且再看它一段时间再说。

    “你说的也是……”杨得贵捩着胡须微微点头。

    杨管家问道:“老爷,那我们家的皂角和猪苓的生意怎么办?”

    沉吟了好一会,杨得贵才说道:“既然肥皂和洗发膏好卖,明天你也去鸣凤村进些肥皂和洗发膏来买吧……”

    “爹,你不会糊涂了吧,我们为什么要卖那赵蛮子的肥皂和洗发膏?这不是帮那些穷鬼门发财吗?”

    “糊涂,愚蠢,大丈夫能屈能伸,既然卖肥皂和洗发膏能赚钱,我们为何不卖呢,至于怎么收拾他们,等找到机会再说。”杨得贵冷笑着道。

    这天早上,中卫村的几个妇女正在河边洗衣服,边洗边议论着保安队的事。

    “玉秀,昨天我看见柱子来找你了,我感觉他变得强壮了,是不?”一个中年妇女道。

    柱子大名刘铁柱,在鸣凤村保安队三中队,玉秀是他的未婚妻。

    “是啊,他回来探亲,看望他爹妈,又带了十斤大米和十斤白面来我家,我发现他比以前懂事多了,也有礼貌了,听说他还会写一百多个字呢?”玉秀得意的说道。她是柱子的未婚妻,柱子有出息了,她当然高兴。

    “是真的吗?这可是太好了,看来他当这保安真是当对了,这赵先生的保安队咋这么好啊,吃的好,穿的好,饷银多,还教认字,出来的人,我看都可以但先生了。可惜我儿子岁数太小了,不然我一定要送他去当保安。”另一个妇女插话道。

    “玉秀,你和柱子说一声,下次保安队招人一定要告诉我一声,我家二牛也要去当保安。”“是喽,我一定和他说……”玉秀得意的笑着道。

    保安队的操场里,十人一排站在一起正在练刺杀。

    “一中队第一小队出列。”中队长孙富喊道。

    “稍息,立正,向右看齐。前跑三步,左腿前弓,前刺……”孙富指挥着。

    “二中队第一小队出列。”中队长丁顺喊道

    “……前跑三步,左腿前弓,前刺……”丁顺喊道

    “三中队第一小队出列……前刺……”中队长程冲指挥着。

    经过了一段时间的突刺训练,再辅之一系列的奖惩措施,大家的刺杀准确度是大幅上升,优良者达六成,其余的四成都是合格者。

    保安队已成立三个多月了,看着操场上那热火朝天的训练场面,赵国华心里也很高兴,可是他也知道,长枪只是近战武器,还必须得有远程打击武器,在这三百年前的大明朝,远程的打击武器一是火炮,二是弓箭,三是火铳,可这三种武器各有其局限性和缺点。大明朝的火炮仿制于葡萄牙,重一千到二千公斤,移动不便,发射的是实心弹,射程大概也就一公里左右,主要用于守城,造价高而威力有限。

    弓箭虽然造价低,但是培养一个合格弓手需要一两年,而培养火铳手就快多了,训练出一个合格的火铳手只需三两个月就可,而且不限男女老少,只要能端起火铳来开枪就可。虽然明朝的火器在和后金的战争中没发挥出多大的作用来,但那主要是因为火器的质量不过关以及落后的作战方式导致。

    他相信,凭着自己领先三百多年的知识,是可以改变明军落后的作战方式的,但是想要得到大批质量优良的火铳那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了,火铳是明政府严格管制的军用品,想要得到,其难度不亚于在后世一个普通小老板想搞到一批冲锋枪。

    想到火铳,他这才起穿越时带来的手枪已经有段时间没擦了,于是回屋拿出手枪来擦拭起来,手枪还有两个弹夹十发子弹。

    “队长,手里拿的是手铳吗?”丁顺的声音出现在门口。

    赵国华转头一看,见是丁顺站在门口好奇的看着他手里的手枪。原来丁顺来找赵国华汇报每天的训练成绩,见他手里拿了一把短小精巧的物事,像手铳可是又比手铳精巧的太多了,于是忍不住问出了声。

    “是手铳,但这不是一般的手铳,而是海外华夏国的手铳,也叫手枪,我回大明时带回来防身用的。”

    “海外华夏国的手铳?我能看一看吗?”丁顺激动的问道,眼里出现了炽热的光芒,就好像饿了好几天的人,看见了红烧肉的样子。

    赵国华看着丁顺那兴奋激动的神情虽感到有点奇怪,但是还是把手枪递给了他。

    丁顺接过手枪后,动作缓慢翻来覆去的连看了好几遍,边看边啧啧称赞:“太精巧了,这手铳又小又美观,比我大明的好的太多了,不知道它能打多远?”

    “五十米,哦,也就是三十步左右……”赵国华说道。

    “三十步?用于防身和自卫也足够了,只是距离敌人近,装子药时时间有些来不及,可惜了,这么精巧的手铳。”丁顺笑着道。

    赵国华听了微微一笑,说道:“丁大哥,这手铳是可以连发的,只要装上弹夹,扣动扳机即可发射,而且不受下雨的影响。”

    “什么,这么小的手铳可以连发,而且不惧雨水。那弹夹又是什么样子,我能看看吗?”丁顺听的心脏嗵直跳,他太想看看那可以让手铳连发的弹夹是个什么样子了。

    赵国华进了卧室,从枕头下拿出弹夹,出了卧室,递给了丁顺。丁顺激动得双手颤抖的接了过去,兴奋的翻看着弹夹,看着弹夹里那一排整整齐齐的五颗黄亮亮的铜制锥形子弹,神情越看越凝重。

    “赵兄弟,你能装一次铳子我看看吗?”丁顺神情庄重的说道。

    “当然可以!”说着,赵国华从丁顺手里拿过弹夹,“咔吧”一声就为手枪安好了弹夹,为了防止手枪走火,又关闭了保险然后递给了丁顺。

    丁顺仔细看着这已上了膛的手铳,真是越看越激动,流着泪,嘴里喃喃道:“恩师,你老人家怎么也不会想到吧,这世上竟然有如此精巧的手铳,这真是……”

    “恩师?……”赵国华听的一怔,难道这丁顺懂火器,再回想起他自从看见手枪时的一系列情形,他就断定这丁顺是个有故事的人,于是他装作随意的问道:“丁大哥,看你对我这手铳仔细了解的样子,可以知道你是一个对火器很熟悉的人,不知道丁大哥能否说一说你的故事,如果丁大哥不愿说,我也不勉强,毕竟这是丁大哥自己的事。”

    “赵兄弟,不是我存心隐瞒,而是我以前的事说起来太伤心了,我实在不愿在提起,今天我就把我以前的事说一说吧。”说到这里,他是泪流满面泣不成声。

    “丁大哥,不要难过了,喝杯水慢慢的说。”赵国华安慰着,倒了杯水递给丁顺,拍拍他的肩膀。

    “谢谢兄弟!……”张顺结过水来,喝了一口,用手抹干脸上的泪水,神情悲苦的缓缓说道:“我其实不叫丁顺,我真名叫张顺,家在南京柳树巷,原来是大明南京军器局的一个火器工匠,我的师傅就是南京户部右侍郎毕懋康毕大人……”

    “毕懋康?,这名字好像听说过,赵国华拼命的回忆学过的历史知识……终于想起来了,他不就是明末著名的火器专家吗?他的弟子竟然在自己的手下………”他兴奋了起来。

    看他高兴的样子,张顺一怔,好奇的问道:“赵兄弟也知道我师傅?”

    “不不不,我只是前几天去县城办事时,听几个路过的弗朗机人(明代的人称呼葡萄牙人为弗朗机人)说到火枪的事,提起这个名字,今天又听你说起令师的名字故而想起。”赵国华急忙解释道。

    虽然是撒谎,可是赵国华又不得不撒谎,因为一个刚从海外回来的人知道一个专门制作火器的人,在当时那资讯不发达的年代是件很奇怪的事。

    “哦,弗朗机人听说过我师傅的名字倒是有可能。”张顺想了想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