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章 凌云峰巧遇无邪3
推荐阅读:神印王座II皓月当空、深空彼岸、明克街13号、弃宇宙、夜的命名术、最强战神、全职艺术家、重生之都市仙尊、花娇、特种奶爸俏老婆
一秒记住【复兴文学 www.fxwx.net】,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玉胭儿伸出手在纳兰汐眼前晃了晃:“嘿。醒醒。我家子汐虽然惊为天人,你好歹一个南羽太女,看俊男看傻眼也未免太丢人了吧。”
纳兰汐闻言才回过神来,脸上突然泛起一丝红晕。
玉胭儿轻笑打趣道:“哟,还真的害羞了。子汐,这下你摊上大事儿了。”
纳兰汐瞪了玉胭儿一眼,端起之前的茶杯喝着茶,掩饰着尴尬。其实她也并非是看白子汐长得好才愣神了,而是一时没有想到白玺山庄的庄主竟然如此年轻,风姿绰约。玉胭儿刚刚说“她家子汐”……
白子汐无奈的摇摇头,温润的说道:
“胭儿,你虽说与太女是好友,也不要这般无理。”
玉胭儿眼睛转了转,斜倚在软枕上不再说话,可含笑的眼角却显示出她的好心情。
纳兰汐也不是那种扭捏的女子,一时被玉胭儿打趣有些不好意思罢了。现下转过身问玉胭儿:
“你说的至交好友可是白庄主,这马车是他赠予你的?”
玉胭儿点点头:“除了他这个暴发户,还有谁能做出这么人神共愤的事情。”
玉清潭在旁一听,鄙视的说道:
“得了便宜还卖乖,不愿意要你倒是送给我啊。我这成日风里来雨里去的经常去各地谈生意,你怎么不说借给我,让二哥我也享受享受。”
金铃正给三位爷倒水呢,当即回道:
“二少爷您就别搅和了,您那玉通商行一月的收益抵得上平常百姓生活几十年的了。您还不是个守财奴的样子,什么好东西都上小姐这寻摸。”
“嘿!你个小丫头!敢编排少爷我了!我要不挣钱,指着父亲和大哥那点俸禄,咱整个左相府上上下下都喝西北风去啊!”
看着玉清潭和金铃这个小丫头斗嘴,玉胭儿她们都忍俊不禁,唯独一直坐在角落里和纳兰汐一同上车的女子一声不吱,面部也没什么表情,反倒皱着眉看两人拌嘴有一丝不解。
玉胭儿道:“汐姐姐,你不打算跟我们介绍一下坐在那边的那个冷人吗?”
纳兰汐这才想起之前都是自己一人去闻馨小筑找玉胭儿,并没有带随从,这才开口道:
“瞧我这个记性。她叫太史珩,是我南羽国的礼部女官。打小就和我一起,也算是我的侍读了。阿珩,和大家打个招呼吧。”
只见那个叫太史珩的女子转过头,玉胭儿这才看清了她的长相。虽说不是绝色,却也是清秀,有着江南女子特有的温婉相貌,就是这气息冷了些,而且说不上哪里,玉胭儿总觉得这个相貌有些熟悉。太史珩扫了众人一眼,略微颔首便又转回头去。
纳兰汐也见怪不怪了,道:
“阿珩就是这个性子,就是和我也不怎么说话。不过人还是不错的。”
倒是一旁的白子汐开口了:
“太史珩?姑娘可是那隐世家族太史家人?”
太史珩闻言眼眸中闪过一丝哀戚,轻声道:“阿珩怎么可能是隐世家族的人,公子误会了。”
听到太史珩这么说,白子汐也没有再追问。玉胭儿却忽然电光一闪,恍然大悟。她就说这样貌怎么有些眼熟,原来是和前些日子在玉通商行附近酒楼遇见的那个赤发妖孽般的男子有些相像。
那日回去后,她便命紫渊查过了。那日那个自称小王的胖男人是洪端王,当今圣上的十弟。由于皇甫剑登基之时,这个弟弟才不到十岁,也就没有封地遣送,一直住在夏都。
而太史黎则是闻名大陆的隐世家族太史家的少主。那日玉胭儿随口一说让他去红颜阁坐坐,没想到他当真去了红颜阁,而且当即住了进去。据惜红颜来报,这半个多月,太史黎依旧在夏都,还未走。
思索间,一阵“当当”的声音从窗户处传来,银铃一掀窗,只见一个青色的身影飞到了玉胭儿的膝上。
玉胭儿笑眯眯的看着青语那小家伙道:
“怎么?舍得回来了?我看你啊在谁身边都觉得比在我身边好,是不是?”
说罢也不管青语用小脑袋蹭着玉胭儿的手腕,玉胭儿径自将它脖子上挂的锦囊取下来,从里面掏出一个字条,字条上还泛着一股子胭脂味,上面是潇洒的笔体,写道:
“主子,太史黎出门要去凌云寺上香,洪端王也同行。紫渊说,西曜和北玄驿馆也有了动静,看方向也是去凌云峰。主子万事小心。”
玉胭儿看完叹了口气,将纸条丢给白子汐,道:
“本想着还能清静清静,享受下大自然的魅力。就总有人不想让我舒坦。”
纳兰汐看这玉胭儿膝上的青鸟,心知应该是类似于信鸽这种传递消息用的,也没凑上前去,这会儿见玉胭儿叹气,便问道:
“可是有什么人也要去凌云峰?”
玉胭儿有些意味深长的看了纳兰汐一眼:
“百里陌,文怡公主,纪央。”说罢又看了眼坐在角落里的太史珩,想了想道:“还有洪端王和……太史黎。”
玉胭儿毫无意外的看到太史珩在听到太史黎的名字之时,浑身一阵,顿时僵住。嘴角不由溢出一丝玩味的笑,果然有问题。
纳兰汐在听说平凉王世子纪央和文怡公主也要去凌云峰之后,就一直有些闷闷不乐。一时间马车里就只听玉清潭和金铃、迟修染三个人聊天的声音。
玉胭儿用胳膊肘戳了一下纳兰汐,然后轻声道:
“纪央也去你有何不开心?我跟你说,那赫连筝根本就不喜欢纪央。那家伙就是单相思,汐姐姐只要你努力,我相信纪央是会看到你的好的。再说了,即便那纪央不喜欢你,你也全当是瞎了眼。大好男儿有的是,我就没看出来那个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家伙有什么好。”
纳兰汐其实也知道,纪央虽说精通军法战术,打仗什么的难不倒他,就是情商低。光说他陪着文怡公主来东麒这件事,明眼人都看出有古怪,只有纪央一人傻傻的以为游山玩水呢。
可又有什么办法,有一年冬日她还小的时候随女帝去北玄,她贪玩要去冰封的湖中捉鱼,结果冰面裂开她掉入了冰冷的湖水里,是路过的纪央救了她。她依旧记得那时的他怀抱很温暖,同样小胳膊小腿的把她从湖水中拖上来,他自己冻得牙齿发颤,却依旧将岸边的大氅披在她身上。从那以后,她的心就沦陷了。总觉得再没有人会在不熟悉自己身份的情况下舍命相救。
玉胭儿摇摇头,又是一个救命之恩以身相许的老梗。女人啊,总是心这么软。如此的轻易的就被骗走了心。
马车在行进了约半个时辰左右的时候,到达了凌云峰的山脚下。
------题外话------
文章已经近10W字了。这对77来说是一个很大的鼓励。77从未将一个文写到如此多的字数,所以记得,你们的支持是77最大的动力。
爱你们。么么明儿见。
玉胭儿伸出手在纳兰汐眼前晃了晃:“嘿。醒醒。我家子汐虽然惊为天人,你好歹一个南羽太女,看俊男看傻眼也未免太丢人了吧。”
纳兰汐闻言才回过神来,脸上突然泛起一丝红晕。
玉胭儿轻笑打趣道:“哟,还真的害羞了。子汐,这下你摊上大事儿了。”
纳兰汐瞪了玉胭儿一眼,端起之前的茶杯喝着茶,掩饰着尴尬。其实她也并非是看白子汐长得好才愣神了,而是一时没有想到白玺山庄的庄主竟然如此年轻,风姿绰约。玉胭儿刚刚说“她家子汐”……
白子汐无奈的摇摇头,温润的说道:
“胭儿,你虽说与太女是好友,也不要这般无理。”
玉胭儿眼睛转了转,斜倚在软枕上不再说话,可含笑的眼角却显示出她的好心情。
纳兰汐也不是那种扭捏的女子,一时被玉胭儿打趣有些不好意思罢了。现下转过身问玉胭儿:
“你说的至交好友可是白庄主,这马车是他赠予你的?”
玉胭儿点点头:“除了他这个暴发户,还有谁能做出这么人神共愤的事情。”
玉清潭在旁一听,鄙视的说道:
“得了便宜还卖乖,不愿意要你倒是送给我啊。我这成日风里来雨里去的经常去各地谈生意,你怎么不说借给我,让二哥我也享受享受。”
金铃正给三位爷倒水呢,当即回道:
“二少爷您就别搅和了,您那玉通商行一月的收益抵得上平常百姓生活几十年的了。您还不是个守财奴的样子,什么好东西都上小姐这寻摸。”
“嘿!你个小丫头!敢编排少爷我了!我要不挣钱,指着父亲和大哥那点俸禄,咱整个左相府上上下下都喝西北风去啊!”
看着玉清潭和金铃这个小丫头斗嘴,玉胭儿她们都忍俊不禁,唯独一直坐在角落里和纳兰汐一同上车的女子一声不吱,面部也没什么表情,反倒皱着眉看两人拌嘴有一丝不解。
玉胭儿道:“汐姐姐,你不打算跟我们介绍一下坐在那边的那个冷人吗?”
纳兰汐这才想起之前都是自己一人去闻馨小筑找玉胭儿,并没有带随从,这才开口道:
“瞧我这个记性。她叫太史珩,是我南羽国的礼部女官。打小就和我一起,也算是我的侍读了。阿珩,和大家打个招呼吧。”
只见那个叫太史珩的女子转过头,玉胭儿这才看清了她的长相。虽说不是绝色,却也是清秀,有着江南女子特有的温婉相貌,就是这气息冷了些,而且说不上哪里,玉胭儿总觉得这个相貌有些熟悉。太史珩扫了众人一眼,略微颔首便又转回头去。
纳兰汐也见怪不怪了,道:
“阿珩就是这个性子,就是和我也不怎么说话。不过人还是不错的。”
倒是一旁的白子汐开口了:
“太史珩?姑娘可是那隐世家族太史家人?”
太史珩闻言眼眸中闪过一丝哀戚,轻声道:“阿珩怎么可能是隐世家族的人,公子误会了。”
听到太史珩这么说,白子汐也没有再追问。玉胭儿却忽然电光一闪,恍然大悟。她就说这样貌怎么有些眼熟,原来是和前些日子在玉通商行附近酒楼遇见的那个赤发妖孽般的男子有些相像。
那日回去后,她便命紫渊查过了。那日那个自称小王的胖男人是洪端王,当今圣上的十弟。由于皇甫剑登基之时,这个弟弟才不到十岁,也就没有封地遣送,一直住在夏都。
而太史黎则是闻名大陆的隐世家族太史家的少主。那日玉胭儿随口一说让他去红颜阁坐坐,没想到他当真去了红颜阁,而且当即住了进去。据惜红颜来报,这半个多月,太史黎依旧在夏都,还未走。
思索间,一阵“当当”的声音从窗户处传来,银铃一掀窗,只见一个青色的身影飞到了玉胭儿的膝上。
玉胭儿笑眯眯的看着青语那小家伙道:
“怎么?舍得回来了?我看你啊在谁身边都觉得比在我身边好,是不是?”
说罢也不管青语用小脑袋蹭着玉胭儿的手腕,玉胭儿径自将它脖子上挂的锦囊取下来,从里面掏出一个字条,字条上还泛着一股子胭脂味,上面是潇洒的笔体,写道:
“主子,太史黎出门要去凌云寺上香,洪端王也同行。紫渊说,西曜和北玄驿馆也有了动静,看方向也是去凌云峰。主子万事小心。”
玉胭儿看完叹了口气,将纸条丢给白子汐,道:
“本想着还能清静清静,享受下大自然的魅力。就总有人不想让我舒坦。”
纳兰汐看这玉胭儿膝上的青鸟,心知应该是类似于信鸽这种传递消息用的,也没凑上前去,这会儿见玉胭儿叹气,便问道:
“可是有什么人也要去凌云峰?”
玉胭儿有些意味深长的看了纳兰汐一眼:
“百里陌,文怡公主,纪央。”说罢又看了眼坐在角落里的太史珩,想了想道:“还有洪端王和……太史黎。”
玉胭儿毫无意外的看到太史珩在听到太史黎的名字之时,浑身一阵,顿时僵住。嘴角不由溢出一丝玩味的笑,果然有问题。
纳兰汐在听说平凉王世子纪央和文怡公主也要去凌云峰之后,就一直有些闷闷不乐。一时间马车里就只听玉清潭和金铃、迟修染三个人聊天的声音。
玉胭儿用胳膊肘戳了一下纳兰汐,然后轻声道:
“纪央也去你有何不开心?我跟你说,那赫连筝根本就不喜欢纪央。那家伙就是单相思,汐姐姐只要你努力,我相信纪央是会看到你的好的。再说了,即便那纪央不喜欢你,你也全当是瞎了眼。大好男儿有的是,我就没看出来那个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家伙有什么好。”
纳兰汐其实也知道,纪央虽说精通军法战术,打仗什么的难不倒他,就是情商低。光说他陪着文怡公主来东麒这件事,明眼人都看出有古怪,只有纪央一人傻傻的以为游山玩水呢。
可又有什么办法,有一年冬日她还小的时候随女帝去北玄,她贪玩要去冰封的湖中捉鱼,结果冰面裂开她掉入了冰冷的湖水里,是路过的纪央救了她。她依旧记得那时的他怀抱很温暖,同样小胳膊小腿的把她从湖水中拖上来,他自己冻得牙齿发颤,却依旧将岸边的大氅披在她身上。从那以后,她的心就沦陷了。总觉得再没有人会在不熟悉自己身份的情况下舍命相救。
玉胭儿摇摇头,又是一个救命之恩以身相许的老梗。女人啊,总是心这么软。如此的轻易的就被骗走了心。
马车在行进了约半个时辰左右的时候,到达了凌云峰的山脚下。
------题外话------
文章已经近10W字了。这对77来说是一个很大的鼓励。77从未将一个文写到如此多的字数,所以记得,你们的支持是77最大的动力。
爱你们。么么明儿见。