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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章 找个人,拿件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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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实人,这是布林克的一个外号。

    不过可别误会,这个外号说的可不是他的性格老实,而是他的行事方式。

    情报买卖、投机获利,布林克插手的事情几乎都是不需要发生直接冲突的类型,而且参与其中的人员也全都是实力比他弱的家伙,偶尔遇到一个类似裘娜这样实力超过他的人也不会直接招惹他,毕竟只是嘴皮子买卖,犯不上直接动手,而且怎么说他都是个正儿八经的帝国中层军官不是?

    再加上布林克为人鬼滑,每每遇到稍有危险的利益都会寻思半天才动手,从别人嘴里抢肉吃的时候懂得适可而止,长此以往下来,与他打交道的雇佣兵就叫他吸血鬼,偶尔与他有交集的人就会称呼他老实人。

    这种闷声发大财的行事风格为布林克带来了很可观的财富,也为他积累了颇广的人脉。

    当然,这些人脉关系里实力最强的也就是裘娜这样的七级修炼者,更往上的强者他认识是认识,但是人家却未必记得他。

    古斯塔夫那头白狼除外。

    父母双亡,回克鲁姆斯又解释不清,布林克也是人,也要生存,而且他还是一个过惯了大鱼大肉日子的家伙,自然而然地就想到了成立自己的佣兵团。

    这年头给别人卖命永远吃的都是剩饭,他布林克宁可吃的少点也要吃第一口热乎的。

    而且话说回来,成立佣兵团也不难,罗比那种杂牌军都能做到,布林克自然也能。

    佣兵团,除了注册地点需要考虑以外,其余一切的一切就无外乎是人的问题,有了人什么都好办。

    人,布林克不缺。

    他自己,裘娜,再找一些实力偏弱但是可靠的熟手雇佣兵,这佣兵团的架子就搭起来了。

    除此之外布林克还让古斯塔夫在格洛瑞给他找一些可靠的兽族帮手,女豹人翠纳茜就是其中之一。

    呃……虽然看起来不是跟布林克要求的一样可靠,不过终究实力很不错的。

    至于佣兵团的注册地问题,克鲁姆斯附近肯定是不行了,而且一旦对他下达了全国性的通缉令,很有可能圣哈莱尔帝国境内都不会给他注册。

    正规途径走不了,布林克打算走的是野路子,也就是做一个不在协会注册,直接向雇主接取任务的有名无实的佣兵团。

    在协会注册的佣兵团是正规军,统一接取由协会审核后发布的任务,完成后由协会验证完成结果,最后领取赏金,协会抽取赏金中的千分之一作为报酬。

    由于雇佣兵协会的存在,以及这种双方都有保证的制度,无论是雇主还是雇佣兵都能在一定程度上保证自身安全。

    对雇主来说不会发生给了雇佣兵带着赏金逃跑的情况,对雇佣兵来说他们接到的任务也不会给自己带来太大麻烦,毕竟都是协会审核过的任务,一旦有什么差池协会要负责任的。

    不仅仅是在任务上有保证,注册后的佣兵团还能积累“总赏金额”,也就是从注册以来完成任务获得所有奖金的总额,总赏金额越高的佣兵团完成的任务也就越多、越难,也能从侧面反映这个佣兵团的实力越强,信用越好。

    协会还会在“地区”和“全帝国”两个范围内,按照总赏金额来将佣兵团排名,以直观显示佣兵团之间的差距。

    死眼佣兵团之所以被称为克鲁姆斯第三大佣兵团,就是因为它的总赏金额在克鲁姆斯这个范围内排第三。

    顺口说一下,虽然克鲁姆斯是帝国首都,但正是因为他就在皇室脚下,所以很多佣兵团并不会把总部放在这里,只会在这里设置一个交接任务的驻派所,因此克鲁姆斯有着全国最多的佣兵团驻派所,却没有多少佣兵团是在这注册的,所以尽管死眼佣兵团在克鲁姆斯排第三,但是全帝国境内的排名却在二百之外。

    与正国佣兵团不同,不在协会注册的佣兵团实际上就是一些私人武装,所以也被称为私人佣兵团,这些不受约束的家伙在任务和人员管理方面没有任何保障可言,但是也没有任何限制,很多协会不让发布的任务都可以找他们来做,但是也要承担相应的风险,例如侵吞赏金、两头通吃这类事情在涉及到私人佣兵团时都经常发生。

    尽管如此,仍旧有非常多的人请求私人佣兵团,为了方便这些人的需求,也为了方便自己接受任务,私人佣兵团都会在帝国北部边境的一个小地方设立驻派所,久而久之这个小地方便闻名全国。

    金币镇,就是这个小镇的名字,也是布林克离开克鲁姆斯后的目的地。

    “说了这么多,一堆废话。”

    布林克用大拇指抹了一下嘴角的血,指着昏迷过去的洛龙和埃里克二人,毫无惧意:“就他们俩,你一只手指能按死一群。”

    “我自己。”

    布林克指着自己:“你一只手就能捏死我。”

    “我们跟你比起来就是一群垃圾,现在你把我们三个脱个精光扔在这,然后告诉我在我身上动了手脚,还以一副为我们考虑的样子杀了罗德里格斯,最后告诉我这一切都是为了让我去他吗的当一个雇佣兵!你究竟想干什么?我能为你做什么?难不成你只是为了开心?”

    “把你们脱光,是因为给你们身上做了个仪式,衣服烧没了而已。”

    艾雷恩摊了摊手,尽管全身笼罩在黑斗篷里,他的这个动作看起来却有些无奈的感觉:“你当我喜欢看裸男么?我进来之后就一直盖着眼睛好不好。”

    “仪式?”

    布林克一皱眉头,心想这什么家伙怎么没完没了了?不知道这次又是什么玩意。

    “你不用担心,这个仪式只是在你们身上留下点记号罢了,没有任何影响。

    ”艾雷恩当然知道布林克在想什么,主动为他解释道:“这个记号也不是用来追踪你的,只是某个地方的通行证而已,方便你去那里为我办一件事。”

    “你实力确实很弱,但是也不要完全轻视自己,至少我要你办的这件事只有你能做到。”

    “这件事很重要,不可能一下子做完,所以你要一步一步来。”

    “这第一步,就是去找一个人,取一样东西。”

    找人?取东西?

    布林克心里稍稍松了一口气,只要知道了他想让自己做什么就是好事,毕竟一切事物存在的根本就是因为他有价值,如果连自己对他来说有什么价值都不知道,这才是真的危险。

    “你要找的人叫巴恩斯,是一个私人佣兵团的团长,平时就住在金币镇里。”

    艾雷恩拿出一张微微发光的魔法布,上面画着一柄样式极为普通的长剑:“这把剑在他手上,你只要拿到它就算完成第一步了。”

    说罢,艾雷恩把魔法布递给布林克,布满伤痕的手在布林克接过魔法布之后立刻收回袖子里。

    “这是……”

    布林克刚一看到这把剑的时候还没认出来,但是仔细一看之后顿时脸色一变,睁大眼睛对艾雷恩问道:“这不会是辛迪亚女皇的佩剑吧?!”

    长剑与军队普通佩剑几乎别无二致,唯一的区别就是在剑身正中刻着一行字,这几个字写的歪歪扭扭,很显然刻上去的时候很困难,想来刻字的人只是一个普通人罢了。

    “辛迪亚,愿你的红发永不褪色—爱你的爸爸”

    样子普通的神兵利器不少,但是带着这句话的可是天下间独一无二的!

    拥有辛迪亚女王佩剑的雇佣兵,这绝壁不好惹啊!

    “我把你的魂痕给扩大了一点,以后你和那头白狼的配合会更好一些,还有些别的好处你自己慢慢摸索吧。”

    “这件事我已经提前跟你的女朋友说过了,她现在已经去米尔斯镇等你了。”

    “现在该做的我都做完了,你到底当不当雇佣兵我不管,但是你必须在三年之内拿到这把剑。”

    把一个小布袋交给布林克,艾雷恩的身影突然变淡,消失在布林克面前,最后只留下一句话。

    “否则的话下场你自己清楚。”

    打开布袋,布林克找到了自己的空间魔具,还发现了五个魂珠,魂珠里的灵魂不是别人,正是埃里克,艾欧斯,洛龙,裘娜和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