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回 花甲故相今庆生辰 总角小童观灯遭绑(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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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吴姓四家挫败的背影,谢渊三人高兴的大笑起来。王珩已是内敛气息,但是嘴角还是微微露笑。
王华先拜倒谢罪道:“太公,小子未禀而自言,失礼了。”
王珩道:“华儿无妨,为父仗言,此乃孝也。”
王华道:“谢太公宽恕。”
王珩道:“不用谢。华儿,你今日是怎么知道那个榴莲的吃法的。”
王华装作不好意思的样子道:“禀太公,小子只是胡乱蒙对而已。见父亲受难,一时冒出来了而已。”其实他是怕王辽喝了那杯酒后吐他一身。
王珩道:“孝心可嘉,那昆仑奴与那榴莲皆赏与你了。”
王华口虽称谢,但回房之时便把榴莲赏给了对这个有兴趣的春樱。那昆仑奴他就一直放着,每天供给饮食而已,直到十年后昆仑奴自然死亡。他实在是不愿意看一个已经不男不女的人,每天在自己面前晃来晃去。
时光匆匆流逝,转眼便到了新年。初一庆鸡,初二庆狗,初三庆猪,直到初七庆人,初八庆谷(注1),直到了上元佳节。
先早祭祀了太一神,赵妈妈便安排了中饭之事。比王珩生成还要热闹的宴席,这次足足上了七十二道菜。
王家的所有小辈,并远方亲戚,外嫁女子,皆来吃宴。宴席从乌衣巷巷口摆到了巷尾,位置不够,还借用了谢家那一半的巷子。当然那些蹭饭的人是没有那么好的待遇,大雪天里面,坐胡床露天吃火锅而已。王家再有钱,也不会乱花给这些已经基本无关系的穷亲戚的。
晚间张灯结彩,好不漂亮。虽说建康城的宵禁对于这些贵族子弟不算法律,但一年中只有这一天和寥寥几天,是平民百姓可以在晚上从坊间出来游玩的日子。
正式的建康城其实不大,里面都是些废弃不用的皇宫官衙,只有几个宦官平时在打扫整理。就连乌衣巷都是在城外,平民百姓也是在城外生活。建成的一座座城坊,相距都是很近。而且每一坊都有完整的城市设备,可以说都是一座座小城市。围绕着建康城,形成了一个城市圈。后来其实又往外围加了一层土墙,把这些坊又圈进了建康城里面。不过那个土墙圈的太大了,这中间还有大片的农田和未建坊的地方。
乌衣巷所在的坊,是建康城外最大的坊,比建康城小不了多少。这里是所有南迁侨姓士族的聚集地,每家都有钱,所以这里是过节时最热闹的坊。能与它比肩热闹繁华的,只有一河之隔的吴姓士族所居住的坊。不过这两个坊的人关系极差,非重大事情而不往来。
古代的情人节,并不是七夕节,而是上元节。七夕节又叫女儿节,其实是相当于现代妇女节的一个节日。而在这个时候,它又什么都不是,只是晒东西的日子而已(注2)。
大街小巷,平民百姓,公子王孙,各自为乐。王华向庾倩求了好久,庾倩才同意他一人行走。由一个梅老妈妈在王华后面跟着服侍,拿着半吊铜钱买东西吃。
“小郎君,你慢一点,老奴我跟不上了。”梅妈妈大喘着气说道,王华正是最活泼好动的年纪,她这老胳膊老腿的,哪里跟的上。
王华装作没听见一般,继续走着。不过还是放慢了脚步,仔细观察这周围卖的花灯。那些花灯有宝塔形状的,有苹果形状的。有金鸡形状的,有游鱼形状的。每个都做的栩栩如生,就连白纸上的颜色也是上得十分用心。粉红配嫩绿,松花对柳黄。放在现在个个都是艺术品,可这里只要十文钱就能买一个。就这还是欺负这个坊内的人有钱,外面卖五文都有人划价。
王华看着那些花灯暗自想到:“不得不说,古人做的东西还真是漂亮啊。四羊方樽那么完美的艺术品,竟然是商周时期的东西。想想同时代的西方,不知道整个欧罗巴大陆上面,有没有出现正式制度的国家啊。”
“梅妈,买这个。”王华一指一个自己看中的宝塔花灯说道。他也是童心未泯,想买一个来看。其实他身上是有钱的,不过是些银子,面额太大,找不开,而且不常用。
“梅妈?”王华叫了两声之后见没有人来,回头一看,只见梅妈消失在了茫茫人海之中,不见了踪影。
“人呢?”王华自言自语道。
一旁的老板道:“小郎君是否和家人走散了,可在这稍等一会儿。”他看着王华身上的衣服就知道非富及贵,要是一般的人,他早就赶走了。
王华道:“那就多谢老板了。”
老板从担子底下拿出来了一个折叠好了的胡床(马扎),打开放在地下,请王华入座。跪了六年首次坐到凳子,让王华还真的有些不适应。不过他很快就习惯了,感觉真的是非常舒服。贵族的生活虽然好,但是礼教太多。平民的生活虽然自由,可是几年都没钱换一套衣服的苦日子他又受不了。东食西宿,他两个都想要。可惜现实如此,他估计只有等到冠礼成家岀仕之后,才能获得暂时的自由。
王华散漫的坐在马扎上,用尽自己觉得最自由的方式。不遵守贵族的用词,随意的说道:“老板,等下子我把你这花灯全部给买了。做的这么好看,我家婢女人手一个。”
老板呵呵笑道:“小郎君果然是大家子弟,虽然看起来小,可说话做事着实的老成。”
王华仰起头,自信的说道:“那是。”他看着天空中的明月,想到:“如此自由的说话,是多久没有体验了。”
这时,远处突然传来了一个人的高吼声:“公子,你在哪啊!”声音十分急切,甚至还带着一丝哭腔。
老板道:“小公子看来那就是来找你的人。”他也高声吼道:“诶!你家公子在这里。”
“啊!在哪?!”
“这边卖花灯的!”老板又吼了一声。
梅妈已经快要哭了,把公子丢了,她能有好果子吃。听到这声如救命稻草一般的吼声,急忙拨开人群,向那里赶去。
“公子,你家人来了。”老板笑着说道。
王华斜枕着手道:“哦,等下我叫她把这花灯全买了。”
他站起来整整身上的衣服,看着分开人群赶过来的赵妈,心中叹道:“唉,真的是不想回去。”
突然有一双布满老茧的大手突然捂住王华的口鼻,将一块布盖了上去。蒙汗药的味道传来,王华还没有反应过来,就晕倒了。
梅妈妈赶过来,大喘着气问老板道:“老板,我家公子哪里去了。”
老板一指那胡床道:“就在那不是,诶,人呢?”
———————————————————
注1,东方朔《占书》载,正月一日为鸡,二日为狗,三日为猪,四日为羊,五日为牛,六日为马,七日为人,八日为谷。
注2,《世说新语》:郝隆七月七日出日中仰卧。人问其故,答曰:“我晒书。”还有阮咸晒裤衩,太长不录。
看着吴姓四家挫败的背影,谢渊三人高兴的大笑起来。王珩已是内敛气息,但是嘴角还是微微露笑。
王华先拜倒谢罪道:“太公,小子未禀而自言,失礼了。”
王珩道:“华儿无妨,为父仗言,此乃孝也。”
王华道:“谢太公宽恕。”
王珩道:“不用谢。华儿,你今日是怎么知道那个榴莲的吃法的。”
王华装作不好意思的样子道:“禀太公,小子只是胡乱蒙对而已。见父亲受难,一时冒出来了而已。”其实他是怕王辽喝了那杯酒后吐他一身。
王珩道:“孝心可嘉,那昆仑奴与那榴莲皆赏与你了。”
王华口虽称谢,但回房之时便把榴莲赏给了对这个有兴趣的春樱。那昆仑奴他就一直放着,每天供给饮食而已,直到十年后昆仑奴自然死亡。他实在是不愿意看一个已经不男不女的人,每天在自己面前晃来晃去。
时光匆匆流逝,转眼便到了新年。初一庆鸡,初二庆狗,初三庆猪,直到初七庆人,初八庆谷(注1),直到了上元佳节。
先早祭祀了太一神,赵妈妈便安排了中饭之事。比王珩生成还要热闹的宴席,这次足足上了七十二道菜。
王家的所有小辈,并远方亲戚,外嫁女子,皆来吃宴。宴席从乌衣巷巷口摆到了巷尾,位置不够,还借用了谢家那一半的巷子。当然那些蹭饭的人是没有那么好的待遇,大雪天里面,坐胡床露天吃火锅而已。王家再有钱,也不会乱花给这些已经基本无关系的穷亲戚的。
晚间张灯结彩,好不漂亮。虽说建康城的宵禁对于这些贵族子弟不算法律,但一年中只有这一天和寥寥几天,是平民百姓可以在晚上从坊间出来游玩的日子。
正式的建康城其实不大,里面都是些废弃不用的皇宫官衙,只有几个宦官平时在打扫整理。就连乌衣巷都是在城外,平民百姓也是在城外生活。建成的一座座城坊,相距都是很近。而且每一坊都有完整的城市设备,可以说都是一座座小城市。围绕着建康城,形成了一个城市圈。后来其实又往外围加了一层土墙,把这些坊又圈进了建康城里面。不过那个土墙圈的太大了,这中间还有大片的农田和未建坊的地方。
乌衣巷所在的坊,是建康城外最大的坊,比建康城小不了多少。这里是所有南迁侨姓士族的聚集地,每家都有钱,所以这里是过节时最热闹的坊。能与它比肩热闹繁华的,只有一河之隔的吴姓士族所居住的坊。不过这两个坊的人关系极差,非重大事情而不往来。
古代的情人节,并不是七夕节,而是上元节。七夕节又叫女儿节,其实是相当于现代妇女节的一个节日。而在这个时候,它又什么都不是,只是晒东西的日子而已(注2)。
大街小巷,平民百姓,公子王孙,各自为乐。王华向庾倩求了好久,庾倩才同意他一人行走。由一个梅老妈妈在王华后面跟着服侍,拿着半吊铜钱买东西吃。
“小郎君,你慢一点,老奴我跟不上了。”梅妈妈大喘着气说道,王华正是最活泼好动的年纪,她这老胳膊老腿的,哪里跟的上。
王华装作没听见一般,继续走着。不过还是放慢了脚步,仔细观察这周围卖的花灯。那些花灯有宝塔形状的,有苹果形状的。有金鸡形状的,有游鱼形状的。每个都做的栩栩如生,就连白纸上的颜色也是上得十分用心。粉红配嫩绿,松花对柳黄。放在现在个个都是艺术品,可这里只要十文钱就能买一个。就这还是欺负这个坊内的人有钱,外面卖五文都有人划价。
王华看着那些花灯暗自想到:“不得不说,古人做的东西还真是漂亮啊。四羊方樽那么完美的艺术品,竟然是商周时期的东西。想想同时代的西方,不知道整个欧罗巴大陆上面,有没有出现正式制度的国家啊。”
“梅妈,买这个。”王华一指一个自己看中的宝塔花灯说道。他也是童心未泯,想买一个来看。其实他身上是有钱的,不过是些银子,面额太大,找不开,而且不常用。
“梅妈?”王华叫了两声之后见没有人来,回头一看,只见梅妈消失在了茫茫人海之中,不见了踪影。
“人呢?”王华自言自语道。
一旁的老板道:“小郎君是否和家人走散了,可在这稍等一会儿。”他看着王华身上的衣服就知道非富及贵,要是一般的人,他早就赶走了。
王华道:“那就多谢老板了。”
老板从担子底下拿出来了一个折叠好了的胡床(马扎),打开放在地下,请王华入座。跪了六年首次坐到凳子,让王华还真的有些不适应。不过他很快就习惯了,感觉真的是非常舒服。贵族的生活虽然好,但是礼教太多。平民的生活虽然自由,可是几年都没钱换一套衣服的苦日子他又受不了。东食西宿,他两个都想要。可惜现实如此,他估计只有等到冠礼成家岀仕之后,才能获得暂时的自由。
王华散漫的坐在马扎上,用尽自己觉得最自由的方式。不遵守贵族的用词,随意的说道:“老板,等下子我把你这花灯全部给买了。做的这么好看,我家婢女人手一个。”
老板呵呵笑道:“小郎君果然是大家子弟,虽然看起来小,可说话做事着实的老成。”
王华仰起头,自信的说道:“那是。”他看着天空中的明月,想到:“如此自由的说话,是多久没有体验了。”
这时,远处突然传来了一个人的高吼声:“公子,你在哪啊!”声音十分急切,甚至还带着一丝哭腔。
老板道:“小公子看来那就是来找你的人。”他也高声吼道:“诶!你家公子在这里。”
“啊!在哪?!”
“这边卖花灯的!”老板又吼了一声。
梅妈已经快要哭了,把公子丢了,她能有好果子吃。听到这声如救命稻草一般的吼声,急忙拨开人群,向那里赶去。
“公子,你家人来了。”老板笑着说道。
王华斜枕着手道:“哦,等下我叫她把这花灯全买了。”
他站起来整整身上的衣服,看着分开人群赶过来的赵妈,心中叹道:“唉,真的是不想回去。”
突然有一双布满老茧的大手突然捂住王华的口鼻,将一块布盖了上去。蒙汗药的味道传来,王华还没有反应过来,就晕倒了。
梅妈妈赶过来,大喘着气问老板道:“老板,我家公子哪里去了。”
老板一指那胡床道:“就在那不是,诶,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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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东方朔《占书》载,正月一日为鸡,二日为狗,三日为猪,四日为羊,五日为牛,六日为马,七日为人,八日为谷。
注2,《世说新语》:郝隆七月七日出日中仰卧。人问其故,答曰:“我晒书。”还有阮咸晒裤衩,太长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