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靡有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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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2月24日,海州监狱。
会见大厅内,一道纵贯大厅的防弹隔音玻璃将一个个本就不幸的家庭一劈两半。
电话机的声音此起彼伏。
胡不归身着警服,手持警棍,严肃地审视全场。
威严外表的伪装之下,胡不归觉得这一切都显得非常滑稽——无论外面的亲属走过多远的路程,无论里面的犯人如何积极地表现,无论他们在这里怎样地手印相印、嘴唇相吻、灵魂相依,他们永远也不可能跨越这道5厘米厚的防弹隔音玻璃,他们的一切交流还需要依赖电流和话筒的传递。——这或许也是刑罚的一部分吧!
如果贝尔得知自己发明的电话被用作如此短距离的沟通,会发出什么样的感想呢?胡不归恶作剧般地想着。
他推开门,来到会见室外的草地上,点上一支烟。
上午的阳光温暖地洒在地上,给翠绿的草地添上了一抹亮色。胡不归蹲下身子,眯缝起眼睛,看着眼前一棵不知名的小草。叶子是很普通的长条状,一头挂着一棵饱满晶莹的露珠,在太阳的照射下如钻石般璀璨夺目。
这洁白纯洁的露珠,不去守护自己灵台的一丝清明,却偏偏要自作多情地去反射太阳的光辉,却并不知道这份奴颜婢膝只会让自己干涸。
胡不归对这颗露珠的未来感到悲悯。
——————
“警官,您好,能请教您一个问题吗?”
听到声音,胡不归并没有立刻抬起头。
他首先看到的是一双鞋,这是非常常见的白色帆布板鞋,素雅可心、一尘不染,虽然显见是女孩的鞋子,却没有一点多余的装饰,密密的鞋带编织得一丝不乱。鞋帮之上没有袜子的过度,直接延伸出一对粉瓷纤细的小腿,几乎透明的皮肤映射出血管淡淡的粉红路径,透出一种病态的夺人心魄的美。
这就是传说中的“吹弹可破”?胡不归微微有些发怔。
“警官?”声音再次发问。
胡不归用手指掐灭香烟,站起身子,说道:“你好,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吗?”
眼前是一个十七八岁的小女生。一身长及膝盖的淡青色连衣裙紧紧箍住了女孩青春期的身体,饱满的线条汇入腰间紧扣的丝带,向下怒放开来。裙摆在上午的寒风中轻轻摇摆,粉白的小腿在微风中时隐时现。浑身上下,裸露出的每一寸皮肤都同样的洁白、透明。
唯一略显刺目的,是清秀脸庞上的一头短发,倔强地簇立着,显得有些突兀。
“警官,您好!我……想见一个人。”女孩说道,又用手指小心地指了指胡不归的胸前的警官证:“他就在您所在的监区。”
“哦!会见还没有结束,我可以带你去办理手续。”对如此美丽的女孩,胡不归很乐意效劳。
“这个……”女孩有些为难地咬了咬嘴唇,她的嘴唇并不丰满,却是极精致的,仿佛一件精美的稀世艺术品。她的眼睛却是直直地看着胡不归,显见坚定的目光。
看着女孩为难的模样,胡不归竟有些不忍:“你要见谁,我看看能不能想想办法。”
听到胡不归的回答,女孩的眼中闪耀着兴奋的颜色,她忙不迭地从肩头的挎包里翻出一张便签纸,埋头认真地写下几个字,双手递到胡不归的手上:“他的名字叫郑海东。我,叫若晴。”
接过便签纸的一刹那,胡不归与女孩的手指相触——这是一种冰凉的柔软,如同雪山上的融冰,一触即化的感觉。
胡不归接过便签纸,纸的触感紧致,散发出一股淡淡的高档香水的味道。纸上的字迹圆润,一笔一划工工整整,还带着一些稚嫩,在纸背上印下微微的凸起,写着两个字“郑海东”、“若晴”。
胡不归看到名字,打趣道:“‘你若安好,便是晴天?’莫非阁下是林徽因转世?”
女孩脸颊绯红。
——————
远处突然传来一声汽车喇叭的长鸣。伴随着一个很不客气的声音:“问个人怎么这么磨叽,行就行,不行就不行,废什么话!”
在监狱里,胡不归还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的无礼。他有些恼怒地看过去,阳光下,正停着一辆蓝紫炫光色的科尔维特g7敞篷跑车。一个穿着华贵的小伙子带着墨镜,手上掂着一根非常夸张的棕色雪茄,正偏着脑袋恶狠狠地看着这里。
俩人视线相触,胡不归顿感厌恶。
这个貌似不食人间烟火的女子,只身前来询问,其实只是为了骗取自己的同情吧?
这些有钱人,靠着自己父辈肮脏的交易,换来自己炫耀的资本,并以此肆无忌惮地践踏别人的自尊!
戏弄的屈辱感、职业的自尊心一起涌上心头,胡不归回过头来,看着若晴。他收起笑脸,摆出一副公事公办的职业化表情:“对不起,同志,如果我没有记错,您不在郑海东已经登记的亲属名单之列,不符合罪犯会见有关规定。所以——”胡不归两手一摊:“我无能为力。”
说完,胡不归准备返身离开。
不远处的小伙子似乎也从胡不归的肢体语言中看懂了谈话的结果。科尔维特马达轰鸣,直接冲上草坪,一个漂移闪到女孩身边,小伙子探出头来对女孩说:“走吧,晴!别说我没满足你的要求哦!”
女孩似乎很不甘心,定定地站在那里,手指用力地绞和在一起,两只眼睛怔怔地望着胡不归。
胡不归的心中闪过的一丝柔软被他强压下去,他一咬牙关,不再犹豫,转身离去。
身后传来小伙子不耐烦的催促和女孩上车的声音。
科尔维特报复般地紧擦着胡不归的身体呼啸而过。车身撕扯的强大气流带得胡不归的身体一个踉跄。
胡不归稳住身形。他看到,原本整洁的草地上,被跑车狂躁的轮胎碾压出两道深深的伤痕,泥土深深翻起,草坪尸横遍地。
妈的!有钱人皆可杀之!胡不归狠狠地想着。<
2008年12月24日,海州监狱。
会见大厅内,一道纵贯大厅的防弹隔音玻璃将一个个本就不幸的家庭一劈两半。
电话机的声音此起彼伏。
胡不归身着警服,手持警棍,严肃地审视全场。
威严外表的伪装之下,胡不归觉得这一切都显得非常滑稽——无论外面的亲属走过多远的路程,无论里面的犯人如何积极地表现,无论他们在这里怎样地手印相印、嘴唇相吻、灵魂相依,他们永远也不可能跨越这道5厘米厚的防弹隔音玻璃,他们的一切交流还需要依赖电流和话筒的传递。——这或许也是刑罚的一部分吧!
如果贝尔得知自己发明的电话被用作如此短距离的沟通,会发出什么样的感想呢?胡不归恶作剧般地想着。
他推开门,来到会见室外的草地上,点上一支烟。
上午的阳光温暖地洒在地上,给翠绿的草地添上了一抹亮色。胡不归蹲下身子,眯缝起眼睛,看着眼前一棵不知名的小草。叶子是很普通的长条状,一头挂着一棵饱满晶莹的露珠,在太阳的照射下如钻石般璀璨夺目。
这洁白纯洁的露珠,不去守护自己灵台的一丝清明,却偏偏要自作多情地去反射太阳的光辉,却并不知道这份奴颜婢膝只会让自己干涸。
胡不归对这颗露珠的未来感到悲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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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官,您好,能请教您一个问题吗?”
听到声音,胡不归并没有立刻抬起头。
他首先看到的是一双鞋,这是非常常见的白色帆布板鞋,素雅可心、一尘不染,虽然显见是女孩的鞋子,却没有一点多余的装饰,密密的鞋带编织得一丝不乱。鞋帮之上没有袜子的过度,直接延伸出一对粉瓷纤细的小腿,几乎透明的皮肤映射出血管淡淡的粉红路径,透出一种病态的夺人心魄的美。
这就是传说中的“吹弹可破”?胡不归微微有些发怔。
“警官?”声音再次发问。
胡不归用手指掐灭香烟,站起身子,说道:“你好,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吗?”
眼前是一个十七八岁的小女生。一身长及膝盖的淡青色连衣裙紧紧箍住了女孩青春期的身体,饱满的线条汇入腰间紧扣的丝带,向下怒放开来。裙摆在上午的寒风中轻轻摇摆,粉白的小腿在微风中时隐时现。浑身上下,裸露出的每一寸皮肤都同样的洁白、透明。
唯一略显刺目的,是清秀脸庞上的一头短发,倔强地簇立着,显得有些突兀。
“警官,您好!我……想见一个人。”女孩说道,又用手指小心地指了指胡不归的胸前的警官证:“他就在您所在的监区。”
“哦!会见还没有结束,我可以带你去办理手续。”对如此美丽的女孩,胡不归很乐意效劳。
“这个……”女孩有些为难地咬了咬嘴唇,她的嘴唇并不丰满,却是极精致的,仿佛一件精美的稀世艺术品。她的眼睛却是直直地看着胡不归,显见坚定的目光。
看着女孩为难的模样,胡不归竟有些不忍:“你要见谁,我看看能不能想想办法。”
听到胡不归的回答,女孩的眼中闪耀着兴奋的颜色,她忙不迭地从肩头的挎包里翻出一张便签纸,埋头认真地写下几个字,双手递到胡不归的手上:“他的名字叫郑海东。我,叫若晴。”
接过便签纸的一刹那,胡不归与女孩的手指相触——这是一种冰凉的柔软,如同雪山上的融冰,一触即化的感觉。
胡不归接过便签纸,纸的触感紧致,散发出一股淡淡的高档香水的味道。纸上的字迹圆润,一笔一划工工整整,还带着一些稚嫩,在纸背上印下微微的凸起,写着两个字“郑海东”、“若晴”。
胡不归看到名字,打趣道:“‘你若安好,便是晴天?’莫非阁下是林徽因转世?”
女孩脸颊绯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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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处突然传来一声汽车喇叭的长鸣。伴随着一个很不客气的声音:“问个人怎么这么磨叽,行就行,不行就不行,废什么话!”
在监狱里,胡不归还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的无礼。他有些恼怒地看过去,阳光下,正停着一辆蓝紫炫光色的科尔维特g7敞篷跑车。一个穿着华贵的小伙子带着墨镜,手上掂着一根非常夸张的棕色雪茄,正偏着脑袋恶狠狠地看着这里。
俩人视线相触,胡不归顿感厌恶。
这个貌似不食人间烟火的女子,只身前来询问,其实只是为了骗取自己的同情吧?
这些有钱人,靠着自己父辈肮脏的交易,换来自己炫耀的资本,并以此肆无忌惮地践踏别人的自尊!
戏弄的屈辱感、职业的自尊心一起涌上心头,胡不归回过头来,看着若晴。他收起笑脸,摆出一副公事公办的职业化表情:“对不起,同志,如果我没有记错,您不在郑海东已经登记的亲属名单之列,不符合罪犯会见有关规定。所以——”胡不归两手一摊:“我无能为力。”
说完,胡不归准备返身离开。
不远处的小伙子似乎也从胡不归的肢体语言中看懂了谈话的结果。科尔维特马达轰鸣,直接冲上草坪,一个漂移闪到女孩身边,小伙子探出头来对女孩说:“走吧,晴!别说我没满足你的要求哦!”
女孩似乎很不甘心,定定地站在那里,手指用力地绞和在一起,两只眼睛怔怔地望着胡不归。
胡不归的心中闪过的一丝柔软被他强压下去,他一咬牙关,不再犹豫,转身离去。
身后传来小伙子不耐烦的催促和女孩上车的声音。
科尔维特报复般地紧擦着胡不归的身体呼啸而过。车身撕扯的强大气流带得胡不归的身体一个踉跄。
胡不归稳住身形。他看到,原本整洁的草地上,被跑车狂躁的轮胎碾压出两道深深的伤痕,泥土深深翻起,草坪尸横遍地。
妈的!有钱人皆可杀之!胡不归狠狠地想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